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層次貨幣的增量如何計算
1. 人民幣的流通量是根據什麼計算的
貨幣需要量規律
貨幣需求量
貨幣流通速度的計算
貨幣流通速度的實證檢驗
貨幣流通規律的公式
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內需要多少貨幣,主要取決於:
①商品交換規模。也就是一個時期內進行交換的商品價格總額,它是由兩個因素決定的:即商品的數量和各種商品價格的乘積。假如價格已定,流通的商品量愈大,需要的貨幣量也愈大。如果投入流通的商品量是已定的,那末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就取決於商品的價格水平。價格愈高,所需要的貨幣量也就愈多。所以,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總是與商品的價格總額成正比,也就是同商品數量和商品價格這兩個因素的變化成正比。
②貨幣流通速度,也就是同一貨幣在一定時期內轉手的次數。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與貨幣的流通速度成反比例:即貨幣的流通次數增加,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就會減少;貨幣的流通次數減少,貨幣量就會增加。正是由於貨幣流通速度這一因素的作用,流通中實際所需要的貨幣量總是小於商品的價格總額。
因此,商品流通中的貨幣量與商品價格總額、貨幣流通速度之間的關系,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商品價格總額/同一單位貨幣的平均流通次數=商品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
可以看出,根據馬克思的貨幣流通規律,物價水平和社會商品可供量同流通中的貨幣必要量成正比;而貨幣流通速度同流通中的貨幣必要量成反比。
需要指出的是,馬克思的貨幣流通規律是在金屬貨幣流通的條件下提出的。在不兌現的紙幣流通條件下,因紙幣本身沒有內在價值,過多的紙幣也不會自動退出流通。因此,在社會商品可供量和貨幣流通速度一定時,流通中的紙幣數量倒決定了一般物價水平。
決定貨幣流通量的因素
根據這一規律,商品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取決於三個因素:
①參加流通的商品量;
②商品的價格水平;
③貨幣的流通速度。
但影響流通中貨幣量的這三個因素可以依不同方向、不同比例發生變化。因此,待實現的價格總額以及受價格總額制約的貨幣流通量,也可能有多種多樣的組合。在商品價格不變時,由於流通的商品量增加,或者貨幣流通速度減慢,或者這兩種情況同時發生,貨幣流通量就會增加。反之,由於商品量減少,或者貨幣流通速度加快,貨幣流通量就會減少。在商品價格普遍提高時,如果流通的商品量依相同比例減少或流通的商品量不變,而貨幣流通速度依相同比例增加,貨幣流通量就會不變。如果商品量的減少或貨幣流通速度的加快比價格的上漲更為迅速,貨幣流通量就會減少。在商品價格普遍下降時,如果商品量依相同的比例增加,或貨幣流通速度依相同的比例減慢,貨幣流通量仍會不變。如果商品量的增加或貨幣流通速度的減慢比商品價格的跌落更為迅速,貨幣流通量就會增加。
貨幣流通量取決於商品價格總額與貨幣流通的平均速度這一規律也可以表述如下:已知商品價值總額和貨幣流通的平均速度,流通中的貨幣量取決於貨幣本身的價值。這就是說,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條件下,流通中的貨幣量是由它自身的價值決定的。
一九八五年貨幣流通理論研究的新進展
在我國,可以把貨幣量劃分為以下三個層次:
M0——現金;
M1——M0+可直接從帳戶上開出轉帳結算憑證購買商品的活期存款;
M2——M1+城鄉儲蓄存款+財政金庫存款+單位定期存款+匯兌在途資金。
其中M1是流通中貨幣,M1以外的屬於准貨幣或待流通貨幣。我們對貨幣流通進行計劃調節。目前主要應以M1為對象,同時需要特別重視M0。
關於貨幣需要量的計量模型,大體有兩類意見。一類意見主張目前我們應該運用比較簡便一些的計量模型;一類意見主張運用復雜的計量模型。
大家認為,有三種方法比較簡便易行:
(1)比例法。根據歷史數據求出經濟增長與貨幣增長之間的比例系數,然後再參考物價的計劃調整幅度,確定貨幣量的增長幅度。
(2)回歸分析法。根據與貨幣量相關的一些因素,以歷史數據確定它們之間的相關關系,從而確定貨幣需要量。
(3)基本公式法依據馬克思的貨幣需要量公式M=PQ/V(其中P為價格水平,Q為商品數量,V為貨幣流通速度)。根據這個公式計算貨幣需要量,關鍵在於如何確定計算期的貨幣流通速度。我國三十多年貨幣流通的歷史狀況是,貨幣流通速度呈遞減趨勢,特別是在經濟體制變化大、人民貨幣收入增長快的年度,貨幣流通速度遞減率大。以前期貨幣流通速度為基數,間入貨幣流通速度的變化率,求出計算期貨幣流通速度,從而確定計算期的貨幣需要量。也可以根據我國實際情況,分析影響貨幣流通速度的因素,以及這些因素與貨幣流通速度的函數關系,在前期貨幣流通速度的基礎上,分析這些因素的變化,從而確定計算期的貨幣流通速度。
有的同志認為,由於流通界對貨幣有一個彈性容量,因此,一定時期貨幣需要量不是一個數點,而是一個區間,同時,有些預計數也難以絕對准確,對貨幣需要量的增量,也可以簡化為:
貨幣量增長率=經濟計劃增長率+計劃調價幅度±貨幣流通速度變化率
即使在社會主義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條件下,貨幣供應量也不能自然而然地等於貨幣需要量,要保證貨幣均衡,不僅要研究貨幣需要量,而且要研究貨幣供應量。1985年,我國金融理論界和實際工作部門對貨幣供應理論與模型進行了研究,並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關於我國貨幣供應量的計量模型,大體有兩種意見:
一種意見,是沿用西方國家計算貨幣供應量的模型,即M=m·B。其中M為貨幣供應量,m為貨幣乘數,B為基礎貨幣(專業銀行在中央銀行的存款准備加流通中現金)。貨幣乘數m也沿用西方公式m=1+K/r+K。其中r為存款准備率,K為現金漏損率,即存款中付現的比率。
另一種意見,主張根據我國實際情況來確定我國的基礎貨幣和貨幣乘數。在我國,可以把一定時期(例如一年)中央銀行對專業銀行的貸款量,看作整個金融體系的原始資金來源,專業銀行是在這個原始資金來源的基礎上產生多倍貨幣供應,因此,可以把中央銀行對專業銀行的貸款作為基礎貨幣。專業銀行的貸款參加社會總資金的運動,企業從銀行取得貸款,從事生產和商品流通,創造和實現商品價值,商品價值分解而形成財政性存款、企業存款、儲蓄存款、流通中現金。根據我國信貸資金管理辦法,財政性存款是中央銀行負債,不產生貨幣乘數;現金發行也是中央銀行負債,不產生多倍的貨幣乘數;城鄉企業存款和城鄉儲蓄存款是專業銀行的負債,這兩類存款可以產生多倍的貨幣乘數。因此,我國貨幣乘數可用下式表示:
m=[1/r×(H+O)]+G/2
其中m為貨幣乘數,r為存款准備率,H為儲蓄存款佔M2的比率,O為企業存款佔M2的比率,G為現金佔M2的比率。
貨幣供應量等於貨幣需要量就是貨幣均衡,此時既無貨幣超供應,也無貨幣負供應。這就能達到穩定幣值,發展經濟的貨幣政策目標。
對於具體衡量貨幣流通是否正常,是否實現了穩定幣值,發展經濟的貨幣政策,它的標志是什麼?有的同志主張看商品供求狀況和價格水平,有的同志主張只看商品價格是否穩定,或者只看社會貨幣購買力與商品供應量是否平衡,也有的同志主張衡量貨幣流通是否正常的標志有三:(1)經濟持續發展;(2)幣值相對穩定;(3)人民實際收入增加。只要經濟增長率大於通貨膨脹率,人民實際收入增加,就可以認為貨幣流通正常。
貨幣均衡與中央銀行供應貨幣有很大關系,但不能完全決定於中央銀行。從宏觀經濟方面來說,貨幣均衡決定於經濟均衡,即國民經濟的比例關系。從微觀經濟方面來說,貨幣均衡決定於經濟效益,例如,當名義工資增長率超過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就可能形成貨幣超供應。在我國,作為中央銀行的人民銀行,對計劃調節貨幣流通,保證貨幣均衡,有重要作用。中央銀行如何計劃控制貨幣供應,保證貨幣均衡呢?有三種方法可供選擇,即直接控制、間接控制、直接控制與間接控制相結合。直接控制雖然在短期內可以對控制貨幣供應取得較為明顯的效果,但是限制了專業銀行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完全採取直接控制的方法,與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方向相矛盾。間接控制必須有相應的市場機制和金融體制,目前我國還不具備完全間接控制的條件。因此,有的同志主張,目前我國應該採取直接控制與間接控制相結合的方法控制貨幣供應量。
2. 經濟學中M1,M2.M3.M4各表示什麼
基礎貨幣M0=流通中現金
M1=M0+企事業單位活期存款
M2=M1+單位定期存款和儲蓄存款
M3=M2+金融界信用保證金
M4=M3+央行票據
(2)各層次貨幣的增量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四個屬性
①可控性,是中央銀行能調控的貨幣;
②負債性,是中央銀行的負債;
③擴張性,能被中央銀行吸收作為創造存款貨幣的基礎,具有多倍創造的功能;
④初始來源唯一性,即其增量只能來源於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通過調節基礎貨幣的數量就能數倍擴張或收縮貨幣供應量,因此,基礎貨幣構成市場貨幣供應量的基礎。在現代銀行體系中,中央銀行對宏觀金融活動的調節,主要是通過控制基礎貨幣的數量來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