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額資金買賣股票犯法
1. 怎樣的股票買賣才算犯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09年2月修正版第一百八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從上述第一項可以看出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是屬於操縱證券市場罪。
2. 普通人合法的在股市中賺到10億會不會被查能不能把錢轉出來
在股市中賺到10億必然是會被查的,會查你是怎賺到的這10億,是不是存在違規操作情況。如果是合法獲得的收益肯定能轉出來這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是非法所獲,肯定是轉不出來的,估計你還得交幾億的罰款,更甚有牢獄之災。
首先,能在股市中賺10億的人必定不是普通人。炒股的人有幾個人在股市中投資了超過50萬的資金,又有幾個人投資了上千萬的資金,見過賬戶上有上億資金的投資者嗎?有行業從業人員表示:「從業近10年來見過資金最大的私人賬戶,他的的個人賬戶資金最大的也就一個億,其它資金上億的都是機構賬戶,很少有私人賬戶的。」而你說的是在股市中賺10億,越是大資金投資者他們在股市中的收益率就會越低,本金20億賺50%就是10億,而本金100億賺10%則是10億。那麼你認為能拿出20億甚至100億去做股票投資的人會是普通人嗎?這樣的人必然會是一個地方的知名人士,是企業的創始人,是大股東。但是他們已經不是普通人了,而他們拿幾十億甚至上百億的資金去操作股票,我想必然是要被查的。
就像巴菲特一樣,長期的價值投資不管賺多少都是合理合法的也是能轉出來的,但是短線走捷徑是經不起被查的。一但投資收益超過大家的認知那麼就容易被查,而且掌握那麼大的資金量很容易會被利益誘惑做出違規操作。
所以10億的大額收入,我覺得具體要看交易對象和平時轉賬情況,畢竟10億不是小數目,一旦轉賬銀行都會注意。
3. 如果一個散戶持有大量資金購買股票,導致價格瞬間上升,是不是也屬於操縱股價的違法行為
如果一個散戶持有大量資金購買股票,導致價格瞬間上升,不屬於操縱股價的行為。
操縱股價指的是,莊家通過對倒形式,即自己將股票賣給自己,通過這種操作,對當前股價形成打壓;或者自己在高位掛單,然後自己在高位買進的拉升股價的行為 。
4. 個人多少資金的投入股市頻繁買賣屬於惡意操縱股市犯法
經反復研究修改後的最新一稿《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補充規定》明確:對不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所涉及的金額或者連續12個月的累計數額占凈資產50%以上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無償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資金、商品、服務或者其他資產,致使上市公司損失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員買入或賣出證券成交額累計在50萬元以上的;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人持有或者實際控制證券的流通股份數量達到該證券的實際流通股份總量30%以上,且在該證券連續20個交易日內聯合或者連續買賣股份數累計達到該證券同期總成交量30%以上的;金融機構擅自運用客戶資金或者其他受託財產數額累計30萬元以上的,將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立案標准,直接負責人、責任人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90年代幾千萬的話就能做莊了,現在的話沒個幾億想都別想。個人頻繁買賣沒關系的,只要沒有大幅影響股價算不上惡意操縱的。
5. 每天買賣股票股票犯法嗎
正當手段買賣股票不犯法。
買賣股票犯法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09年2月修正版第一百八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從上述第一項可以看出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是屬於操縱證券市場罪。
6. 怎樣的股票買賣股票才算犯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09年2月修正版第一百八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從上述第一項可以看出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是屬於操縱證券市場罪。
7. 利用大量資金買賣來操縱股價違法嗎(沒有信息優勢)
應該不算違法;
但是這么操作很可能會虧得破產 !
比如你買進3個億的某隻股票, 短期內股票肯定升值上去了;
但是你不一定能在高價位全部賣出去 說不定過幾天大跌把你全套了
所以還是搞股票價值投資較妥 呵呵
8. 有大資金流入的股票可以買賣
一個股票20天內每天偷偷出30萬資金,突然有一天進300萬資金,那看過去是大資金進場,其實就是一個套你的鉤。我們永遠不知道真正資金的進出數量。 所以說不一定可以買賣。
9. 股票自己一天內多次買入再賣出,犯法嗎為什麼
不管你是多少次買入或賣出,你一天內多次賣出的都只能是你昨天買進的股,今天買進的今天是賣不出的,個人頻繁操作是不違規的,機構好像就會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