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質押回購融入方最低資金是
1. 投資者若想通過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融入資金,深交所對融入方首筆初始交易金額是否有門檻要求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融入方首筆初始交易金額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下同),此後每筆初始交易金額不得低於50萬元,深交所另有規定的情形除外。
2. 股票質押回購的融入方申報的資金用途需不需要穿透鏡調
股票質押回購的融入方申報的資金,屠靜不需要穿透金條
3. 質押式報價回購的資金融入方()。A.可以是任何機構B.不能是證券公司C.可以是任
質押式報價回購的資金融入方(D.一定是證券公司)。
解析:
債券質押式報價回購是指證券公司將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自有資產作為質押券,以質押券折算後的標准券總額為融資額度,向其指定交易客戶以證券公司報價、客戶接受報價的方式融入資金,在約定的購回日客戶收回融出資金並獲得相應收益的交易。
4. 股票質押式回購的門檻是多少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是普通投資者較少接觸的一種交易方式,操作起來其實並不復雜,這是指資金融入方以持有的股票作為質押物,向資金融出方融入一筆資金,約定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後拿回股票。
最通俗的理解,就是券商相當於一家當鋪,股東把股票「當」掉換錢,之後再拿一筆錢贖回這些股票。
證券公司應當根據業務實質、市場情況和公司資本實力,合理確定股票質押回購最低交易金額。其中融入方首次參與股票質押回購的,交易金額不得低於500萬元,此後每次交易金額不得低於50萬元。
單一證券公司接受單只A股股票質押的數量不得超過該股票A股股本的30%。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作為融出方的,單一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接受單只A股股票質押的數量不得超過該股票A股股本的15%。
5.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是怎麼回事
通俗點說,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就是把你手中的股票或者有價證券,抵押給出資方,進行融資,來獲得更多的流動資金,到時候在拿現金把你抵押的股票贖回,股票質押回購的回購期限不超過3 年。
(5)股票質押回購融入方最低資金是擴展閱讀: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於2013年5月24日聯合發布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試行)》,標志著這一創新業務的正式推出已具備制度基礎。
股票質押回購的標的證券為滬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 股股票或其他經滬深交易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
股票質押回購的回購期限不超過3 年,回購到期日遇非交易日順延等情形除外。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質押回購的交易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15-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6. 股票質押式回購和普通的質押有什麼區別
什麼是股票質押?
質押,就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
股票質押的優點:
1、標的證券受理更寬廣。
2、參與低起點(開戶不設限,交易一萬起)。
3、期限更靈活(3年內任意約定,購回可提前,可延期)。
4、交易不過戶(直接在客戶證券賬戶質押登記)。
5、資金到賬快(T日申請交易,T+1日資金到賬,可用可取)。
6、用途無限制(證券交易,實體交易,場內場外任意使用)。
什麼是股票質押式回購?
股票質押式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以下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以下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實際上股票質押式回購是證券公司推出的類貸款業務,是指符合條件的客戶可以用他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證券做質押,向證券公司貸款,等客戶還清款項和利息後,解除股票質押,股票重新回到客戶名下。
股票質押式回購的優點:
作為新推出的業務,與同類產品相比較,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具有很多自身的優點。比如說資金效率高、融資成本低、折算率高、期限靈活等。
1、資金利用效率高。T日可以交易,T+1日資金可用,質押的股票不需要過戶,對股東地位沒有影響。
2、質押的股票性質不受限制。比如說一些限售股、外資股、董監高持有的解禁股都可以進行融資,還有持股5%以上大股東可以將超過5%的股份進行質押融資。
3、融資期限靈活,最長可達三年。業務模式也很靈活,滿足一定條件即可解除部分證券的質押,不需要到公證處、登記公司現場辦理公證、質押手續
股票質押式回購和股票質押的區別
股票質押貸款,一般是把股票(含限售股)抵押給銀行等金融機構,下款比較慢,需要2-4周或以上;或者是民間借貸,用股票做抵押,人家借錢給你。
股票質押式回購和股票質押的區別在於股票質押式回購,是證券公司的一種新業務,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質押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下款只需要1-3個工作日,可以做短期長期借款。
7. 什麼是股票質押回購業務有什麼要求呢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要求:個人客戶要求300萬以上資產才能辦理。
業務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
2、證券公司根據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託向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申報;
3、交易系統對交易申報按相關規則予以確認,並將成交結果發送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4、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依據深交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為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證券質押登記和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服務。
8. 股票質押式回購採用的是什麼清算方式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於2013年5月24日聯合發布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試行)》,標志著這一創新業務的正式推出已具備制度基礎。
業務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
2、證券公司根據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託向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申報;
3、交易系統對交易申報按相關規則予以確認,並將成交結果發送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4、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依據深交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為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證券質押登記和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服務。
交易主體
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質押融資需求且符合證券公司所制定資質審查標準的客戶。
融出方包括證券公司、證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參照適用。
標的證券
股票質押回購的標的證券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 股股票或其他經上交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
9. 哪些情形被視為中銀證券股票質押式回購融入方客戶違約
若發生以下情形,客戶將被視為投資者違約:
1、因融入方客戶原因導致初始交易的證券質押、資金劃付無法完成的。
2、到期購回、提前購回或延期購回時,因融入方客戶原因導致購回交易或證券解質、資金劃付無法完成的。
3、待購回期間,T日日終清算後交易履約保障比例低於最低履約保障比例的,融入方客戶未按本協議約定提前購回且未提供履約保障措施的。
4、我司根據協議約定要求融入方客戶提前購回,未提前購回的。
5、非我司要求,融入方客戶提前購回的。
6、融入方客戶延期購回的。
7、未按協議約定按期支付利息。
8、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情形。
更多問題可關注中銀國際證券官方微信號「boci-cc」,點擊「個人中心-問問客服」尋求幫助。
10.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新規頒布之後,場內質押融入資金能否用於參與定增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業務協議》應明確約定融入方融入資金存放於其在證券公司指定銀行開立的專用賬戶,並用於實體經濟生產經營,不得直接或者間接用於下列用途:
(一)投資於被列入國家相關部委發布的淘汰類產業目錄,或者違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環境保護政策的項目;
(二)進行新股申購;
(三)通過競價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買入上市交易的股票;
(四)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相關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禁止的其他用途。
融入資金違反前款規定使用的,《業務協議》應明確約定改正措施和相應後果。」
場內質押中,融入方將融入資金用於認購上市公司定向增發股票不屬於上述規定中列明的禁止投向的用途,不違反上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