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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假貨幣學習原則是什麼

發布時間: 2022-09-20 01:50:02

① 中國反假貨幣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反假貨幣工作的法制化進程不斷加快,目前已公布並實施的法律法規有:
刑法(1979年通過,2011年修訂)
中國人民銀行法(1995年通過,2003年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2000年)
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2003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10年)
這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對各種類型的貨幣犯罪行為做出了詳細的界定,規定了相應的處罰措施,為嚴厲打擊假幣犯罪活動,規范反假貨幣工作的操作與管理,維護持有人權益和國家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

② 「愛護人民幣,反假貨幣」 活動方案 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一年一度的愛護人民幣反假人民幣宣傳周活動7月18日至7月24日在全國展開,這是自1996年以來在全國開展的第9個反假貨幣宣傳周活動。根據國務院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的統一部署,今年的反假貨幣宣傳周活動將繼續面向城鄉居民,在城市、鄉村、集鎮、農貿市場以及機場、碼頭、車站、旅客列車等流動人口相對集中的場所進行宣傳,並進一步加大在農村的宣傳力度。通過廣泛宣傳國家反假貨幣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反假貨幣的常識,增強全社會特別是廣大農民群眾的反假貨幣意識,提高識假防假能力,有效打擊和遏制制販假幣犯罪活動。今年宣傳周活動的宣傳內容一是法制宣傳,重點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中關於國家禁止偽造變造人民幣,以及對偽造變造和使用偽造變造人民幣刑事處分的條款,教育群眾知法守法。二是愛護人民幣宣傳。主要宣傳愛護人民幣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保持人民幣整潔是維護人民幣形象和信譽的具體體現;三是人民幣防偽知識宣傳。主要介紹人民幣的基本防
7月18日,2004年「愛護人民幣反假人民幣宣傳周」活動在全國拉開帷幕
偽特徵、真假人民幣識別的基本方法,以及發現假幣後應當怎麼辦等等。本次宣傳周在組織形式上堅持「四個統一」,即:統一領導,統一時間,統一宣傳口號,統一宣傳材料。全國的宣傳周活動由國務院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統一組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宣傳周活動,在當地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統一領導下,由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組織金融、公安、檢察、法院、鐵路、交通、工商、新聞和文化宣傳等單位,共同做好本地區的反假貨幣宣傳活動。從我國的國情看,我國80%的人口集中在農村,農村的商品勞務交易基本使用現金。同時,農村人口的文化水平、金融知識都相對較低,法制觀念和自我保護能力也相對薄弱,極易受騙上當。從對假幣犯罪活動的分析看,參與制販假幣的犯罪分子和誤收誤用假幣的受害者大多是農村人口。有的是經不起不法之徒的唆使或經濟利益的誘惑,走上制販假幣犯罪道路,據調查,有些地區的農民竟把制販假幣當作一條致富門路,個別地區甚至出現了製做假幣的「家庭作坊」和運輸假幣的「專業戶」。有的農民群眾則因為缺乏對假幣的識別能力而誤收假幣,成為假幣犯罪的受害者。由於法制觀念薄弱,加之我們的宣傳工作還跟不上,這些誤收假幣的受害者為了轉嫁損失,甚至還會千方百計把誤收的假幣用出去,造成假幣的惡性循環。因此,迫切需要加大對農村地區的反假貨幣宣傳力度,普及對假人民幣識別知識。面向廣大農民群眾進行宣傳,在宣傳方式上力求通俗易懂、生動活潑。各地可以通過設點宣傳、流動宣傳、媒介宣傳相結合,在城鄉集貿市場、鄉鎮、農村設立宣傳點,或利用當地報紙、電台、電視台、廣播站等進行廣泛深入地宣傳。採取農民容易接受、喜聞樂見的形式,通過真、假幣實物對比、圖片展示、講解、咨詢、資料分發等,讓農民了解識別假幣的常識及國家有關法規政策,也可以組織宣傳小組、宣傳員走村入戶進行宣傳,擴大宣傳效果,充分體現黨和國家堅決打擊假幣犯罪,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決心。為扎扎實實地把本次宣傳周活動開展好,宣傳周期間,國務院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將組織有關成員單位組成督促檢查組,到一些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調查研究和督促檢查,以推動宣傳周活動廣泛深入地開展,取得扎實的成效。

③ 我國有關反假貨幣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反假貨幣工作的法制化進程不斷加快,目前已公布並實施的法律法規有:
刑法(1979年通過,2011年修訂)
中國人民銀行法(1995年通過,2003年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2000年)
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2003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10年)
這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對各種類型的貨幣犯罪行為做出了詳細的界定,規定了相應的處罰措施,為嚴厲打擊假幣犯罪活動,規范反假貨幣工作的操作與管理,維護持有人權益和國家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

④ 反假貨幣培訓內容有哪些

反假貨幣培訓內容:

反假貨幣知識培訓考試指的是,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履職需要,面向銀行業金融機構從事現金業務人員開展的反假貨幣培訓及考試。

反假貨幣的具體培訓內容為:人民幣理論知識、外幣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等。

反假幣培訓項目的意義是:幫助相關人員深入掌握反假貨幣知識,提高假幣堵截能力和現場應對處置能力,保護持幣人合法權益,切實維護金融穩定。

假人民幣包括的內容:

偽造的和變造的人民幣兩種。偽造的人民幣是指仿照人民幣的圖案、形狀、色彩等,採用各種手段製作的假人民幣。

主要有:機制假幣、拓印假幣、彩色復印假幣和手工描繪或手工刻版印製的假幣。變造的人民幣是指在真幣的基礎上,通過挖補、揭層、塗改、拼湊、移位、重印等手段製作的人民幣,以達到以少變多的目的。主要有:拼湊變造幣、揭頁變造幣。

⑤ 反假幣知識都有哪些

如何識別假幣,往往成為大家生活中遇到的最大困難,其實方法很簡單,只要在生活中,我們多加關注一些防偽知識,多留心些容易誤收假幣的場所,便會避免自己或他人的利益受到損失。識別假幣,主要有以下四種簡便的辦法:

「眼觀」,用眼睛仔細觀察票面外觀來辨別人民幣的真偽。

包括觀察:票面顏色、白水印、固定人像水印、安全線、膠印縮微文字、隱形面額數字、光變油墨面額數字和陰陽互補對印圖案等特徵。真幣票面顏色協調,圖案層次豐富,立體感強,人物形象傳神,色調柔和亮麗;票面中的水印富有立體感,層次分明;安全線與紙張粘合牢固,並有特殊的防偽標記;陰陽互補對印圖案完整、對接准確;各種線條粗細均勻、明晰。

「手摸」,依靠手指觸摸鈔票的感覺來辨別人民幣的真偽。

人民幣是採用特種原料,由專用抄造設備抄制的印鈔專用紙張印製而成的,其手感厚薄均勻、堅挺有韌性,且票面上的行名、盲文、國徽和主景圖案採用凹版印刷工藝,觸摸時凹凸感細膩,與普通紙張差別明顯。

「耳聽」,通過抖動使鈔票發出聲響,根據聲音來辨別人民幣的真偽。

人民幣是採用專用紙張印製而成的,具有挺括、耐折、不易撕裂等特點,手持鈔票用力抖動、手指輕彈或兩手一張一弛輕輕對稱拉動鈔票,均能發出清脆響亮的聲音。

「檢測」,藉助一些簡單工具和專用儀器來辨別人民幣的真偽。

可以藉助放大鏡來觀察票面線條的清晰度、膠印微縮文字、膠印對印圖案等;用紫外燈光照射鈔票,觀察有色和無色熒光油墨印刷圖案;用磁性檢測儀檢測橫號碼的磁性。

當然,鑒別真假貨幣並不局限於上面所說的幾種方法,日常生活中還有很多小竅門,如用真假鈔進行對比等,都是很好的方法。只要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多學習些鑒別方法,多掌握些鈔票的防偽特徵,多加留意和小心,就會避免誤收假幣的現象。人民銀行再次提醒您,當您收到假幣時,一定要將假幣上繳至銀行或公安機關,如發現有人故意使用或散播假幣時,須向公安機關報告,反假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⑥ 人民幣收付業務知識學習與培訓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假幣鑒定、收繳行為及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程序,提高全縣反假貨幣及人民幣收付業務工作水平,根據銀發[2006]第154號《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幣收付業務管理的通知》要求,結合人民銀行《人民幣管理條例》、上級行有關文件與我縣信用社的實際情況,現制定人民幣收付業務知識學習與培訓制度。一、責任部門:財務管理部。財務管理部負責場地、設施的安排,負責培訓內容。二、培訓計劃:縣聯社每季度舉辦一次培訓,時間定於每季度末月10日-11日兩天。三、培訓對象:全縣轄內網點全體臨櫃人員必須參加、其他人員可視情況參加。四、培訓內容:1、人民銀行制定的相關法規與條例,如:《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管理條例》、《中國人民銀行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不宜流通人民幣挑剔標准》、《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貨幣反假基本知識、最新的假幣基本特徵和人工鑒別方法等。2、縣聯社制定的有關人民幣收付業務的規章制度;3、有條件時可邀請了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貨幣金銀處的有關領導和人民幣防偽技術專家進行授課。五、培訓要求本項培訓列入員工的考核,每項培訓內容結束後要進行考核或測評,考核或測評結果與本人的績效掛鉤。……

⑦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鑒別及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

金融機構在履行貨幣鑒別義務時,應當採取以下措施:確保在用現金機具的鑒別能力符合國家和行業標准;負責組織開展機構內反假貨幣知識與技能培訓,定期對辦理貨幣收付、清分業務的人員的反假貨幣水平進行評估,確保其具備判斷和挑剔假幣的專業能力;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採集、存儲人民幣和主要外幣冠字型大小碼。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負責以下工作:組織制定、實施現金機具鑒別能力管理制度,對金融機構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制定反假貨幣培訓制度,對金融機構反假貨幣培訓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金融機構冠字型大小碼數據信息採集、存儲和應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修改建議稿寫明,金融機構櫃面發現假幣的,應當由2名以上業務人員當面予以收繳。對假人民幣紙幣,應當面加蓋「假幣」字樣的戳記;對假外幣紙幣及各種假硬幣,應當面以統一格式的專用袋加封,封口處加蓋「假幣」字樣戳記,並在專用袋上標明幣種、券別、面額、張(枚)數、冠字型大小碼、收繳人、復核人名章等細項。收繳假幣的金融機構(以下簡稱收繳單位)向被收繳人出具《假幣收繳憑證》,並告知被收繳人如對被收繳的貨幣真偽判斷有異議,可向鑒定單位申請鑒定。收繳過程中,被收繳人不能接觸假幣。
金融機構在清分過程中發現假幣的,應當比照前款假外幣紙幣及各種假硬幣的收繳方式,由2名以上業務人員予以收繳。假幣來源為網點解繳的,應當確認為誤收差錯。假幣收繳應當在監控下實施。
修改建議稿表示,對蓋有「假幣」字樣戳記的人民幣紙幣,經鑒定為真幣的,由鑒定單位交收繳單位按照面額兌換完整券退還被收繳人,並收回《假幣收繳憑證》,蓋有「假幣」戳記的人民幣按不宜流通人民幣處理;經鑒定為假幣的,由鑒定單位予以沒收,並向收繳單位和被收繳人開具《貨幣真偽鑒定書》和《假幣沒收收據》。
對收繳的外幣紙幣和各種硬幣,經鑒定為真幣的,由鑒定單位交收繳單位退還被收繳人,並收回《假幣收繳憑證》;經鑒定為假幣的,由鑒定單位予以沒收,並向收繳單位和被收繳人出具《貨幣真偽鑒定書》。

⑧ 金融機構應承擔的反假貨幣工作職責

反假貨幣工作是國家整頓市場經濟秩序和防範金融風險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市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的主持下,以及人行的支持促進下,各基層金融機構反假貨幣工作開展取得了不錯成效,反假貨幣宣傳力度不斷加大,反假貨幣活動不斷深入,幫助社會公眾不斷提高反假意識,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假幣蔓延態勢。但隨著科學技術的革新,犯罪分子偽造貨幣的手段也不斷提高,犯罪活動日趨專業化和高智能化,偽造的貨幣欺騙性更大,由於反假貨幣宣傳存在局限性,反假貨幣治理存在滯後性,一些不法分子仍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漏洞,向社會輸送假幣,對金融安全及人民幣流通管理造成影響,對人們形成危害。
基層金融機構是反假貨幣工作的第一陣營,是反假貨幣工作的執行者,是抓好基層反假貨幣工作的踐行者。如何更好地開展反假貨幣工作,如何更好地維護當地金融安全及人民幣信譽,都是需要我們不斷深入的。為此,我們必須經常發現反假貨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積極思考促進本地區人民幣反假工作深化的新方法。構建更為廣泛、有效的反假貨幣宣傳網路和機制,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反假技能,增強全社會反假意識,已成為我們基層反假貨幣工作者的使命。
一、基層行反假貨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反假意識不強
一是廣大群眾尤其是農村居民反假意識淡薄。據有關調查顯示,有近七成的公眾收到假幣以後的第一想法是將假幣如何使用出去,而三成以上接受調查的公眾都有過誤收假幣的經歷。對收繳假幣配合不積極,想方設法挽回自己的損失,個人利益至上的利益思維還沒有真正轉變。除了集市、農貿市場,大大小小的民間賭場也成了假幣泛濫的重災區,以假亂真,渾水摸魚的情況不在少數。
二是部分基層金融機構反假積極性不高。部分金融機構由於各方面原因很少深入開展開展反假貨幣宣傳活動,致使一線反假人員反假綜合技能整體水平不高,對群眾迫切需要的反假貨幣知識和反假貨幣技能相對缺乏,難以滿足廣大群眾的需求。
三是反假設施不齊全,小面額假幣警惕性不高。個別基層金融機構網點配備的驗鈔儀器相對落後,有些已使用多年,未及時配備新型人民幣反假驗鈔儀器,導致工作人員缺乏儀器防假技能。不少商家店面使用的驗鈔儀器都是多年使用,很少及時更新,對變造假幣缺乏靈敏度,尤其對小面額假幣警覺性不高,容易誤收誤付。
四是對季節性假幣泛濫情況重視還不夠。據了解,每當6、7月份梅雨季節來臨之際,是假幣容易魚目混珠之時。農行某縣域支行前10個月共計收繳各類假幣8410元,光6、7月份就收繳了近2700元。原因是梅雨季節里,紙幣容易受潮變澀,在進行驗鈔時就會頻繁發出報警聲,使得群眾容易將假幣報警也當成是真幣的誤報,一旦缺乏警惕,就會誤收假幣。
(二)宣傳力度不夠
一是宣傳效力不持久。不少基層金融機構僅在每年度的反假貨幣宣傳周、宣傳月在群眾中進行宣傳。反假宣傳存在階段性、季節性、「一陣風」現象,未能長久開展下去,並沒有把反假工作當作一項長期工作來抓,在平時的業務工作中,則很少採取一些經常性有效的措施,積極主動地進行宣傳。
二是宣傳內容較單一。基層行在開展反假貨幣宣傳工作中,存在兩方面的不足。在宣傳方式方面,大多採用懸掛橫標,分發傳單,設置宣傳咨詢台等方式進行宣傳,並沒有結合群眾與假幣接觸的實際進行富有特色的宣傳。在宣傳內容方面,其對人民幣防偽特徵及識別假幣宣傳得多,能敲響警鍾,教育意義深刻的案例宣傳得少。此外,對有關反假貨幣重要性、迫切性、艱巨性和反假貨幣工作進展程度及成果宣傳少。
三是宣傳輻射范圍較窄。以某縣域支行為例,自2009年「反假貨幣示範園地」創建活動以來,幾個較發達鎮鄉以及示範園區輻射圈范圍內的地區還能有序開展反假貨幣宣傳工作,並取得一定成效。但廣大鄉村,特別是「老、少、邊、窮」地區的宣傳,仍得不到有效改進,造成了反假工作的宣傳盲區,使大部分農民防偽知識仍相當貧乏,客觀上給假幣的泛濫提供了生長土壤。
(三)反假隊伍不充實
一是假幣識別人才匱乏。當前,在農村能識別假幣的人員少,就是在各大金融機構中,能徒手分辨假幣的人員也不多,大多是藉助驗鈔機等驗鈔手段進行鑒別,真正能經受市場交易考驗的不多。
二是反假貨幣人員素質尚待提高。基層金融機構具有識別假幣技能的專業人才也是鳳毛麟角,大多數工作人員沒有受過正規系統培訓,反假貨幣宣傳只是兼職的角色,假幣收繳只當做是銀行臨櫃工作的一部分,真正能經常性參與到反假貨幣工作中的專業人士不多。
(四)制度執行不力
一是部分一線櫃員存在畏難情緒。個別金融機構臨櫃人員對反假貨幣工作存在擔憂,一方面擔心客戶不配合假幣收繳,反而鬧事投訴,導致工作難開展,恨不得不進行收繳;另一方面礙於人情,對親朋好友進行假幣收繳的有點下不了手的意思。於是導致違規操作仍有發生,對「假幣零容忍」政策口是心非,嚴重影響了反假貨幣工作的開展。
二是宣傳口徑不統一。有的金融機構營業窗口沒有設置醒目的「假幣一律沒收」警示牌,有些銀行業務人員在沒收假幣過程中,出於親情、友情、存款任務考核等因素考慮而放棄對假幣的收繳,致使假幣繼續在社會中流通。
三是假幣收繳表層化。對於發現的假幣,一般只停留在就事論事,不深挖源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一次性發現假人民幣20張(枚)(含20張、枚)以上、假外幣10張(含10張、枚)以上的,才上報公安機關,結果是即使遇到一人多張假幣的情況(指一段時間內同一人多次出現假幣),也不會主動對客戶進行預警,提示其危害性,更不用說積極向公安機關報備情況了。
(五)獎罰機制不全
一是獎勵機制缺失。現行管理辦法對基層金融機構在反假貨幣收繳戰線實施的假幣收繳並沒有獎勵措施,而是將反假貨幣作為一種義務施加給基層行。基層金融機構在履行這一義務時,做的好了並沒有獎勵,因為全年僅有個別機構有資格獲得評選資格;但偶爾卻還因為沒有履行到位反而要遭到群眾的舉報,甚至人民銀行的罰款,積極性難以真正激發。
二是懲罰機制不嚴。不少群眾在被實行假幣收繳時,還抱怨是自己倒霉,沒有到自己已經混熟的金融機構存錢,從一個側面反映出部分基層金融機構在執行假幣收繳規定時打了折扣,沒有履行應盡的義務,但這些情況少有被通報懲罰的。各金融機構內控部門在對假幣收繳行為採取事後監督時,對不符合規定程序的,也僅僅是罰款100元至200元了事。有的乾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更默許了這種違規現象。
二、應採取的對策
(一)創新宣傳方式,延伸反假觸角
一是要重塑理念。基層金融機構要徹底改變過去人民幣反假「宣傳周」、「宣傳月」活動期間緊一陣,活動過後就放鬆的短期思想意識,樹立長遠思想,制定長期規劃和近期規劃,真正把人民幣反假宣傳作為一項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要創新宣傳形式。要在已取得不錯成績的「反假貨幣示範園地」的基礎上,擴大輻射范圍,採取群眾喜聞樂見及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典型材料進行宣傳,如採用定期深入各基層村播放制販假幣典型案例錄像、深入集市及農貿市場設點進行真假幣實物對比、真假幣特徵圖片展示、講解咨詢等人們易於接受的形式進行相關金融知識、法律法規宣傳,使人們知法、守法,並鼓勵其敢於用法律武器同制販假幣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三是探索社會反假貨幣宣傳培訓機制。一方面,可尋找社會影響好的學校作為試點,通過配合學校的誠信教育,積極將反假貨幣宣傳的觸角伸向學校,大力培訓中小學的教師和學生,普及反假知識,使其從小養成良好的反假意識和識假能力,進而逐步提高其所在家庭的反假貨幣自覺性。使「愛護人民幣,杜絕假幣」,「抵制假幣,維護人民幣信譽」的觀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可結合各大鄉鎮正在大力開展的各類如火如荼的文化宣傳和基建項目,利用農村文化工作站,婦聯等群眾身邊的組織,加強反假貨幣基礎設施建設,增加宣傳窗,宣傳站,宣傳標語,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籌建反假貨幣宣傳隊,將反假貨幣工作與文化宣傳聯系起來,將反假貨幣觀念同人們的生活聯系起來,做到「認識人民幣,愛護人民幣」。
四是要努力將反假貨幣的觸角延伸到市場交易環節。基層金融機構收繳進來的假幣,多數是商販、商家、個體老闆在存錢繳款時被發現的,而這些人往往是誤收假幣最多的人群,也是受假幣坑害最嚴重的群體。基層金融機構僅僅是假幣收繳的第一線,而非假幣流通的第一線。因此,應積極開展對這些群體的反假貨幣宣傳,對上規模,有條件,日常現金交易量大的客戶,基層金融機構可以大膽為其提供驗鈔設備,並且負責機具日常的維護和保養,將反假貨幣工作推進到市場交易第一線。
五是積極構建電子結算網路。減少現金交易才能減少假幣流通的幾率,使用電子支付渠道進行轉賬、匯劃、結算,從而替代現金支付,可以達到完成交易的目的,還能省時省力。因此,基層行應該大力推廣轉賬機具的應用,積極構建電子支付網路。如為商戶安裝電話轉賬寶、POS機,推薦客戶使用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提倡客戶進行無現金化交易。與此同時,基層行還應妥善做好相應的推廣、輔導、維護工作,幫助客戶正確使用相關產品。如此,商戶們慢慢得便養成了習慣,自覺減少了現金交易頻率,進一步壓縮假幣流通的空間。
(二)不折不扣執行,打造放心網點
一是依法收繳假幣。各金融機構窗口人員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的規定,發現假人民幣應及時予以收繳,嚴格遵守制度,堅決按照不怕傷感情不怕得罪人的原則進行收繳,並嚴格執行「人民幣使用標准」,從根本上杜絕假幣從金融機構流出的空子。
二是要打造人民幣收付客戶放心網點。在嚴格執行假幣收繳規定的同時,基層金融機構還應努力構建人民幣收付安全工程,打造人民幣收付客戶放心網點。要強化臨櫃窗口的服務工作,規范假幣收繳、鑒定業務的操作流程。要提高全體一線員工的反假意識和反假積極性,切實履行銀行人的職責,對自己負責,對群眾負責。要不斷提高服務透明度,承諾服務內容,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群眾監督,杜絕假幣從窗口再次流入社會的現象,不斷提升人民幣管理工作水平。
(三)構建培訓機制,完善考核機制
一是積極構建反假貨幣培訓機制。基層金融機構應加大反假貨幣培訓力度,實行持證上崗(反假貨幣資格證書),打造一支過硬的基層金融機構反假貨幣隊伍。既要定期不定期開展人員的培訓工作,及時傳遞各類新興的假幣信息,做到與時俱進;也要把反假貨幣作為日常工作任務,利用動員存款、放貸收貸收息的時間,及時向各開戶單位會計出納、個體戶、集市商戶等人員傳授識假辨假技能,並通過他們向廣大群眾傳授反假知識,提高人們的反假水平。
二是要不斷完善考核機制。一方面人民銀行應建立一套嚴密的、科學的反假貨幣考核制度。每年對全市范圍內各金融機構的反假貨幣開展情況進行通報,對反假貨幣工作突出的金融機構及工作人員給予精神上和物質上的適當獎勵;對違反收繳規定的,要進行嚴肅處理,在整個金融系統內作出通報,並處以一定的經濟處罰,做到獎罰分明。健全和完善反假工作的考核制度,促進反假工作規范化、正常化管理,為基層金融機構開展反假貨幣工作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另一方面基層金融機構也應從各自實際出發,對系統內反假貨幣工作開展情況敲定一個獎罰標准。對每年系統內反假貨幣宣傳工作到位,假幣收繳數量排名前幾位的進行獎勵,對排名靠後的進行督導檢查,一旦發現問題,從嚴處置,努力在基層行反假一線構築一道防護門。

⑨ 反假貨幣知識宣傳內容有什麼

主要鑒別假幣。1.是假幣犯罪的主要特徵、慣用手法、典型案例和公眾防範措施等;
2.是冠字型大小碼查詢、貼標等工作情況,解決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客戶假幣糾紛的業務流程;
3.是第四套退出流通人民幣防偽特徵及相關收兌知識
反假貨幣培訓內容是什麼?
a,反假貨幣知識培訓考試指的是,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履職需要,面向銀行業金融機構從事現金業務人員開展的反假貨幣培訓及考試。 反假貨幣的具體培訓內容為:人民幣理論知識、外幣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等。
b,反假幣培訓項目的意義是:幫助相關人員深入掌握反假貨幣知識,提高假幣堵截能力和現場應對處置能力,保護持幣人合法權益,切實維護金融穩定。
拓展資料:
1.什麼是人民幣,它由什麼單位發行:
人民幣 是指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發行的貨幣 , 包括紙幣 和硬幣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 是人民幣 。 以人民幣 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 發行。
2.假人民幣 有那些種類:
假人民幣 包括偽造的和變造的人民幣 兩種。 偽造的人民幣 是指仿照人民幣 的圖案、 形狀、 色彩等, 採用各種手段製作的假人民幣 。 主要有: 機制假幣 、 拓印假幣 、 彩色復印假幣 和手工描繪或手工刻版印製的假幣 。 變造的人民幣 是指在真幣 的基礎上, 通過挖補、 揭層、 塗改、拼湊、 移位、 重印等手段製作的人民幣 , 以達到以少變多的目的。主要有: 拼湊變造幣 、 揭頁變造幣 。
3.反假幣簡介:最初有19家有關部委作為成員單位,辦公室設在中國人民銀行,由人民銀行黨組書記、副行長周正慶任召集人,1996年至2002年底,聯席會議由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擔任召集人。2003年起由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聯席會議的成員單位已擴大為28家,有中宣部、人大法工委、最高法、最高檢、外交部、發改委、教育部、公安部、安全部、財政部、鐵道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文化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民航總局、廣電總局、國務院港澳辦、國務院法制辦、國務院台辦、銀監會、質檢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工、農、中、建行等。國務院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為劉文通,專職副主任為徐方。

⑩ 我國有關反假貨幣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反假貨幣工作的法制化進程不斷加快,目前已公布並實施的法律法規有:
刑法(1979年通過,2011年修訂)
中國人民銀行法(1995年通過,2003年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2000年)
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2003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10年)
這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對各種類型的貨幣犯罪行為做出了詳細的界定,規定了相應的處罰措施,為嚴厲打擊假幣犯罪活動,規范反假貨幣工作的操作與管理,維護持有人權益和國家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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