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中國股票 » 銀行員工借殼資金買賣股票案例

銀行員工借殼資金買賣股票案例

發布時間: 2022-09-12 03:49:00

① 買了一家公司的原始股,現在公司說在納斯達克借殼上市了,不知道其中有沒騙局

對外交易可以保證在3.5美元以上,有銀行擔保。---------------------------銀行不可能擔保股價的,絕對不可能。
應該是騙子。
即使不是騙子,我還認為是騙子。
沒聽說中資概念股丑聞嗎?也就是說,即使在美國上市,也不過想把騙術漂洋過海而已。

② 人民銀行員工可以買賣股票嗎

可以的。限制的是證券從業人員,一邊介紹股票一邊自己也買賣,必然產生不公平

③ 農行一員工用「假信託假理財」騙8千萬炒股票,銀行有責任嗎

網上流傳一個段子,外甥正月在理發店剃頭時,正好被舅舅撞見,兩人因此起了爭執,差點打起來。據說這也是真實事件,可見,「正月剃頭死舅舅」有多麼深入人心了。今天研究金融侵權案例時,發現一宗比較有意思的案例,也是外甥坑舅舅。這次涉及的銀行是交通銀行。

(一)損失數額計算,應當有基礎事實證據

賠償損失是承擔侵權責任的主要方式,因此確定財產損失數額是這類案件審理的基礎。《侵權責任法》第十九條規定,「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故侵權賠償的損失是以直接經濟損失為限,以填補損失為原則。

任何人不能因訴訟獲利。當事人自己確認的損失數額,能否認定為財產損害賠償的數額?筆者認為不能,理由是這類侵權案件不是合同糾紛案件,合同糾紛案件是要最大限度尊重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但侵權糾紛案件不能,是以保護直接損失為限。

換個角度,倘若該案中霍某以合同糾紛為由,訴請盧某按照《還款承諾書》約定的數額還款,尚且不一定能得到支持,何況侵權糾紛?在民間借貸案件中,僅有借條、借據等債權憑證訴請還款的,法院還要通過銀行流水等客觀證據佐證,沒有銀行流水等證實的,不能輕易認定借貸數額。

舉重以明輕,在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僅有當事人確認的損失數額不能作為認定依據,應當根據銀行流水等證據證明其直接經濟損失。如果原告不能提供具體計算方式和銀行流水等證據,則應按照法院查明的有證據證實的數額認定。盧某的侵權行為是持續性的,《還款承諾書》是侵權行為發生以後才出具的,怎麼能以事後行為認定在先損失呢?

在事實真偽不明的情況下,應當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處理。該案中,法院依據《還款承諾書》認定損失數額的做法,值得商榷。

(三)罰酒三杯,判銀行承擔10%補充責任過輕

盧某的侵權行為,對霍某的損失具有百分百的原因力,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這點並無爭議。判決也查明,銀行承擔責任的性質,與盧某承擔責任的性質完全不同。

其實判決沒有說透。盧某與銀行之間屬於無意思聯絡的共同侵權,盧某是因為其主動的侵權行為承擔責任,主觀狀態為直接故意。銀行是因為是管理漏洞和不作為承擔責任,主觀狀態是間接故意。所以,銀行是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因第三人侵權而按照過錯程度承擔補充賠償責任,銀行的責任是第二位的,銀行承擔責任後可以向盧某追償。銀行與盧某之間實際是不真正連帶責任。

判定銀行責任大小的比較對象,不是銀行、盧某、霍某三方,應該是霍某與銀行兩方之間比較。判決最終認定銀行承擔10%責任,即意味著由霍某承擔90%責任,這不合理。判決理由為「霍某將理財產品全權交由盧某進行管理和操作,是盧某實施侵權行為並造成巨大損失的基礎條件和重要原因。霍某是基於對盧某個人的信任而非基於對其銀行工作人員身份的信任,且對於理財產品疏於管理和控制,長期未與盧穎敏進行對賬,未及時發現資金被侵佔的事實,亦導致了損失的進一步擴大。」

如果盧某不是銀行工作人員,霍某會信任嗎?如果盧某提供的不是銀行加蓋公章的理財合同,霍某會持續信任嗎?霍某有基於親屬關系的信任,但對於這種大額銀行業務,主要還是基於對銀行的信任,基於對盧某銀行員工身份的信任。誠然,霍某確實未盡到注意義務,存在一定過錯,可以減輕銀行責任,但要霍某承擔90%責任,銀行僅承擔10%責任,則過於輕率了。筆者個人認為,銀行與霍某之間的過錯無法區分大小,應各承擔50%為宜。

四、總結:

在最終結果上,銀行方面承擔60多萬的責任,可能是比較公平的。這可能就是裁判技巧,一打一壓,損失數額計算是傾向於原告霍某的,比例分擔是傾向於銀行方面的,兩邊都不太好挑理。

近年來,銀行疏於管理職員被判承擔責任的案例比比皆是。銀行該怎麼防範呢?好像也不太好防範。利益驅使,鋌而走險者有之。案發之後,銀行就被判承擔一定比例責任,銀行只能祈禱這類案件越少越好。

其實這些涉及銀行的案例,完全可以整理出來讓銀行員工學習。看守所、監獄這些地方,也要多帶員工去參觀。只有經得起訴訟考驗的制度,才是好制度;經得起判決檢驗的合同,才是規范的合同。

④ 挪用資金進行證券交易案例

不當獲利應該全部歸公司所有,因為公司負責人在未經授權情況下擅自開證券交易戶口,且自己實際控制了資金進行證券交易,已構成了挪用資金罪,不當獲利不應當由公司負責人所有。

⑤ 銀行員工可以炒股嗎

銀行員工是可以炒股的,這個沒有規定說很行員工不能炒股,只是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1、銀行從業人員除了一些跟證券有接觸的業務人員不允許炒股外,其他從業人員是可以炒股的,只要按照正常的流程去證券公司開戶就可以。2、只有一些特殊人群不可以交易股票,銀行員工不在限制范圍之內。
拓展資料:
一、根據《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買賣證券若干規定》嚴禁下列行為
(一)挪用、借用公款或客戶資金買賣證券;
(二)個人或以親屬名義貸款買賣證券;
(三)以單位或個人名義集資買賣證券;
(四)私自代客戶買賣證券;
(五)在工作時間離崗到行外交易場所進行證券交易活動;
(六)在工作時間利用辦公電腦、電話查詢與履職無關的股票信息或委託交易;
(七)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法律明文規定了以下人員不能炒股票:
1、未成年人,因為未具有行為能力,其所做的炒股行為無效。
2、我國《證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註:證券基金從業人員是可以購買基金和期貨的,但是不能購買股票。

⑥ 中國銀行對員工炒股有什麼禁止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條: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應答時間:2021-03-3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⑦ 我買了被借殼公司的股票,如果借殼上市後,我原來買的股票怎麼辦按原來股票持有量算,還是按原市值算。

這種情況叫重組,你原有的股票要對價、換算成新股票,數量要根據新股的股價兌換,有可能增加數量,也有可能減少。不管數量是多了還是少了,重組成功、復牌之後,會有多個漲停板,總市值一般會翻倍的。

⑧ 中國銀行員工不能股票投資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關於投資股票,只有證券相關的具有從業資格證這一塊的人員是不可以參與股票投資的,但其實也可以間接參與,家人朋友的賬號啊之類的,像你只是中國銀行的員工那就更加不會有限制了,甚至你們銀行跟券商合作了,銀行還會建議你自己開戶,多拉人開戶呢。

⑨ 銀行工作人員借殼套取信貸資金該如何處理

開除,情節嚴重判刑。

⑩ 為什麼我去辦銀行卡。銀行人員直接給我弄個什麼銀河證券。這個是要干

這個叫三方存管,三方存管是指證券交易結算資金交由銀行存管。比如你買股票,先在某個證券公司開戶,而股票賬戶里的錢就是存在銀行的。這對銀行有好處,有助於回籠資金。所以簽訂三方存管是銀行的業績考核指標之一,但是這也引發了許多不合規的做法。

一、這種流程是錯誤的
首先從流程上就是顛倒的,按照正常邏輯,客戶想要炒股,在證券公司開了戶,那麼後續買賣股票,資金的進出,肯定要放在某張銀行卡上,他自然會去這家銀行簽訂第三方存管協議。而銀行的做法則是相反,開卡後就等於有了一個銀行賬戶,也就是資金結算賬戶,然後掃碼錄視頻就是給你在證券公司開戶。這實際上是因果錯位,客戶是需要炒股才要證券公司開戶、三方存管,而非為了開三方存管去證券公司開戶。

二、簽訂證券的後果
簽訂三方存管沒有後果,後果來自證券公司開戶。首先可能會有開戶費,不過銀行員工忽悠客戶開的一般都是免費的,因為開戶手續費是證券公司收的,銀行犯不著得罪客戶幫證券公司數錢。其次,在證券公司開戶後會收到大量騷擾電話,因為開戶時你的信息都被記下了,開了戶你也是證券公司的客戶了,會經常收到慫恿你買股票的消息。最後,開通三方存管的銀行卡是注銷不了的,注銷之前要先注銷存管協議,而注銷起來很煩,要去證券公司銷戶,這一點是對你影響最大的。

三、如何解決。
直接拿你手機操作的,這一點是違規的。如果只是通過語言、手指的方式,教你怎麼做,具體操作是你本人,那你說你被「忽悠」了、反悔了,會很麻煩,說不清。但是拿你的手機操作,是嚴重違規的,不論是幫你還是害你。就可以向人行、銀監投訴,就說在違背自身意願的情況下辦理業務,證據就是銀行工作人員拿你的手機操作,可以翻監控錄像。鬧大了不僅當事人要受處分,銀行也要罰款。

熱點內容
中國石化股票歷史低點 發布:2025-06-09 13:42:18 瀏覽:101
股市凈資產多少錢 發布:2025-06-09 13:38:25 瀏覽:778
鹽城金融城三期建多少樓 發布:2025-06-09 13:22:41 瀏覽:312
新浪中糧科技股票 發布:2025-06-09 13:15:32 瀏覽:205
股市的3458點是什麼意思 發布:2025-06-09 13:14:51 瀏覽:423
銀行基金的同類基金有哪些 發布:2025-06-09 13:02:22 瀏覽:51
瀚藍環境股票歷史股價 發布:2025-06-09 13:01:22 瀏覽:981
經歷a股大跌後手裡的基金怎麼辦 發布:2025-06-09 12:55:07 瀏覽:941
銀行如何融入三農金融服務 發布:2025-06-09 12:42:30 瀏覽:617
炒股的風險在什麼地方 發布:2025-06-09 12:37:49 瀏覽: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