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非貨幣福利怎麼做賬
❶ 過節給員工發的福利怎麼做賬
過節給員工發的福利做賬:
現金福利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購物卡福利的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貸:銀行存款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實物福利的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銀行存款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關於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❷ 發放非貨幣性福利怎麼計會計分錄
分為外購產品和自產產品。
外購產品用於非貨幣性福利,進項稅額不得抵扣,自產產品視同銷售,銷售價格以同一產品的平均銷售價格計算。
計提的時候 :
借:管理/銷售/製造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外購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付賬款等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庫存商品-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轉出然後自產產品的話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員工非貨幣福利怎麼做賬擴展閱讀
我國福利現狀
我國社會事業取得了巨大進步,社會福利水平得到較大提升。
但毋庸諱言,作為世界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我國社會福利水平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有較大差距,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還很突出。
要實現社會福利水平持續提升、人民生活持續改善,就必須使社會福利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相適應,實現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環。如果脫離發展實際和財政能力一味提升福利水平,不僅難以持續,還會制約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最終損害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在處理好福利提升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短期福利與長期福利等關系的基礎上大力發展社會事業,建立健全與我國國情國力相適應的福利制度,逐步提升福利水平,讓人民群眾得到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
❸ 外購產品轉入用於非貨幣性福利應怎麼進行賬務處理
外購產品用於非貨幣性福利,進項稅額不得抵扣,自產產品視同銷售,銷售價格以同一產品的平均銷售價格計算。
1、計提的時候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銷售/製造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2、外購時的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付賬款等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
3、轉出然後自產產品的話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3)員工非貨幣福利怎麼做賬擴展閱讀
1、企業以自己生產的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按照產品的公允價值和相關稅費計入成本或者費用的職工薪酬金額,並確認為主營業務收入,視同正常銷售。
2、企業以外購商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時,應當按照該商品的公允價值來確定應付職工薪酬的金額。
❹ 給職工發放的非貨幣性福利,會計上怎麼處理
購買
借:庫存商品
貸:銀行存款
分配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❺ 企業將自產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發放給職工的會計分錄題
1、企業以自產產品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的會計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企業以其生產的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應當按照該產品的公允價值和相關稅費,計量應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薪酬金額,相關收入的確認、銷售成本的結轉和相關稅費的處理,與正常商品銷售相同。
3、企業用外購商品發放福利會計分錄
外購商品時
借: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4、自產產品作為福利發放職工時:
企業以其生產的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應當按照該產品的公允價值和相關稅費,計量應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薪酬金額,相關收入的確認、銷售成本的結轉和相關稅費的處理,與正常商品銷售相同。
【說明】在以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的情況下,企業在進行賬務處理時,應當先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歸集當期應計入成本費用的非貨幣性薪酬金額。
拓展資料: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9 號——職工薪酬》應用指南的規定:「企業向職工提供非貨幣性福利的,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如企業以自產的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應當按照該產品的公允價值和相關稅費確定職工薪酬金額,並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相關收入的確認、銷售成本的結轉以及相關稅費的處理,與企業正常商品銷售的會計處理相同。企業以外購的商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應當按照該商品的公允價值和相關稅費確定職工薪酬的金額,並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