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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二十年代的中國用什麼貨幣

發布時間: 2022-05-19 19:56:53

① 我想問民國期間中國用的法幣和法國的一樣嗎

不一樣。
二十世紀二十年代與三十年代之交,我國因受國際金價及銀價波動的影響,白銀不斷外流,銀本位幣制難以維持,國內的貨幣發行也未趨統一,雜亂不堪。國民黨政府於1935年實行「法幣改革」,規定中央、中國、交通三行(後加中國農民銀行)所發行的鈔票為「法幣」,同時禁止銀元在市面上流通,並強制將白銀收歸國有。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期間,國民黨政府採取通貨膨脹政策,法幣急劇貶值。1937年抗戰前夕,法幣發行總額不過14億余元,到日本投降前夕,法幣發行額已達5千億元。到1947年4月,發行額又增至16萬億元以上。1948年,法幣發行額竟達到660萬億元以上,等於抗日戰爭前的47萬倍,物價上漲3492萬倍,法幣徹底崩潰。

② 中國大陸的中華民國時期用的是什麼錢

當時用的是銀元。

③ 請問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廣州流通的貨幣是什麼貨幣

當時的國定貨幣是銀元 1914年中華民國北洋政府推出的國幣條例,確定以銀元為中華民國國幣。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受國際金價及銀價波動的影響,中國國內的白銀不斷外流,銀本位幣制無法持續,且國內的貨幣發行趨多元化。1935年,國民政府實行法幣改革,規定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所發行的鈔票為法幣(後加中國農民銀行),並禁止銀元的流通,將白銀收為國有。

④ 民國貨幣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貨幣,又稱「民國貨幣」,指1949年前流通於中國的貨幣。除中華民國政府發行的法定貨幣外,還有多種地方性貨幣,如西藏地方政府發行的藏幣等,以及在中華民國境內非法發行的貨幣,如中國共產黨政權發行的邊幣。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貨幣,又稱「民國貨幣」,指1949年前流通於中國的貨幣。除中華民國政府發行的法定貨幣外,還有多種地方性貨幣,如西藏地方政府發行的藏幣等,以及在中華民國境內非法發行的貨幣,如中國共產黨政權發行的邊幣。
清宣統三年辛亥革命,國父孫中山推翻了清朝長達268年的專制統治,創立了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為掃除清朝殘余勢力,中央政府應付軍政急需,發行了陸軍部軍事用票和中華民國南京軍用鈔票;各省紛紛宣布獨立,成立軍政府,亦發行了帶有辛亥革命標志的鈔票。
1914年中華民國南京政府推出的國幣條例,確定以銀元為中華民國國幣。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受國際金價及銀價波動的影響,中國國內的白銀不斷外流,銀本位幣制無法持續,且國內的貨幣發行趨多元化。1935年,國民政府實行法幣改革,規定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所發行的鈔票為法幣(後加中國農民銀行),並禁止銀元的流通,將白銀收為國有。在中華民國抗日戰爭和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由於國內的戰火連綿,法幣急劇貶值,從而徹底崩潰。
由於法幣急劇貶值,1948年8月19日,中華民國政府再次進行幣制改革。規定金元為本位,開始發行金元券(每金元含純金0.22217克。但是金元券膨脹速度比法幣更快,十個月上漲一百七十萬倍,各地有較少人使用。中國民間多數繼續使用銀元,南京政府於是使用銀本位幣制,發行銀元券。

⑤ 歷史上各朝代的法定貨幣越詳細越好 謝謝,另外法郎在中國大陸有沒有發行過,謝謝

秦代開始搞法定貨幣,即「半兩」,一直使用到西漢初年。


漢武帝時進一步開展官方鑄錢、禁止私錢,鑄「五銖」,這種形制的銅幣一直使用到唐朝建立以後。


唐高祖時期,制「開元通寶」,取代了「五銖」錢


宋代以年號錢為主,每次改元都變換字樣,宋錢鑄造量極大,且影響到周邊諸國流通使用


宋代開始出現紙幣


元代為了斂財,濫發紙幣,銅錢鑄造較少


明代、清代都以年號錢為主。


光緒以後,學習西方鑄幣,開始鑄造銀元和銅板


20世紀30年代,南京政府始定「法幣」



明末以後,隨著對外貿易,各種外國銀幣流入中國,早期以西班牙「雙柱」為主,鴉片戰爭以後各國進一步以貨幣掠奪中國,英法美日等國都鑄造所謂「貿易銀元」


法國鑄造的俗稱「坐洋」,為法屬印·度·支·那貿易銀元,正面有自由女神坐像故名,這種銀幣在南方較為常見

⑥ 中國紙幣的發展史

中國最初的貨幣是原始社會末期使用的海貝。公元前200多年出現了金屬貨幣和鑄幣。秦朝(前221年-前206年)建立後,統一了幣制,以黃金和方孔圓形的銅錢流通全國。最早的紙幣是北宋(960年-1127年)時期的「交子」。
宋代銅錢和鐵錢並用,四川地區則專用鐵錢。當時,四川是鹽、茶、絲綢的重要產地,貨幣流通很大,但鐵錢非常笨重,大錢一千枚重二十五斤,買一匹羅需中錢二萬枚,重二百六十斤,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鐵錢不便流通的弊病越來越突出,因而宋真宗時(997—1022)成都有十六家富商共同印製發行了代替鐵錢的紙幣—「交子」。「交子」上面印有房屋、樹木、人物等圖案,還有簽押作為暗記。交子可以兌換現錢,也可以在市場上流通,用交子向交子鋪兌換現錢時,須交一定數量的傭金。新舊交子三年兌換一次。後來,由於交子鋪的富商挪用吞沒現錢,交子的兌換不能保證,常引起爭訟,官府遂禁止商人發行。1023年(仁宗天聖元年),改由政府發行交子。
「交子」是中國、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紙幣。紙幣的出現是貨幣發展的重大進步,在經濟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南宋、元、明、清各朝也都發行和使用紙幣,不過,在中國封建社會里紙幣的流通面並不廣,尚不能完全代替金屬貨幣。中國紙幣的大量發行和使用,是近代以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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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期紙幣
孫中山先生領導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昏庸腐朽、喪權辱國的清朝反動統治,結束了中國延續兩千餘年的封建帝制,創立了資產階級共和國,譜寫了中國近代史上的光輝一頁。辛亥革命前已在國外發行「鑄餉券」,為了軍事開支的需要,又發行了「軍事用票」等紙幣。辛亥革命勝利後,於民國初年,原「大清銀行」改為「中國銀行」,把交通銀行定為國家銀行,先後發行兌換券,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於1916年停止了兌現承諾,1924年,在廣州設立「中央銀行」代理國庫,履行國家銀行職能,發行貨幣。此外。經國家核準的普通商業銀行也發行了鈔票,各省省地方金融機構也先後發行了地方鈔票。民國時期,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及地方省、地、市、甚至縣,亦都相繼發行了各類眾多的鈔票,鑄行了多種金幣、銀元、銅元、鎳幣等貨幣。
清朝末年,昏庸腐朽的清朝政府喪權辱國,把中華民族推向國將不國的危亡境地。孫中山先生領導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王朝的反動統治,結束了中國延續兩千餘年的封建帝制,創立了資產階級共和國,為中國近代史譜寫了光輝的一頁。孫中山先生為籌集糧餉軍械和革命活動經費,積聚革命力量,在國外發行了籌餉券;南京臨時政府為掃除清政府的殘余勢力,應付軍政急需,發行了陸軍部"軍事用票"和中華民國南京軍用鈔票;各省響應武昌起義,宣布獨立,成立軍政府,發行了帶有辛亥革命標志的鈔票,這些鈔票為推翻清朝政府,建立資產階級共和國,發揮了很大作用,是這一偉大革命運動的產物和見證者,一向作為重要的革命文物,受到人們的珍視。
國家銀行票
辛亥革命後,「大清銀行」改為「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仍沿用舊名。「中國」和「交通」二行在民國初年,被定為國家銀行,繼續發行兌換券。後因袁世凱稱帝,而引起了討袁戰爭。接著各地軍閥進行混戰,財政狀況極為惡化。二行在1916年曾停止兌現,引起了糧食和各種商品價格急劇上漲,使勞動人民蒙受了很大損失。1924年,孫中山先生為調節金融,活躍經濟,在廣州設立「中央銀行」,代理國庫,發行貨幣,履行國家銀行的職能。
商業銀行與特種銀行票
除國家銀行發行票外,不少普通商業銀行經政府核准也取得了發行鈔票的特權。在前清取得了發行權的有中國通商銀行、浙江興業銀行、四明銀行、信成銀行等。民國政府成立以後才取得發行權的有中國實業銀行、中南銀行、大中銀行、中國絲茶銀行等、另外,還有經政府特許發行鈔票的特銀種行,如殖邊銀行、邊業銀行、勸業銀行等,這些銀行在抵制外鈔、發展中國民族經濟中起了一定的作用。
軍用票
辛亥革命後,清朝政府的反動統治結束了,但是,由於資產階級的軟弱性,革命的果實被袁世凱竊取。袁世凱稱帝激起了以雲南為開始的全國規模的討袁戰爭。各省紛紛成立「護國軍」、「靖國軍」,宣布獨立。討袁戰爭結束後、北洋軍閥形成一股軍事政治力量。它們在各自的*山——帝國主義國家的支持下,互相爭斗,使全國陷入了連年內戰之中。各地軍政權為了籌措餉需進行戰爭,一般都發行了軍用鈔票。這類鈔票均在戰地發行,屬於臨時性質。這部份負擔,當然都無一例外地轉嫁到了勞動人民身上。
國民政府紙幣
法幣
二十世紀二十年代與三十年代之交,我國因受國際金價及銀價波動的影響,白銀不斷外流,銀本位幣制難以維持,國內的貨幣發行也未趨統一,雜亂不堪。國民黨政府於1935年實行「法幣改革」,規定中央、中國、交通三行(後加中國農民銀行)所發行的鈔票為「法幣」,同時禁止銀元在市面上流通,並強制將白銀收歸國有。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期間,國民黨政府採取通貨膨脹政策,法幣急劇貶值。1937年抗戰前夕,法幣發行總額不過14億余元,到日本投降前夕,法幣發行額已達5千億元。到1947年4月,發行額又增至16萬億元以上。1948年,法幣發行額竟達到660萬億元以上,等於抗日戰爭前的47萬倍,物價上漲3492萬倍,法幣徹底崩潰。
關金券
關金是「海關金單位兌換券」的簡稱,為國民黨統治時期中國海關收稅的計算單位。原來海關收稅為銀兩,1929年世界銀價大落,影響關稅收入。政府於1930年1月決定徵收金幣,以值0.601866克純金為單位作標准計算,稱「海關金單位」,合美元0.40元。1931年5月中央銀行發行關金兌換券,作為繳納關稅之用。1942年4月,以關金一元摺合法幣二十元的比價,與法幣並行流通。1948年8月發行金元券後,停止發行。
金元券
鑒於法幣惡性膨脹,國民經濟面臨崩潰之勢,國民黨政府於1948年8月19日再次進行幣制改革。規定金元為本位,開始發行「金元券」(每金元含純金O.22217克),以一比三百萬的比率,收兌急劇貶值的法幣。然而金元券卻以更快的速度膨脹,前後不到十個月,發行總額達1,303,O46億元,比原規定的發行額20億元增加六萬五千餘倍,物價比幣改初期上漲一百七十萬倍。解放前夕,上海銀元一元可換金元券16億,各地紛紛拒用,逐以銀元代替流通。
銀元券 東北九省流通券
大陸解放前夕,金圓券已形同廢紙,民間多已自動重新使用銀元。國民黨政府乃恢復銀本位幣制,在重慶、廣州一帶發行銀元券。規定金元券五億可向中央銀行兌換銀元券一元。
抗戰勝利前夕,國民黨政府決定在幣制方面採取分區發行制度。對於經濟環境特殊地區,發行區域性流通券,限在當地流通。1945年12月日,首先在東北地區發行了「東北九省流通券」,其幣值為法幣的十倍。1948年8月20日停止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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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1949年間,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革命組織,如農民協會、蘇維埃政府、抗日根據地八路軍、新四軍金融組織,解放戰銀時期的各地區銀行所發行的銀、銅、紙、布等貨幣,統稱人民政權貨幣。這些幣在各個歷史時期對穩定金融,推進革命形勢的發展,擴大人民政權的建立與項固,乃至中國的解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都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北伐戰爭時期農民協會貨幣
1924年至1927年,孫中山先生在共產黨的幫助下,實行了"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全國出現了國共合作,共同反對帝國主義,反對軍閥官僚的革命熱潮。北伐戰爭節節勝利,農民運動蓬勃發興起,很多地方建立了農民協會,開展了聲勢浩大的反對地主豪紳的農民革命斗爭。農民革命政權在打破封建秩序以後,為活躍農村經濟,方便農民借貸,於是就在許多地區建立了金融組織,發行了自已的貨幣。"瀏東平民銀行常洋券"、"瀏陽金剛公有財產保管處"的期票以及"黃岡縣信用合作社流通券",是中國工農革命政權早期的貨幣。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蘇區貨幣
一九二七年"四一二"事變以後,各革命根據地蘇維埃政府為了沖破敵人的經濟封鎖,活躍農村經濟,鞏固革命政權,先後以工農銀行、蘇維埃政府以及其它經濟部門的名義,發行了一百五十餘種紙幣和十餘種布鈔。隨著根據地的逐步統一,蘇區的貨幣經歷了由區、縣銀行貨幣到特區和省銀行貨幣,最後統一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及其各分行的貨幣,這樣一個由分散到集中統一的過程。這個時期的貨幣是在艱苦、困難的戰爭環境中因陋就簡印製發行的。它是票面設計充滿了濃厚的革命政治意義,反映了黨在當時特定環境中的戰斗風貌。
抗日戰爭時期根據地貨幣
1937年抗日戰爭開始後,八路軍和新四軍挺進敵後,開辟了大片敵後根據地,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權。從1938年起,除中央所在地的陝甘寧邊區外,又在華北敵後先後建立了晉察冀、晉冀魯豫、晉綏、山東等抗日根據地;在華中先後建立了蘇北、蘇中、浙東、皖中等8個抗日根據地;在華南建立了東江和瓊崖抗日根據地。這些根據地為發展農業生產,防止和抵制敵偽鈔的侵入和流通、保護根據地人民的財富,都分別設立了自已的銀行,發行了貨幣。在抗日戰爭中,各根據地發行的貨幣,一般稱為"抗幣"或"邊幣"。
解放戰爭時期解放區貨幣
抗日戰爭勝利後,原來各抗日根據地的貨幣本來有可能統一起來。然而,由於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的爆發,不得不繼續分散發行。同時隨著解放戰爭的勝利發展和解放區的日益擴大,發行銀行又有所增加和整。抗日戰爭初期,原華中抗日根據地的各行政公署設立的地區性銀行,合並組成了華中銀行。東北解放區增設了"東北銀行"、"嫩江銀行"、"關東銀行"等。內蒙古自治區增設了"內蒙古人民銀行"。中原地區增設了"中州農民銀行"。冀熱遼解放區先後增設了"熱河省銀行"和"長城銀行"等。這些銀行都在艱苦的條件下發行了自已的貨幣,對穩定解放區的金融市場、發展生產、保證供給、支援解放戰爭起了積極的作用。
第一套人民幣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並開始發行人民幣。習慣上,人們將開始發行至1955年5月10日停止流通的人民幣稱為第一套人民幣。這套人民幣的面額分別為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共12種,版別62種,其中:1元券2種、5元券4種、10元券4種、20元券7種、50元券7種、100元券10種、200元券5種、500元券6種、1000元券6種、5000元券5種、10000元券4種、50000元券2種。由於當時通貨膨脹嚴重,物價高漲,因此,這套人民幣沒有發行輔幣,也沒有發行金屬貨幣。
這套人民幣最早設計的票版上有毛澤東像,但毛主席不同意在鈔票上印他的像。他說,票子是政府發行的,不是黨發行的。我現在是黨的主席,因此不能在票子上印我的像,將來當上政府主席再說吧。1949年10月,毛主席當選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後,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南漢宸曾當面請示毛主席:人民幣上能否印毛主席像。毛主席還是不同意,他說,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嘛是當上了,但當上了政府主席也不能印,因為進城前我們開會(七屆二中全會)已作了決議:禁止給黨的領導人祝壽;禁止用黨的領導人的名字作城市、街道、工廠和建築物的名稱及地名,以保持艱苦奮斗、謙虛謹慎的作風,制止歌功頌德、防止驕傲自滿的現象。因此,在毛主席生前,人民幣上始終未印他的像。
這套人民幣上"中國人民銀行"六字是董必武應南漢宸之邀題寫的。當時,董必武是華北人民政府主席。
由於這套人民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發行,因此,它上面沒有國徽圖案,其他的幾套人民幣上均有。
這套人民幣至1950年8月停止印製。由於新中國成立後,採用公元紀年,因此後期設計印製的人民幣上不再有"中華民國三十八年"等年版號字樣,而全部採用公元紀年表示的年版號,且在一張鈔票上用阿拉伯數字和漢字兩種文字表示,如"1951"、"一九五一年"。
這套人民幣採取多地區分散設計、製版、印刷和分地區就近發行的辦法,因此缺陷較多。主要是內容繁雜,主題思想不突出、不明確,圖案既有反映工農業生產的勞動場面,也有反映交通運輸的場景、名勝古跡等等;鈔票種類多,面額種類差別大,最小面額為1元,最大面額達50000元;印刷技術各異。從石版、凸版、膠版、凹版到膠版、凹版套合均有,油墨、紙張就地取材,導致印製質量參差不齊,有的鈔票相當精美,有的比較粗糙。從整體上來說,防偽性能較差。

⑦ 中國貨幣發展史

中國貨幣發展史:

1、我國是世界上最早使用貨幣的國家之一,至今已有四千多年的歷史。

出現過布錢、刀幣、圓錢、五銖錢、通寶、制錢、銀兩、銀元、銅元以及犧牲品類金銀幣、谷帛幣和紙幣,種類繁多,形制多樣,幣材廣泛,堪稱世界貨幣之冠。

2、中國古代貨幣在形成和發展的過程中,先後經歷了五次極為重大的演變:

自然貨幣向人工貨幣的演變、由雜亂形狀向統一形狀的演變、由地方鑄幣向中央鑄幣的演變、由文書重量向通寶、元寶的演變 、金屬貨幣向紙幣「交子」的演變。

3、中國從春秋時期進入金屬鑄幣階段到戰國時期已確立布幣,刀貨,蟻鼻錢,環錢四大貨幣體系。以後又經歷了秦、唐、漢、魏晉南北朝,直到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並發行第一套人民幣。

(7)上世紀二十年代的中國用什麼貨幣擴展閱讀

明清貨幣

明「銀」,明朝初朱元璋推行紙幣政策,發行「大明寶鈔」與銅錢並用。

但大明寶鈔不定發行限額,也沒准備金,很快就導致通貨膨脹,故明中葉嘉靖年後,寶鈔已不能通行,民間主要用白銀和銅錢。

清朝貨幣

清代銅錢沿用明朝的制度,主要鑄行小平錢,清代銅錢中以咸豐錢最為復雜,錢文有通寶、重寶和元寶之分,面值不同,錢局不同,清朝民間商務大數用銀,小錢用錢,錢、銀並行。

清初一百年以銀錠為主幣,清朝後期銀錠開始向銀元轉化。

明朝中葉起,在對外貿易中外國商人用他們的銀元購買中國絲、茶、瓷器等,使各種外國銀元開始在中國流行。

到清道光年間,從簽不平等《南京條約》開始,賠款用的銀元都是「洋錢」,當時中國本國還沒銀元,庫存洋錢不足抵銷數目劇增的對外賠款,於是迫使清末政府開始自己鑄造銀元。

⑧ 中國貨幣演變史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並發行了統一的貨幣——人民幣。1949年1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在天津首次正式公布人民幣匯率。四十多年來,在不同的時期,人民幣匯率安排(exchangeratearrangement)有著不同的特點。

一、改革開放前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建國以來至改革開放前,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50~1952)。由於人民幣沒有規定含金量,因此,對西方國家貨幣的匯率,最初不是按兩國貨幣的黃金平價來確定,而是以「物價對比法」作為基礎來計算的。也就是說,建國初期人民幣匯率制定的依據是物價水平,這是一種比較市場化的匯率安排。
建國初期,由於國民黨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惡性通貨膨脹和其他因素的影響,我國物價節節上漲。如上海批發物價指數以1949年6月為100,到1950年3月則上漲至2242.93。由於國內物價上漲、國外物價趨跌的價格對比關系,根據前述政策要求,我國人民幣對美元匯價由1949年1月18日1美元=80元舊人民幣,調低至1950年3月13日的1美元=42000元舊人民幣,在一年零一個月的時間內,人民幣匯價下調49次。至於和其他外匯的匯價,則是根據它們對美元的匯價進行間接套算的結果。
從1950年3月至1952年底,隨著國內物價由上漲轉變為下降,同時,由於美國對朝鮮發動了侵略戰爭,大量搶購戰備物資,美國及其盟國接連宣布一系列對我「封鎖禁運」的措施,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必須降低外匯匯價,以利於推動本國進口。因此,根據當時形勢發展的需要,我國匯率政策的重點也由「推動出口」改變為「進出口兼顧」,並逐步調高人民幣匯價。1952年12月,人民幣匯價調高至1美元=26170元舊人民幣。
這一時期,我國對外貿易對象主要是美國,對外貿易主要由私營進出口商經營。人民幣匯率的及時調整,可以調節進出口貿易,保證出口的增長。
2.第二階段(1953~1972)。從1953年起,國內物價趨於全面穩定,對外貿易開始由國營公司統一經營,而且主要產品的價格也納入國家計劃。計劃經濟本身要求對人民幣的匯價採取基本穩定的政策,以利於企業內部的核算和各種計劃的編制和執行。同時,由於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的確立,各國之間的匯價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持了相對穩定。再加上我國同西方工業國家的直接貿易關系和借貸關系很少,因此,西方各貨幣匯率變動對我國人民幣匯率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在國內物價水平趨於穩定的情況下,我國進行建國以來的首次幣制改革。1955年3月1日,開始發行新人民幣,新舊人民幣摺合比率為1:10000。自採用新人民幣後,1955年至1971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一直是1美元摺合2.4618元新人民幣。
1971年12月18日,美元兌黃金官價宣布貶值7.89%,人民幣匯率相應上調為1美元合2.2673元人民幣。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率政策採取了穩定的方針,即在原定的匯率基礎上,參照各國政府公布的匯率制定,逐漸同物價脫離。但這時國內外物價差距擴大,進口與出口的成本懸殊,於是外貿系統採取了進出口統負盈虧、實行以進口盈利彌補出口虧損的辦法,人民幣匯率對進出口的調節作用減弱。
3.第三階段(1973~1978)。1973年3月以後,布雷頓森林體系徹底解體,西方國家普遍實行了浮動匯率制。為了避免西方國家通貨膨脹及匯率變動對我國經濟的沖擊,我國從1973年開始頻繁地調整人民幣對外幣的匯率(僅1978年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就調整了61次),而且在計算人民幣匯價時,採用了釘住加權的「一籃子」貨幣的辦法,所選用的「籃」中貨幣都是在我國對外貿易的計價貨幣中佔比重較大的外幣,並以這些貨幣加權平均匯價的變動情況,作為人民幣匯價相應調整的依據。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價政策的直接目標仍是維持人民幣的基本穩定,針對美元危機不斷發生且匯率持續下浮的狀況,人民幣匯率變動較為頻繁,並呈逐漸升值之勢。1972年為1美元=2.24元人民幣;1973年1美元=2.005元人民幣;1977年為1美元=1.755元人民幣。
自50年代中期以來,由於我國一直實行的是傳統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對外自我封閉,對內高度集權,直至80年代初,國家外匯基本上處於零儲備狀態,外貿進出口主要局限於社會主義國家,且大體收支平衡,國內物價水平也被指令性計劃所凍結,盡管人民幣匯率嚴重高估,但它並未帶來明顯的消極影響。

二、改革後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四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79~1984)。1979年我國的外貿管理體制開始進行改革,對外貿易由國營外貿部門一家經營改為多家經營。由於我國的物價一直由國家計劃規定,長期沒有變動,許多商品價格偏低且比價失調,形成了國內外市場價格相差懸殊且出口虧損的狀況,這就使人民幣匯價不能同時照顧到貿易和非貿易兩個方面。為了加強經濟核算並適應外貿體制改革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從1981年起實行兩種匯價制度,即另外製定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並繼續保留官方牌價用作非貿易外匯結算價。這就是所謂的「雙重匯率制」或「匯率雙軌制」。
1980年人民幣官方牌價為1美元=1.5元人民幣。從1981年1月到1984年12月期間,我國實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貿易外匯1美元=2.80元人民幣;官方牌價即非貿易外匯1美元=1.50元人民幣。前者主要適用於進出口貿易及貿易從屬費用的結算;後者主要適用於非貿易外匯的兌換和結算,且仍沿用原來的一籃子貨幣加權平均的計算方法。
隨著美元在80年代初期的逐步升值,我國相應調低了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使之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相接近。1984年底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已調至1美元=2.7963元人民幣,與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持平。
2.第二階段(1985~1990)。在人民幣雙重匯率制下,外貿企業政策性虧損,加重了財政補貼的負擔,而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外國生產廠商對雙重匯率提出異議。1985年1月1日,我國又取消了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重新恢復單一匯率制,1美元=2.80元人民幣。
事實上,1986年隨著全國性外匯調劑業務的全面展開,又形成了統一的官方牌價與千差萬別的市場調劑匯價並存的新雙軌制。而且當時全國各地的外匯調劑市場,在每一時點上,市場匯率水平不盡相同。這種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制一直延續到1993年底。其間,外匯調劑市場的匯率形成機制,經歷了從開始試辦時的人為定價到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過程。
進入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我國物價上漲速度加快,而西方國家控制通貨膨脹取得一定成效。在此情況下,我國政府有意識地運用匯率政策調節經濟與外貿,對人民幣匯率作了相應持續下調。1995年8月21日,人民幣匯率調低至1美元=2.9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日再次調低至1美元=3.0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0日又調至1美元=3.20元人民幣。
從1986年1月1日起,人民幣放棄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做法,改為管理浮動。其目的是要使人民幣匯率適應國際價值的要求,且能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
1986年7月5日,人民幣匯率再度大幅調低至1美元=3.7036元人民幣。1989年12月16日,人民幣匯率又一次的大幅下調,由此前的1美元=3.7221元人民幣調至當日的4.7221元人民幣。1990年11月17日,人民幣匯率再次大幅下調,並由此前的4.7221調至當日的5.2221元人民幣。
從改革開放以後至1991年4月9日的十餘年間,人民幣匯率政策的特點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分別實施過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與公布牌價並存的雙重匯率體制,以及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體制;二是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按市場情況調整,且呈大幅貶值趨勢,這與同期人民幣對內實際價值大幅貶值以及我國的國際收支狀況是基本上相適應的;三是在人民幣官方匯率的調整機制上,做過多種有益的嘗試,如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小幅逐步調整方式以及一次性大幅調整的方式,這些為以後實施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奠定了基礎;四是市場匯率的機制逐步完善;五是市場匯率的調節作用在我國顯得越來越大。
3.第三階段(1991~1993)。自1991年4月9日起,我國開始對人民幣官方匯率實施有管理的浮動運行機制。國家對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改變了以往階段性大幅度調整匯率的做法。實際上,人民幣匯率實行公布的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即外匯調劑價格)並存的多重匯率制度。
我國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主要指人民幣官方匯率的有管理的浮動,其基本特點是,我國的外匯管理機關即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我國改革開放與發展的狀況,特別是對外經濟活動的要求,參照國際金融市場主要貨幣匯率的變動情況,對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官方匯率數十次小幅調低,但仍趕不上水漲船高的出口換匯成本和外匯調劑價。
4.第四階段(1994~2005)。從1994年1月1日起,我國實行人民幣匯率並軌。1993年12月31日,官方匯率1美元兌換人民幣5.8元;調劑市場匯率為1美元兌換人民幣8.7元左右。從1994年1月1日起,將這兩種匯率合並,實行單一匯率,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定為1美元兌換8.70元人民幣。同時,取消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劃,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度,禁止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和流通,建立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改革匯率形成機制。這次匯率並軌後,我國建立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到目前為止,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趨穩,並一直保持在1美元=8.3元左右。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外匯管理體制相繼進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尤其是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我國政府承諾:在2000年之前,將實現經常項目下人民幣可兌換。
事實上,1994年我國已開始實行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有條件」的可兌換,並已削除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中的絕大多數限制,如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多重匯率安排已完全廢除,而絕大多數經常項目交易的用匯和資金轉移也不再受到限制。
1996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消除了若干在1994年後仍保留的經常帳戶下非貿易非經營性交易的匯兌限制;1996年7月,又消除了因私用匯的匯兌限制,擴大了供匯范圍,提高了供匯標准,超過標準的購匯在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起初後即可購匯;1996年7月1日,我國將外商投資企業也全面納入全國統一的銀行結售匯體系,從而取消了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尚存的經常項目匯兌限制。
1996年11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致函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將不再適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14條第2款所規定的過渡性安排,並正式宣布:自1996年12月1日起,我國將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8條第2款、第3款和第4款的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從此不再限制不以資本轉移為目的的經常性國際交易支付和轉移,不再實行歧視性貨幣安排和多重匯率制度。
2001年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郭樹清指出,根據中美1998年簽訂的有關協議,中國承諾將擴大人民幣彈性。因此,如果現在中國選擇釘住其它幣種或採取一攬子貨幣聯系匯率制度,不但會違背承諾,還是一種後退。增加匯率彈性是現實的選擇。中國現階段仍將以穩定匯率為主,同時用足每日3‰的匯率浮動區間,使市場逐漸適應匯率波動。今後將採取措施,提高人民幣匯率生成機制的市場化程度,如有效利用銀行間市場匯率浮動區間;調整銀行結售匯周轉頭寸管理政策;進一步完善結匯制度。

三、人民幣匯率安排的新階段
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05〕第16號文——關於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相關事宜公告。其主要內容如下:
(1)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
(2)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3)2005年7月21日19∶00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
(4)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定幅度內浮動。
(5)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市場發育狀況和經濟金融形勢,適時調整匯率浮動區間。同時,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籃子貨幣匯率變動,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的正常浮動,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維護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
這一次的人民幣匯率安排改革的核心是放棄單盯美元,改盯一籃子貨幣,以建立調節自如、管理自主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更富有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從此次人民幣短期升值來看,這將有利於緩解國際收支失衡的巨大壓力,同時,釋放人民幣潛在的升值壓力,並能淡化人民幣兌美元的國際矛盾。從長遠戰略來看,人民幣匯率新機制的建立,將有利於推進人民幣匯率安排的市場化改革進程,最終為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實現可兌換創造漸近條件。

⑨ 民國時期貨幣有哪幾種

民國時期貨幣有紙幣、銅元、銀元三種。

北洋政府時期,民國三年(1914年)二月,北洋政府為了整頓幣制、劃一銀幣,頒布《國幣條例》十三條,決定實行銀本位制度。

《國幣條例》規定:"以庫平純銀六錢四分八厘為價格之單位,定名為圓","一圓銀幣,總重七錢二分,銀八九,銅一一","一圓銀幣用數無限制",即以一圓銀幣為無限法償的本位貸幣。

南京國民政府時期,1935年南京國民政府開始發行法幣,1948年發行金圓券。民國時期幣制復雜,各省份、軍閥、割據政權都發行了自己的貨幣。

(9)上世紀二十年代的中國用什麼貨幣擴展閱讀:

一、法幣

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受國際金價及銀價波動的影響,中國國內的白銀不斷外流,銀本位幣制無法持續,且國內的貨幣發行雜亂不堪。

1935年,國民政府實行法幣改革,規定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所發行的鈔票為法幣(後加中國農民銀行),並禁止銀元的流通,將白銀收為國有。在抗日戰爭和國共內戰期間,法幣急劇貶值,從而徹底崩潰。

二、金圓券

由於法幣急劇貶值,1948年8月19日國民政府再次進行幣制改革。規定金元為本位,開始發行金元券(每金元含純金0.22217克)。但是金元券膨脹速度比法幣還快,10個月上漲170萬倍,各地紛紛拒用。民間自動重新使用銀元,國民政府於是使用銀本位幣制,發行銀元券。

⑩ 中國古代從什麼時候開始用金銀作為貨幣

貨幣的演變經歷了「實物貨幣—金屬貨幣—紙幣—電子貨幣」等幾個階段

中國古代貨幣的演變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使用貨幣的國家之一,使用貨幣的歷史長達五千年之久。中國古代貨幣在形成和發展的過程中,先後經歷了五次重大的演變:

1、自然貨幣向人工貨幣的演變。貝是我國最早的貨幣,商朝以貝作為貨幣。在中國的漢字中,凡與價值有關的字,大都從「貝」。隨著商品交換的發展,貨幣需求量越來越大,海貝已無法滿足人們的需求,商朝人們開始用銅仿製海貝。銅幣的出現,是我國古代貨幣史上由自然貨幣向人工貨幣的一次重大演變。隨著人工鑄幣的大量使用,海貝這種自然貨幣便慢慢退出了中國的貨幣舞台。

2、由雜亂形狀向統一形狀的演變。從商朝銅幣出現後到戰國時期,我國的貨幣形狀很多。戰國時期不僅各國自鑄貨幣,而且在一個諸侯國內的各個地區也都自鑄貨幣。以趙國的鏟幣、齊國的刀幣、秦國的圓形方孔錢、楚國的蟻鼻錢較著名。秦統一中國後,秦始皇於公元前二一○年頒布了中國最早的貨幣法「以秦幣同天下之幣」,規定在全國范圍內通行秦國圓形方孔的半兩錢。貨幣的統一,結束了我國古代貨幣形狀各異、重量懸殊的雜亂狀態,是我國古代貨幣史上由雜亂形狀向規范形狀的一次重大演變。秦半兩錢確定下來的這種圓形方孔的形制,一直沿續到民國初期。

3、由地方鑄幣向中央鑄幣的演變。漢初,聽任郡國自由鑄錢,據《漢書·食貨志》記載,文帝時「除盜鑄錢令,使民放鑄」,於是「盜鑄如雲而起」。這既造成了貨幣的混亂,又使富商大賈操縱鑄幣權,富比天子。公元前113年,漢武帝收回了郡國鑄幣權,由中央統一鑄造五銖錢,五銖錢成為當時唯一合法貨幣。從此確定了由中央政府對錢幣鑄造、發行的統一管理,這是中國古代貨幣史上由地方鑄幣向中央鑄幣的一次重大演變。此後,歷代鑄幣皆由中央直接經管。鑄幣權收歸中央,對穩定各朝的政局和經濟發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4、由文書重量向通寶、元寶的演變。秦漢以來所鑄的錢幣,通常在錢文中都明確標明錢的重量,如「半兩」、「五銖」等等(二十四銖為一兩)。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李淵決心改革幣制,廢輕重不一的歷代古錢,取「開辟新紀元」之意,統一鑄造「開元通寶」錢。「開元通寶」一反秦漢舊制,錢文不書重量,是我國古代貨幣由文書重量向通寶、元寶的演變。「開元通寶」錢是我國最早的通寶錢。此後我國銅錢不再用錢文標重量,都以通寶、元寶相稱,它一直沿用到辛亥革命後的「民國通寶」。

5、金屬貨幣向紙幣「交子」的演變。北宋時,隨著交換的發達,貨幣流通額增加,北宋太宗時,年鑄幣八十萬貫,以後逐漸增加。由於鑄錢的銅料緊缺,政府為彌補銅錢的不足,在一些地區大量地鑄造鐵錢。據《宋史》記載,當時四川所鑄鐵錢一貫就重達二十五斤八兩。在四川買一匹羅(絲織品),要付一百三十斤重的鐵錢。鐵錢如此笨重不便,北宋創印的紙幣「交子」就在四川地區應運而生。宋真宗時,在政府的許可下,由成都十六家富戶共同經營。「交子」的出現,是我國古代貨幣史上由金屬貨幣向紙幣的一次重要演變。「交子」不但是我國最早的紙幣,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紙幣。

黃金作為貨幣的演變歷史

黃金在世界范圍內承擔著貨幣的職能,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歷史演變過程。直至今天,它仍是金融領域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在原始社會末期,金銀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中國是世界上最早鑄造金幣的國家之一,隨著歷史發展,稱量貨幣過渡為金屬鑄幣,金銀幣原值與面額逐步分離。1816年英國頒布金本位法案,金本位時代開始,黃金走上充當貨幣的巔峰。直到20世紀30年代,西方資本主義發生經濟危機,各國宣布放棄金本位制,金幣逐步退出流通領域。1976年1月8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達成「牙買加協定」,規定黃金不再作為貨幣定值標准,黃金邁上非貨幣化歷程。
自20世紀70年代開始,世界范圍內的黃金市場化進程逐步加快。1983年至今,金融自由化的浪潮推動國際黃金市場進一步開放,黃金市場和其他金融市場的聯系更為緊密。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黃金貨幣形式的演變,目前世界絕大多數國家鑄造的金銀幣已不再執行流通功能,而演變成紀念幣和投資幣,用來收藏和投資,投資性金銀幣只是一種「幣」形的貴金屬儲藏與交易手段,其面額只是充當一種貨幣符號的作用。普制金幣作為專門用於黃金投資的法定貨幣,其主要特點是發行機構在金價的基礎上加較低升水溢價發行,以易於投資和收售,國際上主要金幣發行國家如:美國、加拿大等一般都是通過發行各具本國特色的普制金幣供民眾投資和收藏。在歐美國家,普制金幣作為黃金投資產品的理念深入人心。在我國,為增加社會公眾新的投資渠道,目前發售機構正積極創造條件,組織實施熊貓普制金幣的掛牌收售工作,研究和開發投資幣市場。
黃金的貨幣功能在逐漸弱化,黃金是一種兼有貨幣、金融工具和貴金屬性質的特殊商品,其價格主要由市場的供求關系決定。目前黃金的一些特性仍然符合貨幣的內在要求,當前國際金融市場和國際貨幣制度的實踐表明,在現代金融制度下黃金仍然具備明顯的貨幣屬性,黃金的非貨幣化過程需要較長的歷史時期,工業用金、生活用金和黃金投資行為的調節應由市場的手段完成。

國際貨幣制度的演變過程

貨幣制度的演變

貨幣制度是指國家以法律形式規定的貨幣流通的准則和規范。主要內容有:確定貨幣和輔幣的材料;確定貨幣的單位;規定貨幣的流通程序和流通辦法;確定發行准備和貨幣的對外關系。

本位貨幣是一個國家貨幣制度規定的標准貨幣。在支付上本位貨幣具有無限法償的能力。即在商品勞務的交易支付中和在債務的清償上,債權人不得拒絕接受。

輔幣是本位貨幣的等分,在使用上有限法償,即超過一定數量,債權人可以拒絕接受。

貨幣制度演變可以分為以下過程:

1.4.1 銀本位制

銀本位制的主要內容是白銀作為貨幣材料。銀鑄幣為本位貨幣,具有無限法償能力。銀幣可以自由鑄造自由熔化。國際間白銀和銀幣可以自由輸出入。流通中的紙幣可以與銀幣自由兌換。

1.4.2 金銀兩本位制

18 世紀 40 年代由於世界白銀產量的增加,使白銀價格不斷下跌。由於白銀價格不穩定,白銀作為貨幣不利於貨幣流通的穩定和國際收付。削弱了白銀作為貨幣的能力。因此許多國家逐步過渡到了金銀兩本位制。

金銀兩本位制的內容是:金銀兩種金屬均為幣材,以金銀鑄幣為本位貨幣。金銀貨幣具無限法償能力。金銀幣可以自由鑄造和熔化,金銀和金銀鑄幣在國際間能自由輸出入。紙幣和其他貨幣可以自由兌換金銀幣。

典型的金銀兩本位制下,金銀幣之間的比價完全由金銀的市場價格來決定。這種本位制也稱為平行本位制。金銀比價由於缺乏穩定性,後來由政府規定金幣和銀幣的比價兩本位制稱為「復本位制」。進一步削弱的兩本位制稱為「跛行本位制」。

平行本位制下金銀幣可以自由兌換,自由鑄造,自由熔化,自由輸出入。復本位制下由於白銀市場價格下跌,而由政府規定的銀幣作為貨幣的價值高於其作為普通商品在市場上的價值,套利的結果使銀幣充斥流通。劣幣驅逐良幣的規律發揮作用,最終使銀幣的鑄造受到限制。但金幣仍可以自由鑄造,自由熔化,自由輸出入。 .

金銀兩本位制有以下優點:( 1 )幣材充足,能夠滿足流通需要。 (2) 復本位制下 , 金銀比價由政府規定 , 能夠反過來影響金銀的市場價格 , 有利於金銀幣值的穩定。 (3) 便於交易,人們可以根據交易額的大小選擇金幣或者銀幣進行支付。

1.4.3 金本位制

(一)金本位制概述

第一,典型的金本位制的產生從貨幣制度演變的角度而言,是由於劣幣驅逐良幣的規律發生作用,同時也與 19 世紀以後黃金產量的增加使幣材增加有關。 金本位制的最典型的特點是:規定金鑄幣為本位貨幣,黃金可以自由鑄造和自由熔化。流通中的其他貨幣可以自由兌換為金幣,黃金在國際間可以自由輸出入。由於黃金的價值相對比較穩定,促進了各國商品經濟合國際貿易的發展。黃金由於產量有限儲備有限,不能夠完全滿足不斷擴大的商品流通對流通手段的要求。金本位制盛行了一個世紀,到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才逐步開始受到削弱。

第二,典型的金本位制受到削弱後,逐步實行金塊本位制。金塊本位制的特點是:金幣的鑄造被停止,金幣也不再流通,流通的是由中央銀行發行的紙幣。紙幣的發行以金塊作為准備。

貨幣的價值與黃金保持等值的關系。人們持有的其他貨幣不能兌換金幣,但可以兌換為金塊。黃金在國際間可以自由輸出入,紙幣可以與金塊進行兌換,但不再是自由兌換,規定的兌換限額較大。因而這種制度也被稱為「富人本位制」。

第三,金匯兌本位制。其主要特點與金塊本位制大體相同。但人們持有的其他貨幣在國內不能兌換黃金,而只能兌換與黃金有聯系的外幣。這種制度的實質是把本國的黃金存於國外的銀行,換取國外的貨幣。用國外的貨幣作為本國的紙幣的發行准備金。國內居民可以購買外匯,並在理論上可以把外匯拿到國外去換取黃金。這種制度也被稱為「虛金本位制」。

(二)金本位制崩潰的原因

20 世紀 30 年代的經濟危機動搖了金本位制的基礎,金幣的自由鑄造、自由熔化、自由輸出入和自由兌換受到了削弱,使這種貨幣制度難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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