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定增募集資金三方託管
① 新三板定增的時候,有沒有募集資金專戶的要求
這是必須的,任何證券行為都應當開設獨立賬戶,在承銷期滿後,如承銷完美結束就會將資金劃入企業賬戶。如承銷無法達到承銷目的,應當將資金退回購買人,並加算同期銀行利息。望採納——謝謝!!
② 股票定增是利好嗎 定增募資是利好嗎
定增就是想特定對象(一般不超過10名)增發股票,對股票的影響不一定,要看定向增發募集的資金投資於什麼項目,如果投資項目前景十分看好,那對股票一般是利好的,但如果投資項目不為市場看好,就會變成利空,因為本身定向增發價格會略低於市場價,因此定增後原有股東的利益被攤薄,如定增項目不能獲得更好的收益率,對於原有股東是沒有什麼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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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定向增發是什麼意思 2017定向增發新規有哪些 最新定增股票一覽表
定向增發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條件的少數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行為,規定要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公告前20個交易日市價均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認購後變成控股股東或擁有實際控制權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④ 定增股份所募集的資金一般用途有什麼
你好,定增股份所募集的資金一般用途有兩種情況:一是為了公司業務和規模的擴張,通過定向增發募集資金投入新項目;二是由於增發融資的門檻越來越高,成功難度越來越大,為了不"浪費"寶貴的增發機會而進行定向增發。祝你投資順利。
⑤ 定增募資和定增配股有什麼區別
定增和配股雖然都屬於上市公司權益類融資方式,但繳納資金的群體不同,配股是對原有股東,增發是可以對原有股東也可對所有投資者,但主要針對的是大戶。對於個人投資者而言,配股的參與機會相對公平。
「以前非公開發行幾乎沒什麼門檻,現在不好做了,而且等的時間比較長。」上述投行高管認為,未來配股將成為主流的再融資方式。
但事實上,對於上市公司及原有股東而言,配股也存在一定的發行門檻。配股發行對上市公司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內部控制制度、資產質量等有著相應的要求;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30%。《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則對包括控股股東在內的原股東做出明確規定,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而且代銷期限屆滿,上市公司原股東認購股票的數量需達到擬配售數量的70%,方可視為配股發行成功。
相較目前受限的定增以及可轉債,配股的門檻相對較低,只要大股東願意認購,發行便沒有較大的問題,中小股東不認購的話,權益則要被攤薄,要麼拋要麼買,必須得選擇一樣,因為配股的價格比較低,不買而繼續持有則較為吃虧。
⑥ 上市企業定向增發或公開募集資金需要繳稅嗎
目前國家沒有上市企業發股募資的稅收項目,不用繳稅。
⑦ 股票定增,和募資是利好或利空
如果是定向增發來募資肯定是好事。
如果發行股票來增發就短期不是好事,股票會跌的。長期還得看這公司的情況。
定增就是想特定對象(一般不超過10名)增發股票,對股票的影響不一定,要看定向增發募集的資金投資於什麼項目;
如果投資項目前景十分看好,那對股票一般是利好的,但如果投資項目不為市場看好,就會變成利空,因為本身定向增發價格會略低於市場價,因此定增後原有股東的利益被攤薄,如定增項目不能獲得更好的收益率,對於原有股東是沒有什麼好處的。
(7)股票定增募集資金三方託管擴展閱讀:
定向增發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大投資人(例如外資)欲成為上市公司戰略股東、甚至成為控股股東的。以前沒有定向增發,它們要入股通常只能向大股東購買股權(如摩根士丹利及國際金融公司聯合收購海螺水泥14.33%股權),新股東掏出來的錢進的是大股東的口袋,對做強上市公司直接作用不大。另一種是通過定向增發融資後去並購他人,迅速擴大規模。
定增對沖是指用股指期貨的組合頭寸實時追蹤、封閉股票端的風險敞口,以達到保值、甚至增值的目的。
作為股權再融資的重要方式之一,定向增發廣受外界關注的一大特點是增發價格相對於增發時的市場價格往往有著較高的折價。2008年以來現金方式進行的定向增發平均折價率是20.65%,但根據我們的計算,解禁後20.65%的折價率只取得了11.1%的平均收益,重要原因是2008年至今上證綜指從5000多點下跌到了3000點下方,系統性風險侵蝕了參與定向增發的大部分獲利空間。
⑧ 股票定向增發對前次募集資金有沒有要求
一、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10%,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二、增發新股募集資金量不超過公司上年度末經審計的凈資產值。
三、發行前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報表中的資產負債率不低於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四、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完工進度不低於70%。
五、增發新股的股份數量超過公司股份總數20%的,其增發提案還須獲得出席股東大會的流通股(社會公眾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股份總數以董事會增發提案的決議公告日的股份總數為計算依據。
六、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最近12個月內不存在資金、資產被實際控制上市公司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實際控制人)及關聯人佔用的情況。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公開批評或者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八、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報表不存在會計政策不穩健(如資產減值准備計提比例過低等)、或有負債數額過大、潛在不良資產比例過高等情形。
九、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為其實際控制人及關聯人提供擔保的,整改已滿12個月。
十、符合《關於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公司字〔2001〕105號)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的上市公司,重組完成後首次申請增發新股的,其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6%,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6%,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按照本通知第一條的有關規定計算;其增發新股募集資金量可不受本通知第二條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