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上市公司經理股票期權調研
『壹』 股票期權交易的可行性分析
中國推行股票期權交易的可行性分析
1、逐步擴大的股市規模。CBOE前副總裁Dr.Barclay根據全球設立股票期權市場的研究指出,一個成功的期權市場不僅可從合約量的多寡來判斷,還應以股票期權流動性比率(DerivativeLiquidityRat io,DLR)的大小來衡量,DLR=(合約數量×合約乘數×平均指數值)/現貨市場交易值,且DLR>1。對一個成功的股票期權市場,其衡量指標有,在設立股票期權市場前三年股票換手率年平均值均高於20%(21%-102%);股票總市值在300億美元至4.2兆億美元,且佔GDP比例呈上升趨勢。
截至2001年12月31日,中國滬深兩市的上市公司證券總數達1123種,上市公司家數達1160家,籌資總額達7726.84億元,開戶投資者已突破6650萬戶,總市值達43522.20億元(約5250億美元),流通市值為14463.17億元,日均成交金額99.02億元。1998-2001年換手率(以上海證券交易所為例)分別為297.04%、361.91%、375.15%、360.71%,總市值分別為19505.65、26610.9 2、48090.94、43522.2億元,佔GDP比例分別為24.52%、31.99%、54.07%、45.7 3%。中國股市換手率數倍於其它國家股市,短線資金進出頻繁,也反映出其對風險管理工具的需求。股票現貨市場規模反映了維持股票期權交易所需的人力資源與資本投資最起碼的規模,證券市值佔GDP的增長趨勢可以衡量資產轉換為證券程度的消長及儲蓄轉化為投資、吸引外資入市的可能性。依照上述DLR>1標准,目前中國已具有設立股票期權市場的條件。
2、迅速增加的機構投資者。股票期權的交易主體是機構投資者,而以前中國證券投資者隊伍以散戶為主。自2000年中國提出了超常規發展機構投資者,積極推動證券投資基金發展、推出開放式基金、組建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允許三類企業和保險資金入市、合資組建證券公司試點,優化了股市投資者結構。同時,中國居民儲蓄存款已超過七萬億元人民幣,社會上有數千億元的游資,這些為股票期權的推出准備了合適的交易主體和充足的資金。
3、日漸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股票市場所披露的信息與數量是否適時與足夠,關繫到股票與股票期權間的套利交易。信息披露愈充分,對於套利交易的判斷則愈容易。目前中國股票市場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股票交易採用公開競價、自動撮合,交易行情實時顯示,有最佳買價量、賣價量、成交價量、漲跌停時的累積委託買賣數量等信息,已足夠套利交易者所需的信息透明度要求。 國外推行股票期權交易的可行性分析
由於美國股票期權市場出現最早、運作最成熟,因此以美國股票期權市場為例來分析股票期權市場的運行、風險及監管制度對中國推行股票期權交易更有借鑒意義。股票期權市場的風險主要包括利率、匯率、股票指數變動風險和信用風險。股票期權市場的風險控制主要包括政府的直接控制、行業協會的控制和交易所的控制。與此相適應,其監管體制一般也分為政府監管、行業協會的自我監管和交易所的監管。
紐約BNP Paribas集團資產和衍生品部門的負責人托德·斯坦博格表示,今年以來,由於市場波動性增加,企業處於發展不平衡時期,而這正是經紀人涉足該領域的大好時機。創造衍生品組合為企業鎖定最大利潤並壓低他們回購股票的價格,然後進行適當的風險管理,這一切將使企業股票衍生品市場交易更加活躍。他估計,今年美國的股票回購量上升了22%。
股票衍生品交易不僅有助於鎖定股價,今年還成為了贖回股權使資本升值的基本工具。就像生物能源公司Amgen在今年3月份所作的那樣,這種業務的難點就是如何利用股票期權。Amgen通過買賣許可證把證券轉換費用從50%左右提高到了大約60%,整個業務花費了7.5億美元的成本,籌集了50億美元的資金。如果公司由直接債券市場提供股票回購的資金,它停止支付的點數要比由直接債券市場提供股票回購的資金所需的要少,這還不包括交易的所得稅減免額。
傳統的機構投資者也對股票衍生品很感興趣。在美國,機構投資者要得到高回報較為困難,股票衍生品帶來的收益可以使回報率提高。一家期權交易公司總裁、期權理事會公共營銷經理菲爾·庫奇解釋說,盡管州立和市立計劃的發起者通常較為保守,不過,他們還是已經看到了哈佛和耶魯用於投資可轉換投資期權策略資產的成功。其他發起者也已經發現,這些玩家通過增加多樣化和使用類似的期權產品,使企業獲得了發展的優勢。
『貳』 經理人股票期權的ESO在國有股減持中引發的新思路
我國企業制度的缺陷和弊端,一在產權,二在激勵。二者密切相關。就激勵機制而論,我國的問題不僅是激勵嚴重不足,而且是激勵機制存在很大的扭曲;且激勵不足也與激勵機制扭曲高度相關。主要表現是輕重不分,本末倒置,激勵與貢獻和績效不相關,特別是重一般職工激勵,而輕經營者激勵;重短期激勵,而輕長期激勵。這主要是由於我們在理論認識和政策指導上,仍然把職工當作國家和企業的主人,而把經營者看作是政府官員;不是依靠制度的力量,而是依靠政治覺悟和道德說教。中國絕大多數上市公司的職工持股僅僅是公司股權結構中有別於其他股份形式的普通股,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職工持股制度,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然而,實行股票期權制度必須有股票來源,這是這一制度得以建立和實施的根本條件和前提。按照國際上通行的做法,實行股票期權的股票來源有兩個:一是公司相機發行新股票;二是通過留存股票帳戶回購股票。
有鑒於此,在減持方式的創新中,如果能夠把國有股減持與企業激勵機制的改革結合起來,既可以解除一系列思想顧慮,又可以解決很多實際困難,也許是比單純為社會保障籌集資金更為有效的選擇。其具體操作是:
(一)制定一部國有股減持的法律,把國有股減持及其與建立社會保障制度和股權激勵制度的關系用法律規定下來。因為國有股減持涉及到根本性的制度變遷。
(二)根據減持法制定出一套經理股票期權和職工持股計劃的有關法律制度及其實施細則,把減持的國有股作為股權激勵機制的資金來源,一部分用於建立對經理人員的股票期權制度,另一部分用於建立職工持股計劃。
(三)依法操作,按照制定的法律和實施細則,嚴格操作。
這樣做可以收到多方面的效果。
一是把國有股變成經理股票期權,使管理者、經營者真正與企業共榮辱、同興亡,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探索國有企業可持續發展找到了一條切實可行的途徑。
二是解決了國有股減持中的資金來源問題和購買主體問題,使國有股減持可以以較快的步伐推進。
三是把減持的國有股變成經理的股份,同時輔之以員工持股等多種形式,從而形成股權結構的多元化,有利於企業所有權結構的優化。
四是把減持的國有股變成相對規范的經理股票期權,在一定時期內不能行權和流通,既可改變國有企業的股權結構,又不會對當前股市形成沖擊,有利於股市的穩定發展。
五是建立起相對規范的經理股票期權制度,經營者的行為就會發生變化,其行為就會長期化,有利於弱化內部人控制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六是有利於改善政府機構的決策方式。圍繞著企業會計制度的制定問題,財政部會計司與證監會之間曾經發生過一場爭論,爭論的焦點是會計准則的中國特色和國際化。最後,財政部改變策略,堅持了會計准則的制定權,證監會發布通知,要求所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執行新會計准則。爭論暫告一個段落。圍繞著國有股減持問題,雙方之間再次交鋒,證監會不僅中止了財政部的減持方案,而且廣泛徵集新的減持方案。如果按照上述辦法實施,也許可以限制政府部門的自由裁量權,有利於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
總之,這是一個將國有企業的產權改革、治理結構改革和激勵機制改革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的有效而可行的辦法。 .....
『叄』 現在我國上市公司在進行股票期權時,還存在股票來源的問題嗎我國公司法現在還限制嗎十分著急,謝謝
嗯。你是要找投資平台那
『肆』 我國有哪些上市公司實行了股票期權
我國有哪些上市公司實行了股票期權,可以看該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的定期報告,比如年報、半年報或者季報,如果實施股權激勵的話,是必須要披露詳細內容的。
簡介: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即以股票作為手段對經營者進行激勵。股權激勵的理論依據是股東價值最大化和所有權、經營權的分離。
股權激勵在國內上市公司大范圍施行始於2005年,當時股權分置改革全面展開,部分上市公司將股權激勵與股權分置改革相結合,主要採取的是非流通股股東轉讓股票的方式。在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下發以後,更多的上市公司開展了股權激勵,因當時股價較低,大部分公司採用的是股票期權,很多上市公司的經營層也因此受惠。但到2007年前後,股價已經大幅度上漲,股票期權帶來的激勵額度變得非常有限,甚至可能出現不具備行權條件的情況,因此,一些上市公司又推出了限制性股票的激勵方式。
由於受世界金融危機的影響,2008下半年開始雖然股票價格大幅下挫,似乎更具備實施股權激勵的條件,但實際上,股權激勵兌現的前提是達到業績條件要求,以2008年度經濟環境下大部分上市公司很難達到。監管層對業績指標的一般要求是:實行股權激勵後的業績指標(如:每股收益、加權凈資產收益率和凈利潤增長率等)不低於歷史水平,股票期權等待期或限制性股票鎖定期內,2006—2008年上半年,大部分行業都處於周期性高點,利潤水平也處於高位,而2008年下半年起出現下滑,處於低位,在業績上很難滿足股權激勵的要求下實施此方案顯然無濟於事。隨著中央府一攬子經濟刺激計劃的實施,使得上市公司業績得以改善,提高,從而讓中國經濟在世界金融危機的狀態下,走出了獨立行情,再配配合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日趨完善,全流通的市場環境下、上市公司股權更加分散,以及股東價值最大化的理念被普遍接受,股權激勵在未來一定會得到上市公司更大的范圍內的實行和發展。
『伍』 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取得股票期權所得,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規定:
一、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取得股票期權所得,應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6]902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二、對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取得股票期權在行權時,納稅確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可自其股票期權行權之日起,在不超過6個月的期限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其他股權激勵方式參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陸』 經理人股票期權的ESO的作用及局限性
股票期權計劃的作用在不同的企業中根據改制前的所有制性質、關鍵管理人員的持股數量和企業所在行業的性質而有很大的不同,現在看來,它對高科技企業比較適合。ESO在美國被廣泛地使用,成了美國公司治理的一部分。美國《商業周刊》說,ESO曾像魔法一般地刺激了美國20世紀90年代的經濟繁榮。但相繼曝光的美國大公司會計丑聞,暴露出ESO被濫用的弊端。
在現實中,很多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把推高股價作為工作的惟一目標。但單靠擴大銷量,削減成本以贏得利潤,股價的上升就會很慢。在缺乏透明度和有效監督的前提下,當公司的長遠發展出現問題時,深知內情的公司管理層會被利益所驅動,不惜通過做假賬來製造公司繁榮的假象,推動公司股價上漲。風險投資、IT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推動了美國經濟近十年的繁榮,美國股市也出現了長達18年的牛市。隨著90年代末網路科技泡沫的破滅,一些大公司陷入窘境,僅依靠正常經營的利潤無法滿足投資者對公司過高的盈利預期。面對來自股市的巨大壓力,使得這些公司不惜鋌而走險做假賬,以虛增利潤來維持股價上漲。
在國內互聯網公司高級經理的年收入中,來源於行使ESO(經理股票期權)的收入所佔的比重也越來越高。在中關村,這誘人的「金手銬」每月都要造就60個新的百萬富翁。股票期權正以其無法抵擋的魅力讓經理人們著迷。
『柒』 想寫一篇關於上市公司股票期權會計處理的論文,案例應該找一個報表有問題的公司,還是分析沒有問題的公司
23 標題:國有企業經理人期權激勵問題研究目的:通過寫作本文,學生應熟悉經理人期權激勵的基本原理、基本要求與操作方法,掌握我國國有企業經理人期權激勵中的特殊問題等。
內容:1、經理人期權激勵的涵義與功能;2、國有企經理人期權激勵的必要性與重要性;3、國有企經理人期權激勵的難點解決措施。
安然事件以後,財務會計制度成為人們指責的目標,其中風靡美國公司界的股票期權會計處理方法又成為眾矢之的。這是因為,安然公司的內部人交易記錄顯示,在公司財務丑聞曝光前夕,公司管理層一直在利用股票期權合約加快拋售股票。原總裁斯林格出售獲利近億美元;2002年1月25日自殺身亡的安然公司前副董事長巴克斯特通過股票期權計劃的行權,獲得了大約3520萬美元的收入。據美國司法部和證券交易委員會調查,安然公司29名高級主管在禁止公司員工出售股票的同時,卻利用內線消息在股票暴跌前加快行權和股票拋售,獲得了11億美元的巨額利潤。無獨有偶,緊隨安然之後宣布破產的美國第二大長途電話公司世界通信公司也出現了同樣的情況。公司首席財務官沙利文在兩年裡通過股票期權的行權等其他合法的方式,出售股票獲得了近5000萬美元的收入。但是,由於公司高管人員拋售股票多是根據符合美國法律規定的股票期權合約來進行的,這使得司法機關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十分困難。此外,根據美國的有關會計准則,容許公司將股票期權成本納入稅後利潤核算,不作為公司報告收益的扣減,很多公司利用這一漏洞隱藏了巨額虧損。安然事件後,股票期權會計准則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美國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也迅速發布了相關的准則修訂建議,鼓勵公司自願採用「公平價值」法確認公司授予股票期權的成本。
1972年,美國會計原則委員會發布第25號意見書「授予員工股份的會計處理」,該准則採用「內在價值法」(期權授予日或其他計量日股票的市價超出行權價的差額)計量股票期權的成本。1995年,美國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發布了第123號准則「以股權為基礎薪酬會計」,推出了一套「以公平價值為基礎的」股票期權會計處理方法,但仍然允許繼續採用APB25,只是規定應當在財務報表的腳注中披露,如果採用FASB123號准則,公司的凈收益和每股盈餘將會受到何種影響。2000年3月31日,美國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發布了第44號解釋「涉及股權補償的特定交易事項會計」,該解釋成為股票期權第三個重要的會計准則。
根據APB25號意見書,股票期權一般都被認為是補償性的。一個股票期權需確認的費用是根據下述兩個因素都確定的第一個日期(計量日)測定的:(1)員工有權獲得的股份數;(2)為獲得股份須支付的對價(行權價)。根據計量日的不同,股票期權計劃可以分為確定的股票期權計劃和不確定的股票期權計劃。確定的股票期權計劃的行權價和員工有權獲得的股份數在期權授予日就是確定的,計量日就是授予日,補償成本等於股票市價與行權價之間的差額。不確定的股票期權計劃又稱為以業績為基礎的股票期權計劃,此類計劃的股份數或者行權價在期權授予日是不確定的。計量日並不等於授予日,而是員工有權獲得的股份數和行權價都確定的日期。由於絕大多數股票期權計劃的行權價一般都等於或者高於授予日或其他計量日(在授予日期權數量或行權價格不能確定時,採用二者皆確定的日期為計量日)的股票市價,公司根本無須確認任何費用。從而,其凈收益和每股盈餘也不受任何影響。這樣,股票期權制度就真正成為「公司請客、市場買單」,公司和員工皆大歡喜。但是,廣受歡迎的「內在價值法」實際上並沒有一個強大的理論邏輯。
採用內在價值法計算股票期權的成本,由於絕大多數股票期權計劃的行權價一般都等於或者高於授予日或其他計量日的股票市價,公司根本無須確認任何費用。但是,期權肯定是有價值的。公司對員工授予股票期權,實際是股東放棄了自己的股票先買權,而且由於員工的行權,損失了本來應當屬於股東的股票溢價。因此,從本質上來說,股票期權是有成本的。但是,採用內在價值法,並不能反映這種成本。
按照內在價值法導致的經常調整,使其會計處理缺乏內在的邏輯一致性,增加了會計成本。內在價值法對復雜的股票期權計劃和其它衍生金融工具也無能為力,這種價值沒有能夠得到正確反映。在這種情況下,FASB發布了第123號會計准則。
1993年6月30日,「以股權為基礎的薪酬會計」草案發布徵求意見,該草案要求所有公司採用「公平價值法」確認授予日的股票期權成本。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認為,公平價值法符合全面信息披露要求,符合採用公平價值的時代潮流,有利於提高財務報告的質量。但是,結果卻出人意料。Samir M.EL-Gazzar and PhilipM.Finn(1995)對草案發布後證券市場的反應進行了研究,他們發現,市場對草案作出了負面的反應。這種反應對那些嚴重依賴股票期權的高科技公司和新興公司尤為顯著,因為此類公司主要依賴授予股票期權來作為支付高薪的替代手段,以吸引和留住所需的人才。該研究驗證了當時產業界有關該草案可能會限制公司運用股票期權制度的說法。國務院辦公廳報告說,14個不同的實業團體給國會寫信,警告說草案「將對那些向全體員工提供股票期權和持股計劃的企業帶來災難」。(1)草案之所以引起一片反對聲,主要是由於公平價值法的應用,將帶來公司薪酬成本的上升,從而降低公司的盈餘。《華爾街》雜志報道,如果「公平價值法」得到全面應用,公司盈餘將降低2-50%不等。
由於反對的聲音太強,1995年FASB發布第123號准則時,改為鼓勵所有的企業採用「以公平價值為基礎」的會計處理方法,但仍然允許企業繼續採用APB25「以內在價值為基礎」的方法。繼續採用APB25的企業必須就如果採用FASB123號准則,對公司的凈收益和每股盈餘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形式披露。
FASB123號准則要求公司用授予日期權的價值來計量補償成本,並在員工服務期內(一般是授予期或稱為「等待期」)攤銷。「公平價值」是指這樣一點,在這一點上,「買賣雙方自願就某個項目進行交易,而不是基於強迫、清算;這種交易需要一個相同或類似項目的公平市價,如果有這種公平市價的話。」決定員工股票期權的公平市價是很難的,因為員工股票期權並不公開交易,而且經常需要一個等待期(授予期),沒有公平市價可供參考。FASB123號准則要求採用期權定價模型來決定股票期權在授予日的內在價值或時間價值,最常用的期權定價模型是Black-Scholes模型。
FASB123號准則對信息披露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繼續選擇採用APB25的公司,必須披露如採用FASB123號准則對公司財務的影響。此外,FASB123號准則還增加了以股權為基礎的補償的披露要求。下述內容必須予以披露:1損益表中確認的總補償成本;2用來估計期權公平價值的方法和任何重要的假設;3下列種類股票期權的數量和加權平均行權價:年初發行在外的期權、年末發行在外的期權、年底可行權的期權、本年度內授予的期權、本年度內喪失的期權和本年度內到期的期權;4.本年度授予期權的加權平均公平價值,包括加權平均行權價,如果它不同於授予的市價;5發行在外股票期權的數量、加權平均行權價格和加權平均剩餘合約有效期,以及當前可行權的數量和加權平均價格;6對計劃的描述,內容包括總的授予條件、期權的最長有效期限、可授予期權的最大數量;如果對發行在外的股票期權條件進行具有實質意義的調整,也必須予以披露。
事實上,FASB123號准則頒布後,APB25規定的「內在價值法」並沒有被廢棄,相反,它比FASB123號准則所倡導的「公平價值法」的應用范圍更為廣泛。1998年,FASB公開對APB25號指導意見的大規模使用表示不滿。針對這種情況,2000年3月1日,FASB發布了第44號解釋,試圖對APB25號的應用范圍進行進一步的限制。該解釋在徵求意見時,也遇到了來自實業界特別是高新技術企業和剛剛起步的中小企業的反對。該解釋在FASB內部也有不同意見,在投票通過時,有2名委員投了反對票。
第44號解釋從2000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內容有:
1.APB25隻能用於針對員工的股權補償。44號解釋規定,APB25隻能適用於員工股權補償,或針對特定的非員工的股權補償,而不能適用於非員工的外部獨立締約人或者服務提供商。對後一類人的股權補償,只能適用FASB123號准則。員工的定義,必須根據普通法得出。按照普通法,某人與僱主之間是僱傭關系還是其他的獨立合同關系,主要看以下幾個方面:選拔和僱傭;支付工資;解僱的權力;對其行為進行控制的權力。其中最為關鍵的是控制權-僱主命令和控制員工工作行為的權力,以及指揮如何進行工作的權力。如果僱傭關系成立,那麼僱主有權控制和指揮的內容不僅包括聘用,而且還有聘用的所有細節、以及如何工作的方法。如果這些控制要素不存在,則不存在普通法上的僱主-員工關系。但是,董事會的獨立董事雖然不符合普通法上的員工標准,基於其作為股東利益受託人的角度,對授予獨立董事的股票期權,也可以適用APB25.
如果一名期權獲受人從員工轉變成非員工(或者相反),而且保留任何未行權的期權,補償成本必須根據他所處的不同角度對應時間進行分別計量。
2.對母公司將股份授予子公司員工的情況,分別進行不同的會計處理。如果子公司包括在母公司的合並財務報表內,合並范圍內股份(不論是母公司股份還是子公司股份)授予給集團內任何一方的員工,都可以適用APB25.如果子公司單獨編制財務報表,不與母公司或者其他任何子公司進行報表合並,母公司股份授予子公司員工或者子公司股份授予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的員工時,不能適用APB25,而應適用FASB123號准則。同理,APB25不能適用於將母公司股份授予合資企業員工的情況。
3.調低行權價或改變股份數量的調整。很多公司在1998年秋季調低行權價,股市下跌近20%.調低的目的是為了留住那些可能被競爭對手挖走的人才。第44號解釋認為,對某一確定股票期權計劃行權價或者授予股份數量的調整改變了期權計劃的內容,應視為一種不確定的股票期權計劃。從調整日到行權日,應當適用不確定股票期權計劃會計。根據不確定股票期權計劃會計,在行權之前,補償費用的總額不能確定。從授予日到行權日,累積補償費用=期權數量×(市價-行權價)。如果某期間累積補償費用上升,該期間的補償費用就跟著上升,反之亦然。
那些嚴重依賴股票期權的小型科技公司將受到特別的影響,這個准則的應用還將對每股盈餘產生具有潛在重要性的、不可預測的影響。
4.與股權期權有關的現金紅利計劃。如果現金紅利的支付或退款要依賴於行權,則被認為是與股權期權有關的。一個與確定或不確定的股票期權計劃相聯系的不確定的現金紅利計劃是一個復雜的不確定計劃。一個與固定股票期權計劃相聯系的確定的現金紅利計劃被認為是一個復合的確定計劃。然而,所有這些現金紅利計劃都必須與股票期權計劃分開報告。
5.如果期權計劃的最終結局是以公司支付現金來解決的,那麼補償成本應是期權的初始內在價值和支付給員工的現金超過原始計量日(或計劃結束日,取二者之中的小者)的內在價值部分之和。如果股份在行權後6個月內重新購買,要進行相似的處理。由於原始內在價值常常為零,公司一般需要將所有支付的數額作為補償成本,這個會計處理可能打擊期權方案的解決和股份的購買。
6.期權有效期的重新設置和延長。這將導致一個新的計量日產生,調整後的期權成本將被看作一個新的期權來進行確認。例如,由於調整而導致的加速行權,將會有新的計量日。待確認的補償成本是基於估計的附加可行權期權數和新的計量日期權的內在價值來計量的。
2002年7月底,美國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鑒於安然事件以後,很多公司自願加入到採用FASB123號准則確認股票期權授予成本的行列的情況,發布了關於FASB123號准則的修訂建議稿。雖然建議稿中聲明「任何有關FASB123號准則的正式修訂都應當履行必要的程序,本建議稿僅供參考」,但實際上建議稿已經成為企業採納FASB123號准則的一個重要指導性文件。按照該建議,公司在確認股票期權授予成本時,可以有三種備選的方案:一是僅將當期已授予或已授予但未行權的股票期權追溯調整;二是僅僅記錄目前已授予的股票期權成本,對以往期間的股票期權授予不再進行追溯調整;三是記錄目前已授予和前期授予但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成本。
『捌』 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取得股票期權所得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據一些地方稅務部門反映,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對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以下簡稱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轉讓本公司股票期權行權時無足額資金及時納稅問題,經研究,現就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取得股票期權所得有關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取得股票期權所得,應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6]902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二、對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取得股票期權在行權時,納稅確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可自其股票期權行權之日起,在不超過6個月的期限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其他股權激勵方式參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四、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二00九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