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貨幣內部控制
❶ 如何加強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
【內控制度】如何完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
(一)貨幣資金業務的職務分離
貨幣資金業務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是實行錢賬分管,即將經營貨幣資金業務的人員與記錄這些業務的人員分離。
第一,出納或收款員不能既收款又同時負責開發票或收據,應與開票員的職責分離。如果企業規模小,人員配備不齊全,則應有專人負責發票或收據的核對工作。
第二,貨幣資金實物收付及保管只能由經授權的出納員負責處理,其他職員不得接觸未經支付的貨幣資金。
第三,規模較大的企業,出納員應將每天收支現金數登記在現金出納備查簿。現金日記賬與現金總賬應由其他人員登記。規模較小的企業,可用現金日記賬代替現金出納備查簿,由出納登記,但現金總賬的登記工作須由其他職員擔任。
第四,負責應收款項賬的人員不能同時負責現金收入賬的工作;負責應付款項賬的人員不能同時負責現金支出賬的工作。
第五,保管支票簿的職員不能同時負責現金支出賬和調整銀行存款賬。
第六,負責調整銀行存款賬的人員應與負責銀行存款賬、現金支出賬、應收款、應付款的人員分離。
第七,貨幣資金支出的審批人應同出納員、支票保管員和記賬員分離。
(二)庫存現金控制
企業庫存現金必須控制在規定限額之內,收入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當天未及時送存的現金應集中存放在保險箱內。現金收入不得坐支。出納員應做到庫存現金「日清月結」,主管部門或負責人應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
(三)銀行存款控制
第一,所有銀行存款戶的開設需有正式的批准手續,同樣,銀行存款戶的終止也需得到正式的批准。對銀行賬戶的開立、管理等要有具體規定,不能在同營業網點開立賬戶,或者同時跨行開戶、多頭開戶、隨意開戶,也不能將單位公款以個人名義私存,以防有人在開設銀行存款戶中為個人謀取私利。
第二,負責銀行對賬單調節和銀行存款賬面余額的職員不能同時負責現金收入、現金支出或編制收付款憑證業務,以防止應記但未記入企業收入賬或支出賬的不正當行為再次被掩蓋起來。一般而言,單位與銀行之間的對賬較有規律,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相比之下,單位與客戶之間的對賬難度要大得多。一方面因為社會信用危機普遍存在,使得逃債的行為時有發生;另一方面客戶分布天南地北,客觀上也增加了對賬的實際困難。因此,要加強與異地和同城單位之間往來款項的核對,確保貨幣資金支付合理,回收及時。
第三,負責銀行往來賬調節的職員應直接從銀行取得銀行對賬單,並就銀行存款賬同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調節。核對時,不僅要對每筆未達賬進行核實,還應注意到銀行對賬單的日期。
(四)定額備用金控制
企業對一些頻繁發生的日常小額零星支出,可建立定額備用金制度加以控制。其基本要求是:
確定應建立哪些定額備用金,例如,確定差旅費、工資備用金等。
確定每筆備用金的金額。備用金多少應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來確定。通常情況下,除工資備用金外,其他備用金的金額不能過大。備用金金額確定後,它就是一筆固定的金額,任何超過該定額的現金支出均應獲得特定的審批。
確定備用金的保管人。各備用金的保管人不能同時負責其他備用金、現金收入和支出的審批以及該項備用金的補充和支付記錄。
備用金的使用必須有發票等原始憑證來證實該筆支出。原始憑證應由備用金使用者的審核人簽字。在某些情況下,備用金支付必須得到事先批准。
當備用金金額在規定數額以下時,備用金保管人可將已支付憑證交財務部門批准後,由出納按定額補足該備用金。
(五)財務印章控制
一是保護財務印章的安全。對保管印章的人進行備案,並對每一次使用都作記錄,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要的全部印章,嚴禁未經批准在票據上簽章。
二是在不使用時,印章必須與支票分開存放。
目前,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接軌,市場競爭更加激烈,企業的生存壓力加大,加強企業內部財務控制,尤其是完善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制度已成為企業自身生存發展的需要。因此企業必須強化單位內部涉及會計工作各項經濟業務的管理及相關崗位的控制,嚴格約束各單位內部涉及會計控制的所有人員,保證各相關崗位的合理設置及其職責許可權的合理劃分,真正做到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從源頭和制度上保證經濟活動的有效進行和資產的安全完整。
❷ 如何設計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制度
設計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制度:
貨幣資金是企業流動性最強、控制風險最高的資產,是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基礎。大多數貪污、詐騙、挪用公款等違法亂紀的行為都與貨幣資金有關,因此,必須加強對企業貨幣資金的管理和控制,建立健全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確保經營管理活動合法而有效。
一、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目標及環境
1. 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目標。內部控制目標是企業管理當局建立健全內部控制的根本出發點。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目標有四個:①貨幣資金的安全性。通過良好的內部控制,確保企業庫存現金安全,預防被盜竊、詐騙和挪用;②貨幣資金的完整性。即檢查企業收到的貨幣是否已全部人賬,預防私設「小金庫」等侵佔企業收入的違法行為出現;③貨幣資金的合法性。即檢查貨幣資金取得、使用是否符合國家財經法規,手續是否齊備;④貨幣資金的效益性。即合理調度貨幣資金,便其發揮最大的效益。
2.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環境。所謂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環境是對企業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實施有重大影響的因素的統稱。控制環境的好壞直接決定著企業內部控制能否實施或實施的效果,影響著特定控制的有效性。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環境主要包括以下因素。
(1)管理決策者。管理決策者是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環境中的決定性因素,特別在推行企業領導個人負責制的情況下,管理決策者的領導風格、管理方式、知識水平、法制意識、道德觀念都直接影響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執行的效果。因此,管理決策者本人應加強自身約束,同時通過民主集中制、黨政聯席會等制度加強對其的監督。
(2)員工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在內部控制每個環節中,各崗位都處於相互牽制和制約之中,如果任何一崗位的工作出現疏忽大意,均可以導致某項控制失效,比如,空白支票、印章應分別由不同的人保管,如果保管印章的會計警惕性不高,出門不關抽屜,將使保管空白支票的出納有機可乘。由此造成出納攜款潛逃的案件也屢見不鮮。
(3)內部審計。內部審計是企業自我評價的一種活動,內部審計可協助管理當局監督控制措施和程序的有效性,能及時發現內部控制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內部審計力度的強弱同樣影響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效果。
影響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環境因素還很多,如組織練楓、管理控—甸1玄法\授權租分配責任的方法等等—。要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就必須改善其控制環境。
二、貨幣資金內部控制設計
1,貨幣資金完整性控制。貨幣資金完整性控制的范圍包括各種收入及欠款回收。具體地說,是單位特定會計期間發生的貨幣資金收支業務是否均已按規定計入有關賬戶。通過檢查銷售、采購業務或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的收回和歸還情況,或余額截止日後人賬的收入和支出,查找未人賬的貨幣資金。其控制方法一般有以下幾種:
(1)發票、收據控制。發票、收據控制是利用發票、收據編號的連續性,核對收到的貨幣資金與發票、收據金額是否一致,以確保收到的貨幣資金全部人賬的一種完整性控制手段。發票分類很多,例如增值稅發票、運輸發票,因為這兩種發票涉及國家稅收,且有國家稅務機關負責監督檢查,因此涉及這兩種發票的貨幣資金收入一般較完整。但目前餐飲服務業等發票及收據管理較混亂,給控制設計增加了難度,如企業違規開具「大頭小尾」、「小頭大尾」發票,多給、不給客戶餐飲發票,空白收據、發票到處可買,自製收據,收據不連號或五號,或以白條代替收據等。因此,對於發票、收據必須加強其印、收、發、存的管理,建賬核算。在此基礎上,利用這類發票的連續編號,設計一崗位,負責其存根聯與人賬的記賬聯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核對工作,及時發現其中的錯弊。
(2)銀行對賬單控制。銀行對賬單控制是利用銀行對賬清單與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核對,以確保銀行存款存在性與完整性的一種控制方法。通過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可以發現未達賬項,分析其原因,發現其是否存在錯弊。
(3)物料平衡控制。物料平衡控制是利用物質不滅定律,復核主要原材料在生產、銷售過程中,量上是否平衡,以確保生產資金完整性的一種控制方法。這種控制方法主要適用於生產、加工行業…… (4)業務量控制。業務量控制是根據某項業務量的大小,來復核其貨幣資金完整性的一種控制方法。比如,旅館可以按客房記錄的業務量,汽車運輸可以按台班記錄的業務量,復核其貨幣資金收入。
(5)往來賬核對控制。往來賬核對控制是通過定期與對方核對往來賬余額,及時發現挪用、貪污企業貨幣資金等違法行為,以評價清欠貨幣資金是否及時人賬或貨幣資金還欠是否真實的一種控制方法。特別應注意對於已作壞賬處理的應收賬款,了解是否有收回款項不入賬的情況。
2.貨幣資金安全性控制。貨幣資金安全性控制的范圍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由於應收、應付票據的變現能力較強,故也將其納入貨幣資金控制范圍內。貨幣資金安全性控制方法一般有以下幾種:
(1)賬實盤點控制。賬實盤點控制是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對貨幣資金進行盤點,以確保企業資產安全的一種常見的控制方法,如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賬實盤點按盤點的時間分為定期盤點與不定期盤點,但不定期盤點的控制效果通常比定期盤點好,不定期盤點的主要特點就是突擊性強,會給貨幣資金相關崗位產生一種無形的、無時無刻、無不存在的壓力。
(2)庫存限額控制。庫存限額控制是利用核定企業每日貨幣資金余額,超過庫存限額的貨幣資金送存銀行或匯交某一銀行賬戶,從而降低貨幣資金安全性控制風險的一種方法。利用此方法還能高度集中貨幣資金,統籌使用,特別適用於貨幣資金短缺的企業。
(3)實物隔離控制。實物隔離控制是採取妥善措施確保除實物保管之外的人員不得接觸實物的控制方法。比如,現金只能由出納保管,銀行承兌匯票也只能由一人專管,否則將導致責任不清,不法分子很可能會混水摸魚,侵佔貨幣資金。同時還應採取選擇合格的保險箱、選擇安全的場所等保障措施,以確保貨幣資金實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