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中國股票 » 中國股票ipo分析案例分析

中國股票ipo分析案例分析

發布時間: 2021-09-13 04:30:57

⑴ 求投行案例分析詳解

(1)IPO前,股東權益就是凈資產18000萬元,由於完全折為股本,所以資本公積為0元。IPO後,股東權益為18000萬+6000萬*15.56元=111360萬元。資本公積為(15.56元-1元)*6000萬=87360萬元。
(2)流通股東投入的凈資產是非流通股東凈資產的5.19倍,15.56*6000萬/18000萬=5.19.
流通股東獲得的股權是發起人股權的1/3,6000萬/18000萬=1/3。
(3)首先企業上市,除了聘請投資銀行作為保薦人和主承銷人外,還需要聘請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其實律師就企業的歷史沿革合規性及重大合同、商標、專利等的真實性、有效性發表書面意見,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會計師主要對公司的財務情況出具《審計報告》。政府部門主要要通過證監會的審核,才能夠發行上市,而在上市的過程中需要向當地證監局也就是證監會的派出機構備案,進行輔導、驗收。在企業上市的過程中,還會和一些政府部門打交道,比如稅務部門、工商部門、環保部門、法院、發改委等等。

⑵ 創業板ipo價格分析要從哪幾個方面分析

前瞻產業研究指出:IPO定價是一個復雜的動態過程。本研究旨在 為IP0定價提供一種新的思路以及一定的實際指導,包括對已發行股票定價的合理性做出研判、為擬發行新股建議價格範圍、為擬發行新股價格或價格區間提出調整意見.
關於價格分析可以從一下幾個方面入手
影響股票定價的因素大致分為兩類:股票自身的因素;整個證券市場的因素。考慮到創業板股票具有高成長性,因此本文將影響股票定價的因素分為三類:環境因素;價值因素;成長因素。
不明之處還請追問! 如對你有所幫助還請採納!謝謝!~

⑶ 中國IPO過程中承銷商的具體作用,請舉例分析。謝謝!

承銷商由證券公司擔任,在整個IPO過程中,證券公司的角色有1)保薦人2)承銷商。保薦人是推薦企業上市的角色,主要職責是在申報過程中了解企業(盡職調查),與會計師、律師配合幫助企業解決法律和財務上的問題,比如歷史上股權是否清晰,公司治理結構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要求,財務制度是否健全,財務政策使用是否合理符合規定等等。在上市成功後要進行持續督導。保薦人承擔企業上市的一大部分風險。在發行時,證券公司擔任承銷商角色,幫助企業發售股票。分為代銷和包銷,包銷下承銷商對未能售出的股票要自行買下。

⑷ 有沒有像建行上市的經典ipo上市案例

IPO征途危與機共存,成則步入發展超車道,甩開對手;敗則錯失新一波財富盛宴,延誤發展大計。資本市場不相信一廂情願,怎樣掌控資本游戲話語權?如何降低上市犯錯率?全面反思IPO失敗十大經典模式,縝密梳理沖刺上市八大戰略扭曲。

IPO 十大典型敗因:細節決定成敗,糾紛導致出局

在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做出的決策中,否決發行上市申請、取消已發行申請的審核、撤銷已經通過的核准,這三項對企業來說均屬於上市失敗。由於公司上市並不僅僅只為 IPO這一次的融資機會,其必將經歷多次二次增發再融資,所以上市公司因為作假欺詐、業績無法滿足上市標准被證交所退市,也可視為上市失敗。

應該注意到,企業IPO被證監會否決,並不僅僅是某一個重大問題或者單一原因,能夠上會的企業基本已經按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企業的經營管理進行了重新梳理。在大問題已經明顯好轉的情況下,往往因為或多或少的細節問題,導致IPO失敗。

IPO失敗將對擬上市公司和中介機構造成重大打擊,延誤企業上市進程、打亂企業發展計劃和經營管理活動、外界的負面關注甚至會影響公司形象和商譽。因此對失敗教訓的借鑒,在企業准備發行上市階段顯得相當重要。

敗因一:被舉報存在問題

證監會發審委往往以「補充公告」的方式宣布取消對該公司發行文件的審核,做出這一決定的原因多半是「尚有相關事項需要進一步落實」,但是並不對外公布詳情,往往引發坊間對當事公司的種種猜測。

據分析,上會前數小時被取消上會資格的同花順,失利的主要原因是同花順涉嫌「推薦的炒股軟體屬虛假宣傳,誘騙股民投入升級軟體」而被舉報,存在影響發行的問題。作為監管部門的證監會,如果有舉報就要盡量核實。

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中發生糾紛在所難免,主要是企業處理糾紛的應對能力。而且,取消這次上會資格,並不意味著企業不能再次上會。待企業補齊材料後將重新上會,並可能順利通過。如同花順在 2009年9月24日被取消上會資格後,於11月2日再次上會並通過發行申請,並於12月25日在創業板掛牌交易。

敗因二:權屬糾紛的不確定性

立立電子早在2007年就向證監會遞交了IPO申請材料,於2008年3月5日通過發審會審核,5月6日獲得IPO核准批文並完成資金募集。但是,立立電子的上市一直倍受社會質疑,被認為掏空另一公司浙大海納資產並二次上市。證監會在接受舉報以後,調查發現立立電子在2002年部分股權交易程序上有瑕疵,存在權屬糾紛的不確定性。

2009年4月3日,證監會發審委在會後事項發審委會議撤銷其IPO核准批復,並要求將全部募集資金連本帶利退還投資者,開了證券市場IPO申請先批後撤的先例。

敗因三:信息披露質量差

指擬上市企業的申請材料未按規定做好相關事項的信息披露。申請文件以及招股說明書准則是對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作為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企業高管應當保證所披露的信息內容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公平。由於投資者更看重企業未來的盈利能力,上市企業在信息披露時,應當坦誠相待,對於對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無論准則是否有明確規定,申請人公司均應披露。否則,如果在發審委會議上被發審委委員當面指出問題要害,對上市過程的危害性反而更大。

如創業板首批上市公司神州泰岳曾在2008年沖擊中小板未果,在2009年9月24日的網上路演中,神州泰岳董事長王寧對投資者表示,中小板未通過是因為「對審核所關心的問題理解不充分,回答陳述不夠清楚,信息披露不夠完整,導致委員有不同意見。但是公司本身不存在持續盈利能力及規范運作方面的問題」。

此外,因為信息披露質量差而被否決的案例,還包括某申請企業在成立之初設計一套「動態的股權結構體系」,把內部員工股東分為三檔,股東每退一個檔次,折讓50%的股份給公司,作為公司的共有股權。為此公司出現過股份待持和多次內部股權轉讓,但申請材料中對歷次股權轉讓的原因披露不準確、不完整,且未披露股東代持股的情形。
就是這樣,請採納

⑸ 2011年中國股市分析與總結

我得到以下總結:
1、股市投資是錯誤的,股市只能適合投機:2011年的個股很多都不存在主力洗盤等環節,而是瘋狂的短線獲利了結。所以,2012年的投資者必須要學會兔子操盤模式,來去匆匆!
2、IPO成為了2011的最大禍害:2012甚至往後問題會更嚴重,這是中國經濟穩定發展的需要。犧牲的是股民的利益,股民成了拉動經濟發展的最有力馬夫。
3、2011年其他問題:政府方面,不能保證中小投資者利益,個人方面,過度依賴政府,幻想過多,沒能看清市場的本質,所以,還是那句話:2012年你盡可能只參與超跌行情,反彈不會長久,見好就收為上策。

⑹ 勝景山河ipo造假案分析!希望能詳細一點。期末作業呢。

(以下是我寫的分析文章,多家報刊來電話說,該問題有要求不允許繼續討論了,所以沒有在媒體上刊發過。所以拿來支援你。)

勝景山河案,司法不應被動等待移送

日前中國證監會通報,對勝景山河保薦機構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同時對勝景山河上市的保薦代表人採取撤銷保薦代表人資格的監管措施。
「史上最嚴厲保薦代表人處罰令」盡管出台,但是勝景山河欺詐上市案依然迷霧重重:該企業的真實經營情況和真實股權結構到底怎樣?它成功IPO闖關的真實過程究竟如何?這些問號的答案,社會公眾仍然不得而知。
眾所周知,一家公司實現上市,不僅可以募集到巨額資金,而且可以造就數億、數十億甚至更大額的社會財富重新分配。在這樣普通人一輩子想也不敢想的巨大利益面前,總有一些不法之徒虎視眈眈。滬深股市在企業上市過程中怪相不斷,足以證實此言非虛。而中國證監會嚴肅執法勝景山河的保薦代表人,僅僅把問題認定為「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的盡職調查工作不完善、不徹底」,是很難服眾的。
勝景山河的出現,其實也在情理之中。它把一種無言的東西昭告於天下。一千個人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但是在一團迷霧中解讀勝景山河,我估計卻只有三個理解:其一,「上市竟然可以這么干」、「上市原來是這么乾的」——這是門外漢對上市操作的感嘆;其二,「上市就是這么乾的」、「上市原本就是這么回事」——這可能引發某些人對勝景山河「運氣不好」的喟嘆;其三,「我也可以這么干」、「我何必老老實實做個傻瓜而不這么去干」——這或許是對正在上市路上埋頭跋涉的後來者的啟發。
在勝景山河上市的過程中,監管審核機構裡面相關的部門發生了什麼,是怎麼行使法律流程的,是如何層層把關批准它披上合法的外衣實現IPO的?
那些中介機構——保薦單位、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的專業精英們,是怎樣進行盡職調查的,在程序上到底是一種合謀欺詐、惡意造假,還是僅僅因愚蠢受騙而被誤導了?如是前者,「黑金」如何分配,最令咱們這些外人想一探究竟;如是後者,像證監會認定的這種「盡職調查不完善不徹底」的結論成立,那麼證明這些層層遴選的專業機構和精英中的一部分人智商低於常人,該怎麼盡快建立一套新的制度亡羊補牢,以避免這群動輒年薪百萬的弱智者對股市、對經濟和社會的巨大危害,則應該盡早提上有權部門的議程。我們總不能掩耳盜鈴地認為,假如沒有媒體當初的揭發和打假,勝景山河的保薦過程就是「完善和徹底」的吧。
除此之外,社會公眾還有很多疑問等待開解。
例如,在勝景山河這個怪胎合法「臨盆」之前,它的實際控制人是怎樣的行為狀態,是在各職能部門之間奔波「協調」,還是在指揮驅動有關利益同盟協同造假,抑或僅僅依靠胡編的文本、報表、故事就實現了一路綠燈?
還有,如果勝景山河巨額的銷售數據是偽造而來,那麼它涉稅的問題是怎樣處理的,想必這也是對公司財務問題稍具常識的人很感興趣的。
總而言之,時至今日,依靠證券監管部門,依靠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甚至上市公司「自己調查自己」已經遠遠不夠,如果重走老路,恐怕勝景山河案的真相會永遠隱藏在迷霧中,最後很有可能不了了之。反證之,如果勝景山河欺詐上市案最後不了了之,那麼公眾也有權懷疑某種自證清白是在欲蓋彌彰。
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消弭公眾的疑惑呢?當然有的,那就是司法介入。公眾所知的以往涉及到證券的司法案件,基本都是證監部門移交而來,但是這也使公眾懷疑某些不法分子可能享受到內部人的庇佑。那麼,針對影響惡劣的本案、造假猖獗到貌似史無前例的本案,司法則完全不必被動等待移送,而應該參考中國足球打黑打假機制,盡快啟動對該案的司法調查,從法律層面廓清在證監內部流程上、在各中介機構的流程上、在上市公司和上市實際獲益人的行為上,到底發生了什麼,有幾許失當,然後各自該負有哪些責任。如此給股市芸芸眾生一個結果,給國家和社會一個交代,則公眾的不滿和疑惑自然會消弭。
這樣做,等於是對上市「潛規則」的最有力滌盪:「法律也可以這么乾的」、「法律本來就是這么乾的」。
更重要的是,這樣做,足以證明在資本市場這個百倍千倍萬倍大於足球市場的今日最大「名利場」和社會財富分配機器上,法律沒有缺位,而是在威嚴守護著公平、公開和正義。
人們期待著。

熱點內容
金融備案需要什麼 發布:2025-06-24 13:56:28 瀏覽:10
證券股票期貨歷史書籍推薦 發布:2025-06-24 13:54:00 瀏覽:10
禽流感對雞肉股票有哪些影響 發布:2025-06-24 13:32:43 瀏覽:561
哪些國家的基金值得抄底 發布:2025-06-24 13:20:59 瀏覽:446
股權績效獎金怎麼發 發布:2025-06-24 13:15:12 瀏覽:474
歷史股票行情查詢app 發布:2025-06-24 13:09:17 瀏覽:594
材料科技股票龍頭股 發布:2025-06-24 13:07:32 瀏覽:70
股票市場的需求主要受什麼影響 發布:2025-06-24 12:43:16 瀏覽:923
藍思科技股票成交額 發布:2025-06-24 12:32:31 瀏覽:41
限售股解禁的股票的影響 發布:2025-06-24 12:28:30 瀏覽: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