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額發售股票獲得的資金
① 超額選擇配售權
15%的股票是一起發行的。主承銷商在股票上市前,就已經發行了115%的股票。15%的股票發行出去的錢拿在自己的手中,上市的時候先流通那100%的股票。這15%的股票其實已經賣出去了,已經拿到錢了,相當於白賺的,但是沒有在市面流通,在主承銷手裡扣著呢(30個交易日解禁,早晚得交出來)。一旦破發,那麼主承銷商拿這個錢去二級市場上買股票,買15%然後把這些股票注銷,最後還是相當於發了100%的股票。這15%的錢就沒了。如果不破發,即你所說的價格高於發行價(就是農行現在這個狀況,沒有破發),主承銷商的錢已經到手了,就不需要從二級市場再買入了,直接讓上市公司(比如農行)把這部分15%的股票發給投資者就行了。
② 超額配售選擇權給承銷商來使用,那這部分15%的股票來源於哪裡,如果是從集合競價市場買,錢從哪裡來
這超額配售的15%的股票可以有兩種來源方式:一種主承銷商有權根據市場情況選擇從集中競價交易市場購買發行人股票,一種是要求發行人增發股票。
如果是選擇從集合競價市場買,而買的這些錢實際上是來源於IPO認購時已經確認中簽的資金,由於主承銷商在IPO中簽時就已經確認是否行使這個超額配售選擇權,如果是行使這個權利就會得到原IPO的115%的資金,其中的100%資金當然就已經進入這次IPO公司的帳戶上,而超額的15%還是留在主承銷那裡的,原因是這15%的資金是要由主承銷商決定用什麼方式來解決這超額配售所導致增加發行的股票。
③ 封閉式理財募集金額超額了怎麼處理多餘的資金
公司上市是為了融資。融資方式還有銀行貸款,發行債券等,這些都是有年限,需加利息要償還的。沒有其他變化。發新股票融資得到的錢,是不用還的。但是發行了股票,也就意味著增加公司的新股東和股本,他們都享有公司的實際利益,也包括虧損。注冊資金也相應擴大。比如一家公司原注冊資金1個億,發行5000萬股,總股本即注冊資金改變為1.5億。如果你擁有1.5萬股,也就是說你擁有這家公司萬分之一的所有權益。股票交易所就是提供股票的交易場所。也是給企業融資放入一個平台。由於我國監管不嚴,所以造成大量公司上市前虛構利潤效益,以便可以在發行股票時,發高價,圈得跟多的錢。
④ 超額配售選擇權的功能
它的功能主要有:承銷商在股票上市之日起30天內,可以擇機按同一發行價格比預定規模多發15%(一般不超過15%)的股份。
這一功能的體現在:如果發行人股票上市之後的價格低於發行價,主承銷商用事先超額發售股票獲得的資金(事先認購超額發售投資者的資金),按不高於發行價的價格從二級市場買入,然後分配給提出超額認購申請的投資者;如果發行人股票上市後的價格高於發行價,主承銷商就要求發行人增發15%的股票,分配給事先提出認購申請的投資者,增發新股資金歸發行人所有,增發部分計入本次發行股數量的一部分。
顯然,超額配售選擇權機制的引入可以起到穩定新股股價的作用。因此,今後對於可用超額配售選擇權機制的新股,上市之日起30天內,其快速上漲或下跌的現象將有所抑制,其上市之初的價格波動會有所收斂。
⑤ 一個公司是怎麼通過發行股票 獲得大量資金的
看看 公司法中的 股份有限公司 股權 方面的規定!
⑥ 公司如果上市,那麼是怎麼通過上市獲得資金的呢過程是怎樣的
公司確定融資額度額度,申請上市,之後證監會發審委進行審批,而後投資者申請認購該股票,申購成功之後,投資者持有股票,而這些資金統統到了公司的融資賬戶上。
投資者認購的股票和公司所需的資金額度是相等的。 通過這一過程,公司就獲得了股票當中的錢款。
新股發行價格並不事先確定,而在固定價格方式下,主承銷商根據估值結果及對投資者需求的預計,直接確定一個發行價格。
在超額認購的情況下,主承銷商可能會擁有分配股份的權利,即配售權,也可能沒有,依照交易所規則而定。
(6)超額發售股票獲得的資金擴展閱讀:
常見的融資方式:
銀行貸款
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按資金性質,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類。專項貸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貸款利率一般比較優惠,貸款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股票籌資
股票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等特點,因而籌資風險較小。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
債券融資
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
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融資租賃,是通過融資與融物的結合,兼具金融與貿易的雙重職能,對提高企業的籌資融資效益,推動與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有著十分明顯的作用。融資租賃有直接購買租賃、售出後回租以及杠桿租賃。
海外融資
企業可利用的海外融資方式包括國際商業銀行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和企業在海外各主要資本市場上的債券、股票融資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