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中國股市允許做莊
❶ 股票坐莊是什麼意思
股市坐莊有兩個要點:第一,莊家要下場直接參與競局,也就是這樣才能贏;第二,莊家還得有辦法控制局面的發展,讓自己穩操勝券。
因此,莊家要把倉位分成兩部分,一部分用於建倉,這部分資金的作用是直接參與競局;另一部分用於控制股價。而股市中必須用一部分資金控盤,而且控盤這部分資金風險較大,一圈庄做下來,這部分資金獲利很低甚至可能會賠,莊家賺錢主要還是要靠建倉金。
大部分股票處於典型的績優股和典型的垃圾股之間,而或者偏向於績優股或者更接近垃圾股。理解了兩極,可以幫助理解一般股票的炒作。
(1)為什麼中國股市允許做莊擴展閱讀
坐莊的基本原理是利用市場運動的某些規律性,人為控制股價使自己獲利。
不同的莊家有不同的路線。最簡單最原始也最容易理解的一種路線是低吸高拋,具體的說就是在低位吸到貨然後拉到高位出掉。
坐莊過程分為建倉、拉抬、出貨三個階段,莊家發現一隻有上漲潛力的股票,就設法在低價位開始吸貨,待吸到足夠多的貨後,開始拉抬,拉抬到一定位置把貨出掉,中間的一段空間就是莊家的獲利。
❷ 股市坐莊為什麼不違法
您好,股市做莊是違法的。
首先,按《證券法》第77條規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一)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依上述規定,在證券(股票為證券的一類)交易市場中操縱交易價格的行為(包括連續買賣、對敲與自我交易及第四款兜底條款所述行為,也就是通常大家所說的「做莊」)為法律所禁止,而因莊家的違法行為而遭受損失的中小投資者,可向莊家索賠。
不過,《證券法》77條並未規定做莊的刑事責任,而如果做莊這種對中小投資者敲骨吸髓的惡行都不需承擔刑事責任,那麼,恐怕股市中將出現只有莊家的局面了。這樣的股市,試問誰還敢進去投資?
因此,我國《刑法》第182條對做莊行為作出規定,按其規定,上面所提到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為(刑法第182條與證券法第77條對行為構成要件的規定一致,此處不再列舉)構成犯罪,罪名為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個人犯罪的,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此罪的,對單位處以罰金,並對非法操縱證券價格的行為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前面所說的刑罰依據情節判刑。
到此,結論很清晰,做莊行為構成犯罪,因此股市做莊文中提到莊家們操作時會小心翼翼以免被證券監管部門抓住證據,道理在此。現實中,證監會怎麼啟動對這種惡行的監管與處罰?下面我簡單介紹一下。
發現股價異常的時候,如果中國證監會稽查局(職能:擬訂證券期貨執法的法規、規章和規則;統一處理各類違法違規線索;組織非正式調查;辦理立案、撤案等事宜;組織重大案件查辦;協調、指導、督導案件調查及相關工作;復核案件調查報告;統一負責案情發布;協調跨境案件的辦理;組織行業反洗錢工作;辦理稽查邊控、查封、凍結等強制手續;組織、協調行政處罰的執行;組織稽查考評、獎勵;負責案件統計、培訓工作)掌握了重要線索和證據,將正式立案調查。這是第一步。
緊接著,下一步將相關的線索和證據移交至證監會稽查總隊(職責:承辦證券期貨市場重大、緊急、跨區域案件,以及上級批辦的其他案件。內設20個職能處室,分別是辦公室,調查一處至調查十五處,內審一處,內審二處,技術支持處和紀檢室),由總隊下面的若干稽查支隊具體分工協作,對涉嫌違法的當事人及其相關方面進行調查取證,約談等,形成初步的調查結果,並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最為關鍵的一步是稽查總隊將調查結果移交至行政處罰委員會(職責:制定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認定規則,審理稽查部門移交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主持聽證,擬訂行政處罰意見),形成正式的初步處罰意見,並報證監會分管副主席或主席批示。構成犯罪的,證監會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則向公安部對口單位移交,最終由證監會辦公廳負責正式對外發布。
此後,公安部門接收自證監會移交的案件後,則將啟動刑事偵查、檢察、審判的相關程序,經法院審理後定罪判刑的,判決生效後,莊家們就將面臨最長十年的牢獄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