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核電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
㈠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行權期是利好嗎
股權激勵是中性偏利好!
股票期權激勵(限制性股票激勵)是上市公司內部對經營目標的一種保障機制,員工完成了設定的經營成績(即滿足「限制性」條件),就可以擁有規定的價格在規定的期限購買一定數量公司股票的權利。
股權激勵有兩個作用:一是促使員工為了得到利益,努力達到限制的條件;二是促使員工使用長效手段來達到目標,讓市場看到公司未來的成長性,讓公司股票在二市場上有上升的動力。
股票激勵綜合而言,市場對其的解讀是中性偏利好,但具體反映在股價上,一般不會出現特別明顯的暴漲暴跌。如果限制性措施過嚴,會使該機制無法起到激勵作用,好的設想就可能難以落實或者未能起到預期的效果。
㈡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第一個行權期採用自主行權模式是利好嗎
股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的一個行權期是什麼意思,就是公司不是現在給你股票,而是當任務達到時,在約定的期限(比如一年,二年後)以約的價格給你一定數量的股票。這個期限就是行權期。
㈢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是利好還是利空
你好,股權激勵是激勵機制的一種,一般是企業為了激勵員工工作,留住優秀員工而建立的一種長期的激勵措施。股權激勵具體是指公司給予想要激勵的對象一定的股東權益,從而實現對員工的激勵效應,將其與公司連接為利益共同體。
一般來說,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對於公司股票來說都是利好的消息,無論採用的是限制性股票形式、贈予員工股票還是補貼員工購買股票形式等,都會對股票產生一定的利好影響,但總體來看影響都不明顯,不過其中補貼員工購買公司股票的利好影響最大。如果市公司開始實施股權激勵計劃,一方面計劃本身會對公司經營產生有利的作用,另一方面說明該公司看好未來自己股票形式,所以說股權激勵計劃一般產生的都是利好的影響。但是,股權激勵計劃實施以後,股價也可能會下跌,所以,投資股市還是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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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什麼是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期權
股權激勵與股票期權不完全一樣,股票期權是股權激勵的一種方式,是股權激勵的一種工具。股權激勵可以適用在上市公司,也可以適用在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權僅僅指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非上市公司也有期權,但是不能夠叫股票期權,因為非上市公司的股份不能夠叫股票,只能夠叫股份或股權。給非上市公司設計的股權激勵中,是比較多的應用期權,我們叫股權期權或股份期權。
期權的主要操作方式是,公司先借款給自己的管理層或技術高層職工,他們利用公司的借款購買股權後,只享有分紅權,有的可以享有決策權,但要看公司怎麼與職工做出約定,管理層在享有股權後,股權不得轉讓、不得抵押,不得買賣,股權所得的分紅不能領取,分紅首先歸還公司的借款,在公司的分紅全部歸還完公司借款後,職工的股權轉化為實股,可以到工商行政部門辦理,如果當年分紅不足以支付職工應還借款時,職工個人需要拿出現金補足借款。有些期權還約定職工的股權在工作滿一定年限後由公司進行回購,不同的公司要求不一樣
㈤ 股票期權激勵的意義以及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一) 對非上市公司來講,股權激勵有利於緩解公司面臨的薪酬壓力。由於絕大大多數非上市公司都屬於中小型企業,他們普遍面臨資金短缺的問題。因此,通過股權激勵的方式,公司能夠適當地降低經營成本,減少現金流出。與此同時,也可以提高公司經營業績,留住績效高、能力強的核心人才。
(二) 對原有股東來講,實行股權激勵有利於降低職業經理人的「道德風險」,從而實現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非上市公司往往存在一股獨大的現象,公司的所有權與經營權高度統一,導致公司的「三會」制度等在很多情況下形同虛設。隨著企業的發展、壯大,公司的經營權將逐漸向職業經理人轉移。由於股東和經理人追求的目標是不一致的,股東和經理人之間存在「道德風險」,需要通過激勵和約束機制來引導和限制經理人行為。
(三) 對公司員工來講,實行股權激勵有利於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實現自身價值。中小企業面臨的最大問題之一就是人才的流動問題。由於待遇差距,很多中小企業很難吸引和留住高素質管理和科研人才。實踐證明,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後,由於員工的長期價值能夠通過股權激勵得到體現,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會大幅提高,同時,由於股權激勵的約束作用,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也會有所增強。
㈥ 股權激勵計劃草案需要分項表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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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示
1、本激勵計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廣東寶麗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2、本激勵計劃指的是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公司授予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限定的激勵對象(以下簡稱「期權激勵對象」)2700萬份股票期權,每份股票期權擁有在計劃有效期內的可行權日按照預先確定的行權價格10.85元購買1股公司股票的權利;股票來源為公司向期權激勵對象定向發行2700萬股公司股票;有效期為自股票期權授權日起的四年時間。本激勵計劃獲批准後即一次性授予給期權激勵對象。該計劃中2700萬份股票期權涉及的2700萬股標的股票占公司總股本的9.84%。
本激勵計劃分三期行權:
第一個行權期:在滿足規定的行權條件下,期權激勵對象自授權日起滿一年後的下一交易日起至授權日起滿兩年的交易日當日止,可行權數量為540萬股,占可行權的標的股票總數的20%;
第二個行權期:在滿足規定的行權條件空間下,激勵對象自授權日起滿兩年後的下一交易日起至授權日起滿三年的交易日當日止,可行權數量為810萬股,占可行權的標的股票總數的30%;
第三個行權期:在滿足規定的行權條件下,激勵眾多創造對象自授權日起滿三年後的下一交易日起至授權日起滿四年的迅速交易日當日止,可行權數量為1350萬股,占可行權的標的股票總數的50%。
公司用於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股票總數合計為2700萬股,不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任一單一激勵騰達對象所獲授的股票期權激勵所涉及的股票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
3、 本公司沒有為激勵對象依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獲取有關股票期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
4、本激勵計劃必須滿足如下條件後方可實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核無異議、公司股東大會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