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是股份還是股權
A. 股權與股份有何區別
股份和股權的區別有,股份是當事人因其出資在公司的股本總額中所佔的份額,而股權是公司因其佔有的股份而享有的股東權利。股份採取的是股票的形式,而股票是股權的權利憑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B. 股票股權股份的區別
法律分析:1、股權就是股票持有者持有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和承擔責任的權力;2、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收集資金,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憑此獲得股息和紅利的有價證券;3、收益不同。股票價格收益來源於二級市場的波動賺取差價;4、概念不同。股份是公司的部分所有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C. 股票和股權有什麼區別
股權與股票的區別是,股票是公司向出資人發放的股份憑證,股票的合法所有人享有股票的收益權利,但股權的所有人除股票的收益權利外,可能還享有參與公司重大決策等股東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D. 股票和股權的區別是
股票和股權的區別是:
1、概念不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金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股權是投資人根據持股比重原則所擁有的對企業財產的支配權和分配權;
2、介入時間不同;
3、介入地點不同;
4、介入成本不同;
5、風險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E. 股權和股份的區別
股份與股權的區別主要在於概念不一樣。股份是指只對公司擁有部分的擁有權,股份是股東的出資份額及其股東權的體現;股權是指股東對所在的公司有權利獲得經濟利益和管理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F. 股權和股份的區別
股份和股權的區別是:
1、定義不同。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計量單位,股權是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權利;
2、轉讓方式不同。股東轉讓股權應當遵守公司章程的規定,而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3、其他區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G. 股份股權和股票的區別
法律分析:1、概念不同。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股票是股份公司的所有權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2、股票只存在於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既可以存在於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存在於有限責任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H. 股權與股票的區別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金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股權是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兩者區別在於:
1、概念;
2、介入時間;
3、介入地點;
4、介入成本;
5、風險;
6、持有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