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股票發行
A. 中國證券
謝謝,做任務望採納謝謝
B. 中國股市是什麼時候開始發行的
中國股市最開始的時間是1990年12月19號上市,最低點95.79點。
1990年12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開業,1991年7月3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開業。這兩所交易所的成立標志著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市場的形成。1992年中國開始向境外發行股票,2月,第一支B股(上海真空電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B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1996年12月,股票交易實行漲跌停製度(即指漲跌幅一旦超過前日收市價的10%,該股票將於當天停止交易)。
從2005年夏天開始,中國股市開始進行股權分置改革,簡稱"股改"。其目標是消除各類股權分置的結構,從而解決中國股市的頑疾。在股改過程中,已經完成股改的股票被添加「G」標記。2006年10月9日起,原股改完成的股票的G標記取消,未股改股票加上S標記.這標志著大陸A股的股改工作基本完成.
C. 股票發行環節有哪些
股份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應按下述程序辦理:
第一、申請程序。
申請人聘請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對其資信資產、財務狀況進行審訂,評估和就有關事項出具法律意見書後,按照隸屬關系,分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 (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企業主管部門提出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
第二、審批程序。
在國家下達的發行規模內,地方政府對地方企業的發行申請進行審批,中央企業主管部門在與申請人所在地方政府協商後對中央企業的發行申請進行審批;地方政府、中央企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發行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並抄報證券委。
第三、復審程序。
被批準的發行申請,送證監會復審,證監會應當自收到復審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出具復審意見書,並將復審意見書抄報證券委;經證監會復審同意後,申請人應向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提出申請,經上市委員會同意接受上市,方可發行股票。證券委是國務院證券委員會的簡稱,它是全國證券市場的主管機構,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全國證券市場進行統一的管理。證監會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簡稱,它是證券委的監督管理執行機構,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證券發行與交易的具體活動進行管理和監督。股票的發行除了要經過上級主管部門之外,還必須由這兩個證券主管機構審批。
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在向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企業主管部門提出發行申請時,還必須報送下列主要文件:
申請報告;發起人會議或股東大會同意公開發行股票的決議;
批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執照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籌建登記證明;
公司章程;
招股說明書;資金運用的可行性報告;
需要國家提供資金或者其它條件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還應提供國家有關部門同意固定資產立項的批准文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來的財務報告和由2名以上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事務所簽字、蓋章的審計報告;
經2名以上律師及其所在事務所就有關事項簽字、蓋章的法律意見書;
經2名以上專業評估人員及其所在機構簽字、簽章的資產評估報告;經2名以上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事務所簽字、蓋章的驗資報告;
涉及國有資產的,還應提供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的文件;
股票發行的承銷方案和承銷協議;
地方政府和中央企業管理部門要求報送的其它文件。
第四、股票發行人(即股份有限公司)與證券經營機構簽署承銷協議,由證券經營機構承銷股票。
有關法規規定,公開發行的股票應當由證券經營機構承銷。承銷包括包銷和代銷兩種方式。包銷是指承包銷售股票的方式。即證券經營機構作為承銷人,在股票發行前就將發行人的股票全部包下銷售。股票發行結束後,未售出去的股票,要由承銷人全部認購下來。 代銷是股票承銷人只代理發行人銷售的股票。股票發行結束後,未發售出去的股票可全部退還給股票發行人。
股票發行人與證券經營機構簽署承銷協議應載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2)承銷方式;
(3)承銷股票的種類、數量、金額及發行價格;
(4) 承銷期及起止日期;
(5)承銷付款的日期及方式;
(6)承銷費用的計算,支付方式和日期;
(7)違約責任;
(8)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有關法規還規定,證券經營機構承銷股票,應當對招股說明書和其他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准確性、完全性進行核查;發現含有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不得發出要約,邀請或者要約,已經發出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活動,並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第五、向社會公布招股說明書及發行股票的通知,進行股票發售工作。
招股說明書對股票的發行有重要作用,應當寫明下列內容:
公司名稱、住所;
發起人、發行人簡介;
籌資目的;
公司現有股本總額,本次發行股票的種類、總額、每股的面值、售價、發行前的每股凈資產值和發行結束後每股預期凈資產值,發行費用和傭金;
初次發行的發起人認購情況、股權結構與驗資證明;承銷機構的名稱,承銷方式和承銷量;
發行的對象、時間、地點及股票認購和股款繳納的方式;
所籌資金的運用計劃及收益、風險預測;公司近期發展規劃和經注冊會計師審核並出具審核意見的公司下一年的盈利預測文件;
重要的合同;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事項;
公司董事、監事名單及簡介;近3年或者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報告和由2名以上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事務所簽立、蓋章的審計報告;
增資發行前公司前次公開發行股票所籌資金的運用情況;證監會要求載明的其它事項。
招股說明書一般要在股票發售之前刊登在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證券報刊上。招股說明書的內容必須真實可靠,不得弄虛作假,否則會嚴重誤導投資者。發行股票的通知也要在報刊上公開發表,通知中要列明發行股票的數量、價格、發行時間及發行的辦法。
D. 中國最早的股票是什麼時間發行的
1920年7月1日。
1920年7月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開業,採用股份公司形式,交易標的分為有價證券、棉花等7類。這就是近代中國最早的股票。
中國股票發行經歷了清政府、北洋政府、國民政府(中間還隔有汪偽政府),新中國人民政府。使用購買股票的幣種有銀兩、銀元、法幣、中儲券、關金券、金元券、人民幣。
如今,收藏界把這百餘年發行的股票進行分組:分為清代、民國、解放區、新中國、新時期、上市公司股票再加股票認購證。
2014-12-05訊:兩市巨幅震盪,上證指數收報2937.65點,上漲38.19點,漲幅1.32%;深成指收報10067.28點,上漲37.45點,漲幅0.37%;中小板指數收報5697.71點。
下跌115.38點,跌幅1.98%;創業板指數收報1581.91點,下跌39.94點,跌幅2.46%。兩市合計成交10740億,與上一個交易日放大二成多。
(4)中國證券股票發行擴展閱讀:
現場開戶流程:
辦理上海、深圳證券賬戶卡
投資者可以通過所在地的證券營業部或證券登記機構辦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證券營業部開戶
(1)所需證件:投資者提供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深、滬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
(2)填寫開戶資料並與證券營業部簽訂《證券買賣委託合同》(或《證券委託交易協議書》),同時簽訂有關滬市的《指定交易協議書》;
(3)證券營業部為投資者開設資金賬戶;
(4)需開通證券營業部銀證轉賬業務功能的投資者,注意查閱證券營業部有關此類業務功能的使用說明。
銀證通開戶
(1)銀行網點辦理開戶手續:持本人有效身份證、銀行同名儲蓄存摺(如無,可當場開立)及深滬股東代碼卡到已開通「銀證通」業務的銀行網點辦理開戶手續;
(2)填寫表格:填寫《證券委託交易協議書》和《銀券委託協議書》;
(3)設置密碼:表格經過校驗無誤後,當場輸入交易密碼,並領取協議書客戶聯,即可查詢和委託交易。
E. 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史
一、初創階段:1991-1993年。
我國在進行股份制改造以及改革經濟體制的前提下,開始逐步創建自己的證券市場,其中滬深證券交易所於1990年12月和1991年7月分別成立,從此我國的股票交易市場己經初具成形,以此更好的配置資源。上證所在剛剛開始掛牌交易的時候,上市證券的種類只有30種。
二、擴張階段:1994-1998年。
中國證券市場在此階段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試點運營。相關的法律制度得以逐步的建立健全,市場上市規模不斷的擴大。然而相應的問題也逐步的凸顯出來,投機現象越來越嚴重,作假事件普遍出現在上市公司當中。經濟學家將這些問題形象的叫做「賭場」。
三、規范發展階段:1999-2004年。
證券市場在此階段變得越來越規范。股票發行制度從2001年3月開始進行了調整,核准製取代了原來的審批制,監管機構開始更加嚴格的審核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促使上市公司更加重視經營的合理性,促進公司質量的有效提升,進而使投資者獲得更強的自信。
四、改革階段:2003-2008年。
中國股票市場在2002-200_5年期間一直處於熊市的狀態,這主要是由於股權分置的存在。所以,股權分置改革也拉開了帷幕,以期能夠使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能夠得到有效的改善,使資本市場能夠充分的發揮自身的融資和配置資源的功能,由此而成功上市的公司很多。
2006年,滬深股市的回升速度較為明顯,並且到2007年所達到的值己經創造了歷史之最,因此2006-2007年便出現了大牛市。
五、開拓創新階段:2008一至今。
我國股票市場由於受到了2008年金融危機的影響,一度變得十分萎靡。於是,我國於2009年開始執行經濟刺激計劃,小牛市又出現在了滬深股票市場。2010年4月,股指期貨正式出現在我國的證券市場,我國開始正式出現了金融衍生品市場。
(5)中國證券股票發行擴展閱讀:
中國證券市場大事記:
一、滬、深證券交易所的成立標志著我國證券市場開始形成。1990年12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開業;1991年7月3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開業。
二、1992年,新中國首次向境外投資者發行股票。1992年2月,上海真空電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B股股票,正式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三、1992年10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務院證券委和中國證監會,統一監管全國證券市場,同時將發行股票的試點由上海、深圳等少數地方推廣到全國。
四、1992年年底,國務院頒布《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證券市場宏觀管理的通知》,這是深化改革,完善證券管理體制的一項重要決策。
五、1993年9月,中國大陸發生首起通過二級股票市場進行控股的「寶延風波」,延中實業股票突然停牌,深圳寶安上海公司聲明持有延中實業發行的普通股5%以上的股份。
六、1995年5月,中國證監會經國務院同意,暫停國債期貨交易試點。
七、1996年12月,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交易,實行漲跌幅不超過前日收市價10%的限制。
八、1997年11月,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頒布實施《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九、1998年12月,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證券法,這一法律於1999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十、1999年10月,國務院批准實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條例》。
十一、2001年6月,國務院發布《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10月22日,中國證監會經報告國務院,決定在具體操作辦法出台前,停止執行這一辦法;
2002年6月23日,國務院決定,除企業海外發行上市外,對國內上市公司停止執行《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關於利用證券市場減持國有股的規定,並不再出台具體實施辦法。
十二、2001年2月,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決定境內居民可投資B股市場。
十三、2002年12月,中國證監會頒布並施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這標志著我國QFII制度正式啟動。
十四、2003年10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證券投資基金法,這一法律將於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十五、2004年1月31日,國務院出台《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
F. 證券是如何發行的
價值投資看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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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發行制度
來自專欄薅羊剪毛-理財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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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發行制度主要有兩種:一是注冊制,以美國為代表;二是核准制,以歐洲各國為代表。
1.注冊制。證券發行注冊制實行公開管理原則,實質上是一種發行公司的財務公開制度。它要求發行人提供關於證券發行本身以及和證券發行有關的所有信息。發行人不僅要完全公開有關信息,不得有重大遺漏,並且要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承擔法律責任。證券監管機構不對證券發行行為及證券本身作出價值判斷,對公開資料的審查只涉及刑事,不涉及任何發行實質條件。發行人只要按規定將有關資料完全公開,監管機構就不得以發行人的財務狀況未達到一定標准而拒絕其發行。證券發行相關材料報證券監管機構後,一般會有一個生效等待期,在這段時間內,由證券監管機構對相關文件進行形式審查。注冊生效等待期滿後,如果證券監管機構未對申報書提出任何異議,證券發行注冊生效,發行人即可發行證券。但如果證券監管機構認為報送的文件存在缺陷,會指明文件缺陷,並要求補正或正式拒絕,或阻止發行生效。目前,澳大利亞、巴西、加拿大、德國、法國、義大利、荷蘭、菲律賓、新加坡、英國和美國等國家,在證券發行上均採取注冊制。
2.核准制。核准制是指發行人申請發行證券,不僅要求公開披露與發行證券有關的信息,符合公司法和證券法所規定的條件,而且要求發行人將發行申請報請證券監管機構決定的審核制度。證券發行核准制實行實質管理原則,即證券發行人不僅要以真實狀況的充分公開為條件,而且必須符合證券監管機構指定的若干適合於發行的實質條件。只有符合條件的發行人經證券監管機構的批准方可在證券市場是發行證券。實行核准制的目的在於證券監管機構能盡法律賦予的職能,使發行的證券符合公眾利益和證券市場穩定發展的需要。
3.我國的證券發行制度。我國證券市場上市交易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權證等。根據《證券法》、《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必須依法報中國證監會核准。
(1)證券發行核准制。在我國,證券發行核准制是指證券發行人提出發行申請,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向中國證監會推薦,中國證監會進行合規性初審後,提交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最終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發行,核准制不僅強調公司信息披露,同時還要求必須符合一定的實質性條件,如企業盈利能力、公司治理水平等。核准制的核心是監管部門進行合規性審核,強化中介機構的責任,加強市場參與各方的行為約束,減少新股發行中的行政干預。
(2)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是指由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負責發行人證券發行上市的推薦和輔導,盡職調查核實公司發行文件資料的真實、准確和完整性,協助發行人建立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①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上市公司發行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或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和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機構。中國證監會或證券交易所只接受由保薦機構推薦的發行或上市申請文件。②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應當盡職調查,對發行人申請文件、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審慎核查,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出具保薦意見,並對相關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負連帶責任。 ③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對其所推薦的公司上市後的一段期間負有持續督導義務,並對公司在督導期間的不規范行為承擔責任。④保薦機構要建立完備的內部管理制度。⑤中國證監會對保薦機構實行持續監管。
(3)發行審核委員會制度。發行審核委員會制度是證券發行核准制的重要組成部分。《證券法》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設發行審核委員會(簡稱發審委)。發審委審核發行人股票發行申請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證券的發行申請。發審委的主要職責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審核股票發行申請是否符合相關條件;審核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級機構等證券服務機構及相關人員為股票發行所出具的有關材料及意見書;審核中國證監會有關職能部門出具的初審報告;對股票發行申請進行獨立表決,依法對發行申請提出審核意見。中國證監會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股票發行申請的決定,並出具相關文件。發審委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不斷提高發行審核專業化程度和透明度、增加社會監督和提高發行效率的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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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銀亞洲港卡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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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中國股票發展史
中國股票市場發展可以劃分為五個階段:
1、1990年-1991年是股市的初創階段。
1990年12月和1991年7月滬、深證券交易所的相繼掛牌營業,股票集中交易市場正式宣布成立,中國股市由此第一次具備了資源配置的功能。這一階段是中國股份制改革起步初期,各項基本制度在探索中逐步建立,資本市場大多處於自我演進發展狀態,資本市場體系初步搭建,整個市場規模較小,並以分隔的區域性試點為主,股票市場的發行和交易缺乏全國統一的法律法規,缺乏統一規范和集中監管。同時,對資本市場的發展在思想認識上存在一定的分歧。
2、1992年-1997年是股市的試驗階段。
此時股市能否長期存在仍然受到所有制問題的困擾,姓資還是姓社,成為影響股市存活最重要的話題。1992年1、2月間鄧小平同志在南方視察時指出:「證券、股市,這些東西究竟好不好,有沒有危險,是不是資本主義獨有的東西,社會主義能不能用?允許看,但要堅決地試。看對了,搞一兩年對了,放開;錯了,糾正,關了就是了。關,也可以快關,也可以慢關,也可以留一點尾巴。怕什麼,堅持這種態度就不要緊,就不會犯大錯誤。」[1]此後,中國確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股份製成為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更多的國有企業實行股份制改造並開始在資本市場發行上市。1993年,股票發行試點正式由上海、深圳推廣至全國,打開了資本市場進一步發展的空間。由此中國股市也於1996年5月迎來了大牛市行情。由於尚未形成完善的供求機制和市場監控機制,高速發展的股市立即出現了許多問題,股市價格暴漲暴跌,投資者尚未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投機之風盛行,黑市行為大量滋生等。打壓整頓股市也因此成為接下來的宏觀調控的內容之一。從證券監管的角度來看,1992-1997年是由中央與地方、中央各部門共同參與管理向集中統一管理的過渡階段。股市的監管機制開始形成,監管體系初具雛形,並規定了漲跌幅及交易量限制。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第一次從憲法的層次上承認「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一個特殊形式」,至此,股票市場的地位正式確立。
3、1998年-2001年是股市的規范階段。
從1998年開始,中國開始正式啟用法律法規手段規范管理股票市場。1998年4月起建立了全國集中統一的證券監管體制,國務院確定中國證監會作為國務院直屬單位,成為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的主管部門,同時其職能得到了加強。1999年股市又一次出現牛市行情高潮,一直持續到2001年。然而,太過火爆的股市已經嚴重脫離了基本面的支持,市盈率奇高,大量違規行為也不斷被暴露出來,銀廣夏、藍田等上市公司事件的發生就是當時股市混亂的縮影。同時股市的作用被定義為「國企解困」的一個重要途徑,大量國企進入股市尋找資金,其上市公司質量參差不齊。以1999年7月《證券法》的頒布實施為標志,中國股票市場步入了以「規范與發展」為主題的新的發展階段,同時,中國股票市場的制度建設也逐步走向成熟。經過幾年的法制建設,中國證券法規體系逐步完善。到2001年底,中國證券期貨市場初步形成了以《公司法》、《證券法》為核心,以行政法規為補充,以部門規章為主體的系統的證券期貨市場法律法規體系。
4、2002年-2004年是股市的轉軌階段。
隨著中國股票市場制度建設步入法制化、規范化發展階段,隨著國內宏觀經濟矛盾的轉移,對股票市場功能的認識不斷深化——它不僅是籌資的工具,而且股指的上漲還能帶來財富效應,刺激消費增長,有助於改善企業公司治理結構等。股票市場的地位被提升到改革與發展全局的高度來考慮。中國股票市場被賦予了新的功能,中央高層領導提出股票市場不僅要為國有經濟改革服務,而且要為國家的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服務。但是,由於此階段股票市場的制度安排、制度建設不盡合理,再加上盲目借用外國(主要是美國)的經驗,對中國股票市場的特殊性認識不夠,使得中國股票市場促進經濟結構優化調整、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高層次、綜合性功能的發揮仍不理想,社會各界對中國股票市場功能發揮的現狀有頗多不滿。新一屆的中國證監會開始著手完善監管體制。然而在股權分置問題沒有徹底解決的前提下,國家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改革並沒有收到預期的結果。這一階段股票價值被嚴重低估,價格甚至一度低於面值,股市不僅沒有達到資源優化配置功能要求,甚至連最基礎的籌資功能也無法實現。2003年底至2004年上半年,南方、閩發、「德隆系」等證券公司長期積累的問題和風險集中爆發,是中國股票市場運行中不健康因素的集中反應。2004年1月國務院發布《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國九條」),表明了政府推進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決心,以促使資本市場的運行更加符合市場化規律。
5、2005年至今是股市的重塑階段。
2005年5月開始的股權分置改革,是中國股市重塑的一個過程。作為歷史遺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權分置在諸多方面制約了中國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根本性變革。截至2007年底,滬、深兩市98%的應股改公司完成或者已進入股改程序,股權分置改革在兩年的時間里基本完成。自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中國股市進入了一個蓬勃發展的時代,正在承擔分流銀行資金和加快直接融資步伐的功能。尤為重要的是,股權分置改革以後,資本市場的融資和資源配置功能得以實現,中國一大批公司成功上市。特別是中國銀行、工商銀行、中國國航等超級大盤股的順利發行,表明股權分置改革後的中國股票市場已經完全恢復了首發融資功能和資源配置功能,使中國資本市場進入了藍籌時代。此外,中國股票市場還進行了包括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改革發行制度等一系列改革。經過這些改革,投資者信心得到恢復,資本市場出現轉折性變化,滬、深股指紛紛創出歷史新高。人民幣不斷升值這一重大貨幣、匯率政策,也是造就中國股市2005-2007年大牛市行情的基本背景之一。截至2007年底,中國滬、深兩市共有上市公司1550家,總市值達32.71萬億,相當於GDP 的132.6%,位列全球資本市場第三,新興市場第一。2007年的IPO融資4595.79億元,位列全球第一。日均交易量1903億,成為全球最為活躍的市場之一。[2]由於股票市場的改革和創新,資本市場由此對中國的經濟和社會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全社會開始重新認識和審視資本市場的功能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