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公司獎勵中國員工股票
❶ 外企給員工100股股權獎勵怎麼兌現
基本上都是要完成相應的條件後方可變現
如果是上市公司的當條件實現以後員工就可以在股票市場上賣出自己的股權變現,如果不是上市公司當條件實現以後,公司大股東即將以現金的方式,以約定的價格回購職工的股權變現!
❷ 亞馬遜中國員工是否享有股票
是。亞馬遜認為,公司能否為股東創造長期價值是衡量一個企業成功與否的標准。因此,亞馬遜在決策和衡量得失上會與其他企業不同。以薪酬概念為例,亞馬遜一直堅持優先考慮股票薪酬。這是因為亞馬遜認為,給予公司各級員工以股票為基礎的薪酬,會讓員工像主人一樣思考和行動。正如貝索斯在給股東的信中所說:「亞馬遜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能否吸引和留住員工。每個員工都想成為主人,所以他們應該成為主人。」所以對於高層管理人員來說,除非你是新員工,否則亞馬遜一般不會提供現金作為獎金。 (亞馬遜將為新員工提供較少的額外津貼)
拓展資料
關於亞馬遜
1、 亞馬遜不會向公司經理提供不合格的遞延薪酬計劃、補充管理退休計劃福利、現金辭職計劃或變更控制福利。此外,亞馬遜不提供與短期績效標准掛鉤的現金或股權激勵,因為公司認為這樣做可能會導致員工只關注短期回報,而犧牲長期增長和創新。為了保持長期價值創造的理念,亞馬遜給予員工解鎖周期長的限制性股票獎勵。在亞馬遜工作幾年後,員工將獲得這個獎勵,並獲得比以前更多的薪水。這將鼓勵員工尋找、制定和實施以客戶為中心的提案,同時體現亞馬遜運營的整體思路,為公司的計劃做出貢獻。
2、 向亞馬遜銷售中國商品的流程。您需要將您的產品發送到亞馬遜運營中心,以便主要用戶可以在兩天內收到他們的訂單。基本上有兩種方法可以做到這一點。使用第三方服務。使用此選項,您可以通過多種不同的方式進行操作。第一種是直接從您的家中訂購商品,然後您可以通過任何您喜歡的運輸方式將其發送到履行中心。第二種選擇是讓物流公司為您處理,收到物品,然後將它們發送到倉庫。第一種選擇是將最大的控制權留給您,這可以為您節省資金,但這也意味著您需要做更多的工作來解決所有問題。與物流公司合作可能成本更高,但這意味著您幾乎可以放棄任何東西,因為他們擅長接收、存儲、加工、運輸和文書工作。將產品直接運送到亞馬遜 FBI。聽起來,這種方法將您的產品直接從中國發送到亞馬遜運營中心。但這需要幾個步驟。您不能只在地址欄中放置「倉庫」。還有更多的事情要做。
❸ 外資企業可不可以向員工獎勵國外的總公司股票
股票期權嗎?
但是最大的問題是境內員工沒法在境外開戶。但是可以讓母公司替中國員工開設一個託管帳戶。
如果中國員工行權同時就賣出(但即時行權就起不到激勵的目的了),那比較好操作,母公司只要把差額匯入國內就可以了。如果中國員工行權後,還繼續持有的,那感覺只能存放在母公司設立的託管帳戶內了。
還是改發獎金比較現實:)
目前國匯總局對海外上市公司給中國境內員工發股票的出台了具體規定,但是目前因為沒有實施細則,所以外匯總局還不受理這方面的申請。原則上是要員工行權時由公司向外管局提出申請。
❹ 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採用股權激勵方式給員工獎勵么
外商投資企業同內資企業一樣,都希望留住那些積極進取、努力工作的員工,為此,他們可能會給予這類員工較高的薪金和較好的福利。除此以外,很多內資企業(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制定了符合公司需要的員工股權激勵計劃,以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期權的方式獎勵員工,樹立員工的主人翁意識,以求公司長遠的發展。
我國法律規定,除特殊情況外(如並購導致的持股)中國自然人不能夠直接持有外商投資企業的股份。換句話說,外商投資企業不可能像內資企業那樣制定員工股權激勵計劃;但是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以境外上市母公司的股份作為標的獎勵給員工。
所以,外商投資企業不能以公司本身的股份激勵員工,但是可以以境外上市母公司的股份激勵員工。
但是,顯而易見的是,這個計劃不可能用上文的一句話解決掉。我們所講的外商投資企業對員工的獎勵,從政府管理層面來看,實際上是由外商投資企業的母公司發起的對中國境內分支機構的員工進行的股權激勵。對於外商投資企業來說,可能性並不代表可行性,要真正實現這種員工股權激勵計劃,就必須從以下幾個角度來審視自身。
第一,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股份必須是外商投資企業境外上市母公司的股票。母公司和外商投資企業既可以是直接控股關系,也可以是某種實際控制關系。而且母公司必須是上市公司,這點有明文規定,所以對於母公司還未上市的外商投資企業而言,如果要採納這種股權激勵方式,必須在母公司有上市可能的前提下、制定遠期股權激勵計劃。
第二,外商投資企業需要制定完善的員工激勵計劃。作為員工股權激勵的發起者和受益者,外商投資企業是該計劃的境內代理機構,另一方面也是辦理各種申請的主體,當然擔當著制定股權激勵計劃的責任。外商投資企業在制定員工股權激勵計劃之時,要對採用的激勵類型、權益數量、獎勵方式、行權方式、股權處理等進行詳細規制,否則可能影響後續外匯方面事宜。
第三,外商投資企業制定此類計劃,必須同母公司取得一致。作為上市企業的境外母公司,其進行股權激勵必須對外公告。所以,沒有母公司的配合,這類計劃根本無法實現。
然而,對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其員工來說,能夠以境外母公司的股份進行員工股權激勵計劃還不夠,要真正將這種激勵變為現實利益可能才是他們真正的關注點。員工覺得利益實現了才會更加努力,企業也會覺得長時間的工作沒有白費。
中國外匯管理局於2012年初頒布的《關於境內個人參與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稱「7號文」),對於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外匯處理進行了明確規定。仔細分析7號文之後,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1.此類股權激勵計劃不受限於境內居民5萬美金的購匯限額,可以根據股權激勵計劃的權益數量、激勵人數等申請購匯售匯。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作為境外上市母公司的代理機構(雙方以委託書的形式確立委託關系),在外管局辦理外匯登記證,然後持登記證到銀行申請專門的外匯賬戶。
2.個人儲蓄賬戶和公司專門外匯賬戶之間可以自由劃轉。根據外商投資企業的申請,外管局可以批准開戶銀行將員工出售境外上市企業股票的收益、分紅等收入直接從外匯賬戶轉入個人儲蓄賬戶。這樣,外商投資企業的員工就可以順利實現自己的利益,達到股權激勵計劃的真正目的。從某種角度來講,對此類股權激勵的外匯管制是比較松的,這為外商投資企業員工激勵開啟了新的實踐操作之路。外商投資企業制定盡量完善的股權激勵計劃,這關繫到以後的外匯額度以及購匯售匯得到批準的難度。另外,未上市境外母公司的股份不適用於該計劃,所以並非所有外商投資企業都可以採用該方式進行股權激勵,除非能夠採用遠期協議的方式,將股權激勵的行權時間安排在境外母公司上市以後。
❺ 外資企業的Rsu股票好不好
好。
rus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預定的條件,獎勵激勵對象的股票及股權激勵的股票rsu是上市公司用股票獎勵員工的方式之一。
這個股票激勵對上市公司來說,既留住了人才又降低了經營成本,是對股票是有利的。
❻ 騰訊決定向2.57萬名員工獎勵20.67億港元股票,騰訊為什麼這么做
騰訊這么做是為了提高員工們的工作熱情。
公司能夠得到長遠的發展
只有為員工考慮的公司才有可能快速發展,成為更有發展潛力和前景的公司。騰訊確實需要獎勵一些員工,也需要合理利用獎勵機制,從而推動公司的發展進程,促進公司的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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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騰訊向2萬名員工獎勵股票,人均16萬港元,其他互聯網企業都有什麼獎勵
騰訊近期向2萬多名員工獎勵股票,人均獲得股票價值約為16.6萬港元,互聯網公司突然如此「大方」,其目的就是獎勵其所作出的貢獻並吸引及挽留集團人才,那其他互聯網公司為了吸引人才都做出了哪些獎勵計劃呢?
這些互聯網公司的激勵計劃同樣帶動其他公司的政策,比如快手,位元組跳動取消 996 ,到了 11 月份又看到位元組跳動開始實行 1075,騰訊據說也要實行 965 工作制,而近期又聽說浙江省推出新的產假、育兒假政策後,阿里積極響應,全國各地的員工一胎產假由原來的 128 天延長到 158 天,二胎、三胎產假延長到 188 天,據說正在休產假還未結束的員工,可按照新政策申請延長產假。
總結,互聯網公司突然如此「大方」,其目的就是為了留住人才,但是在留住人才的同時,我們不難發現,還有些公司也在裁員,而裁員的目的就是將那些業務不好的部門,不掙錢的部門裁掉,進行結構化調整。
❽ 企業獎勵給職工股權怎樣徵收個人所得稅
員工獲得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權,作為工資薪金所得,以在一個公歷月份中取得的股票期權工資薪金所得為一次,區分本月的其他工資薪金,單獨計算應納稅額。
1.一個納稅年度內僅獲得一次股權激勵
激勵對象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僅獲得一次股權激勵所得,可以按下表的公式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
對上述公式需作如下解釋:
(1)激勵對象為獲得股權激勵所支付的款項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應納稅額公式中的規定月份數,是指員工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權激勵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的境內工作期間月份數,長於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算。因為年度業績考核的需要和現有對禁售期、解禁期最低期限的強制性規定,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一般不少於3年。
(3)因一次收入較多,納稅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可自行權日起,在不超過6個月的期限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4)激勵對象為繳納股權激勵所得的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款而出售股票的,其出售時間、價格不影響上述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和稅額。其出售股票的行為應視為股票轉讓,按「財產轉讓」所得的相關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
2.一個納稅年度中多次取得股權激勵或者同時兼有不同股權激勵形式
國稅函[2009]461號文規定,上市公司應將一個納稅年度內各次股權激勵所得或者同時兼得的不同股權激勵形式的所得合並計算應納稅額。
在該納稅年度內首次取得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可按上表所列公式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本年度內以後每次取得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應納稅款:
應納稅款=(本納稅年度內取得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應納稅所得額÷規定月份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規定月份數一本納稅年度內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累計已納稅款
3.對於取得股票期權的員工在行權日不實際買賣股票,而按行權日股票期權所指定股票的市場價與施權價之間的差額,直接從授權企業取得價差收益的,應作為工資薪金所得,按照股票期權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公式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4.對因特殊情況,取得股票期權的員工在行權日之前將股票期權轉讓的,以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作為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如果員工以折價購入方式取得股票期權的,可以股票期權轉讓收入扣除折價購入股票期權時實際支付的價款後的余額,作為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
5.對於可在授權日征稅的股票期權,應按授權日股票期權的市場價格,作為員工授權日所在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按財稅[2005]35號文的公式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規定月份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規定月份數。如果員工以折價購入方式取得股票期權的,可以授權日股票期權的市場價格扣除折價購入股票期權時實際支付的價款後的余額,作為授權日所在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
員工取得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後,實際行使該股票期權購買股票時,不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009年1月、5月和8月,國家稅務總局相繼發布了《關於股票增值權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號)、《關於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40號)和《關於股權激勵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61號)。這三個文件與《關於個人認購股票等有價證券而從僱主取得折扣或補貼收入有關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9號)、《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關於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行使股票認購權取得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482號)、《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6]902號)等共同構成我國對個人獲得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所得的個人所得稅處理辦法。
一、股權激勵的所得性質判定
我國最早對股權激勵所得作出規定的文件是國稅發[1998]9號文,它對股權激勵所得的性質判定是:無論其形式如何,均屬於該個人因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這一判定為以後所發的相關文件所繼承,沒有變化。
股權激勵計劃實施後,激勵對象行權後持有股票而獲得的股息、紅利,按照個人所得稅「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征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02號)規定,持有我國上市公司股票所獲股息,減按50%計稅。
轉讓上述股票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征稅。根據財稅[2005135號、國稅函[2005]482號文的規定,個人將行權後的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轉讓而取得的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境外上市公司或者非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應征個人所得稅。
二、股權激勵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明確的工資薪金所得股權激勵形式有三種: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和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所得的個人所得稅處理主要依據財稅[2005]35號文和國稅函[2006]902號文;財稅[2009]5號文規定,股票增值權和限制性股票所得比照股票期權所得處理。同時,國稅函[2009]461號文規定,財稅[2005]35號、國稅函[2006]902號、財稅[2009]5號和國稅函[2009]461號等文件僅適用於上市公司(含所屬分支機構)和上市公司控股企業的員工。這里要注意,第一,上市公司占控股企業股份比例最低為30%;第二,間接控股限於上市公司對二級子公司的持股,間接持股比例,按各層持股比例相乘計算,上市公司對一級子公司持股比例超過50%的,按100%計算。在下圖的例子中,A、B、C三家公司員工的股權激勵所得可使用稅法規定的計稅方法。對於D公司,由於C對D的持股屬於第三層持股,不能計算為A對D的間接持股,同時A對D直接持股29%,低於30%,所以D公司員工的股權激勵所得不能採用稅法規定的計稅方法。
討論股權激勵的個人所得稅處理之前,首先要了解兩個重要的慨念――「授權日」和「行權日」。這兩個概念適用於股票期權和股票增值權。「授權日」,也稱「授予日」,是指公司授予員工股權激勵權利的日期。「行權日」是指激勵對象行使上述權利的日期。
限制性股票使用的是「登記日」和「解禁日」。「登記日」指公司根據股東大會通過的《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計劃》,在激勵對象達到計劃要求的授予條件時,授予公司員工限制性股票的日期,同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上市公司要求將限制性股票實際登記在被激勵對象股票賬戶上。登記日之後,激勵對象不能直接出售股票,必須要持有一定時期,即所謂「禁售期(鎖定期)」。根據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限制性股票自登記日起禁售期不得少於1年。禁售期結束後,進入「解鎖期」。在解鎖期內,如果公司業績滿足計劃規定的條件,員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可以按計劃規定的日期解鎖。解鎖後,員工的股票就可以在二級市場自由出售了。激勵計劃規定的解鎖日期就是「解禁日(解鎖日)」。為了便於敘述,本文將限制性股票的「登記日」視同為「授權日」,「解禁日」視同為「行權日」。
財稅[2005]35號文規定,股權激勵所得在授權日不納稅,行權日納稅。因為在授權日,激勵對象並不能真正行使其權利,必須經過業績考核並達到考核要求,才能在行權日後行使被授予的權利,此時股權激勵所得才成為所得稅意義上的「所得」。
但是,對於股票期權,如果同時滿足下列兩個條件:第一,在授權時即約定可以轉讓;第二,在境內或境外存在公開市場及掛牌價格,則在授權日征稅,行權日不再納稅。
三、申報要求
國稅函[2009]461號文規定,上市公司未按規定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備有關資料的,不得使用優惠計稅方法。申報的具體要求為:
(一)實施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計劃的境內上市公司,應在股票期權計劃實施之前,將企業的股票期權計劃或實施方案、股票期權協議書、授權通知書等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應在員工行權之前,將股票期權行權通知書和行權調整通知書等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二)實施限制性股票計劃的境內上市公司,應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境外為證券登記託管機構)進行股票登記並經上市公司公示後15日內,將本公司限制性股票計劃或實施方案、協議書、授權通知書、股票登記日期及當日收盤價、禁售期限和股權激勵人員名單等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三)境外上市公司的境內機構,應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境外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中(外)文資料備案。
(四)實施股權激勵的境內企業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員工從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和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自行申報繳納稅款。扣繳義務人和自行申報納稅的個人在代扣代繳稅款或申報納稅時,應在稅法規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內,將個人接受或轉讓的股權以及認購的股票情況(包括種類、數量、施權價格、行權價格、市場價格、轉讓價格等)、股權激勵人員名單、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等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❾ 海底撈重獎員工價值65億元股票,都有哪些人可以獲得股票
我們都知道海底撈,其實去海底撈吃火鍋,吃的是一種心情。海底撈一千多家連鎖店,員工有13萬人。可是這兩年他們業績有所下滑,其實每個行業都是這樣。海底撈火了之後,出現了好多家火鍋店,這些火鍋店就是人氣值高。
海底撈最近有特大新聞,那就是給員工發福利,給員工獎勵價值65億股票。面對這么多獎勵,讓我們心動了,不過獎勵員工,人數在一千五百名,也就是一個員工可以獲得四百萬。這些優秀員工對象有部門經理,優秀技術骨幹還有區域領導,家族餐廳管理人員等等。
一個公司好壞,主要看對普通員工福利。如果能從最基本上開始,給普通員工基本保證,有上升空間。留住這些人,而不是重用那些高層,給他們高額待遇。我更希望給13萬員工,每個人幾手股票,而不是挑一千五百人,一人四百萬。好好工作,一切還是有希望,加油吧年親人,希望就在前方,爭取拿到獎勵。
❿ 公司上新三板之前進行員工股權激勵,買一份股權獎勵一份股權,公司上市後,離職的話獎勵股權屬於我嗎
上市後按公司法、證券法的規定依法享有股東權益,不受前述約定的限制
所以大概率你是享有權益的,但據我所知,上市後兩年內你不可以轉讓買賣股票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