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提供資金的公司
1. 請問,那些為股民融資炒股,就是可以提供股本的幾倍這樣的資金讓股民炒股融資,這樣的公司合法嗎
上市第一天起,公司的股價由市場自由決定,眾多股民也可以自由買賣它的股票,融資方式而已 炒股就要先開戶 1.開戶是這樣的,帶上身份證和錢,因為
2. 股票融資的資金到哪裡去了 是給上市公司了還是在哪裡去了
大約有百分之一是給承銷商的傭金。剩下的給上市公司了。一級市場也是給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可能把這些資金投到它的項目上,買廠房、設備、原料,發工資,如果賺了錢可以給股東分紅,也可能做一些假交易把錢弄到私人口袋裡。
3. 公司 股票 關系
1、上市意味著有了更大的一個融資空間,就是能得到更多的資本,資本懂吧
2、A制定資本的使用計劃。B項目可行性研究。C擬定發行計劃。D請中介,就是專門的機構,主要為你賣股票的。E文件材料。F到交易所去申請
3、下面幾個問題一並解決:股票一般的面價是1元,發行價格會通過市值和年利潤來計算,發行的價格就定的比較高,比如10塊,而且發行股票的數量最小是以百萬計算,100萬*10=1000萬,這樣公司把【全部資產劃分為股份】,但普通股民也【不能拿到這些具體的股份】,只能拿到代替股份的憑證股票,公司就募集了1000萬,這個數字是非常小的,一般都是幾千萬上億股發行的。【全部資產劃分為股份】每個股份都有公司的所有權,擁有的越多,所有權越大,一般【超過百分之五十】你就有絕對控制權
4、股票分流通和限制流通的,一個能買賣,一個不能
5、日本股票下跌指的是整體的下跌,地震的破壞力,很多工廠停產,停產導致沒有利潤,我是股東我沒有分紅了,我就不會持有你的公司股票了
6、股票是必須有人買,你才能賣出去,沒人買的時候就是紙了
7、買的人多了,價格自然上升,投入資金的時候把所有想賣的全部都買入,A賣1塊你在買,B賣1.1你也在買,那麼C就要賣1.2,你還在買的話......價格就在不斷漲
8、參照3
9、參照3
10、參照1
4. 怎麼我買股票怎麼說我動用了公司的資金,是怎麼回事呀
看你股票得資金出入多少。一下轉入50萬以上。證券公司需要提供相關證明,確認你資金來源。
5. 手裡的股票可以和別人建立新公司提供資金嗎
應該不行的,因為股票資財,浮動性大產財,建立新公司需要資金,只要你把股票賣了才可以做投資合夥人建立新公司提供資金,光用手裡的股票是不可以和別人建立新公司作為資金,因為股票和資金性質不同,資金是現金可以直接便用購買物品,而股票要賣了才是現金。
6. 上市公司怎麼獲取資金
一、股票發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二、股份公司上市時,扣除股票發行費用後,中簽股民的資金劃歸該上市公司。因而,上市後股價的漲跌對上市公司資金流沒有直接的影響。
三、禁售期過後,公司持有的股票可以在市場自由變現,公司才可以通過出售或買入公司的股票從而影響公司的現金流。
四、當公司有投資於股票時,持有其他公司的股票,股價的漲跌僅表現為投資收益的變化。
五、股票發行條件: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中,發起人認購的部分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五;
(六)發行人在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7. 上 市 公 司 是 怎 樣 利 用 股 票 籌 集 而 來 的 資 金
股票的發行與流通市場
股票市場是股票發行與交易的場所。
①發行市場(一級市場),實現資本職能轉化的場所,為需求者提供籌資渠道,為供應者提供投場所。
②流通市場(二級市場),已發行股票轉讓的市場,為股票持有者提供變現機會,為新投資者提供投資機會。
③股票市場的主要功能:籌集資金 、轉換機制、優化資源配置、分散投資風險。
3.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條件
①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重點支持基礎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
②股本結構:發起人認購股本數額不少於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認購數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不少於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超過向社會公眾發行股本數額的10%。
③經營及財務狀況:發起人在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最近三年連續盈利,最近三年內的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個人定期存款利率。④國家政券主管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4.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人除了應當符合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對公司質量的要求外,還必須具備:
①在發行前一年末,凈資產在總資產中的比例不得低於30%,無形資產在凈資產中的比例不高於20%。
②具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近三年連續盈利。
5.增資發行(發行新股票增加資金)
除應符合首次發行所需條件外,還應符合:
①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得資金的使用與其招股說明書中所述的用途相符,並且資金使用效果良好。
②距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時間不少於12個月。
③從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的違法行為。
④國家證券主管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6.配股發行(原有股東按比例認購配售股份)
①配股募集資金的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②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募足,並間隔一年以上。
③近三年的凈資產收益率每年都在10%以上。
④近三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或重大遺漏。
⑤本次配股募集資金後,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個人定期存款利率。
⑥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前一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普通股總數的30%。
7、衡量投資價值的主要指標
①每股稅後利潤:又稱每股盈利,等於1公司稅後利潤除以公司總股數。每股盈利數額高,表明公司經營業績好。
④ 每股凈資產值:公司凈資產除以發行總股數,每股凈資產值越大,表明公司每股股票代表的財富越雄厚。
⑤ 凈資產收益率:公司稅後利潤除以凈資產的百分比,用以衡量公司運用自有資本的效率。
例:某上市公司凈資產15億元,當年稅後利潤2億元,公司總股數10億股。
每股稅後利潤= 2億元÷10=0.2元
每股凈資產值=15億元÷10=1.5元
凈資產收益率=(2億元÷15億元)×100% =13.33%
8. 傻,上市公司的資金可以隨便購買股票嗎
這是不能的。 國家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經貿委做出規定,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股。 一.國有企業不得炒作股票,不得提供資金給其他機構炒作股票,也不得動用國家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 二.上市公司不得動用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不得用股票發行募集資金炒作股票,也不得提供資金給其他機構炒作股票。 三.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為長期投資而持有已上市流通股票(在國務院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以上),應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交易所應採取措施,加強管理,監督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遵守本規定。 四.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只能在交易所開設一個股票賬戶(A股),必須用本企業(法人)的名稱。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賬戶或者為個人買賣股票提供資金。 5.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清算機構和證券經營機構,應對已開設的股票賬戶、資金賬戶進行檢查,如發現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或者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賬戶以及為個人股票提供資金的,應及時糾正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9. 股票融資哪些公司有資格
股票融資是指資金不通過金融中介機構,藉助股票這一載體直接從資金盈餘部門流向資金短缺部門,資金供給者作為所有者(股東)享有對企業控制權的融資方式。
簡介:
為滿足廣大投資者增加融資渠道、擴大融資規模的需要,實現牛市融資補倉,熊市盡快解套的目標,推出股票典當業務。
投資者要想辦理股票典當,可以通過電話或親臨典當行洽談。雙方達成一致後,投資者需帶上身份證、股票賬戶卡、前一日股票交割單到典當行辦理有關手續、簽訂典當借款合同,然後辦理相關手續。
典當股票的品種有一定的要求:全流通A股、限售股、法人股票典當融資,客戶典當股票的及當期內不得持有及交易股票權證、*ST股、ST股、B股、未股改的S股、第一天上市的N股。
公司對典當股票市值將設定警戒線和平倉線,市值低於警戒線將通知客戶現金補倉,達到或低於平倉線將對股票進行平倉,同時股票典當借款合同終止。
業務特點
1、 投資者與典當行簽定正式股票典當融資借款合同,借款行為受國家法律保護;
2、 投資者無須更換券商,無須更換股票帳戶,可繼續享受原券商的優質服務及手續費優惠;
3、 股票帳戶資金由銀行監管(與銀行簽定監管協議),令投資者資金更安全,更有保障;
4、 所借款項(當金)可以存入投資者股票帳戶內一同操作,或提取現金用於公司經營或生活所需,靈活方便,自由選擇。
10. 上市公司能否炒股為什麼
國家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經貿委做出規定,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股。1.國有企業不得炒作股票,不得提供資金給其他機構炒作股票,也不得動用國家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2.上市公司不得動用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不得用股票發行募集資金炒作股票,也不得提供資金給其他機構炒作股票。3.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為長期投資而持有已上市流通股票(在國務院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以上),應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交易所應採取措施,加強管理,監督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遵守本規定。4.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只能在交易所開設一個股票賬戶(A股),必須用本企業(法人)的名稱。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賬戶或者為個人買賣股票提供資金。5.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清算機構和證券經營機構,應對已開設的股票賬戶、資金賬戶進行檢查,如發現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或者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賬戶以及為個人股票提供資金的,應及時糾正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為什麼不能?
答:中國股市有一個不應忘卻的歷史教訓:股市漲起來,公司上市所募集的資金,往往會回到股市,用於炒作股票。
過去數年間,這種現象其實一直存在。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場募集資金後,原先計劃中的投資項目變來變去,遲遲落不到實處,實際上,它們已經將大把的資金投入股市。當年甚至有這樣的事:承銷商在股票承銷之際,就已經和上市公司約定,融資後將其中多少資金交與證券商投資。顯然,在股市火爆之時,以股票投資獲取收益,遠比實業投資容易得多。
不過,上市公司如果將融入資金購買地產或是股票,對國家整體經濟將是重大傷害。它不僅會使市場泡沫橫飛,而且同時會削弱一個經濟大國賴以維系健康的實業基礎,從而加劇經濟的泡沫化、空心化。
2001年中國股市進入前一輪熊市之後,很多上市公司因為「委託理財」而身陷困境,有些甚至走到了崩潰的邊緣。這一事實,充分說明我們的擔心絕非杞人憂天。盡管當年那種方式的「委託理財」尚未開閘,但誰能確保上市公司的融資一定會用於實業發展?
況且,通過股票投資「洗錢」也是十分方便的途徑,這使得過去的中國股市幾乎變成了一個上市公司的「洗錢場」。股票投資虧了,上市公司背著;賺了,在上市公司的報表中不體現或少體現,差額落入個人腰包。
上世紀90年代中期,為了托市,有關政策法規對於實業公司購買證券資產予以解禁。而且迄今為止,上市公司在股市上進行投資,幾乎沒有任何防火牆。
鑒於上述原因,在中國股市IPO和再融資重新啟動之時,我們發出「謹防融資泡沫」之語,希望能夠引起監管當局的重視。
當然,准許上市公司購買股票,有利於中國上市公司之間的兼並收購。但如何興利避害,在利弊之間找到平衡,卻是考驗監管部門智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