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清算資金
㈠ 證券市場交易結算資金余額是什麼可不可以理解為股票賬戶上的可用資金
證券賬戶里的資金余額,表示你當日可以從股票賬戶轉資金到銀行卡的額度。記住,是額度,不是代表你有這么多錢。打個比方,上個交易日收盤後,你股票賬戶里有2萬元,然後今天的余額就是2萬,但是,今天你買了1萬的股票,可用資金就只有1萬了,而余額還是2萬。這時你最多隻能轉1萬到銀行卡,而不是可以轉2萬。
㈡ 股票每天什麼時候清算完
日終清算一般16:30開始,22點後基本可清算完畢並穩定。15:00收盤到當日清算結束前,均不可委託掛單。
㈢ 股票清算是什麼
股票清算是指將買賣股票的數量與金額分別給以抵銷,然後通過證券交易所交割凈差額股票或價款的一種程序。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所採用的登記結算體系不同。上交所是「集中清算集中登記」模式;深交所是「集中清算、分散登記」模式。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清算可以分為二級:一級清算是在深圳登記公司和各地的證券商之間進行,期間需要各地登記機構作為中介;二級清算是在各證券商和委託其買賣的投資者之間進行。而上海證券交易所則採用三級清算方式:一級清算是指由異地的資金集中清算中心與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所進行的地區凈額清算;二級清算是由各證券商同異地資金集中清算中心在當地進行凈額清算;三級清算是指投資者與證券商之間進行的資金清算。由於採用的市場模式不同,兩個證券交易所的清算業務在具體辦理過程中就有些不一樣。
對投資者而言,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其與證券商辦理清算交割的手續是一樣的,具體程序是,證券營業部在委託成交後的第二個交易日(通俗稱為T+1)將成交情況進行公布,投資者可憑此公告為准,也可通過證券商的行情系統自行查詢,在確認自己的委託已成交後,可到證券營業部的交割櫃台辦理交割,列印交割單。交割單的內容包括成交的證券名稱、成交數量、成交時間、成交價格以及投資者成交前的資金余額、成交後資金余額和成交的清算金額等等。投資者應妥善保管交割單,以備查詢使用。
㈣ 股票的資金賬戶上的錢在收盤清算後,莫名其妙地少了500元,是什麼原因
首先你要搞清真正的清算時間,晚上8點才是的。再說絕不會無理由少500元。
㈤ 股票收盤清算期間資產和可用余額不一樣是怎麼回事
可用余額是可以用買購買股票的金額,即實際現金數量;
資產則是賬戶的總資金;因為當天賣出股票的錢屬於
不可用余額
,所以會導致可用余額與資產不一致。
㈥ 證券清算是實行T+1資金到位的 那麼客戶賣完股票後 怎麼就可以有資金可用呢
實行T+1資金清算是指 當天賣點股票 所得到的資金當天不能到到帳 但賣出股票的錢可以繼續買股票 要轉到銀行卡用的話 就要第二天才能轉出來
同時賣出股票的錢叫帳戶會顯示剩餘的資金
第二天可以轉出來的錢帳戶會顯示可用資金
㈦ 什麼是股票清算
A股是1天1清算,晚上8~2點,中國登記結算公司會計算當日所有交易,資金、股票都會到位。
第二天早上就都能正常交易了。
㈧ 股票賣出後資金如何結算
[10×1000×(1+券商傭金)+ 委託費 + 過戶費 - 12×900×(1+券商傭金+印花稅)- 委託費 - 過戶費]÷100 = 目前的成本價
具體費用參考以下資料
投資者在我國券商交易上交所和深交所掛牌的A股、基金、債券時,需交納的各項費用主要有:委託費、傭金、印花稅、過戶費等。
委託費,這筆費用主要用於支付通訊等方面的開支。一般按筆計算,交易上海股票、基金時,上海本地券商按每筆1元收費,異地券商按每筆5元收費;交易深圳股票、基金時,券商按1元收費。
傭金,這是投資者在委託買賣成交後所需支付給券商的費用。上海股票、基金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點五向券商支付,上海股票、深圳股票成交傭金起點為5元;債券交易傭金收取最高不超過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二,大宗交易可適當降低。
印花稅,投資者在賣出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過戶費,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由於我國兩家交易所不同的運作方式,上海股票採取的是「中央登記、統一託管」,所以此費用只在投資者進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費用,深股交易時無此費用。此費用按成交股票數量(以每股為單位)的千分之一支付,不足1元按1元收
㈨ 股票清算金額
一、總盈虧金額計算公式:
總盈虧金額=賣出金額—買入金額 (1)
賣出金額=賣出成交金額—交易費 (2)
買入金額=買入成交金額+交易費 (3)
賣出成交金額=賣出單價×成交股數 (4)
買入成交金額=買入單價×成交股數 (5)
交易費=傭金+印花稅+過戶費+券商費 (6)
說明:1、買入股票時,目前,不收取印花稅,即印花稅=0元;
2、如果只賣出一隻股票或只賣出該股的部分股票,賣出金額就是賣出該只股票的金額;
3、如果是全部賣出所有股票(清艙),則賣出金額就是各股票賣出金額之和;
4、買入金額就是所賣出股票,當時買入該股票的買入金額。如果是全部股票,則是各股票買入金額之和;
5、如果賣出金額大於買入金額,則總盈虧金額為正值,表示賣出股票是盈利的;反之,則是虧損的。
二、回答問題:
1、所提問題含糊之處:「計算股票利潤,用清算金額對減是吧?」 。沒有交代清楚的是「與什麼參數對減?」;
2、如果股票還有一部分未賣,就不用管了!因為,沒有賣的股票市值還隨著股票價格浮動的;
3、關於「總盈虧金額是否等於交割單中的清算金額之和?」。我認為清算金額之和只是(1)式中各股票賣出金額之和,包括扣除交易費(參見(2)式)。要計算總盈虧金額還必須將當初買入股票的買入金額扣除後(參見(1)式中的買入金額),才是總盈虧金額。
㈩ 請問在股票買賣中清算是什麼意思啊
清算是指證券買賣雙方在證券交易所進行的證券買賣成交之後,通過證券交易所將證券商之間證券買賣的數量和金額分別予以抵消,計算應收、應付證券和應付股金的差額的一種程序。
1、清算公司財產、制訂清算方案
(1)調查和清理公司財產。清算組在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的同時,應當調查和清理公司的財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和調查清理的情況編制公司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和債權、債務目錄。應當指出的是,清算組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不得將公司財產價值低估。
(2)制訂清算方案。編制公司財務會計報告之後,清算組應當制訂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債權和清償債務的具體安排。
(3)提交股東會通過或者報主管機關確認。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總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應將清算方案提交股東大會通過。但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成員是由股東組成的,所以,無須提交股東會另行通過。將清算方案提交有關主管機關確認的規定,適用於因違法而解散的清算公司。
(4)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時,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清算組有責任立即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人民法院。
2、了結公司債權、債務
(1)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但是,公司清算組為了清算的目的,有權處理公司尚未了結的業務。
(2)收取公司債權。清算組應當及時向公司債務人要求清償已經到期的公司債權。對於未到期的公司債權,應當盡可能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如果債務人不同意提前清償的,清算組可以通過轉讓債權等方法變相清償。
(3)清償公司債務。公司清算組通過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之後,確認公司現有的財產和債權大於所欠債務,並且足以償還公司全部債務時,應當按照法定的順序向債權人清償債務。首先,應當支付公司清算費用,包括公司財產的評估、保管、變賣和分配等所需的費用,公告費用,清算組成員的報酬,委託注冊會計師、律師的費用,以及訴訟費用等;其次,支付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再次,繳納所欠稅款;最後是償還其他公司債務。在清償公司債務時,應注意以下幾點:第一,償還公司債務,一向沒有嚴格先後、順序之分,但是,公司財產必須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第二,在催告債術人申報的期限屆滿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償債務;第三,在公司清償全部公司債務前,不得向公司股東分配公司財產。
3、分配公司剩餘財產
公司清償了全部公司債務之後,如果公司財產還有剩餘的,清算組才能夠將公司剩餘財產分配給股東。根據《公司法》第195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各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取得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權,是公司股東自益權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公司股東的基本權利。在分配方式上可採取貨幣分配、實物分配或者作價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護股東的權益,又體現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