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凍結資金時間
A. 新股申購資金凍結幾天
周六周日以及節假日都不算,一般情況下凍結4個交易日,但上交所對大市值股票和海歸類的股票實行3個交易日,比如工行、人壽以及即將發行的平安保險
B. 沒買股票資金被證監會凍結了,多久能解凍
你好,賬戶資金被證監會凍結,通常是因為證監會稽查部門懷疑該賬戶 涉嫌違法違規證券交易。在調查完成之前,可以凍結三個月。
C. 法院凍結股票賬戶多久能解凍
法律分析:解凍時間要看賬戶凍結的原因,若是密碼連續輸錯導致的凍結,那麼幾分鍾後自動解凍;若是司法凍結,那麼需要等到司法機關做出最終處理才能解凍。若是賬戶6個月不用導致的凍結,那麼投資者帶身份證去證券公司辦理相關業務後解凍;若是證券公司系統維護或者暫時關閉導致的凍結,那麼等證券公司系統正常後解凍。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D. 新股申購的資金凍結時間
申購當天為T日,一般情況下T+3(按照工作日)解凍,即如果星期一申購,則星期四資金解凍。上交所的所有新股申購和絕大部分的深交所新股申購都是T+3解凍,但也有很少一部分深交所的申購T+4才解凍,因此應該及時關注
E. 申購新股資金需凍結多少資金凍結多少天
申購新股,申購新股後的的第三個交易日資金解凍,一般來說第二個交易日的晚上就可查到是不是中簽了,沒中的話基本上就返還了,凍結資金按你申購的股票數量來定,比如說你申購的是2000股,每股5元的新股,那就是凍結10000元的資金,帳戶中的其它資金照樣可以使用(申購當天為T,還款日期為T+3個交易日)
F. 申請新股的資金需要凍結多長時間
你好,根據交易所有關規定,在新股認購中,投資者的申購款於T+4日返還其證券商資金帳戶,也就是說,投資者可於申購新股後的第四個交易日使用該筆資金。
如果其間正好遇上星期六和星期日為例假日,要順延一、二天才能解凍,如某股3月20日(星期五)開始認購,投資者資金需至3月26日才能使用。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
G. 港股賣出資金凍結幾天
5到10天的時間。
股票發行上市就可以進行買賣股票,發行的當日建議將持股的股票出售。
這個期間資金被平台凍結,沒有辦法進行其它操作,因此在投資港股打新的階段需要留出充足的周轉資金,保證其它股票項目的正常操作。
H. 凍結股票期限最長為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申請法院執行有時間限制。期限為兩年,從生效判決或者其他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開始計算。那麼法院對股票的凍結期限是多長時間,法院執行過程中,查封房屋的最長期限是三年;凍結銀行存款的期限是一年;凍結股票的最長期限為三年。到期前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續行查封、凍結。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其價額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發現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及時解除對超標的額部分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但該財產為不可分物且被執行人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 金融機構擅自解凍被人民法院凍結的款項,致凍結款項被轉移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已轉移的款項。在限期內未能追回的,應當裁定該金融機構在轉移的款項范圍內以自己的財產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有關單位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被執行人收入的通知後,擅自向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應當裁定其在支付的數額內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I. 股票凍結期限
法律分析:刑訴法沒有具體規定凍結股票的期限,有關凍結財產期限的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