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貨幣和貨幣制度的理論
⑴ 簡述貨幣制度的涵義
貨幣制度(monetary system),國家法律規定的貨幣流通的規則、結構和組織機構體系的總稱。 貨幣制度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逐步產生和發展的,到近代形成比較規范的制度。
它是國家對貨幣的有關要素、貨幣流通的組織與管理等加以規定所形成的制度,完善的貨幣制度能夠保證貨幣和貨幣流通的穩定,保障貨幣正常發揮各項職能。依據貨幣制度作用的范圍不同,貨幣制度包括國家貨幣制度、國際貨幣制度和區域性貨幣制度;根據貨幣的不同特性,貨幣制度分為金屬貨幣制度和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
⑵ 貨幣概念和貨幣的基本原理
貨幣網路名片貨幣是指任何一種可以執行交換媒介、價值尺度、延期支付標准和完全流動的財富儲藏手段等功能的商品,都可被看作是貨幣;從商品中分離出來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就是貨幣;貨幣是商品交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貨幣的本質就是一般等價物。 目錄[隱藏]貨幣定義 貨幣概述 貨幣歷史 貨幣本位 貨幣種類 貨幣防偽 現代貨幣 貨幣職能 中國貨幣 貨幣類型 貨幣作用 貨幣單位 貨幣政策及其作用 我國的人民幣制度 貨幣定義貨幣概述貨幣歷史貨幣本位貨幣種類貨幣防偽現代貨幣貨幣職能中國貨幣貨幣類型貨幣作用貨幣單位貨幣政策及其作用我國的人民幣制度
[編輯本段]貨幣定義(一)貨幣就是貴金屬,就是財富{最開始貨幣就是普通的商品}。
這種觀點認為,貨幣必須有實質價值,其價值由其金屬價值決定,貨幣的實體必須以貴金屬構成。這種理論源於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土多德(Aristotle)樸素的金屬學說。十六、七世紀形成的重商主義思想理論體系的早期特徵就是「重金主義」或「金屬主義」,認為只有金銀才是一個國家的真正財富。
(二)貨幣是作為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
這種是馬克思在對貨幣起源問題的分析(參閱「相關知識」欄目「馬克思貨幣起源說的思想邏輯」)中得出的,其含義有兩點:
1、貨幣具有商品的屬性
在馬克思對貨幣起源的分析中,貨幣的前身就是普普通通的商品,它是在交換過程中逐漸演變成一般等價物的。馬克思創立貨幣理論的時代,正是各國普遍實行金鑄幣流通的時代,因此,馬克思將黃金視為貨幣的最高階段,而黃金本身就是價值十足的商品。進一步的推論就是,任何在商品交換中充當貨幣的東西,首先就在於它們是商品,與普通商品一樣,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沒有這種與普通商品的共性,貨幣就不具備與商品進行交換的基礎。
2、貨幣與普通商品有本質的區別
貨幣是商品,但又不是普通商品,而是特殊商品。其特殊性並不在價值方面,而在使用價值方面。黃金被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被作為貨幣後,其使用價值便「二重化」了,它既具有以其自然屬性所決定的特定的使用價值,如用於裝飾、製作器皿等,又具有以其社會屬性所決定的一般的使用價值即充當一般等價物和交換手段,很明顯,當它以第一重使用價值出現時,就是普通商品,而以第二重使用價值出現時,才是貨幣。貨幣在充當一般等價物時,有兩個基本特徵:第一,貨幣能夠表現一切商品的價值。貨幣出現後,整個商品世界就分裂成為兩極,一極是特殊商品——貨幣,另一極是所有的普通商品。普通商品是以各種各樣的使用價值的形式出現,而貨幣則是以價值的體化物或尺度出現,普通商品只有通過與貨幣的比較,其價值才能得到體現,所有商品的價值只有通過與貨幣的比較之後,相互之間才可以比較。第二,貨幣對一切商品具有直接交換的能力。由於貨幣是價值和社會財富的一般代表,誰佔有了貨幣,就等於佔有了價值和財富,在實際交換中貨幣作為一般的交換手段,是不存在對方對其使用價值特殊需求方面的障礙的,貨幣的交換能力是超越使用價值特殊性限制的,是具有直接交換性質的。一般等價物是商品交換賦予貨幣的屬性,與貨幣材料是否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沒有關系,普通商品的意義在於通過交換滿足人們生產或生活方面的特殊需要,而貨幣的意義則在於充當表現一切商品價值的材料、充當一般的交換手段,為商品交換服務。這就是貨幣與普通商品的本質區別。可見,考察貨幣的本質,應把其質的規定和存在形式區別開來。無論貨幣由什麼來充當,它作為一般等價物的本性決不會改變,否則就不能稱其為貨幣。 [編輯本段]貨幣概述薩繆爾森在其名著《經濟學》有關貨幣的章節中,引用了金·哈伯特的一句名言:「在一萬人中只有一人懂得通貨問題,而我們每天都碰到它。」由此看來,貨幣貌似簡單,實際上卻極其復雜。
然而貨幣的本質問題是最復雜的問題,19世紀中葉英國有一位議員格萊頓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就是「在研究貨幣本質中受到欺騙的人,比談戀愛受欺騙的人還要多。」真的是這個樣子,直到今天不論是馬克思也好,西方經濟學的學者們也好關於貨幣的本質仍然存在大量的爭論。
西方經濟學的貨幣概念五花八門,最初是以貨幣的職能下定義,後來又形成了作為一種經濟變數或政策變數的貨幣定義。貨幣定義主要有以下幾種:1.人們普遍接受的用於支付商品勞務和清償債務的物品。2.充當交換媒介,價值、貯藏、價格標准和延期支付標準的物品。3.超額供給或需求會引起對其它資產超額需求或供給資產。4.購買力的暫棲處。5.無需支付利息,作為公眾凈財富的流動資產。6.與國民收入相關最大的流動性資產等等。實際上,後面4條應屬貨幣的職能定義。
關於貨幣的本質,在西方貨幣學說史上曾存在兩種不同的觀點:一是貨幣金屬論,二是貨幣名目論。貨幣金屬論者從貨幣的價值尺度、儲藏手段和世界貨幣的職能出發,認為貨幣與貴金屬等同,貨幣必須具有金屬內容和實質價值,貨幣的價值取決於貴金屬的價值。貨幣名目論者從貨幣的流通手段、支付手段等職能出發,否定貨幣的實質價值,認為貨幣只是一種符號,一種名目上的存在。貨幣金屬論是貨幣金、銀本位制的產物,隨著20世紀初金本位制度的崩潰,其影響力正日益減弱。目前在西方貨幣學說中,占統治地位的是貨幣名目論,這從西方經濟學教科書對貨幣的定義中可見一斑。最近出版的美國著名經濟學家米什金的《貨幣金融學》將貨幣定義為:「貨幣或貨幣供給是任何在商品或勞務的支付或在償還債務時被普遍接受的東西。」這些定義都沒有科學地抓住貨幣的本質,但對於貨幣經濟分析也有一定的可用之處。不同的學說雖有其合理內涵,但都沒能在科學、全面的基礎上概括貨幣,從而導致在經濟生活中長期存在著「貨幣拜物教」。
馬克思第一個科學地從多角度定義貨幣。貨幣是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是商品交換發展和價值形態發展的必然產物。在發達的商品經濟中貨幣執行著五種職能: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貯藏手段和世界貨幣。歷史上不同地區曾有過不同的商品交換充當過貨幣,後來貨幣商品就逐漸過渡為金銀等貴金屬。隨著商品生產的發展和交換的擴大,商品貨幣(金銀)的供應越來越不能滿足對貨幣日益增長的需求,又逐漸出現了代用貨幣、信用貨幣,以彌補流通手段的不足。進入20世紀,金銀慢慢地退出貨幣舞台,不兌現紙幣和銀行支票成為各國主要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續,但是支配貨幣運動的始終是馬克思所揭示的貨幣流通規律。
通常,每個國家都只使用唯一的一種貨幣,並由中央銀行發行和控制。不過也存在例外,亦即多個國家可以使用同一種貨幣。例在歐盟國家通用的歐元,在西非經濟共同體的法郎,以及在19世紀的拉丁貨幣同盟,名稱不同但能在聯盟內部自由流通的等值貨幣。一個國家可以選擇別國的貨幣作為法定流通貨幣,比如,巴拿馬選擇美元作為法定貨幣。不同國家的貨幣還可能使用相同的名字,比如,在法國和比利時使用歐元之前, 它們和瑞士的貨幣都叫法郎。有時因為特殊原因,同一個國家內的不同自治體可能也會發行不同版本的貨幣,例如在英國,包括英格蘭、蘇格蘭或甚至偏遠離島的澤西島、根西島都擁有各自發行的不同版本英鎊,並且互相可在英國境內的其他地區交易,但唯有英格蘭英鎊才是國際承認的交易貨幣,其他版本的英鎊拿出英國境外後可能會被拒絕收受。
每個基本貨幣單位通常還可以分成更小的輔幣。最常用的比例是輔幣為主幣的1/100,比如,100 分 = 1 元。在法國大革命推廣公制以前,歐洲歷史上曾經長期採用1/20/240進制,例如在英國,1英鎊等於20先令、240便士;法國的情況是12個但尼爾(denier)為1蘇(Sol),20個蘇為1里弗爾(livre,又稱鋰)。1:7、1:14、1:25、1:10 、1:1000 以及其他進位制也曾被使用。
有的國家的貨幣沒有輔幣,或者雖然有輔幣,但是由於幣值太小而只是理論上的換算單位,而沒有發行實際的貨幣,比如日元和韓元。
⑶ 貨幣制度的概念是什麼
1.1貨幣的定義
經濟學中被稱為貨幣的東西,就是日常人們生活中被稱為錢的東西。由於貨幣在不同時期,存在的形式有所不同,因此,人們對貨幣的定義有所側重。一些經濟學家從實物貨幣或商品貨幣出發來定義貨幣,注重貨幣的內在價值,從商品的內在矛盾來揭示貨幣的產生及屬性;一些經濟學家從商品交換的「便利」出發,注重貨幣的媒介性,從解決物物交換的困難的角度來揭示貨幣的產生和屬性。如果不考慮歷史的因素,僅從現代的角度來定義貨幣,我們將貨幣定義為:由國家法律規定的,在商品勞務交易中或債務清償中被社會普遍接受的東西。具有普遍接受性是貨幣的重要特徵。
正確理解貨幣的定義,需要區分如下概念:
1.1.1現金貨幣
現金是家庭、工商企業和政府部門所擁有的紙幣和硬幣。現金是貨幣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極高的流動性。現金數量的多少與一國的貨幣支付結算制度相關。支付結算制度越發達先進需求就越少,反之亦然。現金對人們的日常消費影響重大。
我國的現金紙幣面值分別為: 100 元、 50 元、 20 元、 10 元、 5 元、 2 元、 1 元。輔幣是本幣的等分,即角、分。
1.1.2 存款貨幣
存款貨幣是以存款形式存在的一種支付手段和儲藏手段。按不同的標准可將存款劃分為不同的種類。比較重要的劃分標準是按可否通過銀行轉賬完成支付交易行為來劃分。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可直接通過金融機構劃轉完成支付的活期存款,這類存款具有普遍的接受性。在我們國家貨幣統計中,將其計算為流通中的貨幣;第二類是不可以直接進行轉帳結算的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和儲蓄存款。這些存款必須先轉化為現金或活期存款後,才能完成交易支付功能。在統計中將其納入廣義貨幣的范疇。
1.1.3 貨幣與財富
貨幣作為價值尺度和交換的手段,是社會財富的一般代表和象徵,是價值儲藏的最佳手段。因此,貨幣是財富的重要組成部分也財富存在的主要形式。除此之外,財富還包括房產、地產、股票債券等其他實物或儲藏形式。
1.2 貨幣的功能
1.2.1 價值尺度
貨幣在表現和衡量商品和勞務價值時發揮價值尺度功能。貨幣發揮價值尺度將商品的價值表現為一定的價格,從而使商品和勞務的價值可以相互比較,便於商品的流通和交換。貨幣起著價格單位的作用。作為價值尺度的貨幣只需觀念的貨幣,因此不涉及流通量的問題。
1.2.2 流通手段
貨幣充當商品和勞務交換的媒介,發揮流通手段職能。流通手段職能需要現實的貨幣。在信用貨幣流通的條件下貨幣量的多少與商品的價格關系密切。同時貨幣作為流通手段是商品交易變為買和賣兩個獨立的過程,從而使買賣脫節的可能性存在。要保持物價穩定,適度的貨幣量是關鍵。
1.2.3 支付手段
在商品交易的信用形式中,貨幣充當延期支付的標准,發揮支付手段職能。
支付手段職能的重要特點是以信用關系為基礎。由於貨幣發揮支付手段職能,會形成債券債務關系,一方面對現實經濟有促進作用,可以克服現金交易對商品生產和流通的限制;另一方面又可能導致到期不能支付而形成的債務鏈斷裂的問題。
1.2.4 價值儲藏
貨幣作為一般財富的代表,暫時退出流通,發揮價值儲藏職能。實物貨幣和信用貨幣發揮價值儲藏職能有不同的特點。信用貨幣可以提高儲蓄的效率。相對於其他財富具有流動性高,成本低等無法比擬的優點。信用貨幣條件下,儲藏手段要正常發揮,購買力的穩定是前提。
1.2.5 世界貨幣
貨幣發揮世界貨幣職能是貨幣的職能在國際領域的延伸。一國貨幣能否成為世界貨幣,與國家的經濟實力,國際貿易水平等因素有關。
1.3 貨幣的演變
在歷史上貨幣經歷了實物、金銀、紙幣等不同形式。下面對不同的貨幣形式的演變進行分析。
1.3.1 實物貨幣
實物貨幣是指作為貨幣的價值與其作為普通商品的價值相等的價值。即它本身既是商品,同時又發揮著貨幣的作用。
實物貨幣在發展過程中經歷了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樸素的商品貨幣,以其自然物理形態作為貨幣;第二個階段是貴金屬貨幣。前者充當貨幣具有不穩定性,接受范圍有限,難以分割,缺乏統一的價值衡量標准。貴金屬則更適合充當貨幣。它的主要特點是價值穩定,易於分割,易於儲藏,具有統一的價值衡量標准。貴金屬貨幣需要鑄造。其局限在於流通成本比較高,產量有限,難以滿足不斷增加的商品流通對貨幣的需求。
當前,黃金白銀不再是貨幣商品,但仍發揮著貨幣的某些功能,主要表現在價值儲藏方面。
1.3.2 代用貨幣
為了克服金屬貨幣的不足,人們用一些價值比較低的金屬或者紙張代替貴金屬貨幣流通,它在流通中代表著金屬貨幣的價值。它本身的價值低於它作為貨幣的價值。代用貨幣克服了貴金屬數量不足對商品流通的限制。代用貨幣的發行基礎是貴金屬。要保證代用貨幣的正常流通,與貴金屬貨幣的自由兌換是必需的。
1.3.3 信用貨幣
信用貨幣是由國家法律規定的,強制流通不以任何貴金屬為基礎的獨立發揮貨幣職能的貨幣。目前世界各國發行的貨幣,基本都屬於信用貨幣。
信用貨幣的存在形式主要有:現金、銀行存款、信用卡、電子貨幣等。
信用貨幣的量直接與中央銀行的信用規模相關。信用貨幣具有較強的彈性。通過信用規模的調整,可以影響經濟的規模。所以調節中央銀行信用規模,維持適度的信用貨幣量是任何國家貨幣政策的核心內容。
1.3.4 貨幣數量與購買力
購買力是指單位貨幣能夠交換到的商品和勞務的數量。單位貨幣交換到的商品勞務的數量越多,其購買力就越高,反之,則低。
在貴金屬貨幣流通時期,由於貨幣自身具有價值,因此貨幣能自動調節流通量,貨幣價值能夠保持穩定。在信用貨幣流通時期,由於貨幣本身不具有內在價值,其購買力與流通中的貨幣數量直接相關。流通中的貨幣量多了,商品勞務的價格上漲,貨幣的購買力下降;反之,商品勞務的價格就會下跌,單位貨幣的購買力提高。因此要保證經濟的平穩運行就要有效地調控貨幣數量。
1.3.5 中國當前的貨幣
中國當前的貨幣包括:現金、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包含的范圍較廣,是現代貨幣的主要構成部分。
在我國,目前貨幣按流動性分為三個層次: M 0 (現金); M 1 ( M 0 + 活期存款); M 2 ( M 1 + 定期存款 + 儲蓄存款)。 M 1 為狹義貨幣供給量, M 2 為廣義貨幣供給量。各個國家由於具體的金融資產不同、流動性各異,因此劃分的具體內容有差別,並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所以還可以有更廣義的劃分,如 M 3、 M 4 等等。
1.4 貨幣制度的演變
貨幣制度是指國家以法律形式規定的貨幣流通的准則和規范。主要內容有:確定貨幣和輔幣的材料;確定貨幣的單位;規定貨幣的流通程序和流通辦法;確定發行准備和貨幣的對外關系。
本位貨幣是一個國家貨幣制度規定的標准貨幣。在支付上本位貨幣具有無限法償的能力。即在商品勞務的交易支付中和在債務的清償上,債權人不得拒絕接受。
輔幣是本位貨幣的等分,在使用上有限法償,即超過一定數量,債權人可以拒絕接受。
貨幣制度演變可以分為以下過程:
1.4.1 銀本位制
銀本位制的主要內容是白銀作為貨幣材料。銀鑄幣為本位貨幣,具有無限法償能力。銀幣可以自由鑄造自由熔化。國際間白銀和銀幣可以自由輸出入。流通中的紙幣可以與銀幣自由兌換。
1.4.2 金銀兩本位制
18 世紀 40 年代由於世界白銀產量的增加,使白銀價格不斷下跌。由於白銀價格不穩定,白銀作為貨幣不利於貨幣流通的穩定和國際收付。削弱了白銀作為貨幣的能力。因此許多國家逐步過渡到了金銀兩本位制。
金銀兩本位制的內容是:金銀兩種金屬均為幣材,以金銀鑄幣為本位貨幣。金銀貨幣具無限法償能力。金銀幣可以自由鑄造和熔化,金銀和金銀鑄幣在國際間能自由輸出入。紙幣和其他貨幣可以自由兌換金銀幣。
典型的金銀兩本位制下,金銀幣之間的比價完全由金銀的市場價格來決定。這種本位制也稱為平行本位制。金銀比價由於缺乏穩定性,後來由政府規定金幣和銀幣的比價兩本位制稱為「復本位制」。進一步削弱的兩本位制稱為「跛行本位制」。
平行本位制下金銀幣可以自由兌換,自由鑄造,自由熔化,自由輸出入。復本位制下由於白銀市場價格下跌,而由政府規定的銀幣作為貨幣的價值高於其作為普通商品在市場上的價值,套利的結果使銀幣充斥流通。劣幣驅逐良幣的規律發揮作用,最終使銀幣的鑄造受到限制。但金幣仍可以自由鑄造,自由熔化,自由輸出入。 .
金銀兩本位制有以下優點:( 1 )幣材充足,能夠滿足流通需要。 (2) 復本位制下 , 金銀比價由政府規定 , 能夠反過來影響金銀的市場價格 , 有利於金銀幣值的穩定。 (3) 便於交易,人們可以根據交易額的大小選擇金幣或者銀幣進行支付。
1.4.3 金本位制
(一)金本位制概述
第一,典型的金本位制的產生從貨幣制度演變的角度而言,是由於劣幣驅逐良幣的規律發生作用,同時也與 19 世紀以後黃金產量的增加使幣材增加有關。 金本位制的最典型的特點是:規定金鑄幣為本位貨幣,黃金可以自由鑄造和自由熔化。流通中的其他貨幣可以自由兌換為金幣,黃金在國際間可以自由輸出入。由於黃金的價值相對比較穩定,促進了各國商品經濟合國際貿易的發展。黃金由於產量有限儲備有限,不能夠完全滿足不斷擴大的商品流通對流通手段的要求。金本位制盛行了一個世紀,到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才逐步開始受到削弱。
第二,典型的金本位制受到削弱後,逐步實行金塊本位制。金塊本位制的特點是:金幣的鑄造被停止,金幣也不再流通,流通的是由中央銀行發行的紙幣。紙幣的發行以金塊作為准備。
貨幣的價值與黃金保持等值的關系。人們持有的其他貨幣不能兌換金幣,但可以兌換為金塊。黃金在國際間可以自由輸出入,紙幣可以與金塊進行兌換,但不再是自由兌換,規定的兌換限額較大。因而這種制度也被稱為「富人本位制」。
第三,金匯兌本位制。其主要特點與金塊本位制大體相同。但人們持有的其他貨幣在國內不能兌換黃金,而只能兌換與黃金有聯系的外幣。這種制度的實質是把本國的黃金存於國外的銀行,換取國外的貨幣。用國外的貨幣作為本國的紙幣的發行准備金。國內居民可以購買外匯,並在理論上可以把外匯拿到國外去換取黃金。這種制度也被稱為「虛金本位制」。
(二)金本位制崩潰的原因
20 世紀 30 年代的經濟危機動搖了金本位制的基礎,金幣的自由鑄造、自由熔化、自由輸出入和自由兌換受到了削弱,使這種貨幣制度難以繼續。
金本位制崩潰的原因可以從下面三個方面來理解:
首先,黃金既是貨幣又是商品,作為貨幣要求價值穩定,作為商品它的價值要受供求關系的影響,又不可能穩定,因此它不是理想的貨幣。
其次,黃金作為貨幣並不能保證黃金在國際之間的流動實現均衡,由於黃金流入或者流出會影響到各國貨幣供給量,黃金的流入流出不能實現自動的均衡,也就使各國的貨幣供給量難以與黃金的儲備保持適當的比率。
再次,金本位制下,要求各國貨幣之間的比價要用所含的黃金量作基礎來確定。由於各國政府為了刺激或抑制經濟的擴張或緊縮,對貨幣量進行調節,要求實行獨立的貨幣政策,因此以貨幣的黃金含量為基礎的固定匯率制度難以維持。
1.4.4 紙幣本位制
紙幣本位制是指一個國家的本位貨幣使用紙幣而不與黃金發生任何聯系的一種貨幣制度。它的主要特點:( 1 ),紙幣的發行不受黃金儲備的限制,其發行量完全取決於實現貨幣政策的需要;( 2 ),紙幣的價值決定於它的購買力,紙幣的購買力與發行量成反比,與商品供應量成正比;( 3 ),紙幣的流通完全決定於紙幣發行者的信用;( 4 ),政府通過法律手段保證紙幣具有一定的強制接受性。
紙幣流通條件下,保證幣值的穩定是貨幣制度的核心,必須要以社會公眾提供給中央銀行分配的資源或資產作為穩定幣值的基礎。我國人民幣制度是一種紙幣本位制。它的發行不與任何貴金屬掛鉤,也不依附於任何一國的貨幣,是一種獨立的貨幣。
1.5 區域本位貨幣和國際本位貨幣
1.5.1 區域本位貨幣:歐元
區域本位貨幣是指在一個一體化集團化的經濟區域中形成的統一貨幣。歐元是一種基於政治和經濟利益建立的一種區域內的單一貨幣。
1.5.2 國際本位貨幣:美元
所謂國際本位貨幣是指國際經濟活動中,世界各國出於經濟條件或政策上的考慮,用法律的形式將本國貨幣與之固定地聯系起來,作為衡量本國貨幣價值的標准,以及國際交易的最後支付手段。首先國際本位貨幣必須是自由兌換貨幣,其次必須是國際中心貨幣。
1.6 貨幣與經濟運行
1.6.1 貨幣的簡單循環
貨幣是現代經濟社會的重要的工具。在生產中,貨幣作為資本,是生產的推動力,通過貨幣促使產要素和勞動力的結合,使潛在的生產能力轉化為現實的生產力,並維持生產的持續進行。在分配中貨幣是實現收入、資源配置和消費品分配的重要工具。在交換中作為流通和支付手段,是實現商品價值、完成消費、和維持再生產的重要工具。貨幣作為一般財富的代表,是保存價值、積累財富和實現儲蓄向投資轉化、實現資本集聚和積累重要工具。
總之,貨幣在聯系社會生產和消費的循環中發揮著不可代替的作用
1.6.2 經濟運行中的貨幣指標
經濟活動的指標如國內生產總值、國民收入、個人收入等,都要以貨幣來衡量。這些指標顯示了貨幣怎樣通過自身的運動將復雜的經濟活動,生產和消費聯系在一起。
名義國內生產總值
(一),國內生產總值 =————————×100%
物價指數
國內生產總值是由國家在給定時期內(如一年),以市場價格計量商品和勞務的總產出。
國內生產總值要受價格變動的影響,因此在計算上就有名義國內生產總值和實際國內生產總值的區分,前者是以當前價格計算的,後者是在剔除了物價上漲因素後計算的因素。
(二),國民收入
國民收入是一國各種生產要素的收入之和,即勞動、資本、土地等生產要素所獲得的全部收入,它是從 GDP 中減去折舊和間接稅而得到的。也等於工資、租金、利息、業主收入和企業利潤之和。
(三),個人可支配收入
個人收入—各種稅收 = 個人可支配收入
個人可支配收入 = 商品勞務消費 + 儲蓄
⑷ 貨幣的解釋
貨幣(Currency / Money)
該條目對應的頁面分類是貨幣。
貨幣概述
貨幣的通俗定義有多種,其中之一是把貨幣等同於現金,把貨幣僅僅定義為現金,對於經濟分析而言是過於狹窄了。因為可開列支票的存款在流通領域中與現金一樣,都可用以支付所購買的商品與勞務。如果我們把貨幣定義為現金,那麼我們就難以把貨幣與人們所進行的全部購買活動聯系起來。事實上,正是因為貨幣與購買相關聯,才使貨幣問題引起人們極大的興趣。因此,在現代經濟學中必須把可開列支票的存款與現金一起包括在貨幣的定義之中。
貨幣的另一種通俗定義是把貨幣等同於財富。把貨幣定義為財富,從而把貨幣與股票、債券、不動產等相混同,那麼在經濟分析中就無法界定貨幣的基本特性。事實上,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是社會財富的一般性代表,但貨幣並不等同於社會財富本身,它只是社會財富的一部分。貨幣的第三個通俗定義是把貨幣等同於收入。收入是一定期限內的流量,而貨幣是某一時點上的存量,若把貨幣定義為收入,那麼貨幣量將無法計量。
古代貨幣起源說
中間媒介說:隨著剩餘物品的增多,人們逐漸互相依賴,收到別的物品,需要輸出自己多餘的物品,這樣,作為中間媒介的貨幣就產生了。
帝王統治說:先王為了進行統治而選定某些難得的,貴重的物品為貨幣。
自然交換說:貨幣的產生是自然發生的事情,是經濟發展交換的結果。
馬克思的貨幣產生理論
馬克思認為貨幣是固定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這個定義是建立在金屬貨幣基礎之上的。馬克思認為紙幣是貨幣金屬的代表,是一種價值符號,間接發揮貨幣的職能。問題是現在流通中的貨幣已經與貴金屬脫離了關系,這一解釋就落後了。貨幣是固定的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說明了,貨幣是商品,商品是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使用價值商品能夠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屬性;交換價值一種商品與另一種商品的使用價值交換的量的關系。
貨幣的形態
貨幣的形態包括以下幾種:
(1)實物貨幣:
實物貨幣是最早的貨幣。是由普通商品充當的,基本保持原有形態,且在交易過程中不固定的充當交易媒介的貨幣。中國最早的貨幣是貝,古代歐洲以牛為貨幣,其他地區以鹽、煙草等為貨幣。
(2)金屬貨幣:
價值比較高,易於分割,便於攜帶,如金、銀等貴金屬為幣材的貨幣即為金屬貨幣。。
實物貨幣與金屬貨幣統稱為商品貨幣,因為它們既可以作為貨幣使用,也可以作為商品使用。
(3)代用貨幣:
代用貨幣是金屬貨幣的代表物,它通常是由政府或銀行發行代替金屬貨幣流通使用的紙幣。這種代用貨幣事實上是一種可流通的實質貨幣收據,如早期的銀行券。
可兌現的紙幣—銀行券:由銀行發行的,以金、銀為發行保證,可以隨時兌換為金銀。
(4)信用貨幣:
信用貨幣是代用貨幣的進一步發展物,只作為信用關系的產物,不再作為金屬貨幣的代表物,不能與金屬貨幣相兌換,是純粹的貨幣價值符號,因而它是一種債務型貨幣。 信用貨幣分為:紙幣,輔幣和銀行存款貨幣
(5)存款貨幣(可簽發支票的存款)和電子貨幣:現代銀行簽發,可用於轉帳結算,與銀行券同時發揮著貨幣的作用。
貨幣的本質
貨幣作為一個重要的范疇,可以從現象和本質兩個角度來分析.
(一)馬克思的貨幣定義
1.本質定義:馬克思在分析了貨幣的起源和本質以後,從本質的角度下了一個定義:貨幣是一個能夠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
三點理由:第一,貨幣是一種商品,這是商品世界經過千百年進化選擇的結果,與其他商品在形式上具有一致性,即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第二,貨幣具有以自身的使用價值形態表現商品價值的能力,即一般等價物;第三,交換領域之所以接受貨幣,首先因貨幣是一種商品(注意,馬克思的理論是建立在(1)勞動價值論;(2)馬克思的時代是金屬本位制流通時期)。
2.職能定義:馬克思從貨幣的現象入手,來分析貨幣,從而得出貨幣的職能定義:貨幣是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統一。
這一定義非常重要,這是因為,現實世界的各國主幣都是紙幣,從造幣材料的角度看,貨幣不是一種商品。顯然糾結在本質定義上很難得出一個同一的結論,因此使用貨幣的職能定義尤為重要。這一點大家可以在以後的學習中可以感受到。
(二)西方貨幣銀行學的定義
西方經濟學的貨幣定義:貨幣是任何一種被普遍接受為交易媒介、支付工具、價值儲藏和計算單位的物品。貨幣就是貨幣行使的職能。
注意:這里特別強調的普遍接受是指能被社會大眾普遍接受,也就是說,這里的標准不是國家的批准與否,而是大眾是否接受、承認.因為,在正常情況下,國家規定的貨幣的普遍接受性是無庸置疑的,但是在特殊情況下,國家的規定仍然可能是行不通的,相反,有一些信用工具,如銀行支票存款最初在法律上並沒有地位,但是在經濟中普遍被企業界承認和接受,類似的例子很多。
貨幣的職能
1、價值尺度:貨幣在衡量和表現其他一切商品和勞務的價值時執行價值尺度的職能。衡量商品的價值就是評價計算商品包含多少社會勞動,而表現商品的價值就是把社會承認的勞動表現為一定數量同質的貨幣。價值尺度的表現――價格:把商品的價值表現為一定數量的貨幣,即價格是他們在質的方面相同,在量的方面相比。如果沒有貨幣,有n種商品,它們相互交換需要標出n(n-1)/2個交換價值。有了貨幣只需要n個價格。價格標準是貨幣執行價值尺度的技術規定,即計量單位元、英鎊等。
2、流通手段:也稱作交易媒介。指貨幣在交易中充當交易的媒介。由原始的物物直接交換變為以貨幣為媒介的間接交換。商品流通是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貨幣流通是以貨幣作為購買手段不斷地離開起點,從一個商品所有者手裡轉到另一個商品的所有者手裡運動。其特點是作為流通手段的貨幣可以是代用品,並不一定是價值十足的貨幣
3、支付手段:貨幣作為獨立的價值形式單方面運動時執行支付手段的職能。如清償債務。支付手段的產生源於商業信用,有兩個作用①擴大商品流通:可以賒欠。②節約現金流通,債權、債務可以抵沖。其范圍包括①大宗交易②財政收支,銀行存貸③工資、傭金、房租、地租、水電費等。支付手段的特點是可能先買後賣。而流通手段是只能先賣後買。
4、貯藏手段:貨幣暫時退出流通領域處於相對靜止狀態時執行價值儲藏功能。貯藏的原因一是存儲購買力,二是存儲財富。凡是貨幣不論是足值的金屬貨幣還是不足值的紙幣都具有存儲價值的職能,只是前者更多的是存儲財富,後者是存儲購買力。
5、世界貨幣:當貨幣超出國界發揮職能時,這個貨幣就有了世界貨幣的地位。在金屬貨幣階段,執行世界貨幣的是貨幣金屬塊或條,而不是哪國鑄幣形式或單位。
在信用貨幣制度下,部分國家的貨幣充當世界貨幣的職能。一般說來,除了軍事(武力征服,強制推行)這個途徑外,一國貨幣充當世界貨幣往往有這樣幾個條件:1、一國進出口貿易額佔世界進出口貿易額的比率很高;2、一國貨幣價值比較穩定;3、該國貨幣是自由兌換貨幣。由於歷史的原因,並不要求滿足所有這三個條件。(但第三個條件應該看成是必要條件,從長期來看第二個條件也很必要。)
因此,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貨幣的基本職能,具有貨幣質的規定性。存儲手段和支付手段是貨幣的派生職能。
貨幣流通規律
貨幣流通規律是指決定商品的流通過程中貨幣需要量的規律。
商品在流通過程中所需要的貨幣量取決於三因素:其一,參加流通的商品的數量;其二,商品的價格水平;其三,貨幣流通速度。
貨幣流通規律可用下列公式表示:
一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貨幣量=
商品價格總額
同一單位貨幣的流通速度(次數)
貨幣支付手段職能出現後,一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就要發生變化。這時,上述一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的公式應調整為:
一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
銷售商品價格總額-延期支付總額+到期支付總額-互相抵消的支付總額
同一單位貨幣的流通速度(次數)
貨幣制度
貨幣制度是國家以法律確定的貨幣體系和貨幣流通的組織形式。
貨幣制度的構成要素
1.貨幣種類:通貨一般包括本位幣與輔幣。本位幣是一國的基本通貨,是法定的計價、結算貨幣,即主幣。輔幣則是本位幣以下的小額通貨,主要用於輔助本位幣完成小額零星交易以及找零使用。輔幣是一種不足值貨幣。
2.貨幣材料:確定貨幣材料就是規定用何種商品充當本位幣的材料。
雖然是由國家通過法律機制確定的,但是這種選擇受客觀經濟需要的制約。
3.貨幣單位:規定貨幣單位的名稱與確定貨幣單位所包含的貨幣金屬量
4.貨幣發行與流通
(1)在金屬商品貨幣制度下(2)在信用貨幣流通階段
5.貨幣支付能力(1)無限法償(2)有限法償
6.金准備:又稱黃金儲備,指國家所擁有的金塊和金幣的總額。
貨幣制度的演變
某種或某幾種商品一旦被規定為幣材,即稱該貨幣制度為這種或這幾種商品的本位制。從歷史發展過程來看,各國先後曾採用過以下幾種貨幣本位制:銀本位制、金銀復本位制、金本位制和信用本位制。
兩種市場價格不同而法定價格相同的貨幣同時流通時,市場價格偏高的貨幣(良幣)就會被市場價格偏低的貨幣(劣幣)所排斥,在價值規律的作用下,良幣退出流通進入貯藏,而劣幣充斥市場,這種劣幣驅逐良幣的規律又稱為「格雷欣法則」。
我國的人民幣制度
1、我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它是不兌現的信用貨幣。以元為貨幣單位,主幣有7種,元以下有十進位的輔幣(紙制或鑄幣)6種。
2、人民幣是我國唯一合法通貨,禁止經營外匯流通。
3、人民幣的
⑸ 什麼是貨幣制度,它主要包括哪些基本內容
貨幣制度是國家對貨幣的有關要素、貨幣流通的組織與管理等加以規定所形成的制度,完善的貨幣制度能夠保證貨幣和貨幣流通的穩定,保障貨幣正常發揮各項職能。
貨幣制度的主要內容
1、規定貨幣材料
規定貨幣材料就是規定幣材的性質,確定不同的貨幣材料就形成不同的貨幣制度。但是哪種物品可以作為貨幣材料不是國家隨心所欲指定的,而是對已經形成的客觀現實在法律上加以肯定。目前各國都實行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對貨幣材料不再做明確規定。
2、規定貨幣單位
貨幣單位是貨幣本身的計量單位,規定貨幣單位包括兩方面:一是規定貨幣單位的名稱,二是規定貨幣單位的值。在金屬貨幣制度條件下,貨幣單位的值是每個貨幣單位包含的貨幣金屬重量和成色;
在信用貨幣尚未脫離金屬貨幣制度條件下,貨幣單位的值是每個貨幣單位的含金量;在黃金非貨幣化後,確定貨幣單位的值表現為確定或維持本幣的匯率。
3、規定流通中貨幣的種類
規定流通中貨幣的種類主要指規定主幣和輔幣,主幣是一國的基本通貨和法定價格標准,輔幣是主幣的等分,是小面額貨幣,主要用於小額交易支付。
金屬貨幣制度下主幣是用國家規定的貨幣材料按照國家規定的貨幣單位鑄造的貨幣,輔幣用賤金屬並由國家壟斷鑄造;信用貨幣制度下,主幣和輔幣的發行權都集中於中央銀行或政府指定機構。
4、規定貨幣法定支付償還能力
貨幣法定支付償還能力分為無限法償和有限法償。無限法償指不論用於何種支付,不論支付數額有多大,對方均不得拒絕接受;有限法償即在一次支付中有法定支付限額的限制,若超過限額,對方可以拒絕接受。
金屬貨幣制度下,一般而言主幣具有無限法償能力,輔幣則是有限法償,在信用貨幣制度條件下,國家對各種貨幣形式支付能力的規定不是十分的明確和絕對。
5、規定貨幣鑄造發行的流通程序
貨幣鑄造發行的流通程序主要分為金屬貨幣的自由鑄造與限制鑄造、信用貨幣的分散發行與集中壟斷發行。自由鑄造指公民有權用國家規定的貨幣材料,按照國家規定的貨幣單位在國家造幣廠鑄造鑄幣,一般而言主幣可以自由鑄造;
限制鑄造指只能由國家鑄造,輔幣為限制鑄造。信用貨幣分散發行指各商業銀行可以自主發行,早期信用貨幣是分散發行,目前各國信用貨幣的發行權都集中於中央銀行或指定機構。
6、規定貨幣發行准備制度
貨幣發行准備制度是為約束貨幣發行規模維護貨幣信用而制定的,要求貨幣發行者在發行貨幣時必須以某種金屬或資產作為發行准備。
在金屬貨幣制度下,貨幣發行以法律規定的貴金屬作為發行准備,在現代信用貨幣制度下,各國貨幣發行准備制度的內容比較復雜,一般包括現金准備和證券准備兩大類。
(5)如何理解貨幣和貨幣制度的理論擴展閱讀:
國際貨幣制度的內容
國際貨幣制度一般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1、國際儲備資產的確定;
2、匯率制度的安排;
3、國際收支的調節方式。
國際貨幣制度是支配各國貨幣關系的規則以及國際間進行各種交易支付所依據的一套安排和慣例。理想的國際貨幣制度能夠促進國際貿易和國際經濟活動的發展,
保持國際貨幣秩序的穩定、提供足夠的國際清償能力並保持國際儲備資產的信心、保證國際收支失衡得到有效而穩定的調節。迄今為止,國際貨幣制度經歷了從國際金本位制到布雷頓森林體系再到牙買加體系的演變過程。
⑹ 如何理解我國現行的貨幣制度
我國現行的貨幣制度是一種「一國多幣」的特殊貨幣制度,即在大陸實行人民幣制度,而在香港、澳門、台灣實行不同的貨幣制度。表現為不同地區各有自己的法定貨幣,各種貨幣各限於本地區流通,各種貨幣之間可以兌換,人民幣與港元、澳門元之間按以市場供求為基礎決定的匯價進行兌換,澳門元與港元直接掛鉤,新台幣主要與美元掛鉤。
人民幣是我國大陸的法定貨幣,人民幣主幣「元」是我國貨幣單位,具有無限法償能力;人民幣輔幣與人民幣主幣一樣具有無限法償能力。人民幣由國家授權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發行與管理。人民幣是不兌現的信用貨幣,並以現金和存款貨幣兩種形式存在,現金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發行,存款貨幣由銀行體系通過業務活動進入流通。
中國人民銀行對人民幣發行與流通的管理,主要體現在發行基金計劃的編制、發行基金的運送管理、反假幣及票樣管理和人民幣出入境管理等方面。
⑺ 貨幣和貨幣制度的名詞解釋
貨幣制度
是國家對貨幣的有關要素、貨幣流通的組織與管理等加以規定所形成的制度,完善的貨幣制度能夠保證貨幣和貨幣流通的穩定,保障貨幣正常發揮各項職能。依據貨幣制度作用的范圍不同,貨幣制度包括國家貨幣制度、國際貨幣制度和區域性貨幣制度;根據貨幣的不同特性,貨幣制度分為金屬貨幣制度和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
貨幣制度(monetary system),國家法律規定的貨幣流通的規則、結構和組織機構體系的總稱。 貨幣制度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逐步產生和發展的,到近代形成比較規范的制度。
貨幣
貨幣 CCY(Currency)本質上是一種所有者與市場關於交換權的契約,根本上是所有者相互之間的約定。吾以吾之所有予市場,換吾之所需,貨幣就是這一過程的約定,它反映的是個體與社會的經濟協作關系。貨幣的契約本質決定貨幣可以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如一般等價物,貴金屬貨幣,紙幣,電子貨幣等。它可以用作交易媒介、儲藏價值、延期支付標准和記帳單位。實物貨幣是專門在物資與服務交換中充當等價物的特殊商品,是人們的商品價值觀的物質附屬物和符號附屬物。既包括流通貨幣,尤其是合法的通貨,也包括各種儲蓄存款,在現代經濟領域,貨幣的領域只有很小的部分以實體通貨方式顯示,即實際應用的紙幣或硬幣,大部分交易都使用支票或電子貨幣。貨幣區是指流通並使用某一種單一的貨幣的國家或地區。不同的貨幣區之間在互相兌換貨幣時,需要引入匯率的概念。在現代經濟中,貨幣起著根本性和基礎性的作用。在宏觀經濟學中,貨幣不僅是指現金,而且是現金加上一部分有形和無形的資產。
關於貨幣的本質仍然存在大量的爭論。經濟學的貨幣概念五花八門,最初是以貨幣的職能下定義,後來又形成了作為一種經濟變數或政策變數的貨幣定義。傳統上,貨幣定義主要有以下幾種:
1.人們普遍接受的用於支付商品勞務和清償債務的物品;
2.充當交換媒介,價值、貯藏、價格標准和延期支付標準的物品;
3.超額供給或需求會引起對其它資產超額需求或供給資產;
4.購買力的暫棲處;
5.無需支付利息,作為公眾凈財富的流動資產;
6.與國民收入相關最大的流動性資產等等;
實際上,上述6條都屬貨幣的職能定義。
⑻ 通過貨幣制度的歷史變遷,談談你哦對貨幣的理解
貨幣定義任何一種能執行交換媒介、價值尺度、延期支付標准或完全流動的財富儲藏手段等功能的商品,都可被看作是貨幣。
貨幣是商品交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貨幣的本質就是一般等價物。
(一)貨幣就是貴金屬,就是財富
(二)貨幣是作為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
這種是馬克思在對貨幣起源問題的分析(參閱「相關知識」欄目「馬克思貨幣起源說的思想邏輯」)中得出的,其含義有兩點:
1、貨幣具有商品的屬性
2、貨幣與普通商品有本質的區別
貨幣職能由於貨幣根屬於商品,因此他同所有商品一樣也具有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當處在不同形式的價值運動中的時候,貨幣所表現出來的作用也不盡相同: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貯藏手段和世界貨幣。其中,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貨幣的基本職能。另外三種職能則是在兩者的基礎上形成的派生職能。貨幣在充當各項職能時,都是一般等價物。
價值尺度 流通手段 貯藏手段職能支付手段職能世界貨幣職能
貨幣作用在民事法律關系中,貨幣的作用表現為:
(1) 擔當物權的客體。公民、法人能擁有貨幣,對其進行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
(2) 充當債權的客體。這是貨幣最主要的作用。在民事法律關系中,貨幣是許多合同如買賣、勞務、借貸等的法定支付手段,是承擔民事責任用以補償和賠償的支付手段。
貨幣是能執行交換媒介、價值尺度、延期支付標准或完全流動的財富儲藏手段等功能的物品。在世界各國歷史上,有許多商品都充當過一般等價物。在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發展過程中,一般等價物的作用最終固定在其自然屬性最適宜充當貨幣的貴金屬(金和銀)上。而隨著時間的發展,貨幣的概念也在逐漸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