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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貨幣為什麼不是貨幣

發布時間: 2025-06-14 03:34:28

① 新知|何謂數字貨幣它為什麼如此重要

按照西方經濟學上的一般定義,凡是被普遍接受的支付工具,都可以看作是貨幣。虛擬貨幣僅僅是在特定社交場景下(比如在線 游戲 ),用於購買商品和服務的電子支付工具,因此不是數字貨幣。

比如,QQ幣就是可以在騰訊公司旗下相關 游戲 中使用的一種支付工具,離開了騰訊 游戲 的社交場景,就不是一種被廣泛接受的支付工具了。大家所熟悉的比特幣也具有類似的性質,只是比特幣在技術上比QQ幣更加完備而已,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比特幣並不算完全意義上的數字貨幣。

如果一些數字資產能夠被全 社會 普遍接受作為支付工具,那麼這些數字資產就可以被稱為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可以是由政府(或者中央銀行)發行的,也可以是由私人部門發行的。由政府(或者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被稱為法定數字貨幣。

例如,中國人民銀行正在進行封閉測試的「央行數字貨幣(DCEP)」就是一種由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也可以由私人機構發行,例如臉書公司(Facebook)正在開發的天秤幣(Libra)。在正式上線運行之後,全球將有超過二十億的用戶在該平台下各種交易場景中使用。如此大規模的使用和廣泛的接受使得天秤幣成為名副其實的數字貨幣。當然各國消費者使用天秤幣的時候也要符合本國法規的監管要求。

第一,數字貨幣的發行拓寬了原有貨幣政策的選擇范圍。 如果能夠將全部的實體貨幣轉換為數字貨幣,這就使得央行突破零利率下限,將名義利率降至為負成為了可能。

另外,數字貨幣還提供了一種新的量化寬松工具,央行以無償支付的方式向每一位公民發放等量的數字貨幣,可以直接繞過危機期間低效率的金融市場,提高公民消費和償還債務能力,從而更容易實現央行平抑波動的貨幣政策目標。

第二,數字貨幣可以使得貨幣政策更透明。 經濟學理論普遍認為,貨幣政策的實施應該具有系統性和透明性,這樣可以增強貨幣傳導機制的有效性,減少內部噪音,加強系統的穩定。

雖然,各國中央銀行通過對通貨膨脹目標值的控制,在這方面取得了顯著進展。央行數字貨幣的實施為提高央行貨幣政策框架的透明度提供了一個機會。通過採用央行數字貨幣,同通貨膨脹目標制一樣,央行可以建立一個固定的、用具體的價格指數來規定的價格水平目標,從而為經濟系統提供一個持久、可信和透明的名義錨。

第三,數字貨幣的發行可以解決實物現金減少的問題,而且為央行帶來部分鑄幣稅。 隨著移動支付手段和手機支付應用的興起,現金在 社會 中的重要性正在逐步降低。

隨著紙幣消亡,經濟中流通的惟一貨幣形式將是居民的銀行存款,央行可能會失去向公眾發行鈔票的權力。另外,在現行體制下,鑄幣稅只能通過發行實物現金獲得。因此,在普通民眾持有現金意願減少的情況下,提供一種方便的、能夠與電子支付系統連接的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讓央行重新獲得一部分鑄幣稅。

第四,數字貨幣可以增加金融系統的穩定性。 從技術角度來看,數字貨幣允許居民、企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直接以央行數字貨幣結算。這可以分擔商業銀行的部分結算職能,降低支付系統中流動性和信貸風險的集中度。

當然,在具體的政策實踐中,出於政策穩健性的需要,央行數字貨幣也可以依託商業銀行系統發行和運轉。此外,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能夠為銀行存款提供一種真正無風險的替代品。居民從持有銀行存款向持有數字現金轉變,降低了一部分對存款的政府擔保需求,削弱了金融體系中道德風險的一個來源。

最後,數字貨幣可以鼓勵支付系統的競爭和創新,並增加金融普惠的優勢。 數字貨幣的發行將大大簡化支付領域中新進入者申請支付賬戶的流程,因此,對現有銀行系統提出了挑戰。同時,它也減少了大多數小型銀行和非銀行機構通過大型銀行進行支付的需求。並且,通過建立一個移動支付系統,發行一種面向所有公民的數字現金,允許任何公民在央行持有賬戶,那些在財務上被排除在傳統銀行業之外的人也可以被納入現代金融體系中來。

(作者: 范志勇。系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經濟學院教授)

② 虛擬貨幣是否屬於貨幣 為什麼

虛擬貨幣不屬於貨幣,因為「虛擬貨幣」並非貨幣當局發行的法定貨幣,其本質上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

七部委聯合發布的《公告》明確指出,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與此同時,《公告》還指出,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的非法公開融資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信達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陳嘉禾表示,真正的貨幣或者有貨幣屬性的東西,其價值的保障來自於兩個方面:一是強大的國家政權保障與背書,二是普遍的民眾使用性與難以替代性。因此,虛擬貨幣顯然不是真正的貨幣。

(2)數字貨幣為什麼不是貨幣擴展閱讀

人民網:警惕虛擬貨幣炒作的風險

在監管部門明確態度之後,盡管比特幣中國、火幣網等「虛擬貨幣」運營商陸續對交易平台採取了限制措施,但「虛擬貨幣」炒作風險卻依然值得高度警惕。

對此,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在《關於防範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中也表示,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且日益成為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

投資者通過「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參與投機炒作,面臨價格大幅波動風險、安全性風險、平台技術風險等,需要投資者自行承擔。

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院經濟學系主任金煜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監管對金融而言是十分重要的。相比於傳統的金融產品與金融活動,「虛擬貨幣」目前並沒有一個客觀的價值參照。

基於「虛擬貨幣」進行的金融活動更是長期游離於監管體系之外,因此相關金融活動容易陷入「預期定價」「情緒定價」等問題。

在此背景下,「虛擬貨幣」不僅可能讓灰色交易甚至黑色交易藏身其中,還很有可能引發各類風險,「擠出」真正的金融創新,從而不利於互聯網金融的持續健康發展。

③ 數字貨幣與法定數字貨幣的區別在哪

法定數字貨幣與數字貨幣的發行模式和監管機制不同。

1、法定數字貨幣:本質上仍是中央銀行對公眾發行的債務,屬於數字貨幣的一種形式,法定數字貨幣應該是採用數字化貨幣形式、具有法定地位、國家主權發行責任主體的數字化貨幣

2、數字貨幣:虛擬貨幣以比特幣、以太幣為代表的,沒有中心機構發行的,具有匿名性的特徵。並不處於現有立法之下,所以不能被認可為錢,不具備貨幣價值。

數字貨幣不同於虛擬世界中的虛擬貨幣,因為它能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而不局限在網路游戲中。早期的數碼貨幣(數字黃金貨幣)是一種以黃金重量命名的電子貨幣形式。

現在的數碼貨幣,比如比特幣、萊特幣和PPCoin是依靠校驗和密碼技術來創建、發行和流通的電子貨幣。其特點是運用P2P對等網路技術來發行、管理和流通貨幣,理論上避免了官僚機構的審批,讓每個人都有權發行貨幣。

(3)數字貨幣為什麼不是貨幣擴展閱讀:

2013年央行聯合五部委曾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將比特幣等非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虛擬商品,它不是以貨幣和法幣形式存在。

央行在設計數字貨幣時會對現有的貨幣政策調控、貨幣的供給和創造機制、貨幣政策傳導渠道做出充分考慮。

與目前流行的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不同,央行數字貨幣是由央行發行的、加密的、有國家信用支撐的法定貨幣。

④ 請問什麼叫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指數字化人民幣,是一種法定加密數字貨幣,其本身是貨幣而不僅僅是支付工具。以下是關於數字貨幣的詳細解釋:

  1. 本質屬性

    • 數字貨幣是貨幣的一種數字化形態,具有與現金同等的價值。
    • 它不僅是支付工具,更是法定貨幣的一種新形式。
  2. 與電子貨幣的區別

    • 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這些屬於電子貨幣,是基於電子賬戶實現的支付方式。它們本質上是現有法定貨幣的信息化過程,並非嚴格意義上的數字貨幣。
    • 數字貨幣:與電子貨幣不同,數字貨幣具有更強的貨幣屬性,可以直接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
  3. 與虛擬貨幣的區別

    • 發行者不同:虛擬貨幣的發行者不是央行,而數字貨幣是由國家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
    • 流通范圍不同:虛擬貨幣只能在特定的虛擬環境中流通,而數字貨幣可以在現實生活中用於各種交易。
    • 法律地位不同:雖然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在某些場合被接受為支付方式,但它們並非法定貨幣,缺乏法律上的普遍認可和保護。而數字貨幣作為法定貨幣,具有法律賦予的強制力和公信力。

綜上所述,數字貨幣是一種具有法定地位的數字化貨幣形態,與電子貨幣和虛擬貨幣存在本質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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