駱駝股份回購了多少錢股票
『壹』 現在駱駝股份還能買入嗎
駱駝股份,601311,基本面技術面都很好,今日放量上漲,雖有沖高回落,但後市繼續看好,可以低吸進場操作。。。。。
『貳』 駱駝股份近期股價跌得不到機構投資重視為什麼
最近很多股票都跌,駱駝股份裡面有機構,只是現在籌碼不是很集中,如果持有套住了可以找機會補倉。
『叄』 駱駝股份 除權 5月18號22.1元買進200股,為什麼星期一(5月20日)還是200股
看下股票公告吧。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2年5月22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2012年5月25日
即轉增明天 派發錢要等到星期五了 稅後200股有72元。
『肆』 股票回購是利好還是利空
大部分是利好。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那麼股票回購是利好還是利空?
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討論。
若是公司的運營情況良好,進行股票的回購,那麼就是看好自己的公司發展,對公司的高層進行激勵的制度,這種情況下,大多數是利好的情況。
若是公司經營受阻,想要進行回購,那麼極大可能是在護盤,阻止公司的股價因為負面消息大跌,造成市值蒸發,公司受損。
回答標題的疑問之前,咱們先來談談另一個問題:公司回購股票之後,這些股票是如何處理的?答案可能另很多多人感到意外,一般公司回購自家股票之後都會選擇注銷,對、就是讓股票消失的意思。注銷之後這部分股票將無法流通,公司的股本也會變少。
除了注銷之外,公司也可能將回購的股票納入庫存股,顧名思義、就是把這些股票存起來,但這種形式跟注銷股票差不多,雖然股票還在,但這部分股票同樣無法對外流通,而且在統計報表的時候也不會計算在內,公司的總股本也不會計入這些股票。
那這些沒有注銷的庫存股又有啥何用途呢?通常情況下、公司會將這部分股票用於股權激勵,也就是讓員工持股,以這種方式激勵員工的積極性,讓自己的努力也可以通過公司股東的身份獲得回報。當公司決定實施股權激勵時,就可以拿出這一部分庫存股去使用。
用於可轉債也是庫存股的用途之一,可轉債的內容早期節目都有過講解,大家可以回聽一遍。公司發行可轉債,人們買的是債券,但最終會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股票持有,這個時候公司就可以利用到之前的庫存股。
聽到這有些人肯定會有一個疑問:我們以第一種注銷股票為例;公司花錢回購股票後將其注銷,股票沒了、那之前花的錢豈不是也跟著打水漂了?答案的確是這樣,錢的確是花掉了,但並不算打水漂。公司的義務就是對股東負責,公司賺的所有利潤最終也要分給股東,而公司能之所以能賺錢、也是因為股東出資讓公司得以成立。
如果你把這裡面的關系想通了就會明白;其實公司所有的資產都屬於股東,而公司花的所有錢也屬於股東,沒錯、公司花錢回購自家股票,其實就等同於花了所有股東的錢。公司花錢回購、賬上就少了一筆錢,錢少了分給股東的利潤也就會減少。羊毛出在羊身上,回購的決定雖然是公司的決策,但結果是由每位股東承擔的,你哪怕只持有一隻股,你也是該公司的股東。
『伍』 公司回購股票最高不高過多少塊錢,股價一般就不會高過這個價對嗎
公司回購股票最高不高過多少塊錢,股價不一定就不會高過這個價。
『陸』 回購多少股票歸公司
公司回購的股票一般歸公司所有。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須符合法定情形,公司因減少注冊資本而收購股票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因合並而收購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三款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柒』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是以當時買入股票的價格回購嗎那以什麼價格回購
回購,以公告為准。以格力電器最新回購方案為例子。
4月12日晚間,格力電器宣布擬以30億元到60億元回購最多不超過8571.43萬股公司股份,回購價格不超過70元/股;回購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具體回購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准。
寫的很清楚,用30億到60億回購,價格不超過70一股,時間不超過12個月。 滿足這三個條件,怎麼回購都可以。
『捌』 股票回購用的是全體股東的錢嗎
關於股票回購的方式,主要有下述五種劃分方法:
1、按照股票回購的地點不同,可分為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兩種。
場內公開收購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於任何潛在的投資者,委託在證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證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當前市場價格回購。在國外較為成熟的股票市場上,這一種方式較為流行。據不完全統計,整個80年代,美國公司採用這一種方式回購的股票總金額為2300億美元左右,占整個回購金額的85%以上。雖然這一種方式的透明度比較高,但很難防止價格操縱和內幕交易,因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實施場內回購的時間、價格和數量等均有嚴格的監管規則。場外協議收購是指股票發行公司與某一類(如國家股)或某幾類(如法人股、B股)投資者直接見面,通過在店頭市場協商來回購股票的一種方式。協商的內容包括價格和數量的確定,以及執行時間等。很顯然,這一種方式的缺陷就在於透明度比較低,有違於股市「三公」原則。
2、按照籌資方式,可分為舉債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
舉債回購是指企業通過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的辦法來回購本公司股票。其目的無非是防禦其他公司的敵意兼並與收購。現金回購是指企業利用剩餘資金來回購本公司的股票。如果企業既動用剩餘資金,又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舉債來回購本公司股票,稱之為混合回購。
3、按照資產置換范圍,劃分為出售資產回購股票、利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交換(回購)公司普通股、債務股權置換。
債務股權置換是指公司使用同等市場價值的債券換回本公司股票。例如1986年,Owenc Corning公司使用52美元的現金和票面價值35美元的債券交換其發行在外的每股股票,以提高公司的負債比例。
4、按照回購價格的確定方式,可分為固定價格要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
前者是指企業在特定時間發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當前市場價格的價格水平,回購既定數量股票的賣出報價。為了在短時間內回購數量相對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價格回購要約。它的優點是賦予所有股東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機會,而且通常情況下公司享有在回購數量不足時取消回購計劃或延長要約有效期的權力。與公開收購相比,固定價格要約回購通常被認為是更積極的信號,其原因可能是要約價格存在高出市場當前價格的溢價。但是,溢價的存在也使得固定價格回購要約的執行成本較高。
荷蘭式拍賣回購首次出現於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購。此種方式的股票回購在回購價格確定方面給予公司更大的靈活性。在荷蘭式拍賣的股票回購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購價格的范圍(通常較寬)和計劃回購的股票數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後股東進行投標,說明願意以某一特定價格水平(股東在公司指定的回購價格範圍內任選)出售股票的數量;公司匯總所有股東提交的價格和數量,確定此次股票回購的「價格——數量曲線」,並根據實際回購數量確定最終的回購價格。
5、可轉讓出售權回購方式。
所謂可轉讓出售權,是實施股票回購的公司賦予股東在一定期限內以特定價格向公司出售其持有股票的權利。之所以稱為「可轉讓」是因為此權利一旦形成,就可以同依附的股票分離,而且分離後可在市場上自由買賣。執行股票回購的公司向其股東發行可轉讓出售權,那些不願意出售股票的股東可以單獨出售該權利,從而滿足了各類股東的需求。此外,因為可轉讓出售權的發行數量限制了股東向公司出售股票的數量,所以這種方式還可以避免股東過度接受回購要約的情況。(來源:道富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