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中國股票會停牌
① 為什麼有的股票會停牌 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具體來講,停牌主要有以下幾類原因:一是未能如期披露定期報告,如寧城老窖、天津海運。二是正在實施重大重組,如滬昌特鋼、ST中燕。三是公司財務報表數據指標或會計師審計意見不標准,被暫停交易並有終止上市可能的,如ST幸福。
1、對於未能如期披露定期報告的公司,要等到公司公布定期報告後且報告內容符合上市交易標準的,才能復牌交易。2003年4月30日,天津海運在董事會決議公告中稱,延期披露公司2002年度報告和2003年第一季度報告,依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於2003年5月1日起停牌,直至公司披露2002年度報告。如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仍然無法披露報告,公司股票將被實施特別處理。6月4日,天津市海運又發布公告稱,根據目前審計工作進度情況,預計將於6月23日至27日左右披露2002年度報告。而寧城老窖在今年4月29日發布公告稱,公司2002年年度報告無法在法定期限內完成。依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從5月1日起停牌直至公司披露2002年年度報告。如果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仍然無法披露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將有被實行退市的風險。上海證券交易所在2003年5月12日對寧城老窖進行公開譴責。
同樣未能如期披露2002年年度報告及2003年第一季度報告的大盈股份也被同時予以停牌,但該公司在今年5月20日和21日兩天陸續披露前述兩報告,所以復牌。萬里電池未能在2003年4月30日之前如期披露定期報告,也被實施停牌,直至5月16日公司披露了2002年度報告,但經審計2002年末每股凈資產為0.72元,低於股票面值1元,財務狀況異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九章第二節中的有關規定,經公司申請,上海證券交易所將對其股票自5月19日起實行特別處理,股票簡稱由「萬里電池」變為「ST渝萬里」,證券代碼不變,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由10%變為5%。
2、對於正在實施重大重組事項的公司,要等到其重大重組事項得到有關部門的審核之後,方能復牌。如贛南果業今年1月29日發布公告稱,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了收購深圳市天音通信發展有限公司70%股權的重大購買議案。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公司字[2001]105號)的規定,公司本次收購構成重大資產購買行為,經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審核後,公司尚須將本次重大資產購買議案提請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重大重組審核工作委員會審核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司掛牌交易股票將在中國證監會審核期間停牌,停牌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重大重組審核工作委員會對公司本次重大購買事項提出審核意見止。6月10日,贛南果業公告稱,公司重大資產購買方案經提交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重大重組審核工作委員會審核,有條件通過。公司將根據中國證監會重組委的審核意見對有關文件進行補充和調整,並在6月27日之前就修改後的重大資產購買報告書(草案)以及有關中介機構出具的相關報告進行補充披露,同時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恢復交易。6月23日,贛南果業重大資產購買方案已經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重大重組審核工作委員會審核,獲有條件通過。經向深交所申請,獲准恢復交易。
3、公司不符合上市交易條件被停牌的。如ST幸福公告稱,公司2002年度報告顯示盈利,但湖北大信會計師事務有限公司出具了無保留帶解釋性說明的審計報告,該解釋性說明對公司2002年度的盈虧狀況有重大影響。按照中國證監會《關於執行〈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 修訂 的補充規定〉》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股票自2003年4月30日年報披露之日起停止交易,公司股票存在終止上市的風險。
② 中國股票為什麼可以隨便停牌嗎
大概有如下幾種情況:
1 由於連續漲停或跌停引發的臨時停牌,有的連續三天,也有兩天,停牌時間為一小時,十點半後復牌。
2 由於重大事項引發的停牌,時間長短一不,一般最長不超過20個交易日。
3 由於上市公司合並引發的停牌,這時間就不好說了,兩公司停牌經常會拖相當長的時間。
4 由於澄清媒體報道引發的停牌,時間不會很長,短的第二天停一個小時,長的也就幾個交易日。
5 由於公司重組引發的停牌,這可能是停牌時間最長的,如廣發證券借殼延邊公路,停了三年左右的時間。
6 由於召開股東大會的停牌,最為常見,就是一個交易日。
③ 股票為什麼會停牌
股票停牌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幾種:
1.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時,如公布年報、中期業績報告,召開股東會,增資擴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購兼並,投資以及股權變動等;
2.證券監管機關認為上市公司須就有關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進行澄清和公告時;
3.上市公司涉嫌違規需要進行調查時,至於停牌時間長短要視情況來確定。
④ 股市昨天,今天為什麼會停牌
9.30日是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全國都休息
中國股市是根據國家的法定假日來決定休市還是開市
從3號起開始起股市休市,周一開盤。
⑤ 股票為什麼會停牌
股票停牌的原因 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時,如公布年報、中期業績報告,召開股東會,增資擴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購兼並,投資以及股權變動等;
二、證券監管機關認為上市公司須就有關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進行澄清和公告時;
三、上市公司涉嫌違規需要進行調查時,至於停牌時間長短要視情況來確定。 相關規定 2006年版《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股票、封閉式基金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本所可以決定停牌,直至相關當事人作出公告當日的上午10:30予以復牌。根據市場發展需要,本所可以調整停牌證券的復牌時間。」
什麼是異常波動?《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里列出了四中情形:
(一)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
(二)ST股票和*ST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的;
(三)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五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倍,並且該股票、封閉式基金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的;
(四)本所或證監會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上市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交易所可報請主管機關給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1)公司累計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時。
(2)公司資產不足抵償其所負債務時。
(3)公司因財政原因而發生銀行退票或拒絕往來的事項。
(4)全體董事、監事、經理人所持有記名股票的股份總額低於交易所規定。
(5)有關資料發現有不實記載,經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解釋而逾期不作解釋者。
(6)公司董事或執行業務的股東,有違反法令或公司業務章程的行為,並足以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
(7)公司的業務經營,有顯著困難或受到重大損害的。
(8)公司發行證券的申請經核准後,發現其申請事項有違反有關法規、交易所規章或虛假情況的。
(9)公司因財務困難,暫停營業或有停業的可能,法院對其證券做出停止轉讓裁定的。
(10)經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的。
(11)公司組織及營業范圍有重大變更,交易所認為不宜繼續上市的。
另外,上市公司如有下述情形,則應要求停止上市買賣:
(1)上市公司計劃進行重組的。
(2)上市證券計劃發新票券的。
(3)上市公司計劃供股集資的。
(4)上市公司計劃發股息的。
(5)上市公司計劃將上市證券拆細或合並的。
(6)上市公司計劃停牌的。
若遇到以上情況,證券行情表中會出現"停牌"字樣,該股票買賣自然停止,該股票一欄即是空白。
⑥ 上市公司為什麼要停牌
一、維護市場的信息公平,即保證市場信息的對稱性,提高市場透明度。
證券市場是信息市場,信息影響證券的價格,如果市場信息披露不充分、不準確、不完整,證券市場價格就不能反映上市公司的真實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
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如果信息是在非交易時間公布,可以合理推斷投資者一般能在開市前獲知該信息;但如果信息是在交易時間公布,且該信息會對證券價格產生重大影響,那麼信息的發布將導致市場價格的瞬間劇烈波動,一部分投資者很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因交易而受損。
(6)為什麼中國股票會停牌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規定
《證券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因突發性事件而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採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
《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證券交易所可以暫停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停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二章、《交易規則》第四章專門規定了上市公司停牌的情形。按照上市公司及交易是否處於正常狀態可以將停牌劃分為例行停牌和警示停牌兩類。
⑦ 上市公司為什麼要停牌的原因有哪些
滬深兩個交易所的規則大體一樣,下面摘錄上交所的停牌規則:
第十二章 停牌和復牌
12.1 為保證信息披露的及時、公平和對稱,本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中國證監會的要求、上市公司申請,決定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停牌與復牌事宜。
12.2 上市公司發生本章規定的停牌事項,應當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與復牌。
本章未有明確規定的,公司可以本所認為合理的理由,申請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停牌與復牌。
12.3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涉及的停牌和復牌事宜,應當遵守本所相關規定。
12.4 上市公司於本所交易時間召開股東大會,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當日停牌,直至披露股東大會決議公告的當日上午開市時復牌;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披露日為非交易日的,則在公告披露後的第一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
公司於本所交易時間之外召開股東大會,但在此後的第一個交易日或者之前未披露股東大會決議公告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自第一個交易日起停牌,直至披露股東大會決議公告的當日上午開市時復牌;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披露日為非交易日的,則在公告披露後的第一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
12.5 上市公司預計應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披露前已難以保密或者已經泄露,可能或者已經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應當立即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
12.6 上市公司進行重大資產重組,根據中國證監會和本所相關規定向本所申請停牌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停牌與復牌。
12.7 公共傳媒中出現上市公司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可能或者已經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本所可以在交易時間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關公告的當日開市時復牌。公告披露日為非交易日的,則在公告披露後的第一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
12.8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認定為異常波動的,本所可以決定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關公告的當日上午十點三十分復牌;公告披露日為非交易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在公告披露後的第一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
公司因股價持續異常,需要向本所申請通過公開方式與投資者或媒體進行溝通的,溝通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停牌。
12.9 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非標准無保留審計意見,且意見所涉及的事項屬於明顯違反會計准則、制度及相關信息披露規范規定的,本所自公司披露定期報告之日起,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直至公司按規定作出糾正後復牌。
12.10 上市公司未在中國證監會和本規則規定的期限內披露季度報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於報告披露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停牌一天。
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和本規則規定的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關定期報告的當日開市時復牌。公告披露日為非交易日的,則在公告披露後的第一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公司因未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的停牌期限不超過兩個月。停牌期間,公司應當至少發布三次風險提示公告。
公司未披露季度報告的同時存在未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情形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按照前款和第十三章的有關規定停牌與復牌。
12.11 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因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停牌,直至公司披露改正後的財務會計報告當日開市時復牌。公告披露日為非交易日的,則在公告披露後的第一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
公司因未按要求改正財務會計報告的停牌期限不超過兩個月。停牌期間,公司應當至少發布三次風險提示公告。
12.12 上市公司的定期報告或者臨時報告披露不夠充分、完整或者可能誤導投資者,但拒不按要求就有關內容進行解釋或者補充披露的,本所可以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關公告的當日開市時復牌。公告披露日為非交易日的,則在公告披露後的第一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
12.13 上市公司在公司運作和信息披露方面涉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其他規范性文件、本規則或本所其他有關規定,情節嚴重而被有關部門調查的,本所在調查期間視情況決定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停牌和復牌。
12.14 上市公司嚴重違反本規則且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按要求改正的,本所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並視情況決定復牌。
12.15 上市公司因某種原因使本所失去關於公司的有效信息來源,本所可以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直至上述情況消除後復牌。
12.16 上市公司因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具備上市條件的,本所將於前述交易日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公司在停牌後一個月內向本所提交解決股權分布問題的方案。本所同意其實施解決股權分布問題的方案的,公司應當公告本所決定並提示相關風險。自公告披露日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復牌並被本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12.17 上市公司因收購人履行要約收購義務,或收購人以終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為目的而發出全面要約的,要約收購期滿至要約收購結果公告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停牌。
根據收購結果,被收購上市公司股權分布具備上市條件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於要約結果公告日開市時復牌;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的,且收購人以終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為目的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於要約結果公告日繼續停牌,直至本所終止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上市;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但收購人不以終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為目的的,可以在五個交易日內向本所提交解決股權分布問題的方案,並參照12.16條規定處理。
12.18 上市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被實施停牌期間,應當每五個交易日披露一次未能復牌的原因(本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12.19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本所實行特別處理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還應當按照本規則第十三章的有關規定停牌和復牌。
12.20 上市公司出現第14.1.1、14.1.13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發生重大事項而影響其上市資格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還應當按照本規則第十四章的有關規定停牌和復牌。
12.21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上市公司涉及下列事項時,應當向本所申請暫停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股:
(一)主動向下修正轉股價格;
(二)實施利潤分配或者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
(三)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認為應當停牌或者暫停轉股的其他事項。
12.22 可轉換公司債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按照下列規定停止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交易: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流通面值總額少於3000萬元,且上市公司發布相關公告三個交易日後;
公司行使贖回權期間發生前述情形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不停止交易。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自轉換期結束之前的第十個交易日起;
(三)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認為必須停止交易的其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