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股市培訓班怎麼舉報
Ⅰ 培訓機構無證經營怎麼舉報
法律分析:培訓機構無證經營的舉報方法如下:1、到當地教育局舉報該機構為非法辦學單位,教育局將按照《社會力量辦學管理條例》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或勒令結業;2、至當地工商局舉報該機構為非法辦學單位,工商局將根據無照經營或超范圍經營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或勒令歇業;3、至當地媒體曝光,將該機構的非法辦學事實向社會予以公示,並要求其退還非法所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條例》第七十二條 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義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締,並可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則適用該條例。
Ⅱ 非法開辦培訓機構該怎麼舉報
可以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舉報反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
第七十五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八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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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1、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違反本法規定,頒發學位證書、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宣布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
2、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相關招生資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銷招生資格、頒發證書資格;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3、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侵犯教師、受教育者、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Ⅲ 如何舉報非法的「教育培訓機構」
可以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舉報反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
第七十五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八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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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股票知識培訓上當受騙找哪個部門投訴
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Ⅳ 如何舉報黑培訓班
教育局是他們的上級主管部門可以舉報;
可以到工商局舉報,舉報他們無證經營;
可以到公安局舉報,舉報他們消防設施不符合標准(例如沒有兩個出口,沒有兩個樓梯,消防器具不全等等);
可以到城管那裡舉報,他們亂發宣傳單頁,破壞市容;
可以向新聞媒體提供線索,作為新聞曝光,讓他們不能生存;
總之辦法很多
Ⅵ 非法培訓機構怎麼舉報
法律分析:可以到當地教育部門舉報或者工商管理部門。不具有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許執照的機構,非法辦學的,可以到當地教育部門舉報或者工商管理部門。辦學是否合法,主要是看教學是否具有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許執照。如果是涉及職業技能培訓,還需具有勞動主管部門頒發的許可證(資格證)。沒有齊備的證照,即可認定為非法辦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七十五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八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Ⅶ 怎麼舉報無證培訓機構
法律分析:1:至當地教育局舉報該機構為非法辦學單位,教育局將按照《社會力量辦學管理條例》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或勒令結業。
2:至當地工商局舉報該機構為非法辦學單位,工商局將根據無照經營或超范圍經營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或勒令歇業。
3:至當地媒體曝光,將該機構的非法辦學事實向社會予以公示,並要求其退還非法所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六十三條 對企業和經營單位未經核准登記擅自開業從事經營活動的,責令終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Ⅷ 舉報培訓機構去哪裡舉報
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或者教育部門舉報。不要一次性繳納超期高額費用。不要盲目聽從銷售人員的優惠推銷或打折許諾,不要一次性繳納時間跨度超3個月或60課時的培訓費用,以免遇到培訓機構倒閉或者卷錢跑路,造成經濟損失。如有機構一次性收取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培訓費用,請及時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投訴舉報。
「雙減」落地之後,教培機構前途未卜,不過,一對一培訓的亂象已悄然出現。與此同時,教育部門打出整頓「組合拳」——學科類培訓機構白名單、嚴查變相違規學科類培訓。
「要真正規范培訓市場,緩解家長焦慮,最重要的是還是改革體制機制。」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表示,「校外培訓需求之所以存在,一方面因為當前考試招生唯分數論,高分數代表著更好的資源;另一方面,課內教育效能低,不能針對性地解決孩子需求。」
7月23日至7月28日期間,全網有關「雙減政策正式落地」的信息傳播總量為158121條。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此後,關於教培行業監管收緊、學生減輕負擔等風聲不止,但均未引起較大輿論反響。7月23日,有關「教育培訓機構禁止資本化運作、不得上市融資」的信息在教培行業內部流傳,引發教培行業從業者的集中討論。7月24日,中辦、國辦正式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宣布「雙減」政策正式落地,有關「雙減」政策成效之爭、教培行業巨變等一系列討論,成為輿論場熱門話題。7月26日,教育類股票表現不佳,新東方等眾多知名教育股集體跳水,成為促進輿情發酵的重要線索,此後輿情熱度開始逐步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