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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年財物造假股票

發布時間: 2022-07-02 06:22:12

A. 我國財務造假原因的獨特性

(一)巨大的利益驅動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行為受到各種各樣的利益驅動,這是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內在動因。
1、申請上市﹑配股及避免股票被摘牌
根據《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企業申請上市及配股都有嚴格的條件限制及較為嚴厲的政策約束。一些業績達不到要求的企業,不得不進行財務造假而獲得上市資格及配股要求。更嚴重的是,上市公司如果連續三年虧損,證監會將會暫停其股票交易並限期消除虧損,如果限期內未能消除,其股票將被摘牌,終止其在交易所的交易。出現虧損的上市公司為保留其上市主體資格寧願賬務處理上玩一些花樣,也不願意出現連續三年虧損而被判處「死刑」。
1997年2月,PT紅光主要負責人為了使公司股票能夠上市,在明知已處於虧損邊緣的情況下,決定調整賬務,虛增、虛報利潤,欺詐上市。上市半年後,公司居然出現近兩億的虧損。
2、擴大其融資能力
公司上市後可以公開向社會發行股票募集大量資金。曾經創造了中國股市績優神話的藍田股份1996年在上交所掛牌交易,一次上市融資就達2.4億元。利用國家政策對農業的大力扶持,公司上市剛滿1年再次獲得融資資格,共募集資金1.1億元。而在公司上市前九年的創業階段資產總額只有2.77億元,凈資產僅1.72億元。這只傳奇性的股票,背後隱藏著一個又一個的謊言與欺騙終於造成了轟動全國的」中國農業第一股」藍田股份造假事件。另一方面,上市公司為獲得信貸和商業信用,經營業績欠佳、財務狀況不健全的企業,難免要對其會計報表修飾打扮一番。
3、實現管理層的利益需求
上市公司管理層不僅擁有豐厚的經濟回報,而且都頭頂著耀眼的政治光環。沈陽黎明股份董事長王宏明就曾榮獲第二屆「中國十大女傑」稱號,多次被評為遼寧省勞動模範、沈陽市特等勞動模範,還曾被授予全國」五一」勞動獎章。鄭百文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李福乾的也相繼獲得全國勞動模範、全國優秀企業家等一系列殊榮,並且被選為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
4、其他相關利益主體的利益需求
一是當地政府的利益需求。上市公司大多是地方明星企業,對所在地經濟發展的有強勁推動力,其經營狀況往往涉及所在地區的利益、形象和政績,因而得到當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曾被譽為中國「國企改革一面紅旗」的鄭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後紅極一時,進入了中國國內上市企業100強,成為當地企業界耀眼的改革新星和率先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典型。河南省有關部門把它定為全省商業企業學習的榜樣。二是會計師事務所的利益需求。部分會計師事務所為了在業內激烈的競爭中取得優勢,參與了虛假會計信息的生成及傳播。如果銀廣夏事件中的審計會計師沒有參與作假,為其
1999、2000年度虛假的財務報表出具了無保留意見,廣大股民也不至於損失慘重,電視里那位一覺醒來五百萬從股市消失了的中年男子失聲痛哭的畫面,讓更多欲投身於股市的中國股民牢記一句話:股市有風險,入市要謹慎。
(二)低廉的造假成本
在我國資本市場上,會計造假收益很高,而會計造假成本卻很低,會計造假違規懲罰力度遠遠不夠。2002年8月
「瓊民源」從股市「最大黑馬」現形為「最大騙局」,股價全年漲幅高達1059%,「瓊民源」的控股股東民源海南公司與深圳有色金屬財務公司聯手,在這次操縱股市的違法行為中,兩家公司分別非法獲利6651萬元和6630萬元。在被指控製造虛假財務會計報告而受到查處後,「瓊民源」董事長馬玉和僅僅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而且這是我國適用法律規定的最高量刑。「瓊民源」終止上市後,在北京市政府和其他政府主管部門的支持下,「瓊民源」保留了法律主體地位,通過換股,「瓊民源」股東成為中關村股東,並沒有真正退市,政府最終成為這一上市公司造假事件的買單者。目前我國《會計法》中對違反會計法規的單位最高經濟處罰是10萬元,對具體責任人的最高處罰是5萬元,遠遠低於預期的違法收益,處罰未傷筋骨。
(三)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會計准則制度不完善
在我國現行的會計准則中同一會計事項的處理存在著多種備選的會計方法,使得公司在進行會計政策選擇時隨意性較大,客觀上為上市公司利潤操縱提供了一定的空間。

B. 2009年至今中國有哪些重大的上市公司舞弊案例

2009-2010年
一、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各顯「神通」

我國上市公司的會計造假現象屢禁不止,甚至可以用「造假成風」形容。業內人士普遍認為上市公司會計造假泛濫是制度缺陷使然,如股權結構的分裂(流通股上市、非流通股不能上市)、公司冶理結構存在缺陷(一股獨大)、獨立會計師喪失獨立性等。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筆者對近年來影響重大的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案(只包括已查明案件)作了梳理,遴選出十大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案[1].

1、原野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深圳經濟特區會計師)

該公司自成立到上市兩年時間內初始投資不實,頻繁變動股東、虛增資本、對公司資產進行兩次大幅度的調賬升值並對升值部分進行不合理分配以及在資產評估中虛列資產項目。1989—1991年該公司通過虛增銷售收入、隱匿管理費用、炒賣本公司股票等手段虛增利潤2.22億元,1989—1991報表累計盈利為7742.5萬元,實際累計虧損14457.5萬元。其中1、1991年11月原野公司與海南I公司和深圳L公司簽署合作建造兩座大廈的工程及承包利潤的合同,合同規定,原野負責提供土地並辦理開發經營許可證等有關事宜,I公司具體負責工程施工及房產經營,並承諾付給原野公司承包利潤8500萬元。12月31日,原野公司在兩座大廈王曙暉個沒有動工、一個剛打地基的情況下,將所有承包利潤8500萬元作為本年實現的利潤入帳,並倒算出銷售收入2.76億元,同時倒擠出銷售成本和銷售稅金等數字。

1989年至1991年,原野公司共發生管理費用8300萬元,其中1989年為1440萬元,1990年為2730萬元,1991年為4130萬元。原野公司將管理費用或列作開辦費掛帳,或分攤給下屬公司,下屬公司攤不了的作為待攤費用等掛帳。

原野公司上市後,由於市價遠高於面值,1990年,原野公司將名義上為其子公司持有的原價股票按市價拋向社會,從中獲利3400萬元記入當期利潤。股票賣出後,原野公司在帳務上作了母公司向子公司劃轉股票的會計記錄。

原野公司下屬的福華公司自用廠房建成後,由原野公司決定按建造成本劃轉給另一下屬物業公司,再以物業公司的名義出售,按售價劃轉給福華公司,因此虛增利潤2000多萬元。

2、 瓊民源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海南中華會計師事務所)

該公司1996年度虛構了5.66億元利潤、虛編資本公積金6.57億元。虛增的利潤主要來源於:

(1)將合作方香港冠聯置業公司投入的股本及合作建房資金1.95億元確認為收入;

(2)通過三次循環轉帳手法,虛構收到轉讓北京民源大廈部分開發權和商場經營權的款項2.7億元,從而確認收入3.2億元;

(3)將收到合作言的民源大廈的建設補償費5100萬元確認為收入。該公司還將其未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和未有處置權的的民源大廈對外投資,並對土地使用權和民源大廈進行評估,評估增值作為資本公積金。上述虛構的結果導致公司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都大幅度增加。

3、 東方鍋爐管理舞弊案(會計師——四川會計師事務所)

「東方鍋爐」在上市之前,就通過調整財務報表而虛增凈利潤1.23億元,上市後,又在「利潤截期」問題上大做手腳,將1996年度的銷售收入1.76億元和銷售利潤3800萬元,調整至1997年度。1997年度又以同樣的方法,將該年度的銷售收入2.26億元和銷售利潤4700萬元轉移到1998年,從而創造連續3年穩定盈利,凈資產利潤率增長平衡的假象。

4、 紅光實業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成都蜀都會計師事務)

(1)編造虛假利潤,騙取上市資格 紅光公司在股票發行上市申報材料中稱1996年度盈利5400萬元。經查實,紅光公司通過虛構產品銷售、虛增產品庫存和違規帳務處理等手段,虛報利潤15700萬元,1996年實際虧損10300萬元。

(2)少報虧損,欺騙投資者 紅光公司上市後,在1997年8月公布的中期報告中,將虧損6,500萬元虛報為凈盈利1674萬元,虛構利潤8174萬元;在1998年4月公布的1997年年度報告中,將實際虧損22952萬元(相當於募集資金的55.9%)披露為虧損19800萬元,少報虧損3152萬元。

(3)隱瞞重大事項 紅光公司在股票發行上市申報材料中,對其關鍵生產設備彩玻池爐廢品率上升,不能維持正常生產的重大事實未作任何披露。

5、 鄭百文管理舞弊案(會計師——鄭州會計師事務所)

鄭百文公司上市前採取虛提返利、少計費用、費用跨期入帳等手段,虛增利潤1908萬元,並據此製作了虛假上市申報材料;上市後三年採取虛提返利、費用掛帳、無依據沖減成本及費用、費用跨期入帳等手段,累計虛增利潤14390萬元。此外,該公司股本金不實,上市公告書存在重大遺漏,年報信息披露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6、 張家界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湖南會計師事務所)

ST張家界1996-1998年間年報中共虛構收入累計12261萬元,佔三年累計營業收入的49%;虛構其他業務利潤528萬元,虛增稅前利潤4662萬元,佔三年稅前利潤總額的62%.

(1)1995-1996年,張家界股份公司先後與張家界電業局、深圳全達貿易有限公司、深圳達佳實業公司簽訂了364畝土地轉讓合同,轉讓金額合計7965.9萬元,並約定土地使用權證在買方付款後移交。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在未開具發票和收到款項,亦未轉移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將合同約定的7965.9萬元轉讓金確認為1996年的收入,使收入虛增7965.9萬元,稅前利潤虛增2165萬元。

(2)1997年,張家界股份公司與張家界市土地房產開發公司、深圳市凱萊德實業公司、湖南兆華投資公司簽訂了150畝土地轉讓協議,轉讓金額合計4295萬元。協議約定,受讓方需在半年內付清全部價款,才能得到土地使用權證。如受讓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價款,轉讓方將收回土地或另行轉讓。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在未開具發票和收到款項,土地使用權亦未轉移的情況下,將合同約定的4295萬元轉讓金確認為1997年的收入,使收入虛增4295萬元。

(3)1998年8月,張家界股份公司以2160萬元價款從香港振升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購得張家界地區索張公路的權益。按合同約定,該權益包括投資本金和投資利息補償,且當年應收回591萬元投資回收款。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將591萬元投資回收款全部計入了其他業務利潤,在扣除了63萬元的攤銷費用後,差額528萬元虛增了利潤。

7、ST黎明管理舞弊案(會計師—華倫會計師事務所)

黎明股份是1999年為了粉飾其經營業績,虛增資產8996萬元,虛增負債1956萬元,虛增所有者權益7413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收入1.5億元,虛增利潤總額8679萬元,其中虛增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總額兩項分別占該公司對外披露數字的37%和166%.經過檢查組審定後,該公司利潤總額由檢查前對外披露的5231萬元,變為-3448萬元。更為嚴重的是該企業出現的上述問題,除常規性的少提少轉成本、費用掛賬、縮小合並范圍等違規行為外,有90%以上的數額是人為編造假賬、虛假核算虛增出來的。

(1)對開增值稅銷售發票,虛增收入和利潤。即通過與關聯企業或非關聯企業對開增值稅發票的形式,虛擬購銷業務,在迴避增值稅的情況下,虛增收入和利潤。比如,該公司所屬的黎明毛紡織廠通過與11戶企業對開增值稅發票,虛增主營業務收入1.07億元,虛轉成本7812萬元,虛增利潤2902萬元,虛增存貨2961萬元,巧妙地利用增值稅抵扣制度,對開增值稅發票,既達到了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又不增加稅負。

(2)虛開產品銷售發票,虛增收入和利潤。即為了達到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虛擬銷售業務和銷售對象,不惜付出真納稅的代價,虛開銷售發票,虛增收入。該公司所屬的營銷中心,1999年6月和12月份,虛擬了兩個銷售對象即沈陽紅尊公司、宜昌盛泰服飾公司,虛開不能作進項抵扣的普通增值稅發票,虛增主營業務收入2269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成本1124萬元,管理費用105萬元,虛增利潤1039萬元,相應虛增應收賬款1748萬元,壞賬准備105萬元,預提費用174萬元,應交稅金224萬元,虛減內部往來206萬元,表面上依法納稅,實質上卻打著自己的如意算盤。

(3)利用有關出口貨物優惠政策,虛增收入。即利用出口貨物企業可以自製銷售發票的條件,虛擬外銷業務,以達到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例如,該公司所屬的進出口公司1999年6月通過這種方式虛增主營業務收入582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成本519萬元,虛增利潤63萬元,相應虛增應收賬款582萬元,虛減存貨519萬元。

(4)人為擴大企業銷售業務的核算范圍,虛增收入。即為了虛增收入,將不屬於「銷售」科目核算的業務,人為調整到「銷售」科目核算。例如黎明進出口公司擅自將其本應在「委託發出材料」科目核算的外委加工服裝業務,通過與被委託方對開發票的形式,進行銷售核算,虛增銷售收入888萬元。

8、 大東海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海南會計師事務所)

大東海股份公司為取得上市資格,1993年至1997年間,虛列收入及投資收益等共計2.4億元。其主要作法:一是虛掛應收海南國際有限投資公司、海南大東海旅遊中心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東海集團公司)及下屬關聯企業在南中國大酒店、游樂公司、濱海渡假村的消費款,虛列營業收入21307萬元;二是將其承包經營海國投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屬海南港澳國際旅遊有限公司的虛假利潤414萬元並入本公司;三是以濱海大酒店裝修收入為名,虛列其他業務收入,虛增利潤1087萬元。四是大東海股份公司為虛增期末貨幣資金數,通過大東海集團公司向海南港澳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借款9325萬元,但只入「短期借款」帳8500萬元,入「投資收益」825萬元,虛增了投資收益。五是將購買港澳信託股份中的應收股利375萬元轉作投資收益。以上各項扣除已計提的營業稅及附加1170萬元,共虛增利潤2.28億元。

9、 銀廣夏管理舞弊案

銀廣夏通過偽造購銷合同、偽造出口報關單、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偽造免稅文件和偽造金融票據等手段,虛構主營業務收入,虛構巨額利潤7.45億元,其中,1999年為1.78億元,2000年為5.67億元。

10、 麥科特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深圳華鵬會計師事務所)

麥科特公司通過偽造進口設備融資租賃合同,虛構固定資產9074萬港元;採用偽造材料和產品的購銷合同、虛開進出口發票、偽造海關印章等手段,虛構收入30118萬港元,虛構成本20798萬港元,虛構利潤9320萬港元,其中1997年虛構利潤4164萬港元,1998年虛構利潤3825萬港元,1999年虛構利潤1331萬港元;為達到上市規模,將虛構利潤9000多萬港元轉為實收資本,以及倒制會計憑證、會計報表、隱慝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

二、 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分析

舞弊因從事者身份不同,而有所謂管理舞弊與非管理舞弊之分。非管理舞弊又稱為員工舞弊,管理舞弊一詞中的「管理」泛指各中上管理階層, 所謂管理舞弊簡單地說是指管理階層所從事的各種舞弊。 員工舞弊,除非串通或經管理階層的授意,均可借內部控制制度加以有效預防及檢查;而管理舞弊的作弊者通常均於事前精心設計,事後並極力設法隱瞞,作弊者的管理層次愈高,注冊會計師愈難加以有效檢查。

1、 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動機

(1)融資(圈錢):資金與企業,猶如血液與人體,賺錢的公司為擴充設備,需要更多的資金;虧本的公司為了營運周轉,更需要資金。資金不足,可能導致周轉不靈,因而倒閉。企業為了達到借款或增加資本的目的,可能虛報其財務報表,以便說服資金提供者,作出決策。

(2)初次發行階段。證監會要求公司有三年盈利,公司為了能上市,就進行財務包裝。這與發行體制有關系。

(3)配股階段。證券會要求上市公司凈資產盈利率6%,才能配股。為實現配股,上市公司也會進行財務包裝。

(4)增發新股。目前有6家上市公司增發新股,總額為10個億以上,定價由承銷商與發生公司協商。這也會導致上市公司的財務包裝行為。東方鍋爐、紅光實業、麥科特、鄭百文、大東海都是「包裝」上市,虛構前三年利潤,以達到IPO目的。

(5)二級市場炒作(操縱價格):企業股票如果上市,為維持股價或為使股票價格能達到預期的波動,常利用不實的財務報表,以達到目的。股票價格預期的波動也可能是蓄意地使股價作暫時性的下跌,以便操縱者得以廉價購進股票,以取得更大的控制權或待價而沽。瓊民源與銀廣夏造假案主要目的是配合莊家二級市級操縱價格

(6)其它考慮:我國上市公司粉飾報表另外一個目的避免帶帽(「ST」、「PT」)以及退市;如果已帶帽了,「ST」不想淪為「PT」,「PT」不想最後退市,這些帶帽公司一般都表現出強烈扭虧為盈的慾望以達到摘帽的目的。此外,公司管理階層為了達成預算目標,藉以表現其為成功的經理人;或是為了貪得績效獎金或分紅,可能虛報財務報表。前者可能為了表現自我或與工作職位安全有關;後者則是為了物質報酬。有人稱此類舞弊為「績效舞弊」舞弊手段。

ST黎明及張家界舞弊動機目前還不是很清楚,但不外乎以上三種動機,他們造假首要目的是不虧損,以避免帶帽並為以後圈錢作準備。

2、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徵兆

健全的內部控制有助於預防及檢查員工舞弊,如管理階層蓄意舞弊以虛報財務報表,則內部控制將被逾越,而失去功能。因此,內部控制制度對於預防及檢查管理舞弊的作用不大。審計人員於後事審計工作時,必須對可能導致管理舞弊的徵兆提高警覺,這些徵兆有人稱之為紅旗(Red Flag)或警訊(Warning Signal)。

l 美國五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Coopers & Lybrand列舉了29個警號,提醒審計人員及公司監察人注意,並將其中比較重要的幾個警訊列舉如下[2]:1.現金短缺、負的現金流量、營運資金及/或信用短缺,影響營運周轉。

2.融資能力(包括借款及增資)減低,營業擴充的資金來源只能依賴盈餘。

3.為維持現有債務的需要必需獲得額外的擔保品。

4.訂單顯著減少,預示未來銷售收入的下降。

5.成本增長超過收入或遭受低價進口品的競爭。

6.對遭受嚴重經濟壓力的顧客,收回欠帳有困難。

7.發展中或競爭產業對新資金的大量需求。

8.對單一或少數產品、顧客或交易的依賴。

9.夕陽工業或瀕臨倒閉的產業。

10.因經濟或其他情況導致的產能過剩。

11.現有借款合約對流動比率、額外借款及償還時間的規定缺乏彈性。

12.管理階層嚴格要求主管達成預算的傾向。

13.迫切需要維持有利的盈餘記錄以維持股價。

14.管理階層不提供審計人員為澄清及了解財務報表所需的額外資料。

15.主管有不法前科記錄。

16.存貨大量增加超過銷售所需,尤其是高科技產業的產品過時的嚴重風險。

17.盈餘品質逐漸惡化,例如折舊由年數總和法改為直線法而欠正當理由。

C. 2006年至今中國有哪些重大的上市公司舞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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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07 08 以及今年09的半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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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年
一、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各顯「神通」

我國上市公司的會計造假現象屢禁不止,甚至可以用「造假成風」形容。業內人士普遍認為上市公司會計造假泛濫是制度缺陷使然,如股權結構的分裂(流通股上市、非流通股不能上市)、公司冶理結構存在缺陷(一股獨大)、獨立會計師喪失獨立性等。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筆者對近年來影響重大的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案(只包括已查明案件)作了梳理,遴選出十大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案[1].

1、原野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深圳經濟特區會計師)

該公司自成立到上市兩年時間內初始投資不實,頻繁變動股東、虛增資本、對公司資產進行兩次大幅度的調賬升值並對升值部分進行不合理分配以及在資產評估中虛列資產項目。1989—1991年該公司通過虛增銷售收入、隱匿管理費用、炒賣本公司股票等手段虛增利潤2.22億元,1989—1991報表累計盈利為7742.5萬元,實際累計虧損14457.5萬元。其中1、1991年11月原野公司與海南I公司和深圳L公司簽署合作建造兩座大廈的工程及承包利潤的合同,合同規定,原野負責提供土地並辦理開發經營許可證等有關事宜,I公司具體負責工程施工及房產經營,並承諾付給原野公司承包利潤8500萬元。12月31日,原野公司在兩座大廈王曙暉個沒有動工、一個剛打地基的情況下,將所有承包利潤8500萬元作為本年實現的利潤入帳,並倒算出銷售收入2.76億元,同時倒擠出銷售成本和銷售稅金等數字。

1989年至1991年,原野公司共發生管理費用8300萬元,其中1989年為1440萬元,1990年為2730萬元,1991年為4130萬元。原野公司將管理費用或列作開辦費掛帳,或分攤給下屬公司,下屬公司攤不了的作為待攤費用等掛帳。

原野公司上市後,由於市價遠高於面值,1990年,原野公司將名義上為其子公司持有的原價股票按市價拋向社會,從中獲利3400萬元記入當期利潤。股票賣出後,原野公司在帳務上作了母公司向子公司劃轉股票的會計記錄。

原野公司下屬的福華公司自用廠房建成後,由原野公司決定按建造成本劃轉給另一下屬物業公司,再以物業公司的名義出售,按售價劃轉給福華公司,因此虛增利潤2000多萬元。

2、 瓊民源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海南中華會計師事務所)

該公司1996年度虛構了5.66億元利潤、虛編資本公積金6.57億元。虛增的利潤主要來源於:

(1)將合作方香港冠聯置業公司投入的股本及合作建房資金1.95億元確認為收入;

(2)通過三次循環轉帳手法,虛構收到轉讓北京民源大廈部分開發權和商場經營權的款項2.7億元,從而確認收入3.2億元;

(3)將收到合作言的民源大廈的建設補償費5100萬元確認為收入。該公司還將其未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和未有處置權的的民源大廈對外投資,並對土地使用權和民源大廈進行評估,評估增值作為資本公積金。上述虛構的結果導致公司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都大幅度增加。

3、 東方鍋爐管理舞弊案(會計師——四川會計師事務所)

「東方鍋爐」在上市之前,就通過調整財務報表而虛增凈利潤1.23億元,上市後,又在「利潤截期」問題上大做手腳,將1996年度的銷售收入1.76億元和銷售利潤3800萬元,調整至1997年度。1997年度又以同樣的方法,將該年度的銷售收入2.26億元和銷售利潤4700萬元轉移到1998年,從而創造連續3年穩定盈利,凈資產利潤率增長平衡的假象。

4、 紅光實業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成都蜀都會計師事務)

(1)編造虛假利潤,騙取上市資格 紅光公司在股票發行上市申報材料中稱1996年度盈利5400萬元。經查實,紅光公司通過虛構產品銷售、虛增產品庫存和違規帳務處理等手段,虛報利潤15700萬元,1996年實際虧損10300萬元。

(2)少報虧損,欺騙投資者 紅光公司上市後,在1997年8月公布的中期報告中,將虧損6,500萬元虛報為凈盈利1674萬元,虛構利潤8174萬元;在1998年4月公布的1997年年度報告中,將實際虧損22952萬元(相當於募集資金的55.9%)披露為虧損19800萬元,少報虧損3152萬元。

(3)隱瞞重大事項 紅光公司在股票發行上市申報材料中,對其關鍵生產設備彩玻池爐廢品率上升,不能維持正常生產的重大事實未作任何披露。

5、 鄭百文管理舞弊案(會計師——鄭州會計師事務所)

鄭百文公司上市前採取虛提返利、少計費用、費用跨期入帳等手段,虛增利潤1908萬元,並據此製作了虛假上市申報材料;上市後三年採取虛提返利、費用掛帳、無依據沖減成本及費用、費用跨期入帳等手段,累計虛增利潤14390萬元。此外,該公司股本金不實,上市公告書存在重大遺漏,年報信息披露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6、 張家界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湖南會計師事務所)

ST張家界1996-1998年間年報中共虛構收入累計12261萬元,佔三年累計營業收入的49%;虛構其他業務利潤528萬元,虛增稅前利潤4662萬元,佔三年稅前利潤總額的62%.

(1)1995-1996年,張家界股份公司先後與張家界電業局、深圳全達貿易有限公司、深圳達佳實業公司簽訂了364畝土地轉讓合同,轉讓金額合計7965.9萬元,並約定土地使用權證在買方付款後移交。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在未開具發票和收到款項,亦未轉移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將合同約定的7965.9萬元轉讓金確認為1996年的收入,使收入虛增7965.9萬元,稅前利潤虛增2165萬元。

(2)1997年,張家界股份公司與張家界市土地房產開發公司、深圳市凱萊德實業公司、湖南兆華投資公司簽訂了150畝土地轉讓協議,轉讓金額合計4295萬元。協議約定,受讓方需在半年內付清全部價款,才能得到土地使用權證。如受讓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價款,轉讓方將收回土地或另行轉讓。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在未開具發票和收到款項,土地使用權亦未轉移的情況下,將合同約定的4295萬元轉讓金確認為1997年的收入,使收入虛增4295萬元。

(3)1998年8月,張家界股份公司以2160萬元價款從香港振升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購得張家界地區索張公路的權益。按合同約定,該權益包括投資本金和投資利息補償,且當年應收回591萬元投資回收款。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將591萬元投資回收款全部計入了其他業務利潤,在扣除了63萬元的攤銷費用後,差額528萬元虛增了利潤。

7、ST黎明管理舞弊案(會計師—華倫會計師事務所)

黎明股份是1999年為了粉飾其經營業績,虛增資產8996萬元,虛增負債1956萬元,虛增所有者權益7413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收入1.5億元,虛增利潤總額8679萬元,其中虛增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總額兩項分別占該公司對外披露數字的37%和166%.經過檢查組審定後,該公司利潤總額由檢查前對外披露的5231萬元,變為-3448萬元。更為嚴重的是該企業出現的上述問題,除常規性的少提少轉成本、費用掛賬、縮小合並范圍等違規行為外,有90%以上的數額是人為編造假賬、虛假核算虛增出來的。

(1)對開增值稅銷售發票,虛增收入和利潤。即通過與關聯企業或非關聯企業對開增值稅發票的形式,虛擬購銷業務,在迴避增值稅的情況下,虛增收入和利潤。比如,該公司所屬的黎明毛紡織廠通過與11戶企業對開增值稅發票,虛增主營業務收入1.07億元,虛轉成本7812萬元,虛增利潤2902萬元,虛增存貨2961萬元,巧妙地利用增值稅抵扣制度,對開增值稅發票,既達到了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又不增加稅負。

(2)虛開產品銷售發票,虛增收入和利潤。即為了達到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虛擬銷售業務和銷售對象,不惜付出真納稅的代價,虛開銷售發票,虛增收入。該公司所屬的營銷中心,1999年6月和12月份,虛擬了兩個銷售對象即沈陽紅尊公司、宜昌盛泰服飾公司,虛開不能作進項抵扣的普通增值稅發票,虛增主營業務收入2269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成本1124萬元,管理費用105萬元,虛增利潤1039萬元,相應虛增應收賬款1748萬元,壞賬准備105萬元,預提費用174萬元,應交稅金224萬元,虛減內部往來206萬元,表面上依法納稅,實質上卻打著自己的如意算盤。

(3)利用有關出口貨物優惠政策,虛增收入。即利用出口貨物企業可以自製銷售發票的條件,虛擬外銷業務,以達到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例如,該公司所屬的進出口公司1999年6月通過這種方式虛增主營業務收入582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成本519萬元,虛增利潤63萬元,相應虛增應收賬款582萬元,虛減存貨519萬元。

(4)人為擴大企業銷售業務的核算范圍,虛增收入。即為了虛增收入,將不屬於「銷售」科目核算的業務,人為調整到「銷售」科目核算。例如黎明進出口公司擅自將其本應在「委託發出材料」科目核算的外委加工服裝業務,通過與被委託方對開發票的形式,進行銷售核算,虛增銷售收入888萬元。

8、 大東海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海南會計師事務所)

大東海股份公司為取得上市資格,1993年至1997年間,虛列收入及投資收益等共計2.4億元。其主要作法:一是虛掛應收海南國際有限投資公司、海南大東海旅遊中心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東海集團公司)及下屬關聯企業在南中國大酒店、游樂公司、濱海渡假村的消費款,虛列營業收入21307萬元;二是將其承包經營海國投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屬海南港澳國際旅遊有限公司的虛假利潤414萬元並入本公司;三是以濱海大酒店裝修收入為名,虛列其他業務收入,虛增利潤1087萬元。四是大東海股份公司為虛增期末貨幣資金數,通過大東海集團公司向海南港澳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借款9325萬元,但只入「短期借款」帳8500萬元,入「投資收益」825萬元,虛增了投資收益。五是將購買港澳信託股份中的應收股利375萬元轉作投資收益。以上各項扣除已計提的營業稅及附加1170萬元,共虛增利潤2.28億元。

9、 銀廣夏管理舞弊案

銀廣夏通過偽造購銷合同、偽造出口報關單、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偽造免稅文件和偽造金融票據等手段,虛構主營業務收入,虛構巨額利潤7.45億元,其中,1999年為1.78億元,2000年為5.67億元。

10、 麥科特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深圳華鵬會計師事務所)

麥科特公司通過偽造進口設備融資租賃合同,虛構固定資產9074萬港元;採用偽造材料和產品的購銷合同、虛開進出口發票、偽造海關印章等手段,虛構收入30118萬港元,虛構成本20798萬港元,虛構利潤9320萬港元,其中1997年虛構利潤4164萬港元,1998年虛構利潤3825萬港元,1999年虛構利潤1331萬港元;為達到上市規模,將虛構利潤9000多萬港元轉為實收資本,以及倒制會計憑證、會計報表、隱慝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

二、 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分析

舞弊因從事者身份不同,而有所謂管理舞弊與非管理舞弊之分。非管理舞弊又稱為員工舞弊,管理舞弊一詞中的「管理」泛指各中上管理階層, 所謂管理舞弊簡單地說是指管理階層所從事的各種舞弊。 員工舞弊,除非串通或經管理階層的授意,均可借內部控制制度加以有效預防及檢查;而管理舞弊的作弊者通常均於事前精心設計,事後並極力設法隱瞞,作弊者的管理層次愈高,注冊會計師愈難加以有效檢查。

1、 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動機

(1)融資(圈錢):資金與企業,猶如血液與人體,賺錢的公司為擴充設備,需要更多的資金;虧本的公司為了營運周轉,更需要資金。資金不足,可能導致周轉不靈,因而倒閉。企業為了達到借款或增加資本的目的,可能虛報其財務報表,以便說服資金提供者,作出決策。

(2)初次發行階段。證監會要求公司有三年盈利,公司為了能上市,就進行財務包裝。這與發行體制有關系。

(3)配股階段。證券會要求上市公司凈資產盈利率6%,才能配股。為實現配股,上市公司也會進行財務包裝。

(4)增發新股。目前有6家上市公司增發新股,總額為10個億以上,定價由承銷商與發生公司協商。這也會導致上市公司的財務包裝行為。東方鍋爐、紅光實業、麥科特、鄭百文、大東海都是「包裝」上市,虛構前三年利潤,以達到IPO目的。

(5)二級市場炒作(操縱價格):企業股票如果上市,為維持股價或為使股票價格能達到預期的波動,常利用不實的財務報表,以達到目的。股票價格預期的波動也可能是蓄意地使股價作暫時性的下跌,以便操縱者得以廉價購進股票,以取得更大的控制權或待價而沽。瓊民源與銀廣夏造假案主要目的是配合莊家二級市級操縱價格

(6)其它考慮:我國上市公司粉飾報表另外一個目的避免帶帽(「ST」、「PT」)以及退市;如果已帶帽了,「ST」不想淪為「PT」,「PT」不想最後退市,這些帶帽公司一般都表現出強烈扭虧為盈的慾望以達到摘帽的目的。此外,公司管理階層為了達成預算目標,藉以表現其為成功的經理人;或是為了貪得績效獎金或分紅,可能虛報財務報表。前者可能為了表現自我或與工作職位安全有關;後者則是為了物質報酬。有人稱此類舞弊為「績效舞弊」舞弊手段。

ST黎明及張家界舞弊動機目前還不是很清楚,但不外乎以上三種動機,他們造假首要目的是不虧損,以避免帶帽並為以後圈錢作準備。

2、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徵兆

健全的內部控制有助於預防及檢查員工舞弊,如管理階層蓄意舞弊以虛報財務報表,則內部控制將被逾越,而失去功能。因此,內部控制制度對於預防及檢查管理舞弊的作用不大。審計人員於後事審計工作時,必須對可能導致管理舞弊的徵兆提高警覺,這些徵兆有人稱之為紅旗(Red Flag)或警訊(Warning Signal)。

l 美國五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Coopers & Lybrand列舉了29個警號,提醒審計人員及公司監察人注意,並將其中比較重要的幾個警訊列舉如下[2]:1.現金短缺、負的現金流量、營運資金及/或信用短缺,影響營運周轉。

2.融資能力(包括借款及增資)減低,營業擴充的資金來源只能依賴盈餘。

3.為維持現有債務的需要必需獲得額外的擔保品。

4.訂單顯著減少,預示未來銷售收入的下降。

5.成本增長超過收入或遭受低價進口品的競爭。

6.對遭受嚴重經濟壓力的顧客,收回欠帳有困難。

7.發展中或競爭產業對新資金的大量需求。

8.對單一或少數產品、顧客或交易的依賴。

9.夕陽工業或瀕臨倒閉的產業。

10.因經濟或其他情況導致的產能過剩。

11.現有借款合約對流動比率、額外借款及償還時間的規定缺乏彈性。

12.管理階層嚴格要求主管達成預算的傾向。

13.迫切需要維持有利的盈餘記錄以維持股價。

14.管理階層不提供審計人員為澄清及了解財務報表所需的額外資料。

15.主管有不法前科記錄。

16.存貨大量增加超過銷售所需,尤其是高科技產業的產品過時的嚴重風險。

17.盈餘品質逐漸惡化,例如折舊由年數總和法改為直線法而欠正當理由。

D. 近年來會計造假事件有哪些

安然公司成立於1985年,早期主要從事天然氣、石油傳輸等傳統業務。進入20世紀90年代後,安然公司進入一個新的發展時期,進行了一系列的金融創新,其復雜而又高超的技巧使安然公司得到了金融創新巨擘的美稱,並且成為美國MBA教材中案例而倍加贊賞。安然公司正是利用了這一點,成功地通過會計造假來維持公司不正當的利益。
一、構造特殊目的實體(Speeial Purpose Entity,SPE)

SPE是為了特定目的而構造的實體,是一種金融工具,企業可以通過它在不增加企業資產負債表中負債的情況下融入資金。安然公司為了能為他們高速的擴張籌措資金,利用SPE成功地進行表外籌資幾十億美元。但是在會計處理上,安然公司未將兩個SPE的資產負債納入合並會計報表進行合並處理,但卻將其利潤包括在公司的業績之內。美國會計法規規定,只要非關聯方持有權益價值不低於SPE資產公允價值的3%,企業就可以不將其資產和負債納入合並報表。但是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只要企業對SPE有實質的控制權和承擔相應風險,就應將其納入合並范圍。從事後安然公司自願追溯調整有關SPE的會計處理看,安然公司顯然鑽了一般公認會計准則(GAAP)的空子。僅就這兩個SPE,安然公司就通過合並報表高估利潤5億美元,少計負債25億美元。

二、構造復雜的公司體系進行關聯交易

安然公司創建子公司和合夥公司數量超過3000個。之所以創建這些公司是為了通過關聯交易創造利潤。媒體所披露的最典型的關聯交易發生在 2001年第二季度,安然公司把北美3個燃氣電站賣給了關聯企業,市場估計此項交易比公允價值高出3億至5億美元。還將它的一家生產石油添加劑的工廠以 1.2億美元的價格賣給另一個關聯企業。而該工廠早在1999年被列為「損毀資產」,沖銷金額達4.4億美元。之所以創建這么多而復雜的公司體系,拉長控制鏈條,是為了通過關聯交易自上而下傳遞風險,自下而上傳遞報酬,在信息的披露上把水攪混。
三、將未來不確定的收益計入本期收益
安然公司所從事的業務,許多是通過與能源和寬頻有關的合約及其他衍生工具獲取收益,而這些收益取決於對諸多不確定因素的預期。在IT業及通訊業持續下滑的情況下,安然只將合約對自己有利的部分計入財務報表,並且未對相關假設予以充分披露。
上述案例表明,披露虛假會計信息並不能改變公司本身存在的問題,這些問題最終是要敗露的。有趣的是,安然問題的敗露與虛假信息的曝光相關聯。請看2001年發生的事件:2月20日,《財富》雜志稱安然公司為「巨大的密不透風」的公司,其公司債務在堆積,而華爾街仍被蒙在鼓裡;10月16日,安然公司宣布第三季度虧損6.18億美元;10月26日,安然公司向美聯儲主席格林斯潘通報了公司的問題;11月8日,安然公司承認自1997年以來虛報盈利約6億美元;12月2日,公司股票價格從當年最高每股90美元降至每股26美分,下降99%,安然公司只能選擇申請破產。
如果說安然公司在投資決策方面犯了第一個錯誤的話,那麼運用會計造假是犯了第二個錯誤。如果說在犯了第一個錯誤時,還有可能採取行動挽救公司命運的話,那麼在犯了第二個錯誤後,錯誤的後果達到了極至,企業悲劇性的結局將很難避免。會計造假是一把雙刃劍,既可以使其獲得暫時的成功,也可以使其永久身敗名裂。安然公司可謂「成也會計,敗也會計」。

會計造假只能蒙騙一時,不能蒙騙一世。依靠會計造假發展企業無異於「飲鴆止渴」。這是會計造假者應該謹記的。

E. 2011年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案例,急!

1月5日,遼寧新興佳向美國紐約州法院提交訴狀,起訴納斯達克交易所違反了其規章及其法定訴訟程序,導致該公司聲譽受到不可挽回的損害並使公司市值縮水2.2億美元。

此事件起源於2011年1月13日,納斯達克市場向新興佳發出退市警告,表示該集團未能及時向納斯達克市場提交有關2010年12月完成的財務重組相關情況。這造成遼寧新興佳股價從每股9美元最終跌至不到70美分。當時,新興佳表示,已經及時提供了所有必要的信息。

在起訴書中,新興佳方面表示,公司通過反向收購在美國上市而受到了納斯達克交易所管理人士的不公對待,同時「程序上有缺陷是武斷與任意地調查,並且匆忙作出決定的」, 「公然帶有歧視性」,目標就是摘牌中國公司。

中投顧問高級研究員李勝茂分析此事稱,按照當前公布的事件起因來看,納斯達克對於新興佳的處罰過程不是非常透明,處罰依據較為模糊,且存在處罰過重的嫌疑,如果新興佳能夠充分地向法官說明上述事實,那麼案件訴訟成功的可能性就比較大。在訴訟進行的過程中,新興佳可能被貼上不遵守納斯達克上市公司法律法規的中國公司群體中一員的標簽,這將非常不利於法官做出公正裁決。

中國企業

在美上市遇難題

此事件的起因是中國企業在美上市所採用的反向收購的方式。反向收購又稱買殼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股東通過收購一家殼公司的股份控制該公司,再由該公司反向收購非上市公司的資產和業務,使之成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而原非上市公司的股東一般可以獲得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控股權,從而達到間接上市的目的。

李勝茂認為,美國證券市場是以完全披露信息為基礎的,如果新興佳通過反向收購方式上市僅是為了規避上市時的信息披露義務,那麼其就很有可能存在納斯達克指控的違規行為;如果僅是將這種行為當做一種正常的上市途徑,那麼違規的可能性就較小。

新興佳只是大約400家通過反向收購在美上市的中國公司中的一員。美國證監會2011年6月警告投資者購買通過反向收購上市的公司的股票,稱它們可能有「欺詐及其他弊病」的傾向,並稱「調查發現數十家中國在美上市公司存在會計問題」。

這種曲線上市路線最大的優勢在於能夠避免首次公開發行時證券交易所的嚴格審核。此事件也表明中國在美上市企業必須要嚴格遵守美國證券交易市場的法律法規。李勝茂分析,這對今後中國公司赴美上市的路徑將會產生一定影響。

F. 十大上市公司財務會計造假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及相關人員)

證監罰字[2005]15號
當事人: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直門外大街110號中糖大廈11層,法定代表人張金才。
咼華文,男,34歲,住址武漢市洪山區珞南街華師桂子山西村4-17號,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注冊會計師。
辛正義,男,61歲,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注冊會計師。
日前,四川天歌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現更名為同人華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歌科技)證券違法案已由我會調查完畢。經查明,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信所)在對天歌科技2001年度財務報告進行審計時,沒有能夠完全遵守《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准則》的要求,未能勤勉盡責,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具體表現在:萬信所對天歌科技控股子公司荊州天歌現代農業有限公司2001年大額銀行存款收支抽查不充分,水產品存貨未監盤,也未聘請專家評估,供銷業務詢證函除沙市鱘魚養殖研究中心外,其他單位都是通過被調查單位發函和收函等。
上述事實,有萬信所對天歌科技2000年度、2001年度和2002年度財務報表的審計報告、相關審計工作底稿、會計師談話筆錄及情況說明等證據證明。
萬信所上述行為違反了《獨立審計基本准則》第20條、《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1號第16條、第22條、《獨立審計基本准則》第16條、《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5號第5條、第18條、第21條,從而違反了《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股票條例》)第35條關於「為上市公司出具文件的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事務所、專業評估人員及其所在機構、律師及其所在事務所,在履行職責時,應當按照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准和道德規范,對其出具文件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核查和驗證」的規定,構成《股票條例》第73條所述「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和律師事務所違反本條例規定,出具文件有虛假、嚴重誤導性內容或者有重大遺漏的」行為。
在2001年度審計報告上簽字的注冊會計師是咼華文和辛正義,對上述違法行為應承擔直接責任。
根據《股票條例》第73條關於對會計師事務所「根據不同情況,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非法所得、罰款……對前款所列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注冊會計師、專業評估人員和律師,給予警告或者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經研究決定:
一、對萬信所處以警告、罰款30萬元;
二、對咼華文、辛正義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
當事人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匯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開戶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總行營業部、賬號7111010189800000162,由該行直接上繳國庫),並將付款憑證的復印件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部審理執行處備案。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五年六月八日

G. 近幾年有哪些典型的上市公司會計信息造假的案例

下面是3個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案例:

1、萬福生科

典型例子,當數萬福生科(5.940,0.18,3.13%)(300268.SZ)。2012年10月25日晚間,萬福生科公告稱,2012年半年報中虛增營業收入1.88億元、虛增營業成本1.46億元、虛增利潤4023.16萬元,未披露公司上半年停產事項。

但其造假顯然不僅存在於2012年上半年。2013年3月2日,萬福生科又公告稱,公司自查發現,2008年至2011年累計虛增收入7.4億元左右,虛增營業利潤1.8億元左右,虛增凈利潤1.6億元左右。

2、紫光古漢

而更讓市場震撼的,無疑是與萬福生科同屬於湖南地區的上市公司紫光古漢(000590.SZ)。3月12日,公司披露其財務造假等多項違法事實及證監會的處罰決定——2005年至2008年間,紫光古漢連續四年累計虛增利潤5163.83萬元,占其對外披露利潤累計額達87.04%。

公司遭證監會警告並處50萬元罰款,前董事長郭元林等7名時任高管被證監會警告並處累計39萬元罰款。

3、綠大地

綠大地於2007年12月21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發行股票並上市,募集資金達3.46億元。

2004年至2009年間,綠大地在不具備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情況下,登記注冊了一批由綠大地實際控制或者掌握銀行賬戶的關聯公司,並利用相關銀行賬戶操控資金流轉,採用偽造合同、發票、工商登記資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將款項支付給其控制的公司組成人員,虛構交易業務、虛增資產、虛增收入。

H. 中信國安連續七年財務造假,他們可能會受到怎樣的懲罰

中信國安連續七年財務造假,七年累計虛增營業收入5.06億元,累計少計算財務費用5.07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0.12億元,造假性質太惡劣,公司也得到重罰。

處罰結果:

1、對中信國安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並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

2、對孫璐、孫亞雷、李宏燦給予警告,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3、對吳毅群給予警告,處以10萬元罰款;

4、對李士林、晏鳳霞、羅寧、嚴浩宇給予警告,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

五、對於中信國安處罰你怎麼看。

上市公司造假是非常惡劣的事情,隨著資本市場改革不斷深入,對於上市企業造假國家法律法律也再不斷修改,隨著注冊制不斷推進,上市公司造假將會付出嚴重代價。但我們從中信國安造假來看,最高懲罰才60萬元,這明顯處罰太輕,希望法律早點完善,嚴懲造假上市企業。

中國資本市場發展已經30多年,但是制度還不夠完善,隨著資本市場改革不斷深入,我相信中國資本市場這些弊端會得到有效改變。

I. 我國股票市場上的違規案例,最好是2000年以後的

《藍田造假案回顧》
2007年11月15日 07:33 上海證券報

藍田造假案之所以被曝光,源自當年中央財經大學研究員劉姝威的一篇文章。

這篇題為《應立即停止對藍田股份發放貸款》的金融內參研究文章,首次揭開藍田股份財務造假丑聞,此後藍田股份資金鏈斷裂。

2002年1月12日,藍田總公司總裁瞿兆玉、總會計師黎洪福、董事會秘書王意玲等11名中高層管理人員被公安機關拘傳,隨後進入司法程序。

次年7月,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藍田一案進行了首次公開審理。2004年11月,湖北省高院作出判決:瞿兆玉犯提供虛假財務報告和提供虛假注冊資本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2005年5月29日,中共中央組織部研究室原主任兼政策法規局局長王法雄,因接受藍田股份董事長瞿兆玉的賄賂,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由北京市一中院開庭審理。

沈陽藍田公司成立於1994年8月,歸農業部管理。1996年6月18日,該公司以「藍田股份」之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為農業部首家推薦上市的企業。1999年12月,瞿兆玉將其資本運作大本營從沈陽遷至老家湖北。「沈陽藍田」由此變身為「湖北藍田」。

資料顯示,作為一家主要從事水產品開發的農業企業,藍田股份1996年股本為9696萬股,2000年底擴張到4.46億股,股本擴張了360%;主營業務收入從4.68億元大幅增長到18.4億元,凈利潤從0.593億元快速增長到令人難以置信的4.32億元。歷年年報的業績都在每股0.60元以上,最高達到1.15元。即使遭遇了1998年特大洪災後,其每股收益也達到了不可思議的0.81元,這被當時的媒體稱為「藍田神話」。

「藍田造假案」堪稱中國證券史上一個較大的財務造假案例,其餘波遠未結束,今年4月23日,河北省投資者張先生曾起訴湖北江湖生態農業股份有限公司(藍田股份)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在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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