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來的資金不能收購股東股票
❶ 大股東用公司財務資金支付,收購小股東股權,合法嗎
大股東使用公司資金,構成股東借款,履行一定程序和辦理手續後,是合規的。例如大股東與公司簽訂借款合同,資金有償使用,且借款合同經其他股東同意,則是合規的。若程序和手續不全或不辦理,將構成大股東挪用公司資金,嚴重地構成犯罪。
至於收購小股東股權事項,資金來源合法合規性的責任主要由大股東承擔,對小股東來說拿到錢就行,一般不追究是什麼來源的資金。但在小股東為法人單位時,則出於自身財務規范的要求,此時需要注意資金來源,票據憑證與收購合同約定的一致性或非一致時有必要地說明等。
❷ 假如你是股東和我合作,我的資本是借來的,那人叫我還錢,可我沒錢,那我可以用那股權還那債權嗎
可以用股權還債務,股權的價值由你和債權人協商,也可以請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在法律上規定,我有優先受讓你所擁有的股權的權利,所以我若不想你把股權轉讓給別人,則我可以收購你那部分股權,然後你用股權轉讓的錢還債權人的債務即可。
❸ 銀行貸款為什麼不能用於股權投資為什麼從信託借去的錢就行
因為股權投資是屬於高風險高收益的產品,其波動程序更超過二級市場的股票買賣。可以發生在公開的交易市場上,也可以發生在公司的發起設立或募集設立場合,還可以發生在股份的非公開轉讓場合。股權投資的動因,主要有:
1、獲取收益,包括獲得股利和資本利得。
2、獲得資產控制權,通過資產的調整、調度和增值來獲得利益。
3、參與經營決策,以分散風險、發現商業機會。
4、調整資產結構、增加可流動資產,在投資購買可交易股份的場合,這種動因時常存在。
5、投機,以獲取買賣價格的差額,在投資於可交易股份的場合,這種動因時常存在。
(3)借來的資金不能收購股東股票擴展閱讀:
向合夥組織投資,股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向法人投資,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以二者雖然都是股權,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
向法人投資者股權的內容主要有:股東有隻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
有從企業法人那裡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餘財產等權利。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一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
股權和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財產權,均來源於投資財產的所有權。投資人向被投資人投資的目的是營利,是將財產交給被投資人經營和承擔民事責任,而不是將財產拱手送給了被投資人。所以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的財產權是有限授權性質的權利。
授予出的權利是被投資人財產權,沒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權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權利就是股權。兩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權。被投資人的財產權主要體現投資財產所有權的外在形式,股權則主要代表投資財產所有權的核心內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權投資
❹ 公司能否收購股東股份
公司一般不能收購股東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購: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❺ 大股東直接收購小股東的股份法律允許嗎
允許的。大家可以談,一般都是大股東出個價,基本上讓所有投資者都解套就好了。如果你要更高的價格估計也很難。大股東可以通過要約收購的方式在股東大會上通過決議,你可以行使現金和股票選擇權。實際上你一般選現金的,如果選股票,退市後只能按凈資產計價了,肯定不合算的。只要小股東同意,並不對任何第三方構成傷害,當然是合法的。 大股東協議價收購小股東股權,收購款可否從公司支出: 不論大股東還是小股東在公司的出資都已轉為公司資產。如果要收購應當是大股東另行用自有資金支付給小股東,並經過工商部門登進注冊後原小股東的股份才可以轉在大股東名下。 必須嚴格區分股東持股與公司資產。股東的持股只是享有股權,但該部分股份出資屬於公司資產,已不屬於股東個人財產。
拓展資料:按照《公司法》規定,企業股東同股同權。從理論上講,只有大股東收購小股東的股份這一說,大股東是沒有權利踢走小股東的。再者,如果股東之間沒有特別約定,大股東也無權強購小股東股份。
如果說大股東從大局考慮,覺得小股東不合適公司發展,或者是跟小股東之間有不可協調的矛盾,可以變相地剝離小股東權利。公司董事會是由股東會選舉產生,比如大股東持有的表決權可以通過股東會的形式,罷免小股東在公司的高管職務,相關的資產業務都轉賣出去。這時候小股東基本沒有發言權,也無實質利益可圖,也不得不走。所以,大股東或許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但也是無權將小股東踢出局的,除非該小股東完全不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並且在催繳後仍不繳納或返還。另外,大股東有權踢走高管,或者將小股東提出董事會。相反地,小股東覺得公司出了問題,想要全身而退,可以請求公司收購其股權。如果無法正常退股,到了魚死網破的地步,小股東可以走法律程序,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
❻ 國信小微通股票質押借款,一定要先還清借款才能賣出質押的股票嗎借的款可以自由買賣股票嗎賬戶有資金
只有大股東才能質押借款。需要還本付息後才能賣出質押的股票,借款是可以用於各種用途的。
在投入資金入股時,有時候大家會看到持有的股票公布說要進行解除質押。股票解除質押是怎樣的,這一做法是好的還是壞的?身為老股民的我,有必要給大家普及一下這個知識點,想要解惑的朋友們可以點擊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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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質押」、「股票解除質押」是什麼意思?
什麼是「股票質押」?
「股票質押」指的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東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權)當作抵押品,向銀行申請貸款或為第三者的貸款提供擔保。「股票質押」其實是上市公司常使用的一種融資手段。大多數都是因為財務問題或者公司經營不當,一些占股比例較大的大股東就偏向於這種融資方式。
假若後續到期了,然而借的錢還無法還上,那質押的股票就會賣給一些接受質押給予融資的機構,比如銀行。此舉其實也就等於股東間接對自身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進行減持變現。要多提一句,若是股票價格下跌,跌到碰了質押平倉線,質押機構會強制拋售質押的股票,接下來就可能導致股價降低,直至崩盤。
什麼是「解除質押」?
解除質押相當於說贖回押在結算公司的股票了,把公司在資產方面的風險削弱。這其實也是當發生股票價格下跌乃至觸碰到平倉線時,為了擔保比例能維持原狀,乃上市公司解除「爆倉」風險的一個方法。為了應對「爆倉'風險,有更多的公司採用了「解除質押」的方式,所以降低了平倉風險,這其實是一個「治本」的舉措,但是公司的後市表現如何,就值得商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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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解除質押是利好還是利空?
解除質押,其實是用「快刀斬亂麻」、「一刀切」的方式,當把股權質押這一動作解除之後,控股股東就都沒有再進行質押了,也就沒有股權質押的「爆倉」風險了。
那麼上市公司「解除質押」就肯定能有個好的後市表現嗎?這也只是一種可能,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我們判斷的依據有解除質押的時間和資金的流動。
(1)所在的股市時機
在股市穩固發展的背景下,股票質押的情形下,市面上的流通股日益減少,從供需原理這個角度出發,股價大概率會上漲,這時如果想要辦理質押解除,市場方面的流通股就會一下子增加,上市公司股價可能會下跌。
可在股市動盪或者個股股價下跌的情形下,終止質押,其實,是控股股東將抵押在質押方的股票贖了回來,從而使這部分股票被平倉所產生的風險得到了有效降低,防止了股東控制權旁落,也表明了控股股東資金周轉非常便利,有助於公司持續穩定發展,這樣的信息是投資者要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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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資金的流入流出
在辦理質押之時,既可以保證大股東的正常控股權,又能幫助籌集資金,涉及到資金的流入;在解除質押的情況下,贖回質押的股票,還得要還本付息,有些大股東資金的流出被牽扯到。
當股價下行,大股東若沒有實力追加保證金,有可能解除股票質押是它的目的,然後減持股票以獲取資金,也是一種不樂觀的預兆。
然而,正常情況下,股票解除質押還是偏利好的。首先,倘若股東取消了質押的話就表明股東本身的財務情況可能慢慢的變好,能夠間接的幫助上市公司解除一些財務問題。眾所周知,質押要繳納相應的利息,會對企業形成負擔,企業大概率會傾向於扔掉這一包袱,因為它是非常不必要的。再就是,股東解除質押是因為對股票後市行情較為看好,上漲之後的股份能夠質押更多的貸款,因此,他們才會做解除質押的相關操作。
應答時間:2021-08-26,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❼ 銀行貸款不能股權投資為什麼從信託借去的錢可以
因為股權投資是屬於高風險高收益的產品,其波動程序更超過二級市場的股票買賣。
銀行貸款資金連股票買賣都不得進行,更不用說股權投資了。
信託是面向高凈值人群的,普遍認為認為這種高凈值人群風險承受能力更高,對資金投向更有判斷力。
相對而言,雖然說銀行和信託都受到銀監會的監管,但是銀行的監管比較嚴格。銀行只能通過理財產品形式向客戶銷售,至於其他的放貸款的標准,只能按照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有關要求進行,利率也是國家確定的(只有極個別的農村商業銀行能浮動)。而放貸款的比例,佔了多少資本金這都是要受到嚴格監管限制的。
而信託,由於不屬於純粹意義的貸款,只是說收集資金、放款,所以信託的形式比銀行可以靈活許多。
❽ 公司股東借用公司財產收購其他股東的股權合法不
公司設立的時候,股東之間為合夥關系;公司設立後,股東有出資的義務,不得隨便撤出。
1,小股東可以找股東之外的人轉讓股權,如果大股東不同意,根據公司法第71條的規定,該股權是可以轉讓的。
公司法第71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