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貨幣補貼是什麼意思
⑴ 企業補貼的具體作用是什麼,能帶來些什麼
企業補貼的類型有很多種,有公益事業的補貼,有自然災害的補貼,有企業所從事行業的特殊補貼,有科研經費的補貼,這些補貼,歸根結底的作用都是為了幫助企業發展減少受到外在環境的影響,總的來說就是國家想讓這個公司所從事的類型的行業發展,但是單憑公司自己的能力做不到,所以有一定的扶持。
稅收重要作用就是調節收入,讓那些收入特別高的企業適當的減少收入,降低他們的盈利空間,比如說,對於煙酒行業的稅收徵收管理就很嚴格,而且稅收的比例也很高,但是對於一些高新技術企業,對於特定行業的一些企業所適用的所得稅稅率可能就低了一點,這都是一種企業經濟上的補貼,只不過方向表現形式有所不同。
⑵ 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具體是指什麼
根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八條: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一)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二)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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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貼、補貼和福利的區別
津貼,是指補償職工在特殊條件下的勞動消耗及生活費額外支出的工資補充形式。常見的包括礦山井下津貼、高溫津貼、野外礦工津貼、林區津貼、山區津貼、駐島津貼、艱苦氣象台站津貼、保健津貼、醫療衛生津貼等。
補貼,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如副食品價格補貼(含肉類等價格補貼)、糧價補貼、煤價補貼、房貼、水電貼以及提高煤炭價格後,部分地區實行的民用燃料和照明電價格補貼等。
福利,是對員工生活的照顧,是組織為員工提供的除工資與獎金之外的一切物質待遇,是勞動的間接回報。
⑶ 公司貨幣化是什麼意思
有關貨幣化的定義比較多,大致有幾種:
(1)是指作為交換手段的貨幣作用大大加強,貨幣的作用滲透到各個經濟領域和環節,隨著轉軌進程的基本完成,貨幣對經濟發展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
(2)是指一國國民經濟中全部商品和勞務的交換,以及包括投入和分配在內的整個生產過程通過貨幣來進行的比重和這個比重變化的趨勢。
(3)是指貨幣經濟向非貨幣經濟領域的擴展,即一國生產、流通和消費中通過貨幣來進行交易部分所佔比重不斷提高的趨勢。
(4)自貨幣產生以來,經濟體系便從純粹的實體經濟運行,逐步演變為實體經濟和貨幣經濟的交融運行,這個過程被經濟學家們稱為"經濟貨幣化"。
隨著經濟貨幣化程度的加深,信用的發展以及各種金融工具的出現,整個經濟的金融性日益突出,這就是所謂的"經濟金融化"。
而我國的貨幣化改革是指:
將以前很多的事業機關的福利比如說公車這種改成貨幣補貼,就是自己開私車上班,公司補給你一定的油費,這樣可以節省汽車的維護費用和購置費用,提高效率。這一類型的改革還包括房子的補貼,職務消費等等
⑷ 什麼職工可以申請住房貨幣補貼和住房改革補貼
補貼對象
企事業單位的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目前,經濟發達地方的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企業根據自身的條件參照執行,經濟欠發展的地區還無法實施。
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政府規定施行。
補貼額度
職工的住房補貼額: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額等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該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
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計算。每個職工的住房補貼由各職工單位自行負擔。發放住房補貼應考慮建立在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職工工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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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單位咨詢
(1) 單位通過電話或上門方式,咨詢有關開戶情況。
(2) 單位可通過上網下載相關表格,或上門領取電子表格。
填寫表格准備資料
(1) 單位可在網上下載《單位住房補貼資金委託管理協議》、《單位繳存住房補貼資金委託管理登記表》、《單位繳存住房補貼委託管理資金核定表》填寫列印並蓋章,另拷貝電子文檔至軟盤或U盤;
(2) 單位可在網上直接填寫《企業住房補貼資金單位繳存登記表》和《企業住房補貼繳費卡申請書》由單位在網上填寫後直接提交,提交後列印並蓋章;
(3) 單位準備好其它所需書面材料;
(4) 對不能上網的單位,可至中心上門領取(1)中所需電子表格,回單位後填寫列印(1)中各表;並另請中心承辦人協助填寫並列印(2)中所需表格,由單位蓋章後一同攜帶所有資料至中心申請受理。
中心受理
(1) 歸集處會協同網站有關承辦人共同審核單位提供的資料是否齊全、有效,表單的填寫是否正確、完整;
(2) 對單位提出的個性化要求,歸集處協同網站有關承辦人共同與單位協商。
(3) 歸集處承辦人告知單位等待中心審核結果。
中心內部流轉審核
(1) 歸集管理處審核
歸集管理部門經辦人在確認單位申報資料齊全並符合規定要求情況下,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簽報事由和意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後報市中心行政領導審批。
(2) 行政領導審核簽約
市中心行政領導收到簽報後,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批。審批通過後,由市中心法人代表或授權分管行政領導在《住房補貼資金委託管理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如單位與市中心另有約定的,雙方法人代表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3)歸集管理處登記
歸集管理處在雙方法人代表簽訂《住房補貼資金委託管理協議書》後,於3個工作日內,由經辦人和負責人分別在《單位住房補貼委託資金管理登記表》上簽字,加蓋部門業務專用章。
單位領取相關資料
(1) 歸集管理處整理單位所需領取的資料,歸檔留存資料;
(2) 通知單位領取資料;
(3) 網站管理辦公室辦理繳存登記手續歸集管理處將單位相關資料(包括協議、網站所需表格)移送網站管理辦公室,網站管理辦公室在審核後。
確認單位已經付費並成為VIP會員後,列印《上海市單位住房補貼資金單位繳存登記回執》,加蓋住房補貼資金管理機構受理章,並製作單位經辦人登錄的用戶USBKEY,通知單位再次前來領取相關資料。
(4) 單位在領取資料後,由網站指導單位經辦人如何操作住房補貼系統的個人開戶和其它業務功能。
單位領取繳費卡
(1) 網站將單位開戶信息傳給建行主辦行。
(2) 建行主辦行給單位開卡。
(3) 建行主辦行將繳費卡信息傳給承辦人,同時將繳費卡實卡交換到協辦行。
(4) 建行協辦行通知單位領卡。
(5) 單位攜帶《上海市單位住房補貼資金單位繳存登記回執》到協辦行領取繳費卡。
(6) 單位上網確認繳費卡,完成單位開戶手續。
⑸ 工資中的津貼、補貼、福利和獎金各指什麼
一、津貼和補貼
1、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高空津貼、井下津貼、流動施工津貼、野外工作津貼、林區津貼、高溫作業臨時補貼、海島津貼、艱苦氣象台(站)津貼、微波站津貼、高原地區臨時補貼、冷庫低溫津貼、基層審計人員外勤工作補貼、郵電人員外勤津貼、夜班津貼、中班津貼、
班(組)長津貼、學校班主任津貼、三種藝術(舞蹈、武功、音樂)人員工種補貼、運動隊班(隊)幹部駐隊補貼、公安幹警值勤崗位津貼、環衛人員崗位津貼、廣播電視天線崗位津貼、鹽業崗位津貼、
廢品回收人員崗位津貼、殯葬特殊行業津貼、城市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崗位津貼、環境監測津貼、收容遣送崗位津貼等。
2、保健性津貼:衛生防疫津貼、醫療衛生津貼、科技保健津貼、各種社會福利院職工特殊保健津貼等。
3、技術性津貼:特殊教師補貼、科研津貼、工人技術津貼、中葯老葯工技術津貼、特殊教育津貼等。
4、年功性津貼:工齡津貼、教齡津貼和護士工齡津貼等。
5、其他津貼:直接支付給個人的伙食津貼(火車司機和乘務員的乘務津貼、航行和空勤人員伙食津貼、水產捕描撈人員伙食津貼、專業車隊汽車司機行車津貼、體育運動員和教練員伙食補助費、少數民族伙食津貼、小伙食單位補貼等)、合同制職工的工資性補貼以及書報費等。
6、物價補貼。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如肉類等價格補貼、副食品價格補貼、糧價補貼、煤價補貼、房貼、水電貼。
7、貨幣化的按月按標准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
8、貨幣化的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
9、貨幣化的通訊補貼。
10、支付給職工節日補助;
11、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
二、福利
1、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子女費、探親假路費、職工困難補助、福利部門人工費用等。
2、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職工療養費用、防暑降溫費、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及維修保養費用、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
三、獎金
1、生產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
2、節約獎:各種動力、燃料、原材料等節約獎。
3、勞動競賽獎:包括發給勞動模範、先進個人的各種獎金和實物獎勵。
4、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
5、其他獎金:包括從兼課酬金和業余醫療衛生服務收入提成中支付的獎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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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項不列入工資總額的范圍:
1、根據國務院發布有關規定頒發的發明創造獎和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以及支付給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
2、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
3、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
4、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5、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6、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
7、對自帶工具和牲畜來企業工作職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補償費用;
8、實行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9、對購買本企業股票與債券的職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紅)和利息;
10、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等;
11、因錄用臨時工而在工資以外向提供勞動力單位支付手續費或管理費;
12、支付給家庭工人加工費和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
13、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
14、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