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漲停板只有中國股市
Ⅰ 中國股市從何時開始有漲停跌停限制
中國股市從1996年12月16日開始實施漲停跌停限制。
這一制度最初是為了防止交易價格的暴漲暴跌,抑制過度投機現象而設立的。具體來說,漲跌停板制度規定,除上市首日外,股票、基金、債券等各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於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這一漲跌限價的委託將被視為無效委託。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的漲跌停板制度與國外市場的主要區別在於,當股價達到漲跌停板後,交易並沒有完全停止。在漲跌停價位或該價位之內的交易仍然可以繼續進行,直到當日收市為止。
此外,隨著市場的發展,漲跌停板制度也在不斷完善和調整。例如,對於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設置了30%和60%兩檔停盤指標,當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這些指標時,會觸發臨時停牌機制。這一措施旨在進一步控制市場的異常波動,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Ⅱ 實行漲停板的只有中國股市嗎
只有中國股市才有漲停板制度。漲停板制度於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
漲跌停製度作用:
(1)漲跌停板制度為交易所、會員單位及客戶的日常風險控制創造了必要的條件,漲跌停板鎖定了客戶及會員單位每一交易日可能新增的最大浮動盈虧和平倉盈虧,這就為交易所及會員單位設置初始保證金水平和維持保證金水平提供了客觀准確的依據。從而使期貨交易的保證金制度得以有效地實施。
(2)漲跌停板制度的實施,可以有效地減緩和抑制突發事件和過度投機行為對期貨價格的沖擊,結市場一定的時間來充分化解這些因素對市場所造成的影響,防止價格的狂漲暴跌,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
(3)漲跌停板制度使期貨價格在更為理性的軌道上運行,從而使期貨市場更好地發揮價格發現的功能。通過實施漲跌停板制度,可以延緩期貨價格波幅的實現時間,從而更好地發揮期貨市場價格發現的功能,在實際交易過程中,當某一交易日以漲跌停板收盤後,下一交易日價格的波幅往往會縮小,甚至出現反轉,這種現象恰恰充分說明了漲跌停板制度的上述作用。
(4)在出現過度投機和操縱市場等異常現象時,調整漲跌停板幅度往往成為交易所控制風險的一個重要手段。例如當交割月出現連續無成交量而價格跌停板的單邊市場行情時,通過適度縮小跌停板幅度,可以減小價格下跌的速度和幅度,把交易所、會員單位及交易者的損失控制在相對較小的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