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購房貨幣補貼怎麼樣辦理
⑴ 長沙貨幣補貼買房要求
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審批流程:
申 請: 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領取《長沙市城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審批表》,按要求填寫並經相關部門審核後,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同時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有效期內的《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資格確認單》或住房情況證明;
2、申請人、申請人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3、申請人、申請人配偶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明、戶籍證明;
4、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
5、審核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 理:
1、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對申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當面進行核對。申請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材料及改正的內容,同時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同時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符合條件的,應予受理,同時向申請人出具《長沙市申請經濟適用住房收件收據》,並將申請材料報街道辦事處初審。
2、社區居委會應將已受理申請人的家庭基本情況在戶籍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社區同時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家庭成員、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等基本情況,公示期限為15天。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可向社區、街道及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反映情況。
初 審:
街道辦事處在收到社區居委會報送的申請材料後,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查閱相關部門資料等方式進行調查核實,經審核符合條件並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復審。
復 審:
1、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初審情況進行復審,復審通過後,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名單及申請材料報區人民政府審核。經區人民政府審核通過後,由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及時將申請材料報市住房保障工作局核准備案。
2、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對經核准後的申請人及時建立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家庭(個人)資料檔案和電子檔案。
3、區住房保障工作局應將核准通過的名單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社區和實際居住地社區同時張榜公告,對公告內容有異議的,可向市、區住房保障工作局進行舉報。
核准備案: 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在收到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報送的申請材料後,對符合要求的,應於5個工作日內核准備案。
發放《補貼憑證》:
是否超過年度補貼計劃.是:搖號:發布公告、組織搖號、公布結果、發放《補貼憑證》;否,直接發放《補貼憑證》
自主購房:
選購商品房期房或現房的,在與開發建設單位簽定購房合同時,開發建設單位可根據《補貼憑證》編號進入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信息備案系統對補貼對象及補貼金額等信息進行核對,經核對無誤後,與購房人簽署《申領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授權委託書》(以下簡稱《授權委託書》),購房人可憑《補貼憑證》可按補貼標准數額沖抵購房款.購房補貼資金由住房保障工作局與開發建設單位憑證結算支付。
選購二手房的,在與房屋出賣人簽定買賣合同後,房屋出賣人與買受人應到市房產局指定的窗口核對《補貼憑證》的信息並進行交易登記備案,交易信息經備案後,房屋買受人將貨幣補貼資金與購房款之間的差額存入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專戶,簽署《授權委託書》,再與房屋出賣人辦理交易過戶手續,補貼資金由住房保障工作局與房屋出賣人憑證結算支付。
發放補貼資金:
購買商品房期房的,由商品房開發建設單位填寫《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金發放申請表》並提交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補貼憑證》原件、《授權委託書》以及商品房備案合同到市房產局指定的窗口辦理補貼資金發放手續,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對開發建設單位提交的資料核准收件後,應於1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至開發建設單位指定的銀行帳戶。
購買商品房現房的,由商品房開發建設單位填寫《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金發放申請表》並提交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補貼憑證》原件、《授權委託書》、交易契稅發票以及已過戶房屋的產權證復印件到市房產局指定的窗口辦理補貼資金發放手續,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對開發建設單位提交的資料核准收件後,應於1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至開發建設單位指定的銀行帳戶。
購買二手房的,由房屋出賣人填寫《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金發放申請表》並提交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補貼憑證》原件、《授權委託書》、交易契稅發票以及已過戶房屋的產權證復印件到市房產局指定的窗口辦理補貼資金發放手續,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核准收件後,應於1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至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專戶內。
出處(長沙365房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