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貨幣制度以什麼為本幣單位
⑴ 貨幣制度的構成要素有哪些
一、貨幣材料
貨幣材料即鑄造貨幣所用的選材。一般而言,成為貨幣材料需滿足這四個條件:價值較高、易於分割、易於保存、便於攜帶。
二、貨幣單位
貨幣單位是國家規定貨幣的名稱。貨幣單位變現為國家規定的貨幣名稱。在金屬貨幣的條件下,需要確定貨幣單位名稱和每一貨幣單位所包含的金屬量。一旦規定了貨幣單位及其等分,就有了統一的價格標准,貨幣能更准確地發揮計價流通的作用。
三、通貨種類
進入流通領域的貨幣被稱為「通貨」,通貨可區分為本位幣和輔幣。
本位幣是一國貨幣制度中的基本通貨,它是國家法定的計價、結算貨幣單位,也稱主幣。如中國大陸唯一法定貨幣為人民幣,所以這時我們也把人民幣稱為本幣。
輔幣,即輔助貨幣,是本位幣單位以下的小額貨幣,主要用來輔助大面額貨幣的流通,供日常零星交易或找零之用。
輔幣一般多為金屬鑄造的硬幣,也有些紙制的紙幣。
四、法償能力
本位幣作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具有無限法償能力,不管支付的金額有多大,債權人或者賣家都不能拒絕接受。而作為小額通貨的輔幣,在流通和支付過程中,超過了一定數量,債券人可以拒絕接受,因此輔幣也稱為「有限法償」。
但是有些國家也會通過立法決定輔幣和本幣一樣具有無限法償能力,比如中國。
五、鑄造發行程序
金融市場中規定的貨幣鑄造發行的流通程序主要分為:金屬貨幣的自由鑄造、限制鑄造、信用貨幣的分散發行與集中壟斷發行。
自由鑄造指公民有權用國家規定的貨幣材料,按照國家規定的貨幣單位在國家造幣廠鑄造貨幣,一般而言主幣可以自由鑄造(紙幣除外);限制鑄造指只能由國家鑄造貨幣,輔幣為限制鑄造。
六、發行保障制度
貨幣發行准備制度是為約束貨幣發行規模、維護貨幣信用而制定的,要求貨幣發行者在發行貨幣時必須以某種金屬或資產作為發行准備。
在金屬貨幣制度下,貨幣發行以法律規定的貴金屬作為發行准備;在現代信用貨幣制度下,各國貨幣發行准備制度的內容比較復雜,一般包括現金准備和證券准備兩大類。
(1)信用貨幣制度以什麼為本幣單位擴展閱讀
貨幣制度是國家對貨幣的有關要素、貨幣流通的組織與管理等加以規定所形成的制度,完善的貨幣制度能夠保證貨幣和貨幣流通的穩定,保障貨幣正常發揮各項職能。
依據貨幣制度作用的范圍不同,貨幣制度包括國家貨幣制度、國際貨幣制度和區域性貨幣制度;根據貨幣的不同特性,貨幣制度分為金屬貨幣制度和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
貨幣制度(monetary system),國家法律規定的貨幣流通的規則、結構和組織機構體系的總稱。 貨幣制度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逐步產生和發展的,到近代形成比較規范的制度。
參考資料
網路-貨幣制度
⑵ 什麼是信用貨幣本位制
信用貨幣制度,又稱管理紙幣本位制,是以不兌現的紙幣為本位貨幣的貨幣制度
信用貨幣制度的特點
(1)它以不兌現的紙幣為本位幣,一般是由國家授權中央銀行發行的
(2)不兌現紙幣不代表任何貴金屬,不能兌換黃金等貴金屬
(3)非現金結算占據主導地位
(4)信用貨幣的性質使流通中的貨幣量與經濟增長的需求量相適應的要求。
優缺點原因相同,貨幣發行時沒有足夠貴金屬作為准備金而僅以國家信用為擔保。(當然是有監管單位的,不過關鍵時候都是監守自盜,例如民國後期濫發法幣,實行的金圓券)優點很明顯利用杠桿原理可以溢生大量(虛擬)財富,央行也可以更加靈活的運用貨幣政策調節宏觀經濟。與此同時一旦信用受到大范圍質疑,或者由於濫發貨幣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銀行大面積擠兌,信用貨幣就會缺乏完全的支付能力,那麼貨幣勢必貶值,國民經濟也會重創。
至於未來貨幣發展演化的方向,在目前可視之內,電子貨幣很大可能會代替信用貨幣執行貨幣職能(發達國家已經邁出第一步了)。但是電子貨幣全球化目前還是有很多阻礙的,電子貨幣本質上也是信用貨幣,擁有信用貨幣的優缺點。
以上是我的一點拙見,如有不妥,請海涵並加以斧正。
⑶ 貨幣制度的構成要素
通貨的鑄造、發行與流通
1、將進入流通領域的貨幣(通貨)可以區分本位幣和輔幣。本位幣是按照國家規定的貨幣單位所鑄成的鑄幣,亦稱主幣。輔幣是主幣以下的小額通貨,供日常零星交易與找零之用
2、本位幣的面值與實際金屬價值是一致的,是足值貨幣,國家規定本位幣具有無限法償能力。允許本位幣可以自由鑄造和熔化的國家,對於流通中磨損超過重量公差的本位幣,不準投入流通使用,但可以向政府指定的機構兌換新幣,即超差兌換。
3、輔幣一般用賤金屬鑄造,其所包含的實際價值低於名義價值,但國家以法令形式規定在一定限額內。輔幣僅具有限法償性,但可以與主幣自由兌換。輔幣不能自由鑄造,只准國家鑄造,其鑄幣收入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在當代紙幣條件下,輔幣與賤金屬鑄造的主幣經常標示國家名稱或者可以體現國家權威,但與歷史上金屬貨幣體系中將主幣與輔幣鑄造發行權分別授予不同部門比較,更多的是具有象徵意義。
4、銀行券和紙幣是貴金屬儲量以及相應的金銀貨幣不能滿足商品經濟發展擴大的需要而出現的產物。銀行券是由銀行發行、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信用貨幣。早期銀行券流通的前提和背景是持券人可隨時向發行銀行兌換金屬貨幣。經歷1929— 1933年世界范圍的經濟危機之後,西方各國中央銀行發行的銀行券停止兌現,其流通已不再依靠銀行信用,而是依靠國家政權的強制力量,從而使銀行券轉化為紙幣。 貨幣發行准備制度
貨幣發行准備制度分別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金屬貨幣與銀行券同時流通條件下,為了避免銀行券過多發行、保證銀行券信譽,發行機構按照銀行券的實際規模保持一定數量的黃金和外匯資產;另一種情況是紙幣流通條件下,發行紙幣的金融機構(中央銀行或者商業銀行)維持一定規模的黃金和外匯資產。
發行貨幣機構按照一定要求與規則持有黃金就是黃金儲備制度,是貨幣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一國貨幣穩定的基礎。多數國家的黃金儲備都集中由中央銀行或國家財政部管理。
在金屬貨幣流通的條件下,黃金儲備主要有三項用途:第一,作為國際支付手段的准備金,也就是作為世界貨幣的准備金;第二,作為時而擴大時而收縮的國內金屬流通的准備金;第三,作為支付存款和兌換銀行券的准備金。在當代世界各國已無金屬貨幣流通的情況下,紙幣不再兌換黃金,黃金准備的後兩項用途已經消失,但黃金作為國際支付的准備金這一作用仍繼續存在,各國也都儲備一定量的黃金作為准備。
各國中央銀行為了保證有充足的國際支付手段,除了持有黃金之外,還可以選擇儲備外匯資產,具體選擇何種外匯資產,既取決於該外匯資產所對應的外國貨幣作為國際支付手段的可接受性,也要考慮國際金融市場上的匯率變動以及各種不確定性因素。由於面臨匯率風險,中央銀行外匯儲備應考慮持有適當的外匯資產組合而不是單一外匯資產。 規定貨幣材料
規定貨幣材料就是規定幣材的性質,確定不同的貨幣材料就形成不同的貨幣制度。但是哪種物品可以作為貨幣材料不是國家隨心所欲指定的,而是對已經形成的客觀現實在法律上加以肯定。即根據現實通過法律規定來決定哪種材料作為本位貨幣,這種規定實際上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是由 生產水平與發展程度決定的。從歷史上看,曾經歷了從銀本位制、金銀復本位制,到金本位制,再到不兌現本位制的過程。 現各國都實行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對貨幣材料不再做明確規定。
規定貨幣單位
貨幣單位是貨幣本身的計量單位,規定貨幣單位包括兩方面:一是規定貨幣單位的名稱,二是規定貨幣單位的值。在金屬貨幣制度條件下,貨幣單位的值是每個貨幣單位包含的貨幣金屬重量和成色;在信用貨幣尚未脫離金屬貨幣制度條件下,貨幣單位的值是每個貨幣單位的含金量;在黃金非貨幣化後,確定貨幣單位的值表現為確定或維持本幣的匯率。
規定流通中貨幣的種類
規定流通中貨幣的種類主要指規定主幣和輔幣,主幣是一國的基本通貨和法定價格標准,輔幣是主幣的等分,是小面額貨幣,主要用於小額交易支付。金屬貨幣制度下主幣是用國家規定的貨幣材料按照國家規定的貨幣單位鑄造的貨幣,輔幣用賤金屬並由國家壟斷鑄造;信用貨幣制度下,主幣和輔幣的發行權都集中於中央銀行或政府指定機構。 規定貨幣法定支付償還能力
貨幣法定支付償還能力分為無限法償和有限法償。無限法償指不論用於何種支付,不論支付數額有多大,對方均不得拒絕接受;有限法償即在一次支付中有法定支付限額的限制,若超過限額,對方可以拒絕接受。金屬貨幣制度下,一般而言主幣具有無限法償能力,輔幣則是有限法償,在信用貨幣制度條件下,國家對各種貨幣形式支付能力的規定不是十分的明確和絕對。
規定貨幣鑄造發行的流通程序
貨幣鑄造發行的流通程序主要分為金屬貨幣的自由鑄造與限制鑄造、信用貨幣的分散發行與集中壟斷發行。自由鑄造指公民有權用國家規定的貨幣材料,按照國家規定的貨幣單位在國家造幣廠鑄造鑄幣,一般而言主幣可以自由鑄造;限制鑄造指只能由國家鑄造,輔幣為限制鑄造。信用貨幣分散發行指各商業銀行可以自主發行,早期信用貨幣是分散發行,各國信用貨幣的發行權都集中於中央銀行或指定機構。 貨幣發行准備制度是為約束貨幣發行規模維護貨幣信用而制定的,要求貨幣發行者在發行貨幣時必須以某種金屬或資產作為發行准備。即國家規定中央銀行或政府,為保證貨幣的穩定,要儲備一定的貴金屬、外匯。上世紀30年代以後,各國逐漸取消金本位制。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資本主義國家普遍實行以美元為主要儲備貨幣的金匯兌本位制。在當代,世界各國都實行的是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即不兌現本位制。
在金屬貨幣制度下,貨幣發行以法律規定的貴金屬作為發行准備。
在現代信用貨幣制度下,各國貨幣發行准備制度的內容比較復雜,一般包括現金准備和證券准備兩大類。
為了穩定貨幣,各國都建立了准備金制度,這是貨幣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准備金有三方面的用途:作為國際收支;調節國內金屬貨幣流通;支付存款和兌換銀行券。
⑷ 貨幣史上由哪幾種貨幣本位制
當然是信用本位制,1946年後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採用這一體系,來看看它的資料:
信用本位制又稱管理紙幣本位,這是20世紀30年代金融危機、經濟危機爆發,金本位制崩潰之後,世界各國轉而採用的貨幣制度。目前,信用本位制是世界各國所共同採用的貨幣制度。
信用本位制度的廣泛實行是本世紀30年代經濟危機和貨幣危機的結果之一。其主要特徵是:
①在流通中執行貨幣職能的是紙幣和銀行存款。
②各國貨幣規定的含金量僅是名義的,不能按此單位兌換黃金。
③黃金不再是一國貨幣發行的准備。
(4)信用貨幣制度以什麼為本幣單位擴展閱讀:
紙幣本位制歷史:
曾經有人把紙幣本位制稱為管理本位制,理由是這個制度使國家得以充分地管理貨幣的流通,任意地增減貨幣量,以謀求物價和生產的穩定,不像金本位制那樣為維持固定匯率而一任國內的物價和生產波動。
英國經濟學家J.M.凱恩斯在20世紀20年代曾竭力鼓吹此說,而把金本位制貶為「野蠻的殘余」。但是,半個世紀來的經驗,證明紙幣本位制既未能使資本主義國家擺脫30年代的特種蕭條,也未能剎住60~70年代的嚴重通貨膨脹。
20世紀70年代,當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備受滯脹的折磨時,又有人提出要恢復金本位制。但在資本主義總危機和國家壟斷資本主義高度發展的時代,要把自由競爭資本主義的金本位制再搬出來,是無法實現的。
⑸ 紙幣本位制是什麼
紙幣本位制,亦稱「自由本位制」。以國家發行的紙幣作為本位貨幣的一種貨幣制度。其特點是國家不規定紙幣的含金量,也不允許紙幣與金(銀)兌換,紙幣作為主幣流通,具有無限法償能力;同時,國家也發行少量金屬鑄幣作為輔幣流通,但輔幣價值勤與用以鑄造它的金屬商品價值無關。由於發行紙幣是國家的特權,在中央銀行國有化之後,國家便委託中央銀行發行紙幣。中央銀行發行紙幣的方式是通過信貸程序進行的,所以紙幣實際上是一種信用貨幣。由於該種貨幣制度不與黃金掛鉤,紙幣發行量一般由國家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來決定,國家要對其實行嚴格的管理,所以也叫「有管理的通貨制度」。當今世界各國的貨幣制度,幾乎部是紙幣本位制。
⑹ 貨幣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貨幣制度是國家以法律形式確定的貨幣流通的結構和組織形式。
貨幣制度的內容一般包括:
(一)規定貨幣材料,即確定哪些商品可以作為幣材。
(二)規定貨幣單位,即規定貨幣單位的名稱和貨幣單位的「值」。
(三)規定主幣和輔幣:主幣是一國流通中的基本通貨,輔幣是主幣單位以下的小面額貨幣。
(四)自由鑄造、限制鑄造,即金屬貨幣流通下貨幣鑄造權的規定。
(五)有限法償和無限法償,即法律規定貨幣具有多大的支付能力。
(六) 准備制度。
貨幣制度主要有以下幾種:
銀單本位制是以白銀為本位幣的一種貨幣制度,歷史悠久。
金銀復本位制是金銀兩種鑄幣被同時法定為本位貨幣的貨幣制度。
金本位制是以黃金為本位幣的一種貨幣制度,包括金幣本位制、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
(一)金幣本位制:金幣可以自由鑄造;輔幣和銀行券可自由兌換成金幣,黃金可以自由輸出入國境。金幣本位制:是一種比較穩定的貨幣制度,在資本主義發展過程中起到了促進作用。但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金幣本位制的穩定因素遭到破壞。
(二)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是殘缺不全,不穩定的貨幣制度。
布雷頓森林體系是以美元為中心的資本主義貨幣體系。
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是一種沒有金屬本位貨幣的貨幣制度,以不兌現的信用貨幣為法償貨幣。
我國貨幣制度是人民幣制度。人民幣制度屬於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由中國人民銀行依法進行管理調控。
⑺ 什麼是信用貨幣制度
以中央銀行或國家指定機構發行的信用貨幣作為本位幣的貨幣制度。流通中的信用貨幣主要由現金和銀行存款構成,並通過金融機構的業務投入到流通中去,國家通過種種方式對信用貨幣進行管理調控。
⑻ 信用貨幣制度的特點有哪些
(1)由中央銀行發行的紙幣為本位幣,政府發行的鑄幣為輔幣;
(2)實行不可兌換制度,即本位幣不與任何金屬保持等值關系,紙幣不能兌換金銀,不兌現的銀行券由國家法律規定強制流通,發行權集中於中央銀行或發鈔銀行,成為無限法償貨幣和最後支付手段;
(3)實行自由本位制度,即紙幣的發行可以自由變動,不受一國所擁有的黃金數量的限制;
(4)銀行券由銀行通過信用渠道投入流通,存款貨幣通過銀行轉帳結算,隨著金融發展程度的提高,現金流通的數量和范圍越來越小,而非現金流通成為貨幣流通的主體;
(5)實行管理紙幣本位制度,即發行者為了穩定紙幣對內對外的價值,要對紙幣的發行與流通進行周密的計劃和有效地管理,因此,經濟學家又把信用貨幣制度稱為管理紙幣本位制度。
(8)信用貨幣制度以什麼為本幣單位擴展閱讀
貨幣制度又稱幣制,是一國政府以法律形式確定的貨幣流通結構和組織形式。典型的貨幣制度包括貨幣材料與貨幣單位;通貨的鑄造、發行與流通;貨幣發行的准備制度等內容。
貨幣制度也指國際貨幣體系,即國際間貨幣流通的組織形式。各國為了解決在國際貿易、國際結算中國際支付手段、國際儲備資產等國際貨幣問題的需要,對於涉及國際貨幣流通各個方面,包括貨幣的兌換與匯率制定、國際收支調節、國際結算制度、國際儲備體系、國際貨幣關系、國際金融市場等。
在國際范圍內自發地或經過協商談判調節確定的一整套系統的原則、規制、辦法、機構,形成國際貨幣體系。
最初的國際貨幣體系國際金本位貨幣制度於19世紀70年代~20世紀初,適應當時國際經濟關系的需要和各國國內貨幣制度的現實情況自發形成。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特別是20世紀30年代世界性經濟危機時,逐漸瓦解,分裂為若干貨幣集團。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西方國家中形成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到70年代後由於美元地位的削弱而逐漸瓦解。改革國際貨幣制度,建立起一套新的合理的國際貨幣制度已成為舉世矚目的問題。
⑼ 名詞解釋:信用貨幣
作為金屬貨幣符號在市場上充當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信用證券。有支票、期票、銀行券等,而以銀行券為其主要的、完善的形式。從貨幣的支付手段職能中產生。
與紙幣不同,可使相當大的一部分交易不需用貨幣。信用貨幣可以不斷地從一人轉讓給另一人,而由發行者負責兌現清償。體現著債權人和債務人的信用關系。
信用 :
①誠實,遵守諾言而取得的信任:守信用。 ②貨幣借貸和商品買賣中延期付款或交貨的總稱。以償還為條件的價值運動的特殊形式。
包括:
(1)銀行信用,是以銀行為一方的貨幣借貸活動;
(2)商業信用,是以商品交易中任何一方的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貨的短期信用活動;
(3)國家信用,是以國家為一方的借貸活動(如發行公債);
(4)消費信用,是對個人消費者提供的信用(如分期付款)。 ③信任重用:能否信用能人是企業發展的重要環節。
貨幣 : 充當一切商品的等價物的特殊商品。貨幣是價值的一般代表,可以購買任何別的商品。
信用貨幣就是以信用作為保證,通過信用程序發行和創造的貨幣。信用貨幣是代用貨幣進一步發展的產物,目前成為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採用的貨幣形態,可以說,信用貨幣是金屬貨幣制度崩潰的直接後果。
20世紀30年代,由於世界性經濟危機和金融危機相繼爆發,各主要西方國家先後被迫脫離金本位和銀本位制度,所發行的紙幣不能再兌換金屬貨幣,在這種情況下,信用貨幣便應運而生。
信用貨幣制度在全球的推行又分為了兩個步驟,而這兩個步驟的實現又是以「布雷頓森林體系」和「牙買加體系」兩個國際貨幣制度來進行的。前者切斷了黃金與紙幣在國內的自由兌換關系,後者切斷了黃金與紙幣在國際上各國政府間的自由兌換關系。
⑽ 什麼是貨幣制度,它主要包括哪些基本內容
貨幣制度是國家對貨幣的有關要素、貨幣流通的組織與管理等加以規定所形成的制度,完善的貨幣制度能夠保證貨幣和貨幣流通的穩定,保障貨幣正常發揮各項職能。
貨幣制度的主要內容
1、規定貨幣材料
規定貨幣材料就是規定幣材的性質,確定不同的貨幣材料就形成不同的貨幣制度。但是哪種物品可以作為貨幣材料不是國家隨心所欲指定的,而是對已經形成的客觀現實在法律上加以肯定。目前各國都實行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對貨幣材料不再做明確規定。
2、規定貨幣單位
貨幣單位是貨幣本身的計量單位,規定貨幣單位包括兩方面:一是規定貨幣單位的名稱,二是規定貨幣單位的值。在金屬貨幣制度條件下,貨幣單位的值是每個貨幣單位包含的貨幣金屬重量和成色;
在信用貨幣尚未脫離金屬貨幣制度條件下,貨幣單位的值是每個貨幣單位的含金量;在黃金非貨幣化後,確定貨幣單位的值表現為確定或維持本幣的匯率。
3、規定流通中貨幣的種類
規定流通中貨幣的種類主要指規定主幣和輔幣,主幣是一國的基本通貨和法定價格標准,輔幣是主幣的等分,是小面額貨幣,主要用於小額交易支付。
金屬貨幣制度下主幣是用國家規定的貨幣材料按照國家規定的貨幣單位鑄造的貨幣,輔幣用賤金屬並由國家壟斷鑄造;信用貨幣制度下,主幣和輔幣的發行權都集中於中央銀行或政府指定機構。
4、規定貨幣法定支付償還能力
貨幣法定支付償還能力分為無限法償和有限法償。無限法償指不論用於何種支付,不論支付數額有多大,對方均不得拒絕接受;有限法償即在一次支付中有法定支付限額的限制,若超過限額,對方可以拒絕接受。
金屬貨幣制度下,一般而言主幣具有無限法償能力,輔幣則是有限法償,在信用貨幣制度條件下,國家對各種貨幣形式支付能力的規定不是十分的明確和絕對。
5、規定貨幣鑄造發行的流通程序
貨幣鑄造發行的流通程序主要分為金屬貨幣的自由鑄造與限制鑄造、信用貨幣的分散發行與集中壟斷發行。自由鑄造指公民有權用國家規定的貨幣材料,按照國家規定的貨幣單位在國家造幣廠鑄造鑄幣,一般而言主幣可以自由鑄造;
限制鑄造指只能由國家鑄造,輔幣為限制鑄造。信用貨幣分散發行指各商業銀行可以自主發行,早期信用貨幣是分散發行,目前各國信用貨幣的發行權都集中於中央銀行或指定機構。
6、規定貨幣發行准備制度
貨幣發行准備制度是為約束貨幣發行規模維護貨幣信用而制定的,要求貨幣發行者在發行貨幣時必須以某種金屬或資產作為發行准備。
在金屬貨幣制度下,貨幣發行以法律規定的貴金屬作為發行准備,在現代信用貨幣制度下,各國貨幣發行准備制度的內容比較復雜,一般包括現金准備和證券准備兩大類。
(10)信用貨幣制度以什麼為本幣單位擴展閱讀:
國際貨幣制度的內容
國際貨幣制度一般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1、國際儲備資產的確定;
2、匯率制度的安排;
3、國際收支的調節方式。
國際貨幣制度是支配各國貨幣關系的規則以及國際間進行各種交易支付所依據的一套安排和慣例。理想的國際貨幣制度能夠促進國際貿易和國際經濟活動的發展,
保持國際貨幣秩序的穩定、提供足夠的國際清償能力並保持國際儲備資產的信心、保證國際收支失衡得到有效而穩定的調節。迄今為止,國際貨幣制度經歷了從國際金本位制到布雷頓森林體系再到牙買加體系的演變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