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路債券與股票
⑴ 鐵道債的債券特點
1.發行主體特殊
長期以來,鐵道債發行主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鐵道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由國務院組成部門發行企業債券,這是鐵道部政企合一體制下的特殊表現形式,在中國企業債券發行主體當中具有唯一性。
2.信用等級特殊
由於發行主體特殊,鐵道債具有準政府信用,債信等級高。2011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鐵道部發行的中國鐵路建設債券為政府支持債券,發行募集時,可向投資人明確(國家發改委發改辦財金[2011]2482號)。
3.稅收政策特殊
為體現國家對鐵路建設的支持,2011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對企業持有2011-2013年鐵道部發行的中國鐵路建設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1]99號),國家對鐵道債的機構投資人給與了稅收優惠政策,在中國企業債券稅收政策中具有唯一性。
⑵ 鐵道部拆分以後成立的中國鐵路總公司是國家100%完全控股嗎會不會引進民資或外資
因涉及到公司機密,我只能透露一點點,中國鐵路總公司其中國家控股大概佔百分之60左右,因中國鐵路總公司的前身,中國鐵道部經國家允許發行了部分債券用於融資,所以鐵路總公司自己要償還債券,再加上最近公司又發行了債券,因此鐵路總公司自己佔百分之40左右的股份。按照當前形勢來看,公司有能力自己融資,所以短期內不會引進民資或外資。
⑶ 企業所得稅政策最新
1 創業投資企業優惠放寬初創科技型企業條件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第二條第(一)項關於初創科技型企業條件中的「從業人數不超過200人」調整為「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3000萬元」調整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5000萬元」。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投資,投資滿2年且符合本通知規定和財稅〔2018〕55號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可以適用財稅〔2018〕55號文件規定的稅收政策。
2019年1月1日前2年內發生的投資,自2019年1月1日起投資滿2年且符合本通知規定和財稅〔2018〕55號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可以適用財稅〔2018〕55號文件規定的稅收政策。
2 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准為每人每年9000元。納稅年度終了,如果企業實際減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於核算減免稅總額,企業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以差額部分扣減企業所得稅。當年扣減不完的,不再結轉以後年度扣減。 1.《財政部 稅務總局 退役軍人部關於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1號)
2.《關於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鄂財稅發〔2019〕8號)
3 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
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以每人每年78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按上述標准計算的稅收扣減額應在企業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稅額中扣減,當年扣減不完的,不得結轉下年使用。 《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2號)
4 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有關稅收政策
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轉制的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繼續免徵五年企業所得稅;對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中資產評估增值、資產轉讓或劃轉涉及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契稅、印花稅等,符合現行規定的享受相應稅收優惠政策。 《財政部 稅務總局 中央宣傳部關於繼續實施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6號)
5 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稅率優惠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關於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公告2019年第60號)
所稱第三方防治企業是指受排污企業或政府委託,負責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包括自動連續監測設施)運營維護的企業。具體條件參見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公告2019年第60號
6 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適用范圍
自2019年1月1日起,適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規定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的行業范圍,擴大至全部製造業領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適用范圍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6號)
製造業按照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代碼(GB/T 4754-2017)》確定。今後國家有關部門更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代碼,從其規定。
公告發布前,製造業企業未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的,可自本公告發布後在月(季)度預繳申報時享受優惠或在2019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優惠。
7 延長集成電路設計和軟體產業企業所得稅政策
依法成立且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體企業,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並享受至期滿為止。所稱「符合條件」,是指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軟體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號)規定的條件。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集成電路設計和軟體產業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8號)
8 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於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准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在政策執行期限內,目標脫貧地區實現脫貧的,可繼續適用上述政策。企業同時發生扶貧捐贈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贈支出,在計算公益性捐贈支出年度扣除限額時,符合上述條件的扶貧捐贈支出不計算在內。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企業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49號)
湖北省「目標脫貧地區」為國家貧困縣28個、省定貧困縣37個和建檔立卡貧困村4821個,具體名單詳見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
企業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已發生的符合上述條件的扶貧捐贈支出,尚未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部分,可執行上述企業所得稅政策。
9 創新企業CDR政策
1.對企業投資者轉讓創新企業CDR取得的差價所得和持有創新企業CDR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按轉讓股票差價所得和持有股票的股息紅利所得政策規定征免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創新企業境內發行存托憑證試點階段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公告2019年第52號)
2.對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轉讓創新企業CDR取得的差價所得和持有創新企業CDR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按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稅收政策規定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3.對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轉讓創新企業CDR取得的差價所得和持有創新企業CDR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視同轉讓或持有據以發行創新企業CDR的基礎股票取得的權益性資產轉讓所得和股息紅利所得征免企業所得稅。
10 永續債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起: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永續債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4號)
1.企業發行的永續債,可以適用股息、紅利企業所得稅政策,即:投資方取得的永續債利息收入屬於股息、紅利性質,按照現行企業所得稅政策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其中,發行方和投資方均為居民企業的,永續債利息收入可以適用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徵企業所得稅規定;同時發行方支付的永續債利息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企業發行符合規定條件的永續債,也可以按照債券利息適用企業所得稅政策,即:發行方支付的永續債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投資方取得的永續債利息收入應當依法納稅。
3.所稱符合規定條件的永續債條件請參見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4號
11 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起: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2號)
1.保險企業發生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8%(含本數)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允許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2.保險企業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的其他事項繼續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中第二條至第五條相關規定處理。保險企業應建立健全手續費及傭金的相關管理制度,並加強手續費及傭金結轉扣除的台賬管理。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第一條中關於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稅前扣除的政策和第六條廢止。保險企業2018年度匯算清繳按照本政策規定執行。
12 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政策
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關於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76號)
1.為支持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發展,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
2.所稱社區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圍內的人們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包括城市社區和農村社區。
為社區提供養老服務的機構,是指在社區依託固定場所設施,採取全托、日托、上門等方式,為社區居民提供養老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養老服務是指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
為社區提供托育服務的機構,是指在社區依託固定場所設施,採取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方式,為社區居民提供托育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托育服務是指為3周歲(含)以下嬰幼兒提供的照料、看護、膳食、保育等服務。
為社區提供家政服務的機構,是指以家庭為服務對象,為社區居民提供家政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家政服務是指進入家庭成員住所或醫療機構為孕產婦、嬰幼兒、老人、病人、殘疾人提供的照護服務,以及進入家庭成員住所提供的保潔、烹飪等服務。
13 鐵路債券利息收入優惠政策
對企業投資者持有2019-2023年發行的鐵路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鐵路債券是指以中國鐵路總公司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包括中國鐵路建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債務融資工具。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鐵路債券利息收入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57號)
14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稅收優惠政策
為確保如期打贏農村飲水安全脫貧攻堅戰,支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鞏固提升。對飲水工程運營管理單位從事《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飲水工程新建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實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7號)
所稱飲水工程,是指為農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而建設的供水工程設施。本公告所稱飲水工程運營管理單位,是指負責飲水工程運營管理的自來水公司、供水公司、供水(總)站(廠、中心)、村集體、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等單位。
對於既向城鎮居民供水,又向農村居民供水的飲水工程運營管理單位,依據向農村居民供水收入占總供水收入的比例免徵增值稅;依據向農村居民供水量占總供水量的比例免徵契稅、印花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無法提供具體比例或所提供數據不實的,不得享受上述稅收優惠政策。
⑷ 現在還有中國鐵路建設債券嗎
原鐵道部擬申請發行2013年中國鐵路建設債券1500億元,但改中鐵總公司以後,就沒有消息了,可能不會再發了,因為該公司的負債規模實在是太大了:
原鐵道部已經於3月8日招標發行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資券。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擔任本次發行的聯席主承銷商。
相關發行文件顯示,截至募集說明書出具之日,發行人及下屬企業已發行尚未到期的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總計為7591億元;以2012年9月底財務數據為基礎,當期短期融資券發行後,鐵道部資產負債率將由61.81%小幅上升至61.99%。
值得注意的是,相關公告顯示,原鐵道部短融券注冊總額為600億元。2012年,原鐵道部於5月17日發行了當年唯一一期短融券,金額200億元。公告還顯示,原鐵道部已於2013年3月1日獲得600億元中期票據注冊通知書,將擇期發行;此外,原鐵道部擬申請發行2013年中國鐵路建設債券1500億元。
⑸ 鐵道債的介紹
由國務院組成部門(原國家計委)批准,另一個國務院組成部門(原鐵道部)發行的企業債券。全稱:中國鐵路建設債券簡稱:鐵道債發行人: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1995.09-2013.03)中國鐵路總公司(2013.03-至今)批准機關:國家計劃委員會(1995.09-1997.12)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1998.09-2003.12)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04.03-至今)參與機關:累計發行債券:7886.6237億元(1995.09-2013.12)債券存續余額:7710.00億元(截至2013.12)債券主要用途:鐵路建設項目及機車車輛購置
⑹ 我國不允許政府機構發行債券,為什麼鐵道部卻能發行中國鐵路建設債券
國家當時下了文件,明確說明中國鐵路建設債券為政府支持債券,意味著這些債券未來的償付問題將由國家財政兜底。
⑺ 個人投資者持有鐵路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有何個人所得稅優惠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債券利息收入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30號)規定:「二、對個人投資者持有2016-2018年發行的鐵路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兌付機構在向個人投資者兌付利息時代扣代繳。
三、鐵路債券是指以中國鐵路總公司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包括中國鐵路建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債務融資工具。」
⑻ 中國鐵路總公司的機構編制
在中國鐵路總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募集說明書中首提中國鐵路總公司(以下簡稱「鐵總」)性質,是由中央管理的國有獨資企業。
同時,募集說明書透露了中國鐵路總公司機構編制的整體框架,其內設機構中沒有了公安局,增設物資管理部、資本運營和開發部、審計和考核局三個部門。
中國鐵路總公司內設機構27個,分別為:
辦公廳、發展和改革部、企業管理和法律事務部、財務部、科技和信息化部、人事部、勞動和衛生部、國際合作部、經營開發部、物資管理部、運輸統籌監督局、客運部、貨運部、調度部、機輛部、工電部、建設管理部;
安全監督管理局、審計和考核局、監察局、宣傳部、黨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華全國鐵路總工會、全國鐵道團委、直屬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局、川藏鐵路建設工程建設總指揮部辦公室。
(8)中國鐵路債券與股票擴展閱讀:
對比原鐵道部內設機構和鐵總的內設機構發現,原鐵道部的「司」被改成為「部」,辦公廳、運輸局、中華全國鐵路總工會、全國鐵道團委、直屬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局名稱不變。
根據募集說明書,鐵總完全接手了原鐵道部下屬的全部事業單位。只有一點變化,中國鐵道出版社從原鐵道部下屬事業單位變為鐵總下屬企業。
此外,鐵總還有兩家下屬上市公司,廣深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和大秦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原鐵道部18個鐵路局全部劃入鐵總,目前沒有變化。
⑼ 中西部加強鐵路建設對什麼股票有上漲
中西部鐵路建設加快,將有利於鐵路基建板塊業績的提升,重點關注四細分領域個股:
領域一:設備製造類公司
目前鐵路設備製造類公司主要有北方創業(主業涵蓋研製開發銷售鐵路車輛)、晉西車軸(主營火車軸等設備製造)、西北軸承(工業、機車用軸承等)、南方匯通(鐵路運輸設備開發製造)、時代新材(主業涵蓋鐵路電力機車車輛)等。此外,還有中國南車和中國北車。
鐵路設備製造行業見底,曙光將至。未來我國高鐵發展空間巨大,旺盛設備需求有望延續至「十三五」規劃時期。我國鐵路固定資產投資有望超預期,鐵路投資在國民經濟增長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努力完成「十二五」規劃大背景下,預計2014年至2015年均新增鐵路運營里程將達到8500公里左右,同時,鐵路固定資產投資有望超過2008年制定的2.8萬億元目標,達到3.1萬億元至3.3萬億元。
未來,市場化改革、引入民間資本、擴大政府補貼范圍以及進一步提升負債比例等多種渠道有望成為鐵路投資繼續提升的堅實基礎。重點推薦:中國北車、永貴電器、晉西車軸、時代新材。
領域二:各類工程建設公司
目前主營業務范圍中直接涉及相關工程建設的公司:中鐵二局、北方國際、騰達建設等。
2013年的基建投資增速極可能是前高後低。但考慮到鐵路和城市軌道等工程的建設周期大多為1年至1年半,因此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上半年的投資高增長足以對2013年相關上市公司的業績構成支撐。重申國家不會改變對鐵路建設投資的力度的觀點,對於外界普遍關注的資金難題,目前中國鐵路總公司的融資渠道依然暢通,並且融資成本相對穩定。此外,從2013年4月開始,中國鐵路總公司發行的債券以及原鐵道部發行的所有債券,被劃入「政府支持機構債券」,表明政府對鐵路建設融資的支持力度在加碼。
領域三:運輸物流儲運等相關服務公司
運輸、物流、儲運等相關服務類上市公司主要包括鐵龍物流、申通地鐵、中儲股份等。
鐵路貨運改革不斷深化,改革紅利正在兌現。2013年以來鐵路運輸整體貨運數據欠佳,為鐵路運輸企業蒙一層陰影,但大踏步前進的鐵路改革則為鐵路運輸行業帶來生機,推出的貨運組織改革中簡化貨運申請環節、一口價貨運等具體措施實施,將吸引新型貨源進入鐵路運輸,從而改善行業的效率。鐵路改革深化帶來的改革紅利正在兌現中,看好改革對行業發展的推動。
領域四:建設配套企業
直接對鐵路設施提升配套服務的公司:包鋼股份、太原重工等系列企業。此外,其他眾多的鋼鐵、水泥、建材、工程基械等類型股票因可以為鐵路工程提供物資及建材或工程建設類產品,也都可以直接或間接與鐵路建設相關聯。
⑽ 鐵道債的重大事件
1.首次發行
1995年9月,經原國家計委下達1995年企業債券發行計劃(基建部分),同年12月,人民銀行《關於鐵道部發行企業債券事宜的批復》(銀復[1995]441號),「同意鐵道部發行15.3億元「1995年中國鐵路建設債券」,用於焦枝復線等8個建設項目;同意1995年中國鐵路建設債券本息由中國鐵路建設基金提供全額不可撤銷擔保;同意華夏證券有限公司包銷」。鐵道債首次發行,採用的是實物券形式。發行章程載明:「債券面值為人民幣壹千元整;期限3年,利率為15%,計單利,不實行保值補貼;發行對象為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本債券投資人不承擔利息所得稅」等事項。
2.區間詢價
鐵道債自首次發行以來,其後10餘年間,始終採用先定價後審批的發行方式。審批期間,若有加息預期,審批後則發行困難;反之若有降息預期,則會出現熱銷搶購。為使定價更加接近市場,在主管部門支持下,2006年10月,發行2006年第一期鐵道債,其中:10年期、20年期品種首次嘗試區間詢價,採用簿記建檔定價,盡管詢價的簿記區間「較窄」,只有10bp,但從此打破了鐵道債沿用10餘年的定價發行模式,為此後的市場化發行奠定了基礎。
3.招標發行
自1995年9月至2005年12月,鐵道債年度的最大發行額僅有50億元,2006年、2007年鐵道債發行規模分別為400億元、600億元,發行規模迅速增長。為適應鐵道債發行規模不斷擴大的趨勢,在簿記建檔的基礎上,學習國債和金融債的發行方式,通過銀行間市場招標系統發行鐵道債,做到市場化定價,發行過程公平、公正、公開。2007年12月,發行2007年第二期鐵道債,首次採用銀行間市場招標系統發行,招標區間50bp。2008年9月,發行2008年第一期鐵道債,招標區間擴展至100bp,沿用至今。鐵道債是第一隻使用銀行間招標系統發行的企業債券。
4.主體變更
2013年3月14日,根據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不再保留鐵道部,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2013年3月15日,中國鐵路總公司公告:「中國鐵路總公司自組建之日起,承繼原鐵道部負債。中國鐵路總公司承擔和履行原鐵道部發行的中國鐵路建設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及其他有關合同、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以及相應的債權債務關系和法律責任」。
5.待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