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股票募集資金的項目建成時間
Ⅰ 股票開始募集到上市之間一般多長時間
設立時的公開募集,是指,設立股份公司的一種設立方式,即募集設立(相對應的是發起設立),這個可以參見公司法第78條。就是發起人認購一部分股份,其他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募集成功後驗資,再去登記設立股份公司,其結果就是股份公司成立了。
上市之前的公開發行股票,這個一般是在股份制改制這個階段完成,就是公司要上市的話,就必須設立股份公司,就要完善下股權就夠,有的公司在這個階段都會引進戰略投資者,會向戰略投資者發行一部分股份,可以存量發行(即轉讓一部分現有股權),也可以增量發行(即增資擴股),這次發行的股票在上市後1年內會鎖定,1年後戰略投資者就可以買了套現,即收回投資了。
上市後公開發行股票,就是股份公司已經發行成功後,募集資金已經進入公司賬戶,然後賣到新股的這部分股民就需要一個賣出現在手上股票的平台啊,所以,公司就為他們提供這樣一個平台,就申請交易所其股票掛牌交易,這就是上市後公開發行股票。
Ⅱ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過程及去向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過程:
上市前:
1.簽約投資銀行,投行派保薦人過去輔導改製成股份公司,大概輔導2年吧
2.准備相關材料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證監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負責審核
3.證監會批准
4.發行,新股申購。投行負責承銷,即上市公司把股票賣給投行,投行再賣給投資者。
5.上市交易。保薦人在上市後還要在持續輔導2年。
上市後再募集資金的手段主要是:配股,配股的發行程序與原始股發行程序差不多,要找投資銀行,走審批流程。
企業的募投項目應與企業長遠發展目標一致,募投項目是最終實現公司長遠發展戰略的必經之路,保薦人應當參加企業關於「公司發展戰略」的研討會、董事會等所有重要會議。實際工作中保薦代表人一定要非常清楚企業的戰略目標是否可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選擇是否有助於企業實現自身制定的發展戰略;其次,保薦人代表人應該也是個「行業研究專業人士」,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把握宏觀經濟、產業周期變化的規律,在宏觀經濟、產業周期的高漲期尋找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時,應相對謹慎一些。
Ⅲ 我司想對目前募集到的資金做個規劃,不知道哪家機構做募投項目可行性研究的比較好呀
「西氣東輸」,我國距離最長、口徑最大的輸氣管道。全線採用自動化控制,供氣范圍覆蓋中原、華東、長江三角洲地區。西起新疆塔里木輪南油氣田,向東經過庫爾勒、吐魯番、鄯善、哈密、柳園、酒泉、張掖、武威、蘭州、定西、西安、洛陽、信陽、合肥、南京、常州等大中城市。東西橫貫新疆、甘肅、寧夏、陝西、山西、河南、安徽、江蘇、上海等9個省區,全長4200千米。它西起塔里木盆地的輪南,起點是塔北油田,東至上海。從霍爾果斯到廣州、上海,途經十三個省市自治區,干線四千八百五十九千米。 中國石油抓緊開展西氣東輸二線管道工程項目前期工作,到8月23日,線路走向方案基本確定。 據中國石油規劃計劃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西氣東輸二線管道西起新疆的霍爾果斯,經西安、南昌,南下廣州,東至上海,途經新疆、甘肅、寧夏、陝西、河南、安徽、湖北、湖南、江西、廣西、廣東、浙江和上海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干線全長4859千米,加上若干條支線,管道總長度超過7000千米。 從新疆至上海的西氣東輸一線管道2004年建成投產,年供氣能力迄今已逾120億立方米。西氣東輸二線管道將開辟第二供氣通道,增強供氣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西氣東輸二線管道主供氣源為引進土庫曼、哈薩克等中亞國家的天然氣,國內氣源作為備用和補充氣源。中國石油今年7月與土庫曼簽署協議,將通過已經啟動的中亞天然氣管道,每年引進300億立方米天然氣,在霍爾果斯進入西氣東輸二線管道。 經國務院批准,今年5月國家發改委下發通知,部署開展西氣東輸二線工程可行性研究。通知要求中國石油抓緊開展前期工作,並請管道沿線省、市、自治區做好配合。 中國石油規劃計劃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西氣東輸二線管道是確保國家油氣供應安全的重大骨幹工程。它將中亞天然氣與我國經濟最發達的珠三角和長三角地區相連,同時實現塔里木、准噶爾、吐哈和鄂爾多斯盆地天然氣資源聯網,有利於改善我國能源結構,保障天然氣供應,促進節能減排,推動國際能源合作互利共贏,意義重大。 西氣東輸二線管道走向基本確定之後,中國石油正在對管徑、設計壓力等工藝方案及市場分配方案進行優化比選,並開展板材、制管、施工機具等科研攻關工作。預計今年10月底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 據初步方案,西氣東輸二線干線管道設計輸氣規模300億立方米/年,計劃2008年全線開工,擬由中國石油獨資建設,2010年建成通氣。 我國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提出,天然氣佔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例將在5年內提高2.5個百分點,到2010年達到5.3%。據中國石油專家測算,西氣東輸二線管道建成後,可將我國天然氣消費比例提高1至2個百分點。這些天然氣每年可替代7680萬噸煤炭,減少二氧化硫排放166萬噸、二氧化碳排放1.5億噸。........................中國石化600028召開股東大會,今日停牌 提示:本次股東大會採用現場表決與網路表決相結合的表決方式,投票程序可參見11月8日公告信息。 中國石化(600028)召開股東大會,會議內容: 1、逐項審議《關於發行分離交易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議案》,包括: (1)發行規模 本次擬發行分離交易可轉債不超過人民幣300億元,即發行不超過3億張債券,每張債券的認購人可以無償獲得公司派發的認股權證。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市場情況確定具體發行規模及認股權證的派發數量。 (2)發行價格 本次分離交易可轉債按面值發行,每張面值人民幣100元。債券所附認股權證按比例無償向債券的認購人派發。 (3)發行對象、發行方式及向原股東配售的安排 發行對象為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開立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東賬戶的機構投資者以及社會公眾投資者(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本次發行分離交易可轉債,原股東享有優先認購權, 本次發行向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的比例不低於本次發行規模的60%。余額及原股東放棄部分將根據市場情況向合格投資者發行。 (4)債券期限 自本次分離交易可轉債發行之日起6年。 (5)債券利率 本次發行的分離交易可轉債利率水平及利率確定方式,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發行前根據市場情況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並在本次分離交易可轉債的《募集說明書》中予以披露。 (6)債券的利息支付和到期償還 本次發行的分離交易可轉債自發行之日起每年付息一次;在本次發行的債券到期日之後的5個交易日內,公司將按債券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償還所有到期的債券。 (7)債券回售條款 如果本次發行所募集資金的使用與公司在募集說明書中的承諾相比出現重大變化,根據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可被視作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或被證監會認定為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債券持有人擁有一次以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向公司回售債券的權利。 (8)擔保條款 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市場狀況確定是否需要提請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為本次分離交易可轉債提供擔保,並辦理相關事宜。 (9)認股權證的存續期 自認股權證上市之日起24個月。 (10)認股權證的行權期 認股權證存續期最後5個交易日。 (11)認股權證的行權比例 本次發行所附認股權證行權比例為2:1,即每兩份認股權證代表認購一股公司發行的A股股票的權利。 (12)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 代表認購一股公司發行的A股股票權利的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按照如下原則確定:不低於本次發行分離交易可轉債《募集說明書》公告前20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價、前1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價、前20個交易日公司H股股票均價和前1個交易日公司H股股票均價。具體行權價格及確定方式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上述范圍內根據市場狀況及相關規定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13)認股權證行權價格的調整 在認股權證存續期內,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和行權比例將根據公司股票的除權、除息進行相應的調整: 1、當公司A股股票除權時,認購權證的行權價格、行權比例將按以下公式調整: 新行權價格=原行權價格×(公司A股股票除權日參考價/除權前一日公司A股股票收盤價); 新行權比例=原行權比例×(除權前一日公司A股股票收盤價/公司A股股票除權日參考價)。 2、當公司A股股票除息時,認購權證的行權比例保持不變,行權價格按下列公式調整: 新行權價格=原行權價格×(公司A股股票除息日參考價/除息前一日公司A股股票收盤價)。 (14)本次募集資金用途 本次發行債券部分的募集資金擬用於川氣東送工程、天津100萬噸/年乙烯項目、鎮海100萬噸/年乙烯項目及償還銀行貸款;本次發行權證行權部分的募集資金擬用於天津100萬噸/年乙烯項目、鎮海100萬噸/年乙烯項目、武漢乙烯項目、勝利油田重點產能建設項目以及塔河油田新區原油產能建設項目。 如本次募集資金不足或募集資金到位時間與項目進度不一致,公司將以自有資金、銀行貸款或其他債務融資方式完成項目投資;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將按上述用途的資金需求輕重緩急安排使用;若募集資金有剩餘,將用於償還銀行貸款和補充流動資金。 公司將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將存放於公司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 (15)本次決議的有效期 本次發行分離交易可轉債決議的有效期為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發行方案之日起12個月。 (16)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相關事宜; 如果前述16項子議案中任何一項不能獲得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則關於發行分離交易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議案不能獲得通過。 2、審議《關於本次發行分離交易可轉債募集資金投向的可行性報告》;本次發行債券部分的募集資金擬用於川氣東送工程、天津100萬噸/年乙烯項目、鎮海100萬噸/年乙烯項目及償還銀行貸款;本次發行權證行權部分的募集資金擬用於天津100萬噸/年乙烯項目、鎮海100萬噸/年乙烯項目、武漢乙烯項目、勝利油田重點產能建設項目以及塔河油田新區原油產能建設項目。如本次募集資金不足或募集資金到位時間與項目進度不一致,公司將以自有資金、銀行貸款或其他債務融資方式完成項目投資;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將按上述用途的資金需求輕重緩急安排使用;若募集資金有剩餘,將用於償還銀行貸款和補充流動資金。 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發行擬投資項目符合公司發展戰略,相關項目投產後有利於公司進一步深化主營業務,擴大產業規模,增強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本次發行的募集資金投向是切實可行的。 (一)債券部分的募集資金投向 1、川氣東送工程 川氣東送工程是國家「十一五」重大工程。2007年4月,國務院批准川氣東送工程後,國家發改委以發改能源[2007]795號文件正式予以核准。2007年6月,國務院同意成立國家川氣東送工程建設領導小組。2007年8月,川氣東送工程正式開工。該工程主要包括三大部分,即普光氣田開發、天然氣凈化廠建設、川氣東送管道建設。該項目計劃總投資約人民幣627億元。 2、天津100萬噸/年乙烯項目 天津100萬噸/年乙烯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已於2005年12月由國家發改委以發改工業[2005]2722號文件核准。該項目主要包括100萬噸/年乙烯、1250萬噸/年煉油改擴建、配套熱電改造及公用工程。該項目計劃總投資約人民幣208億元。 3、鎮海100萬噸/年乙烯項目 鎮海100萬噸/年乙烯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已於2006年3月由國家發改委以發改工業[2006]444號文件核准。該項目主要包括100萬噸/年乙烯工程的11套主裝置和配套工程。該項目計劃總投資約人民幣219億元。 4、償還銀行貸款 本次發行債券部分的募集資金擬安排償還銀行貸款約40億元,以優化公司的債務結構。 (二)權證行權部分的募集資金投向 1、天津100萬噸/年乙烯項目、鎮海100萬噸/年乙烯項目 本次發行權證行權部分的募集資金將繼續投入天津100萬噸/年乙烯項目和鎮海100萬噸/年乙烯項目。 2、武漢乙烯項目 武漢乙烯項目已於2007年4月由國家發改委以發改工業〔2007〕690號文件核准。該項目主要包括80萬噸/年乙烯、30萬噸/年線性低密度聚乙烯等項目以及相應的配套工程和儲運系統等。該項目計劃總投資約為151億元。 3、勝利油田重點原油產能建設項目 勝利油田重點原油產能建設項目包括灘海產能建設、低品位儲量開發和老區調整改造等三個部分。該項目計劃使用募集資金約95億元。 4、塔河油田新區原油產能建設項目 塔河油田新區原油產能建設項目將新建產能200萬噸/年。該項目計劃使用募集資金約55億元。 5、償還銀行貸款或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發行權證行權部分的募集資金如有剩餘,將用於償還銀行貸款或補充流動資金。 3、審議《董事會關於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說明》。
Ⅳ 關於公司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問題
1、公司發行股票,股票由一些大的機構或者散戶購買,資金由公司抽走,這錢可以說成放進口袋了,由公司按照之前的計劃進行運用;
2、你申購成功該股票後,交易的地方是股票交易市場,交易對象是其他機構或者散戶投資者,交易對象並不是發行該股票的公司,因此你賣的同時有其他人來買,這些股票就始終在股票市場中被買賣,而發行該股票的公司卻沒有參與這個買賣。
補充:所謂抽走,是指的你買了100股新股,這部分錢就已經到了這個發行股票的公司手裡面了,這個資金就按照新股發行資金募集運用計劃運用了,你所擁有的只是一個電子記帳憑證,當你要賣的時候,只能賣給其他投資者,錢就從其他投資者那裡來。
Ⅳ 上市公司新項目募集資金獲得批准股價走勢
其實很多股票已經走過牛市,創業板塊前面走過的一輪牛市我們不談,就是主板上高端製造這塊漲了多少這一塊在之前中日關系交惡時我們特別強調過很多次,現在看看比那個時候漲了多少。這就是局部市場要遭遇大勢。未來,科技創新、高端製造的板塊還會輪番中長期上漲,高端製造受益的一些板塊也會上漲,譬如稀土永磁,基礎建設的其它受益板塊,特別是傳統的一些工業企業完成產業升級、重組或者資產置入的股票,都會出現牛市格局。
Ⅵ 股票發行申請核准後必須在多長時間內發行
根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發行人應在6個月內發行股票;超過6個月未發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須重新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發行。
Ⅶ 企業如何確定股票發行數量募集資金及其投向有什麼規定
你好,上市公司的發行價格和發行股的數量的決定因素
1、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一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具備上市條件後,只是具備了申請上市的資格,而要真正成為上市公司還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請,經過審查批准方可上市。
我國《公司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程序如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報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批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文件。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請,予以批准;對不符和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批准。
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批准後,被批準的上市公司必須公告其股票上市報告,並將其申請文件存放在指定的地點供公眾查閱。經批準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上市交易。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境外上市,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作出特別規定。
上市公司如何確定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依法應遵循以下幾點
公開發行:發起人認購股本數額不少於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認購數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不少於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超過向社會公眾發行股本數額的10%。
其中並未規定 公司公開發行的總數量 這應該由公司根據公司規模和融資規模自行確定 報中國證監會審核批准
配股發行:(原有股東按比例認購配售股份) 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前一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普通股總數的30%。
另外增資發行的規定如下:(並未規定發行數量)
增資發行(發行新股票增加資金) 除應符合首次發行所需條件外,還應符合:
①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得資金的使用與其招股說明書中所述的用途相符,並且資金使用效果良好。 ②距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時間不少於12個月。
③從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的違法行為。
大多數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對上市公司在擁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數量的股東人數方面有著硬性規定 總股本是指上市公司的所有股本數量,包括
已上市流通的股本和未上市流通的股本。股本的數量沒什麼規定,也就是說,因為公司規模不同,凈資產是一定的,發行的股份數量越多,每股凈資產就越少。價格由市場決定,我們可以通過可以參考當時同行業類型股票的價格來分析。
公司股票的發行量的決定
1.上市公司股票的發行量是由公司改為股份公司時的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共估值多少錢,按每股一元來確定的。
2.具體的股票發行量則由幾個因素共同來決定
一是公司原始股東願意出售的數量,比如原股東長期看好本企業,那麼發行的數量可能不會太多,因為發行太多可能會影響控股權;
二是中國證監會批準的額度,主要是根據企業的融資目的和規模來確定發行數量;
三是看市場的實際情況,包括一級市場上保薦人、主承銷商及承銷團的建議以及二級市場上股市的實際走勢,比如市場行情火爆,發行市盈率很高時,那麼就會選擇多發一些,多賺一些發行溢價,反之則少發一些或者乾脆放棄發行。
確定一個公司發行股票的數量的方法
根據注冊資本,確定發行下限.根據融資量,公司估值等和承銷商,確定具體發行數量;
注冊資本就是股本,1億的注冊資本,就代表1億總股本。發行數量規定是不低於發行後股本總數的25% .1億股本,發行量基本在3500萬股以上;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Ⅷ 股票發行計劃包括哪些內容
在上市輔導階段,企業可以和輔導機構一起協商確定初步的股票發行計劃,為發行准備工作的開展指示方向。股票發行計劃主要包括募集資金額、股票發行量、股票發行價格、募集資金投向和股票發行時間等五方面內容。
(1)募集資金投向的確定。募集資金投向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有可行性。由於投資項目的立項審批在時間和結果上存在不確定性,項目的可行性也有可能隨著時間的推移發生變化,因此,企業可事先多儲備一些投資項目,以增加投資項目的選擇范圍,擴大籌資額的調整空間,避免被動的局面。
(2)募集資金額的確定。募集資金額應與投資項目的資金需求保持一致。根據證監會第17號備忘錄《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募集資金的審核要求》的規定,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籌資額,不得超過其申請文件提交發審會表決前一年末經審計的,扣除由發行前股東單獨享有的滾存未分配利潤後凈資產值的兩倍。在上述兩個前提下,企業可自主確定募集資金的多少,但是,不能忽視財務杠桿的適當利用以及過渡募集資金對上市後再融資的不利影響。
(3)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股票發行定價,應考慮企業股票的內在價值、可比公司的股票價格、證券市場的景氣程度、政府的管制政策等因素。當前,證監會對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定價有較為嚴格的管制,股票發行市盈率原則上不高於20倍。
(4)股票發行量的確定。一方面,股票發行量應滿足股票上市的法定條件。根據《公司法》第152條的規定,企業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5000萬股,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發行後股本總額的25%,才能申請股票上市;另一方面,股票發行量應保證籌資計劃的實現。在募集資金額既定的情況下,由於股票發行價格存在20倍發行市盈率上限的政策限制,股票發行量必須達到一定規模才能滿足融資需求,具體的股票發行量則取決於股票發行價格的高低。
(5)股票發行時間的確定。應考慮的因素包括:
① 能否如期完成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選擇和立項審批;
② 預計提交股票發行上市申請時是否滿足股票發行上市條件;
③ 預計發行時的證券市場狀況;
④ 股票發行上市的政策變化趨勢是否有利等。
隨著上市輔導和發行准備工作的開展,企業可以根據情況變化逐步調整發行計劃。在
向證監會正式提交股票發行上市申請之前,企業應召開股東大會,審議有關股票發行規模、募集資金投向、股票發行時間等發行計劃的方案,形成決議。為了增加靈活性,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發行計劃的部分內容,可以僅指定范圍,由董事會在授權范圍內最終決定或做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