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挪用公司資金股票
『壹』 股東私自挪用資金炒股獲利應該屬於誰
此行為有構成挪用資金罪之嫌,屬於刑事犯罪。此獲利屬於非法所得,應該收繳。
依據我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公司其他的股東應該火速把此資金和其獲利收回,或向公安局報案。
『貳』 大股東挪用公司資金是否構成犯罪
需要根據挪用情節而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或者進行非法活動會構成挪用資金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叄』 大股東挪用公司資金怎麼解決
一般的挪用資金的違法違紀行為可以由行政單位責令改正。但構成挪用資金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大股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構成挪用資金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肆』 上市公司里大股東挪用資金會有什麼後果
資金就是企業經營的血液,上市公司大股東挪用了資金,就相當於抽了公司的血,抽少了還無大礙,抽多了就要死了。
『伍』 股票:600215長春經開大股東挪用公司資金
?你怎麼知道的?查賬了?這很嚴重啊~~~~~~
『陸』 大股東挪用公司資金怎麼辦
法律分析:大股東挪用公司資金,一方面侵害了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股東可以公司的名義起訴;另一方面,大股東已經涉嫌構成挪用資金罪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百五十二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柒』 什麼是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什麼行為可以算是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
這是常識啊,就是大股東在沒有向其它股東交代的情況下拿了原本屬於公司的錢,有時也會有大股東以公司作擔保來為他自己貨款,這些都是違法的行為!
『捌』 一家公司的大股東挪用資金罪如何量刑
大股東挪用公司資金1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進行營利活動,或者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玖』 大股東挪用公司資金是否構成犯罪
法律分析:根據挪用情節而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將挪用的資金退還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