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股和資金股票怎麼分配利潤
Ⅰ 合夥企業中,單純以技術入股的一方如何分配利潤
律師您好:我們四個人甲、乙、丙、丁合夥做生意,其中乙、丙、丁三人每人均投入xx萬元做為啟動資金入股,而甲則是以技術做為入股(不投資金),四個人協商的利潤分配比例是甲40%、乙20%、丙20%、丁20%;並按相應的比例承擔虧損。公司目前仍處於初始創業虧損階段。在第一單生意完成時,甲認為其在企業籌建過程中及在第一單生意時起到主導作用(不僅出技術還出勞力)為由提出重新分配利潤:說企業在完成每一單生意時應分給甲40%的分成(是在扣除材料費及完成該單生意所需天數內的工廠、店鋪月租和水電費開支後),並且如果企業散夥時,企業應將資產變賣資金的40%支付給甲。請問甲的要求合理嗎?有什麼好的分配方案,是按月分配還是按季或者是按年分配?在一個月內無生意做的情況下,甲不承擔風險這樣行嗎?謝謝!
Ⅱ 技術股跟資金股怎麼算的
技術入股是以技術人員的知識或知識產權、技術訣竅、設備、工廠廠房等作為資本股份,投入合資經營或聯營企業,從而取得該企業的股份權的一種行為。技術入股和資本入股一樣享有按股份比例對企業所有權和按股分紅的權利。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權,一般不是根據股份比例的大小承擔,而是由各方協商確定。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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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請問,100萬的利潤,同時要按資金股比例和技術股比例如何計算,比如我資金股佔30%,技術股佔30%
浙江孫律師:
從上述出資情況看,你們雙方各出資50%,若以後需要增加出資的,不必然按照上述比例,可以協商出資,也可以按照上述1:1出資,技術股不是必要內容。
比如前期中資產100萬,後經雙方協商增資100萬,甲出資現金50萬,乙出資現金50萬,此時雙方的股份內容為:甲出資100萬,佔50%;乙出資70萬,佔35%和技術30萬,佔15%。
Ⅳ 雙方分別以資金和技術入股合作,投入金額多少及股份如何分配
這要看公司章程或合作協議約定,主要靠合作各方協高約定,但是實際操作中,技術入股佔有股份額在30至40%為宜,一般最高不能超過50%。
技術股是個人以技術加入公司,佔有公司的股份。技術股所佔比列一般不能超過百分之二十。需經國務院同意之後,高技術的可以達到百分之二十五。擁有技術股的人離開公司後,股份不變,除非轉讓掉股份。須注意的是以技術入股後,此後該技術屬於公司,原技術持有人不再享有該項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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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單純的技術能佔到20%左右,管理佔得比例更高 如果做一家科技型製造企業,只能出技術最多30%股份,如果籌備、預算、經營管理、市場推廣、營銷等一系列都能做 只找資金 那麼可以佔到60%股份。
股權分配激勵計劃(SIPS)和工資扣存儲存存款計劃(SAYE)。這些可能是國內稅收核準的方案,並且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可以合理避稅,也可以把經濟獎勵和公司的長期繁榮發展聯系在一起。
Ⅳ 技術股和資金股怎麼算
技術入股是以技術人員的知識或知識產權、技術訣竅、設備、工廠廠房等作為資本股份,投入合資經營或聯營企業,從而取得該企業的股份權的一種行為。技術入股按照公司法規定需要作價評估的,技術股所佔比列一般不能超過百分之二十。技術入股和資本入股一樣享有按股份比例對企業所有權和按股分紅的權利。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權,一般不是根據股份比例的大小承擔,而是由各方協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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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關於技術股分與資金股份在公司里的分配情況
把股權首先分成兩個類別:資金股權部分、經營管理股權部分。先把這兩個部分的股權分別確定清楚,不按人的角度,而按這兩個類別的角度。
資金股權的確定得區分投資者的類型,一般來說個人投資得看投資人的個人特性了,機構投資則更多有一套價值評估的系統,這些評估方法很多,大家如有興趣可以去參考《創業融資實踐》這本書,寫了很多實用的方法。 這里我只是想談談對個人投資者的對待方法。 投資者為什麼要投您的團隊,最重要的一般都是看重人,其次才是項目。因此,我們也應該首先從人的角度來對待投資資金占的股份比例的問題。比如一個投資者的控制欲特別重,很可能您就不要去奢談控股了,而不如把精力轉到如何通過擴大盤子讓團隊的收益增大;如果投資者是特別豪爽的,或許您可以獲得控股權。總的一句話,更多的還是尊重投資人的看法吧。如果真的覺得不合適,看來你選擇的投資人錯了,應該變的是你,而不是他。
至於經營股權部分,總的比例定好了之後,就可以考慮每個人在團隊中擔任的職責和能力來評估了。這個方面可能有爭持的地方,我的建議是設立一些簡單的虛擬股權績效評價系統。就是說在創業過程中讓股東的股權隨著個人績效的變化有一定調整幅度的激勵制度。這個制度是中立的,因此經營股權的分配比例也是按照職責、崗位來分的,而不是按照人來分的。
如果您覺得還應該考慮創意角度的股份,那把這個方面單列。讓最開始提出這個創意的人獲得一定的股權回報。
因此,對待股權分配最基本的就是沒有必要不好意思細談,股權不談好,在創業過程必然會發生各種問題。讓股權不按照人來分,而是按照客觀的資金、職責、崗位、創意等角度來分,能盡量避免隨意的拍腦袋分配方式帶來的問題。
Ⅶ 資金股和管理股如何進行利潤分配
如果成立的是合夥企業,可以以勞務出資,所有出資人的利潤分配按照合協議的約定。如果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行為不能作為出資份額,但可以按照章程以及股東大會、總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