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割資金歸結
A. 股票交割單中的剩餘資金為什麼會是負數
股票交割單中的剩餘資金是負數最大的可能是你中簽了:
新股或可轉載,這個時候就需要在第二天及時去繳款了,繳款的錢最少要
把負數填平,或者賣出股票,使得資金數為正,否則就視為棄購
放棄3次,在半年內就會失去申購新股和可轉債的權利
B. 股票交易系統:交割單、對帳單、資金明細三者有什麼區別嗎
交割單是交易發生的資金明細。只包括交易資金情況。
對帳單是賬目發生變化的資金明細。包括申購等資金凍結情況。
資金明細是所有資金的出入。包括利息、稅負等。
C. 炒股里的交割是什麼意思
一、交割是結算過程中,投資者與證券商之間的資金結算。
二、對於交割,證券交易所一般規定:
1.
在交割日的規定時間內,買方應將價款,賣方應將證券送至清算部。
2.
賣方將證券交付買方時,意味著權利的相應轉移。
3.
證券商不得因客戶的違約而不進行交割。
4.
證券商違背義務時,證券交易所可在交割當日收盤前一定時間內指定其他證券商代為賣出或買進。價格上發生的差額以及經紀人傭金及其他費用,應由違背交割義務的證券商負擔。若交割日收盤前無法了結交易,則應由證券交易所從證券商中選定3-5人為評價人,評定該證券的價格,作為清算的依據。
5.
若證券商違背交割義務時,其經受的已成交但尚未交割的各種其他買賣,可由證券交易所指定其他證券商代為了結。
6.
違背交割義務的證券商所應負的款項,證券交易所可以從其營業保證金與其應付款項沖消;沖消後若尚有餘額,將其償還;若有不足,證券交易所可向違約證券商追償。
7.
證券商在違背交割義務的案件尚未了結前,不得進入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也不得接受客戶的委託。
D. 股票交割T+1的問題
T+1指的是在交易日買入的股票、賣出股票所得現金要到第二天,即T+1日(T:交易日)之後才能完成結算,股票和現金才能劃到投資者帳上,即交割完畢。
亦即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股票不能在當天賣出,第二天才可賣出股票。而當天賣出股票後,資金回到投資者帳上,當天就可以用來買股票,但如果想當天就提取賣出股票所得的現金是不行的,必須等到第二天才能將現金提出來。
T+0交易指的是當天買入股票可當天賣出,當天賣出股票又可當天買入。
早些年,管理層為了活躍股票交易,曾經允許電腦交易系統即時為成交的委託交割。即當買入股票時,一經成交就立即將投資者記錄為在冊股東;當賣出股票時,一經成交即將現款劃帳到投資者的保證金帳戶上。因此,剛買入的股票可以隨時賣出,剛賣出收回的資金又可直接用在購買其他股票上,而且不分滬、深市,自由使用(但不可以當日提取現金離開證券部)。這就是純粹的T+0。
後來發現這種即時交割制度令股市過分投機,考慮再三之後,管理層認為T+1制度比較合理。
T+1制度下,仍然保留了T+0時賣出股票的資金可以即時在保證金帳戶中體現並可用於購買其他證券。但買入的股票,不論深、滬交易所,都要等到下午收市後半小時至一小時之後,才將所的交易進行交割和過戶。也就是說,對於交易系統而言,一個投資者用其證券帳戶(股東代碼)買入成交的股票要到下午收市後才被記錄到其證券帳戶上,因而當日收市前,沒有可能將剛買入的股票拋出(因為交易所的電腦系統並沒有記錄到投資者的證券帳戶有相應的股份,就會自動撤回投資者的即日拋出委託)。只有到T+1日後,即次日開市之後才能動用證券帳戶記錄在案的股票進行賣出交易。
至於現在有時在報刊上看到的利用手上的股票做T+0是怎麼一回事呢?這是炒股的一種技巧,即當投資者手上持有部分股票部分現金時,完全可以在手中現有的股票沖高時賣出 ,並在其向下回落時將賣出的股份在低位買回來,收市時,持股數不變,但保證金帳戶上的現金增加了。反之亦然,可以先低價買入,當日沖高時賣出。
競價原則是以每分錢作為一個價位的(以前,電腦系統的速度還不夠快,是以每5分錢為一個價位的)。委託手數只在買入時限制,即每次買入委託只允許以手為單位,但對賣出就沒有限制,可以下單委託賣出1089股這樣零散的股數,因為現在電腦系統發達了,可以處理精確至1股的交易(以前只可以精確到百股,少於100股的零股交易要在每個月定出一個星期六上午來特別進行零股交易
E. 股指期貨的交割採用現金交割,即不是通過交割股票而是通過結算差價用現金來結清頭寸是什麼意思
你好:股指期貨實行現金交割方式
期指市場雖然是建立在股票市場基礎之上的衍生市場,但期指交割以現金形式進行,即在交割時只計算盈虧而不轉移實物,在期指合約的交割期投資者完全不 必購買或者拋出相應的股票來履行合約義務,這就避免了在交割期股票市場出現「擠市」的現象。
在期貨開戶交易中建倉時,買入期貨合約後所持有的頭寸叫多頭頭寸,簡稱多頭;賣出期貨合約後所持有的頭寸叫空頭頭寸,簡稱空頭。商品未平倉多頭合約與未平倉空頭合約之間的差額就叫做凈頭寸。只是在期貨交易中有這種做法
F. 股票交割 ,什麼時間資金能到賬
無論你今天什麼時候賣出 錢都要等到收市後做結算 想要支取的話 要等到第二天 期貨里邊的錢當天買賣成交後立刻結算
G. 股票基金交割是什麼意思
在證券交易過程中,當買賣雙方達成交易後,應該根據證券清算的結果在事先約定的時間內履行合約,買方需要交付一定款項以獲得所購證券,賣方需交付一定證券以獲得相應價款。在這一錢貨兩清過程中,證券的收付叫交割,資金的收付叫交收。
參考: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統編教材2003版 證券交易》一書第142頁
H. 股票中的交割
股票交割,是指賣方向買方支付股票,買方向賣方支付價款的過程。
證券商交割
證券交易所清算部每日閉市時,依據當日"場內成交單"所記載各證券商買賣各種證券的數量、價格,計算出各證券商應收應付價款的相抵後的凈額及各種證券應收、應付相抵後的凈額,編制當日"清算交割匯總表"和各證券商的"清算交割表",分送各證券商清算交割人員。各證券商清算人員接到"清算交割表"核對無誤後,須編制本公司當日的"交割清單",辦理交割手續。在辦理價款交割時,依下列規定完成交割手續:
1、應付價款者,將交割款項如數開具劃帳憑證至證券交易所在人民銀行營業部的帳戶,由交易所清算部送去營業部劃帳。
2、應付價款者,由交易所清算部如數開具劃帳憑證,送營業部辦理劃撥手續。
在辦理證券交割時,依下列規定:
1、應付證券者,將應付證券如數送至交易所清算部。
2、應收證券者,持交易所開具的"證券交割提領單",自行向應付證券者提領。
由於交易所往往設立了集中保管制,所以證券的交割可通過交易所庫存賬目劃轉完成。
交割制度
我國現在實行的是股票T+1,資金T+0的交割制度
T+0
所謂的T+0的T,是指股票成交的當天日期。凡在股票成交當天辦理好股票和價款清算交割手續的交易制度,就稱為T+0交易。通俗地說,就是當天買入的股票在當天就可以賣出。T+0交易曾在我國實行過,但因為它的投機性太大,所以,自1995年1月1日起,為了保證股票市場的穩定,防止過度投機,股市改為實行「T+1」交易制度,當日買進的股票,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同時,對資金仍然實行「T+0」,即當日回籠的資金馬上可以使用。
「T+0」回轉交易制度的特點:
1、投機性增強,投機機會增多,非常適合短線投機客的操作方式。
2、由於主力可以隨意買賣進出,會造成對敲盛行,主力利用虛假成交量引誘散戶改變操作方向。
3、隨著散戶買賣次數的增多,交易費用會大幅度增加,對於券商來說,是一大利好。
4、散戶交易次數和交易費用的增加會導致交易成本的增加從而引起投機風險的增大。
5、散戶船小好掉頭,容易及時跟進或出逃。
6、在失去「T+1」助漲助跌作用後,無論股指或個股股價的振幅都會加劇。
7、如果實行「T+0」交易方式,對於小盤股有直接的利好作用。
T+1
指的是在交易日買入的股票、賣出股票所得現金要到第二天,即T+1日(T:交易日)之後才能完成結算,股票和現金才能劃到投資者帳上,即交割完畢。
亦即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股票不能在當天賣出,第二天才可賣出股票。而當天賣出股票後,資金回到投資者帳上,當天就可以用來買股票,但如果想當天就提取賣出股票所得的現金是不行的,必須等到第二天才能將現金提出來。
T+0交易指的是當天買入股票可當天賣出,當天賣出股票又可當天買入。
早些年,管理層為了活躍股票交易,曾經允許電腦交易系統即時為成交的委託交割。即當買入股票時,一經成交就立即將投資者記錄為在冊股東;當賣出股票時,一經成交即將現款劃帳到投資者的保證金帳戶上。因此,剛買入的股票可以隨時賣出,剛賣出收回的資金又可直接用在購買其他股票上,而且不分滬、深市,自由使用(但不可以當日提取現金離開證券部)。這就是純粹的T+0。
後來發現這種即時交割制度令股市過分投機,考慮再三之後,管理層認為T+1制度比較合理。
T+1制度下,仍然保留了T+0時賣出股票的資金可以即時在保證金帳戶中體現並可用於購買其他證券。但買入的股票,不論深、滬交易所,都要等到下午收市後半小時至一小時之後,才將所的交易進行交割和過戶。也就是說,對於交易系統而言,一個投資者用其證券帳戶(股東代碼)買入成交的股票要到下午收市後才被記錄到其證券帳戶上,因而當日收市前,沒有可能將剛買入的股票拋出(因為交易所的電腦系統並沒有記錄到投資者的證券帳戶有相應的股份,就會自動撤回投資者的即日拋出委託)。只有到T+1日後,即次日開市之後才能動用證券帳戶記錄在案的股票進行賣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