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中國童工
1. 中國童工的歷史
在中國,童工是指未滿16歲,與單位或個人發生勞動關系,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的少年、兒童。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社會的激烈變遷,童工現象已經成為我國社會的一種客觀存[4]在,是現實社會中不可忽視的重要問題。作為兒童群體的一部分,童工的生存條件和發展環境十分惡劣,其基本的生存權、發展權、被保護權得不到保障。研究中國現存社會社會福利與社會救助,不可忽視這一群體,更需對其總體狀況、特徵、成因,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對這一問題的治理原則、規定、方案等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
我國童工分布狀況的大致估計
童工問題在官方公布的社會相關數據中,並沒有切確的數字,也較少有對於這一問題的深入研究,但在一些媒體的報道中,我們仍然可以看出,作為一個經濟尚不發達的發展中國家,中國社會的童工現象主要有下列幾種情況
。 第一,個別國營企業違反有關法令,非法招收未滿16歲的兒童,從事手工操作或簡單機械操作。如《勞動保護》雜志在2001年7月刊登文章,敘述1981年出生的宮某於1995年3月14歲時,經人介紹被山東省萊陽市某食品加工廠招收為農民工,加工廠在未進行認真核查的情況下將其錄用,在得知他僅有14歲時也未糾正,致使宮某於1996年6月11日在操作時被攪面機所傷致殘。國營企業招收童工雖不普遍,但卻是一種客觀存在;
第二,一部分私營企業者唯利是圖,將童工當成易管理、剩餘價值高的廉價勞動力,大量非法僱用童工,惡劣的勞動環境,長時間的繁重勞動,嚴重危害了兒童的身心健康。2001年5月30日晚,中央電視台在《焦點訪談》節目中播放了浙江省臨海市東榺鎮非法使用童工的消息,其中僅廣西融水縣的少數民族女童就有130人之多。私營企業招收童工較為普遍,涉及的行業和地區也較多,在一些中外合資企業中,也有招收童工的現象發生;
第三,一些家庭開辦小手工作坊、經營小商店或從事農業生產勞動,將自己本應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子女作為勞動力使用,出現了個體性的童商、童農等童工形式。據報道,在浙江省的溫州、台州等地,賺錢容易,目光短淺的父母紛紛把子女投入到商品經濟的大潮中,在溫州一帶,棄學、厭學的現象嚴重,童工大量出現。在一些貧窮落後地區,這樣的小童工數量不容忽視;
第四,隨著經濟的發展,大量農村剩餘勞動力湧入城市,其中包括很多未成年人,他們中的一部分和父母一起,經商、務工,另有一些孩子獨自漂流在都市,或在小飯館打工,或在市民家中當保姆,或在工地上當小工,擔當著本應由成人擔負的沉重勞動。有報道說,僅北京市就有外地保姆萬人以上,其中三分之一是學齡兒童;
第五,一些違法犯罪分子利用經濟發展落後地區農民急切盼望富裕起來的心理,把一些未成年的兒童帶入城市,強迫他們從事手工洗車、賣花、夜市賣唱等勞動,每天勞動時間長達十幾個小時,嚴重摧殘兒童的身心健康;在一些城市,這種被控制、被奴役的童工問題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難題之一。
目前中國的童工究竟有多少?並沒有卻確統計數字。但我們可以從下述三個數字中得到一個大概的概念。
媒體披露,90年代,中國1000多萬人的農民建築隊伍里,童工的比例約佔四分之一,1989年深圳一些企業一月之內從廣西玉林地區就招走童工1000餘名,年齡最小的僅10歲;另根據北京市1997年外來人口普查資料,當年北京市15歲以下流動兒童少年人數達16萬人以上。假定全國流動兒童少年人口在全國流動人口總量中所佔比例與北京市的這一比例大致相同,根據全國1億多流動人口的總規模,可以推算出目前全國流動兒童少年應該在700萬人以上。在北京市16萬兒童少年流動人口中,共有66392名6至15歲的流動少年兒童,這其中有13.9%普查時填寫「未上學」,在10至14歲流動兒童中,有309人「務工」,146人「經商」,另外5人填寫「暫無工作」,表明他們正在尋求工作,這三類人占同齡流動兒童的1.8%;在15歲的流動兒童中「務工經商」和「暫無工作」的占同齡流動兒童的32.13%。根據以上數據,可以看出,在我國現代化大城市的流動兒童中約有三成以上在從事著與他們年齡不符的勞動;童工的多少和輟學率、失學率是成正比的,近年來,我國的輟學率一直佔有一定的比例,據報道,希望工程需救助失學兒童3000萬,已資助失學兒童100餘萬,從中我們可以間接地看出童工問題的嚴重性;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節目曾報道,河北省保定地區某鎮一所中學,初一招收了四個班級,到初三時,只剩下了一個班,流失了四分之三的學生,這些孩子大多數成了童工。綜合上述數據,可以推定,我國城市童工大約在200—300萬人左右。
2. 中國童工的法定年齡
規定童工的年齡標準是16周歲。
《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規定18周歲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歲以下的均是屬於未成年人。但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人,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設定童工為不滿16周歲的用工。
任何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如果招用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勞動的,是招用童工性質,屬於違法行為。這是國家法律對低齡未成年人的重點保護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一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拓展資料:
童工是指未成年的兒童或少年工人。各國法律對成年的年齡規定不一。在中國,童工是指未滿16周歲的兒童或少年工人。法律嚴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業需要錄用未滿16周歲的少年工人時,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並在工作時間、禁止從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給予特殊保護。
在資本主義發展早期,童工被大量使用,給兒童帶來深重的災難。經過工人階級的長期斗爭,並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僱傭童工的現象才逐漸減少。
3. 我國規定童工的年齡標准
我國規定童工的年齡標準是16周歲。
《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規定18周歲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歲以下的均是屬於未成年人。但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人,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設定童工為不滿16周歲的用工。
任何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如果招用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勞動的,是招用童工性質,屬於違法行為。這是國家法律對低齡未成年人的重點保護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一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拓展資料:
童工是指未成年的兒童或少年工人。各國法律對成年的年齡規定不一。在中國,童工是指未滿16周歲的兒童或少年工人。法律嚴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業需要錄用未滿16周歲的少年工人時,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並在工作時間、禁止從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給予特殊保護。
在資本主義發展早期,童工被大量使用,給兒童帶來深重的災難。經過工人階級的長期斗爭,並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僱傭童工的現象才逐漸減少。
4. 中國的童工問題現狀
中國的童工問題現狀?目前我們國家應該不會存在太多童工的情況吧?現在每一家都只有一兩個小孩,而且生活條件也還好,不至於解決不了溫飽問題啊,更不用孩子去做童工啊。
5. 全國僱傭童工合法嗎
中國僱傭童工的行為一般是不合法的,但部分文體行業可以依法僱傭童工。童工是指不滿16周歲的兒童或少年工人。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時,必須核查被招用人員的身份證,對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錄用,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除外。
【法律依據】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二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均不得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為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禁止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開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
《勞動法》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6. 中國童工的年齡界限
法律分析:童工是指未成年的兒童或少年工人。在中國,童工是指未滿16周歲的兒童或少年工人。法律嚴禁使用童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六十一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招用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招用已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執行國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的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組織未成年人進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動。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未成年人參與演出、節目製作等活動,活動組織方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