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拆遷補償20怎麼計算
❶ 在房屋拆遷補償中貨幣補償怎麼計算
住宅房屋的貨幣補償價格包含兩部分內容,即房屋的重置成新價和區位補償價,區位補償價由被拆遷房屋的基準地價和基準房價構成,重置成新價是被拆遷房屋的重置價格和成新折扣的結合。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基準地價×k+基準房價)×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❷ 政府拆房子補償標准2020年
拆房標準的總則總綱由國家制定,而具體落實到地方的細則則由地方自己制定。最新拆房政策的補償標准基本上是一平米幾千元,具體的金額確定由原有房屋的材質和被徵收原因確定,以下計算標准僅供參考。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准:(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准:(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除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外,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拆遷補償方式。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❸ 城市拆遷安置補償怎麼計算
拆遷補償是在征地過程中對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價值評估後對該房屋合法拆除並給予房屋產權所有人一定補償。拆遷補償計算方式如下:1、住宅房屋的貨幣補償價格包含兩部分內容,即房屋的重置成新價和區位補償價,區位補償價由被拆遷房屋的基準地價和基準房價構成,重置成新價是被拆遷房屋的重置價格和成新折扣的結合。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基準地價×K+基準房價)×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其中,K為容積率修正系數,按照《房屋拆遷容積率修正系數表》確定。房屋拆遷補償價計算公式中的住宅房屋拆遷的基準地價、基準房價和土地級別范圍。現階段按《住宅房屋拆遷基準地價、基準房價和土地級別范圍》的規定確定。土地級別為七至十級的地區的基準房價,由區、縣人民政府在市國上房管局規定的幅度內確定。並報市國土房管局備案。2、非住宅房屋的貨幣補償價格包含兩部分內容,即房屋區位補償價和地上物補償價。計算公式為;非住宅房屋拆遷價格=區位價格×K1×K2×K3×建築面積+地上物補償價。其中,K1為容積率調整系數;K2為房屋原用途調整系數;K3為規劃用途調整系數,當規劃用途為市政府確定的市政公益事業等重點工程時取0.7,其他情況取1.0;地上物補償價的計取按各市、地、縣有關規定採取成本估價法,用房屋重置成本結合成新進行計算。3、住房困難戶申請拆遷補償安置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一是在拆遷范圍外別無正式住房,二是住房困難戶獲得的補償款低於規定的補償低限。對於符合以上兩個條件的住房困難戶,拆遷人應當給予其拆遷安置補助費。拆遷安置補助費標准按以下公式進行計算:拆遷安置補助費=規定補償低限-被拆遷房屋的補償款。其中,規定補償低限=經濟適用住房均價×規定面積標准。4、自建房從法律性質上講屬於違章建築,按照《新條例》的規定,拆遷時,拆遷人對違章建築不予補償。但由於自建房有其存在的特殊客觀歷史原因,如果對自建房居民不支付任何費用,可能會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導致拆遷工作無法正常進行。因此,對自建房居民按戶給予帶有福利性質的拆遷安置補助費十分必要。所以對拆遷范圍內符合規定條件的自建房居民,拆遷人應當按照經濟適用住房均價和規定面積標准給予拆遷安置補助費。拆遷安置補助費標准按以下公式進行計算:拆遷安置補助費=經濟適用住房均價×規定面積標准。5、拆遷住宅房屋,搬遷補助費根據被拆遷正式房屋的建築面積計算,市、地、縣的搬家補助標准均有不同。由拆遷人出車搬遷的。不予補助。拆遷非住宅房屋,其設備搬遷和安裝費用,按照被拆遷正式房屋建築面積×單價計算;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照設備重置價結合成新給予補償。6、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經濟損失的,對被拆遷人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使用性質,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500元至1500元給予一次性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具體標准由各市、地、縣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屬出租非住宅房屋的,對承租人的停產、停業損失,由被拆遷人按照雙方協議約定給予補償;雙方沒有約定的,由被拆遷人參照前款規定的標准對承租人給予適當補償。7、被拆遷私有房屋和已購公有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租賃房屋的承租人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屆滿前搬遷的,提前搬家獎勵費按照提前的日期計算。每戶可得500到50000元不等,具體標准由各市、地、縣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❹ 黃浦區20平方動遷補償標准
法律分析:徵收居住房屋的,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居住房屋的補償金額=評估價格+價格補貼。價格補貼=評估均價×補貼系數×被徵收房屋的建築面積。
法律依據:《關於調整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
二、最低補償單價標准(略)
三、價格補貼系數仍統一為20%。價格補貼低於每平方米400元的,按400元計算。
四、凡符合滬府令[2001]第111號第三十九條之規定,每戶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低於30平方米的,可以選擇面積標准房屋調換。具體標准按上海市房地局滬房地資拆[2005] 260號《關於貫徹實施房屋拆遷面積標准調換的指導意見》執行。
❺ 拆遷補償的貨幣補償標准
普通商品住宅,業主可以獲得被徵收房屋價值補償,裝修和附屬物的補償,搬遷費補償,臨時安置費補償,貨幣補償補助或產權調換補助,簽約搬遷獎勵等。貨幣補償補助或產權調換補助當中,如果選擇貨幣補償的話,普通住宅按15%進行補償;如果是商業用房,評估價值不足200萬元部分為20%,200萬元到500萬元部分為10%,500萬元以上部分為5%;辦公、工業、倉儲用房為20%。縣(市)的標准由當地政府制定。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❻ 拆遷賠償怎麼算的
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准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 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准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 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 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准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 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註: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❼ 房屋徵收補償怎麼算
一、房屋拆遷補償標准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賠償標准
房屋拆遷安置費(包括承租人)=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如商業用房)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三、農村房屋拆遷賠償標准
1、被征地的村民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具體計算可以參考以下公式:(被拆除房屋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2、被征地的村民,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並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具體計算可以參考以下公式:(被拆除房屋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十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還有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
❽ 拆遷貨幣補償怎麼算
法律分析: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基準地價×k+基準房價)×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計算公式為:非住宅房屋拆遷價格位價格×k1×k2×k3×建築面積+地上物補償價。其中,k1為容積率調整系數2為房屋原用途調整系數3為規劃用途調整系數,當規劃用途為市政府確定的市政公益事業等重點工程時取0.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將徵收范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准、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徵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