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如何征稅
A. 我國2022年對虛擬貨幣征稅
我國2022年對虛擬貨幣征稅詳情如下:
由此可以看出加密數字貨幣市場正在全球范圍逐步擴大,尤其是2019年漲幅明顯,數字化趨勢已經勢不可擋。2019年雖然Libra是非常值得熱議的海外項目,但中國區塊鏈技術的進展和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則在另一角度也牽動著各國政府和業內人士的心。的研發帶來了巨大沖擊,在中國引領之下,全球各國政府陸續對央行數字貨幣進行了表態,同時也公布了各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發的進展,全球各國央行數字貨幣呼之欲出。
央行數字貨幣的刺激加上全球加密數字貨幣市值的顯著提升,全球各個國家不得不加快對加密數字貨幣市場的管理。如何對加密數字貨幣市場有更加合規的管理,加密貨幣征稅制度的完善彷彿成為了對加密數字貨幣市場管理的重要一環。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B. 數字貨幣需要繳稅嗎
利用數字貨幣取得的收入是需要納稅的。因為在中國數字貨幣不屬於貨幣,不屬於貨幣的話,就需要納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個人通過網路等形式購買虛擬貨幣,然後加價賣出所獲得的收益屬於個人所得稅繳納的范圍,在賣出貨幣之後需要按照資金轉讓所獲得的資金來計算所要繳納的稅款。
個人銷售虛擬貨幣需要繳納的稅額
稅額應該是包含在銷售時的財產原值里的,其財產原值為在網路上買入時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的稅費。當個人沒有辦法提供相關的財產原值的證據時,會由相關部門的相關負責人員對財產的價值進行核對,然後根據相關的財產價值算出需繳納的稅費,這樣就會避免出現逃稅的行為,而且在算稅費時,會按照財產轉讓所相關的適用的稅率 20% 來計算,而不是單純的用個人的所得稅的方式計算。 財產轉讓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20% , 應納稅所得額 = 每次轉讓財產收入額 - 財產原值 - 合理費用確定財產原值。
C. 鏈喬教育在線|關於數字貨幣,你應該知道的一切
1、什麼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根據網路資料顯示,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區塊鏈工作組組長李禮輝在2017年9月18日發布的一篇文章中提到,「數字貨幣必須具備法定地位、國家主權背書,明確發行責任主體。」而在央行數字貨幣的定義中,任何非有形貨幣都稱之為數字貨幣。
雖然目前對於數字貨幣的定義存在一定分歧,但統一的認知是,以數字形式呈現的非紙幣、硬幣等實體貨幣,但承擔了實體貨幣職能,能夠支持即時交易和所有權轉移的一種貨幣。
2、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的對比
電子貨幣:由金融機構發行,不限制使用范圍,發行數量由法定貨幣決定,價值與法幣對等。
虛擬貨幣:由網路運營商發行,只能流通於網路不得支付購買實物,由網路用戶用法定貨幣向 游戲 公司購買所得。如Q幣、魔獸金幣、網路幣等,只能單向流通。
要對電子貨幣、虛擬貨幣以及數字貨幣進行區分,需要從發行主體、適用范圍、發行數量、流通方式等多個維度進行比較:
目前我國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DCEP)是基於區塊鏈技術推出的全新加密電子貨幣體系。DCEP將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即人民銀行先把DCEP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金融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並且,央行的全球貨幣早在2014年就已經開始准備了。
未來的財富不是美元,也不是黃金,一定屬於區塊鏈數字資產;數字資產將成為金融體系的新寵,成為全球經濟變革大趨勢。
在Facebook發行加密貨幣libra 天秤幣成為互聯網全球金融市場焦點的同時,中國人民銀行打造的數字貨幣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也正式從幕後走向台前。對比Libra幣與中國擬發行的央行數字貨幣DCEP,不禁驚呼,這難道是中國為全球各經濟體准備的「新世界貨幣」嗎?
3、DCEP具備「世界貨幣」所需的一切條件
對比DCEP與Facebook推出Libra幣可以發現,二者在安全性、架構、理念等方面十分相似。不同的是,DCEP在保有Libra優點的同時,針對Libra幣無法成為世界貨幣的設計缺陷,DCEP給出了近乎完美的答案:
(1)DCEP與人民幣可以1:1自由兌換,支持連接中央銀行;
(2)DCEP採用商業銀行和中央銀行的雙層制度,適應國際上各主權國家現有的貨幣體系;
(3)DCEP是主權貨幣,是紙質人民貨幣的替代,可以確保現有貨幣理論體系依然發揮作用;
(4)DCEP可以基於特殊設計,可以不依賴於網路進行點對點的交易。
1、數字貨幣革命,動搖了原有國際經濟秩序的地基,成為當前全球數字經濟時代的戰略制高點。
數字貨幣的到來,源於兩條 歷史 發展主線的匯合。一是數字化發展,二是貨幣本身的發展。
信息化、網路化的發展締造出一個數字化的虛擬空間。當各種各樣的數字商品、數字服務以及數字資產層出不窮,數字貨幣的出現也就順理成章了。
經濟數字化使得數據總量飛速增長。研究顯示,當前全球數據總量正在以「10年10倍」的速度增長,到2025年將達到約163ZB(1ZB約等於1萬億GB)。其中,中國的數據總量到2020年末預計將超過8ZB,全球佔比18%左右,有可能首次超過美國躍居全球第一。2020年4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明確提出發展數據要素市場,加快數據資產化進程。這意味著,數據資產的形成、流通、交易、開發等過程都會納入規范化市場框架中。
為什麼不能大量發行傳統貨幣來滿足數字經濟的需要呢?這與傳統貨幣的性質有關。傳統貨幣是「通貨」,也就是可以交換任何商品,使用場合不受限制,由於不攜帶信息,也很難追溯。這就使得傳統貨幣如果跟隨數據量的增長而膨脹的話,直接失去價值尺度職能,也就是變成廢紙。而數字貨幣則不同,它雖然也是「通貨」,但卻可以攜帶信息,於是自身具備穩定性,可以作為數據資產的「錨」而不是被數據資產「帶飛」。
實際上,最早實踐數字貨幣理念的比特幣,其核心屬性就是總量可控,從而可以用於衡量其他商品的價值而非被其他商品決定其供給量。當然,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因此,從戰略全局看,在信息化、數字化成為經濟發展主要趨勢之一的大背景下,發行主權數字貨幣是大勢所趨。
2、央行數字貨幣實施的優勢體現
數字貨幣具有國家信用,與法定貨幣等值,同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有著本質上的區別。首先數字貨幣無需網路,用戶使用起來很方便,體驗度高。央行數字貨幣不需要網路就可以離線支付,只要手機打開電子錢包就能輕松完成支付。而目前大家熟知的移動支付在通信網路不好的地區,或者手機斷網了,就不能使用了,這是數字貨幣區別於其他支付方式的一大優勢。
其次央行數字貨幣與普通銀行賬號相比,最大的差別是顛覆了銀行賬號體系,取而代之的是統一的電子錢包。這說明今後將不用再去銀行開辦賬戶,只需下載數字貨幣APP即可通用。銀行的部分功能將被數字貨幣取代。同時人們也不必再用微信或支付寶綁定銀行卡,線上線下消費,直接支付數字貨幣就可以順利完成。
數字貨幣可以顛覆紙幣使用方式並節省成本。從貨幣發展 歷史 來看,貨幣向低成本、可靠、便捷的方向發展是不可逆的趨勢。從古至今貨幣的形態正變得越來越自由,紙幣發展成熟後必然將產生數字貨幣。同時紙幣、硬幣的發行、防偽、印製、貯藏各個環節都需要成本,在數字貨幣時代,這些成本都可以節約,大大增加了生產效率,使得金融交易變得更加高效和便捷。
3、數字貨幣掌握各種資金流向,方便國家征稅
以往用現金或者用微信、支付寶進行支付,如果沒有發票,收入是很難追蹤到,因此可以避稅和逃稅。但是用了數字貨幣以後,每一筆收入和支出都可以追溯到源頭,偷漏稅的空間比以前小了很多。
通過現金逃稅避稅再也行不通了,國家很早就要求銀行報送大額現金業務信息,推送至相關部門共享。對大額現金業務信息分行業、用途、金額進行分析。一旦數字貨幣全面推廣落地,所有的合同交易、工資發放、現金來往都將在銀行留有底案,公司及個人所有的賬目往來都將透明化,所需要繳納的稅款也顯而易見,偷稅漏稅極容易被查處。
伴隨著技術的發展,自原始部落狩獵和採集時期至今,貨幣已歷經多個階段:
在貨幣的演化史上,最初的物物交換——金屬交換——紙幣、銀票——現在的線上支付Q幣、電子現金等,都是跟隨時代變遷而來。
貨幣的形態從實物貨幣、金屬貨幣、待用貨幣、信用貨幣、電子貨幣到數字貨幣,貨幣自身的價值依託也從實物價值、發行方信用價值。
貨幣(信用卡、紙幣)需要額外系統(如銀行)來完成生產、分發、管理等操作,帶來很大的額外成本和使用風險,如偽造、信用卡詐騙、盜刷、轉賬等。
實現一種數字貨幣,保持既有貨幣這些特性,消除紙質貨幣的缺陷,提升便攜、方位、辯偽、匿名、交易、資源、發行等方面的能力。
中心化控制下的的數字貨幣需要一個中心管理系統,但很多時候並不存在一個安全可靠的第三方記賬機構來充當這個中心管控的角色。
2019年底,數字人民幣試點、測試相繼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四地及北京冬奧會場啟動;2020年10月,增加上海、海南、長沙、西安、青島、大連六個試點測試地區。
目前數字人民幣試點范圍有序擴大,應用場景逐步豐富,應用模式也是持續創新,系統運行總體穩定,初步驗證了數字人民幣在理論政策、技術和業務上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數字人民幣試點測試堅持穩妥、安全、可控原則,以受邀白名單用戶小額交易為主,目前參與人數、參與筆數、凈兌換的金額總體上還是比較小的。試點過程中各方面對數字人民幣都有比較高的興趣,試點地區用戶的積極性比較高,試點場景現在覆蓋了生活繳費、餐飲服務、交通出行、購物消費、政務服務等多個領域。
下一階段,將根據試點參與各方的反饋,不斷完善和優化數字人民幣技術、業務和政策方案,深入 探索 數字人民幣應用模式,強化數字人民幣通用性和普惠性,完善產品功能和應用性,提升系統的安全性、穩定性。試點地區目前總體上仍然處於試點測試階段,什麼時候正式推出現在還沒有時間表。
新冠疫情加快了經濟數字化,無接觸交易和支付成為很多人的生活常態。疫情下,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BDC)研究力度進一步加大。中國數字貨幣發展處於什麼階段?數字貨幣將如何改變支付?對金融體系和普通人的生活又會帶來什麼影響?
在博鰲亞洲論壇2021年會「數字支付與數字貨幣」分論壇上,人民銀行新任副行長李波表示,數字人民幣目前的發展重點是推進在國內的使用。「人民幣國際化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進程,我們的目標不是取代美元或其他貨幣,而是讓市場做出選擇,以實現國際貿易和投資的進一步便利化。」早在2014年,央行就開始對數字貨幣發行框架、關鍵技術等問題進行研究。2019年8月,央行明確「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DC/EP)研發步伐」為2019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之一。
各國央行數字貨幣之間的跨境協助與互操作性成為焦點
自2018年年末以來,全球多數經濟體陷入全面衰退,加劇通貨膨脹,法幣貶值;同時科學技術飛速發達,計算機互聯網相關技術突破,區塊鏈快速發展。數字貨幣作技術鏈接全球金融、數字化、以及區塊鏈整個行業的重要一環,作用將會越來越重要。
目前,數字貨幣使用人數雖然在不斷增長,但使用人群在全球范圍內仍佔小部分,使用率不超過10%。此外,數字貨幣與投資操作的相關性很高,大部分過用戶仍然集中在炒幣,一旦數字貨幣行情大幅下跌,將影響市場整體信心。
所以對於數字貨幣的監管,2020年各國政府必然會更進一步,以維持本國現有金融體系為基礎針對當前數字貨幣市場表現提出更為完善的監管政策。如果全球治理可以形成一定共識,或許會推動數字貨幣最終形式的呈現。
在各方監管下,項目發行代幣融資門檻提高,進而市場上導致市場項目方質量會提高,加速產業落地;越來越多市場劣質幣種淘汰,數字貨幣創新增多。主流的數字貨幣或合法介入金融體系,轉變成證券、理財等多種形式;新的監管形式下會滋生交易所向著多元化的方向發展。
央行數字貨幣可分為批發型與零售型兩種類型。批發型主要用於企業間以及金融系統的結算、清算,零售型主要用於日常支付。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表示,數字人民幣的起始點是做好零售,做好零售系統的升級換代。零售系統效率提高是開展其他所有業務的基礎。在此基礎之上,批發系統、跨境支付操作才具備可能性。
隨著各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發展與推進,跨境支付問題成為熱議話題。2019年,泰國中央銀行聯同香港金融管理局展開了研究,利用央行數字貨幣及區塊鏈平台解決跨境支付中的各種問題。跨境支付非常復雜,對外匯管理、資本流動管理都有影響,這些問題都必須要解決。所以泰國現在只是建立了專用的支付走廊,通過試點項目把可能產生的影響放在可控的范圍內。
中國正在研究比特幣、穩定幣的監管規則,從比特幣誕生之初,其定位一直處於爭議之中。比特幣和穩定幣是加密資產,加密資產是投資的選項,本身不是貨幣。加密資產將來應該發揮的是一種投資工具或者是替代性投資。很多國家包括中國正在研究,把它作為一種投資工具應該有怎樣的監管環境,雖然可能是一個最低的監管規則,但仍然且必須要有監管規則,以及確保這類資產的投機不會造成嚴重的金融風險。
如果想讓穩定幣這樣的加密資產成為廣泛使用的支付解決方案,需要更加強有力的監管規則,要比比特幣現在的監管更加嚴格,將來任何穩定幣,如果希望能夠成為一個得到廣泛使用的支付工具,必須要接受嚴格監管,就像銀行或者准銀行金融機構一樣得到嚴格監管。
D. 為什麼要推出數字人民幣,原因有以下五點
1 、降低發行成本:與實體相比,發行數字貨幣節省時間和人力物力;
2 、方便使用:就算在沒有網路的情況,數字貨幣可以像紙幣一樣使用;
3 、維護個人支付隱私:數字貨幣能夠實現維護個人支付隱私的需求;
4 、保持系統穩定性:數字貨幣政策更容易保持整個貨幣體系的穩定性;
5 、有利征稅:數字貨幣可以把握資金趨勢,有利於國家征稅。
以上就是為什麼要推出數字人民幣相關內容。
數字人民幣簡介
1 、使用范圍廣:在中國國土范圍內的商戶經營者都需要接受數字人民幣支付的交易,這就保證了使用的范圍與有效性,而其他電子支付方式則可以被商家拒絕接受;
2 、無需依靠網路:其他電子支付方式需要聯網狀態下才能使用,而數字人民幣即使沒有網路也不影響使用;
3 、不收服務費:其他電子支付方式提現時需提取一定比例的服務費,而用數字人民幣兌換紙幣不收取任何服務費。
本文主要寫的是 為什麼要推出數字人民幣 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
E. 加密數字貨幣征稅大潮或開啟,將會有哪些利弊呢
2020年極大可能開啟加密數字貨幣的征稅大潮,現在數字經濟成為潮流,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重視加密數字貨幣帶來的挑戰。而加密數字貨幣的征稅制度就成為了其中一個大方向。
加密數字貨幣征稅大潮為何在2020
首先從2019年至2020年的加密數字貨幣市場的數據來總結,據得得智庫數據顯示,截止北京時間2019年12月31日24時,全球加密數字貨幣市場總市值為 1927.69 億美元,2019年全年共計上漲53.35%。
截至2020年1⽉5⽇,全球加密數字貨幣市場共有數字貨幣4993種,總市值共計1997.68億美元。與2019年年初的1257.08億美元的總市值相⽐,整個加密數字貨幣市場上漲了740.6億美元,同比上漲58.91%。
由此可以看出加密數字貨幣市場正在全球范圍逐步擴大,尤其是2019年漲幅明顯,數字化趨勢已經勢不可擋。
2019年雖然Libra是非常值得熱議的海外項目,但中國區塊鏈技術的進展和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則在另一角度也牽動著各國政府和業內人士的心。
Libra的研發帶來了巨大沖擊,在中國引領之下,全球各國政府陸續對央行數字貨幣進行了表態,同時也公布了各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發的進展,全球各國央行數字貨幣呼之欲出。
央行數字貨幣的刺激加上全球加密數字貨幣市值的顯著提升,全球各個國家不得不加快對加密數字貨幣市場的管理。如何對加密數字貨幣市場有更加合規的管理,加密貨幣征稅制度的完善彷彿成為了對加密數字貨幣市場管理的重要一環。
各國加密數字貨幣稅收政策逐漸完善
2月14日一則美國國稅局,免去納稅人使用加密貨幣進行游戲交易的納稅義務的消息,就不脛而走。也讓大家對各國對於加密數字貨幣的納稅政策有了很大的關注。
美國:國稅局免去納稅人使用加密貨幣進行游戲交易的納稅義務
美國在2014年就發布了「2014-21號通知」,其通知警告加密貨幣持有人如果不為加密交易繳納稅款,將受到處罰。
2019年10月,美國國稅局(IRS)發布了有關加密貨幣的稅收指南並明確表示,出於聯邦所得稅的目的,僅在投資者能夠處置其持有的資產時才識別空投/分叉的代幣。
一旦納稅人獲得了轉讓,出售或交換加密貨幣的能力,則即將被視為接受加密貨幣。當通過加密貨幣交易所進行交易時,應稅交易的價值就是平台以美元記錄的金額。此外,納稅人的買賣價格將確定收益或損失是否已發生及其持續時間。
2020年2月美國國稅局(IRS)修改了其網頁上的措辭,美國納稅人已經免除了使用加密貨幣進行游戲交易的納稅義務。根據美國政府問責局(GAO)的一份報告,美國納稅人對於如何處理加密貨幣持有和交易仍處於迷霧之中。認真對待數字資產避稅,2020年稅務申報變重要。
英國:認真對待數字資產避稅,2020年稅務申報變重要
2018年,英國數字資產特別工作組提交了一份特別報告後,首份加密數字貨幣指南問世了。指南闡明了英國稅務及海關總署如何看待加密數字貨幣的一些重要細節。許多人認為這份指南是對加密數字資產採取更嚴格的征稅措施的前奏。
2019年11月英國再一次發布了針對企業的新加密貨幣稅收指南。英國稅務及海關總署還向一些主要的數字資產交易所中心(包括比特幣公司)發送了請求,以獲取交易所中英國投資者在2019年8月份的交易信息。英國稅務及海關總署似乎在很認真對待數字資產避稅一事。這意味著,2020年稅務申報將變得尤為重要。
泰國:泰國將對加密數字貨幣征稅立法
2019年11月25日,泰國稅務總局局長Patchara Anuntasilpa在接受《曼谷郵報》采訪時表示,泰國稅務部門將通過引入基於區塊鏈的退稅系統來改變目前的退稅做法,並希望在2020年年中實施該系統。
根據上個月外媒報道稱:泰國的財政部長Apisak Tantivorawong宣布了泰國政府對加密數字貨幣採取的稅收框架問題,此次泰國政府對泰國加密數字貨幣的稅收范圍非常廣闊,涵蓋所有的加密數字貨幣投資回報以及零售交易。
投資者需要在加密數字貨幣交易後支付7%的增值稅,除此之外還需要繳納15%的資本利得稅。目前泰國內閣已經批准了2項關於加密數字貨幣交易的法令草案。
韓國:預計2020年開始對加密貨幣交易征稅
據《韓國時報》報道,對於出售加密數字資產所得的資本收益,2019年時還沒有直接的征稅框架。韓國經濟和財政部正在制定這項措施,從2020年開始,它將成為稅收法案。
韓國經濟部某官員表示:「相關的討論已經開始。修訂後的法案將於2020年的上半年起草。」
韓國國民議會也一直在研究一項加密貨幣稅收法案。最終的法案將增加加密數字貨幣交易過程各個環節的透明度。但可以肯定的是,韓國將對出售加密數字資產的資本收益征稅。
中國:法院描述比特幣為虛擬資產,中國稅務機關或出台加密稅收政策
2019年7月一家中國法院正式將比特幣描述為虛擬財產,從而獲得了法律認可。
這一裁決是一家現已關閉的交易所與一名損失資金的用戶之間糾紛的一部分。 目前,中國還沒有關於加密稅收的具體規定,但法院對加密貨幣作為一種資產的關注,可能會促使中國稅務機關出台加密稅收政策。2020加密數字貨幣市場持續火爆,中國出台加密數字貨幣稅收政策也許就在今年了。
除以上國家在加密數字貨幣的征稅政策方面,2020年有計劃或者已經行動。其它很多國家也早就針對加密數字貨幣出台了相關征稅政策。
其中包括百慕大,伊朗,法國,紐西蘭,日本等多個國家都頒布了加密貨幣的稅收政策。當然也有一些國家表示暫時不會對加密數字貨幣市場進行征稅。
加密數字貨幣征稅的「利」與「弊」
對於加密數字貨幣征稅的問題,很多人都提出了疑問,大家認為加密貨幣的匿名性意味著很少有人知道交易的發送者或接收者。
但是,政府稅收和其他管理人員都傾向於交易所引入KYC(Know Your Customer,即了解你的客戶)的指導方針,然後再要求獲取這些記錄。這樣就會導致大家的身份暴露,沒有了區塊鏈最初所提出的隱匿性。
這也確實是一個弊端,但其實絕對的自由就是隱患了,現在的世界文明是我們經過幾千年的實踐才獲取的,而各個國家的監管和法律正是其中維護社會文明和制安的重中之重。其實去中心化並不代表絕對的去中心化。
目前各國相關政策其實並沒有完善,可能最終會達成全球默認規則,但這需要基於加密貨幣的業務積累,然後用某種分配方式將這些稅收按司法管轄區來分配。
換個方式想一想,其實各國對於加密數字貨幣的稅收政策恰恰代表了加密數字貨幣正在逐漸得到世界的認可,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承認了數字貨幣的合法性,國家的監管也對用戶有了更大的保障。
現在加密市場的嚴謹性無法與法幣市場相媲美,並且有匿名化的特性,數字貨幣經常被用於走私、販毒、洗錢、地下交易等領域,一直遊走在法律的邊緣。
加密數字貨幣交易在全球的接受度也在不斷提升,交易量及交易數額逐漸增大,對其進行有效地監管是各級政府必須面對和解決的問題。作為重要的監管手段,合理地稅收政策自然會被提上日程。
2020年加密數字貨幣市場應該會得到更大的關注和普及,而全球也極有可能開啟針對加密數字貨幣稅收政策的大潮。
F. 比特幣征稅時代結束!原來它在國外這么火!
7月1日,星期六。
日本全面取消8%的比特幣消費稅。
7月1日,同一天。
澳洲全面中止比特幣的雙重征稅。
日本與澳大利亞同時減免比特幣交易稅,一方面代表了日本和澳大利亞這兩大經濟體對比特幣的強烈支持,另一方面象徵著比特幣賦稅時代結束,在國際上正式進入發展期。
因此可以這么說:
比特幣的未來,提前而至!
在此數月之前,日本政府正式承認比特幣為一種合法支付方式,同時還為日本數字貨幣交易所制定了監管框架,這推動了比特幣在日本蓬勃發展,日本一躍成為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市場。
如今世界范圍內越來越多的商店、航空公司、旅館開始接受比特幣支付,如日本樂桃航空公司宣布接受比特幣支付機票。此外,日本著名的膠囊酒店也開始接受比特幣支付。
比特幣正在國際上越來越火,已進入蓬勃發展期。去年我們夢想中的比特幣未來時代,已經提前來臨。你,做好准備了嗎?
G. 數字貨幣是如何賺錢的
文章分為三部分,是我這幾天在發的長微博(微博@十一地主)的整理合集,是關於賺錢的。
第一部分,是一些思考總結,網友評論說是逆向思維,我覺得很貼切;
第二部分,是同事的約稿,讓我寫一下數字貨幣是如何賺錢的;
第三部分,是提醒炒幣的人,要懂得欣賞區塊鏈的美。
第一部分
昨天windows7升級windows10期間,我坐在前台聊天,人事過來問我,你怎麼對比特幣這么狂熱,我讓家裡人下載公司錢包,說有代幣獎勵,他們都覺得我像傳銷的。
我當時在想,是什麼原因讓我們離財富無緣?
1.很多人知道比特幣,主要通過媒體報道,而在中國,這些報告基本是負面的。幾部委聯合通報,通過央視等媒體擴大一下,立馬給基本沒點「思考」能力的人造成一種負面的印象。我之前試駕特斯拉,和店員開玩笑說,你們要是支持比特幣支付就好了,店員疑惑地看著我:「比特幣是黑市洗錢的吧,來路不正!」店員代表了大部分人的想法,他們相信「公信力」,沒時間也沒精力去思考一些更本質的東西。
2.什麼是更本質的東西?錢到底是什麼,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我想,除了相關領域的人會去思考,普通人根本不會拿著人民幣,思考一下這背後的邏輯。前幾天侄子一周歲生日,生日宴上姑父說:「這黃鱔是野生的,大家多吃一些,野生的好呀。」,我就很想問:「為什麼野生的好,好在哪裡,是口感,營養,或者單純只是慣性的偏見,養殖的東西為什麼不被認可,野生的食材真的都是好的嗎?」我這種喜歡問「為什麼」的精神,其實是一種深入思考,它讓我更加觸達事情的本質。而很多人,覺得只要生活過得去,不會去想這些,很大程度上,他們只是活著,而不是想要活得明白。愛智求真,是一種很可貴的態度,它甚至比賺了多少錢還要重要。
3.為什麼我想說「愛智求真」的態度呢?這就是向下生長。知道我們生活周圍的一切是怎麼來的,手機是怎麼發明的,技術是怎麼迭代的,觀念的形成有怎樣的邏輯,財富是如何定義的,權力的基礎是什麼等等一系列問題,找答案的過程中,就是向下生長,愛智求真的表現。這些看似離生活很遠,實際上無比重要的 探索 ,可以幫助我們建立起良好的三觀。
4.我曾經看過「糖」的知識,知道這種高熱量的食物,對於食物匱乏的原始人類來說,總是極具誘惑力的,所以當看到小孩子吵著要吃冰淇淋的時候,我就會微微一笑,這是天性啊。我曾經思考過為什麼男人喜歡白富美, 女人喜歡高富帥的原因,在看到女人喜歡化妝,男人喜歡冒險的新聞時,會理解,知道這是演化的結果。這種更底層的知識,就是萬變不離其宗的那個「宗」,這也是老子講的: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5.如果我們不斷的向下生長,不斷的問「為什麼」,把環境給我套上的衣服,一件一件地脫下,根據自己的思考總結,再量身定製一套穿上,那麼我們很大程度上,就有了獨立思考的能力。媒體說:「比特幣是洗錢的。」我就會問:「為什麼他們選中了比特幣來洗錢,它有什麼特質嗎,這些特質可以用在其他地方嗎?」別人說:「野生的黃鱔好吃?」我就會問:「野生的黃鱔量少又貴,而養殖的黃鱔飼料配比均衡,營養更加豐富,憑什麼說野生的更好?」
6.這樣的思維訓練下來,我們再去看新聞,看新事物,就會得出不一樣的結論,別人看的只是新聞,而我們有了更高的視角,自然看到的也更多了。從追時間的人,變成了等著時間,等著趨勢向自己奔來的人。
7.希望你成為後面一種人,加油吧。
第二部分
要說解釋清楚數字資產是如何賺錢,恐怕要從多個方面入手,而我能力有限,只能很謹慎地發表一下自己的觀點。
事情還要回到2008年美國次貸金融危機。當時各國政府為了救市,大量印鈔,短期來看確實有助於緩解當下的危機,但這種把隱患拋向未來的做法,從遠看的角度看,並不值得提倡。我之前在微博上寫:
「我們對於立馬能得到的東西,總是趨之若鶩;對於將來更好的東西,總是保持懷疑,這是進化的賭注,在食物匱乏的遠古,這是成功的策略,不過在資源豐富的現在,這是失敗的策略,人要逃出基因的控制,更新操作系統,實在是太難了,但必須這么做。 」
直接印錢救市就是犧牲長遠利益,解當下之急。
政府的收入來源有兩個,第一是征稅,這玩意兒征多了人民嗷嗷叫,不利於統治;第二是透支人民的信任,通過央行發行債務,也就是「法幣」,人民當下感受不到痛苦,一旦把時間拉長,發現已經來不及了,通過碰撞已經造成,但沒有任何辦法。
不過在互聯網這種沒有國界的地方,現實世界裡人民對面通貨膨脹的無可奈何,終於等到了中本聰。從演化的角度講,一切都成熟了,自然會有新技術,新發明,新理論冒出來。密碼學,經濟學,數學等等學科的成熟,發展到一定階段,一定會催生出「比特幣」以及它背後的技術「區塊鏈」的出現。
我們不必在乎中本聰是誰,而是要從 歷史 演化的角度里理解,人民對於法幣不斷貶值的不滿,自然會提出新的要求。而貨幣,自然而然成了首當其沖的領域。
傳統的法幣,不管政府如何信誓旦旦,不管如何制定抑制通貨膨脹的政策,從源頭看,它總是收不住的。生活經驗也告訴我們,法幣是越來越不值錢的,三十年前放在銀行的3萬元,存在現在拿出來即使變成10萬,當事人也覺得大虧,他可能不懂經濟學,但他懂購買力。這就是政府濫發貨幣的害處,法幣沒有稀缺性,它的原罪就是越來越不值錢,而本質是政府總是透支人民的信任,這是一種無形的剝削。
那麼比特幣這種數字貨幣呢,它好在哪裡,或者說,玩這玩意兒,是如何賺錢的?
首先,我們要定義一下「錢」。
假設有一種東西,全村子裡的人都接受它,認可它,信任它,可以記賬,可以拆分,可以流通,可以用來買菜,交學費。這東西看起來像錢,用起來像錢,聞起來也像錢,那它就是錢本身,這種價值來源是全村人的「共識」。
我們不必在乎這東西是一塊石頭,一支香煙,還是一個看不見摸不著的比特幣,而 歷史 上,確實有人把石頭,把香煙當成錢來使用。
如果我們把村子擴大,那麼要形成更多的人「共識」,就變得非常困難,只能通過更大的「想像的共同體」來完成,比如一個國家,藉由政府,教會等組織來達成共識。要注意,這里的政府,教會,其實是一個第三方,陌生人認可這個第三方,完成信任傳遞,再可以交易物品,而這里的價值媒介,就是「法幣」。
所以錢,說到底是共識。與實物到底是什麼,關系並不是很大。
說到這里,我想起《人類貨幣史》的一個觀點,貨幣具有類似物理上的「波粒二向性」,貨幣其實是虛實的結合。
我之前一直以為錢就是實物,必須摸得著,現在我的思維發生了改變,而隨著無現金 社會 的繼續推進,一些新生代甚至會認為,錢就應該是數字化的,實物的錢反而會覺得不習慣。
而我的觀點更進一步,我覺得錢應該徹底數字化,而數字化的錢,應該具備稀缺性,自帶信任機制,沒有人可以控制,高流通性,安全性,高隱私性,以及方便使用。
在這樣的思維主導下,我覺得「貨幣」,就是應該是比特幣的樣子,它去中心化,數量有限,由數學保證它的稀缺,流通屬性好,全世界認可的人越來越多,隱私也做的很好,以後閃電網路的普及,小額支付也會非常方便快捷。
這就是比特幣的好。
再來,買比特幣是如何賺錢的?
我想,這個問題可能要倒轉一下:假如在未來,比特幣就是真正的錢的話,那麼法幣是什麼?它可能不值錢,因為持有它反而讓自己的資產持續掉價,這不是很好的賺錢方式。
但是站在現在看,畢竟比特幣等數字貨幣還沒有大規模普及,很多人也沒有聽說過,只有少部分的思維跨過了認知門檻,他們本質上,賺的是還沒有覺醒的人的錢,他們具有未來思維。
要從終點反過來看現在,那麼一切都很清晰了,不要在乎一時的得失,不要在意現在的蠅營狗苟,而是要把目光放長遠,目標是星辰大海。
第三部分
很多人並不懂區塊鏈,在他們眼中,這只是用來獲利的工具,與股票,外匯,黃金沒有別差。在波動中獲利,也在波動中爆倉,他們一次次地被追逐著時間,追逐著下次會是怎樣,而從來不停下來注視,思考它。區塊鏈的美,對他們來說虛無縹緲,而它的外相反而無比真實,一次次給自己帶來高潮與刺激,就在這種追求感覺的過程中沉淪下去了。
而真正的玩家,我覺得可以借用塞爾努達的一句話來表達:
」唯有美和對美的注視彷彿在一個無限放大的瞬間讓我們凌駕於時間之上。「
H. 數字貨幣征稅能在一定程度說明其合法化嗎
一定程度可以。其實數字貨幣不存在合法與非法一說,只存在國家的支持程度大小。因為即使界定為非法,由於比特幣的去中心化和交易匿名性特徵,任何機構都沒辦法追究到交易者責任。當政府開始收稅,而且體會到了虛擬幣帶來的稅收紅利之後,中央會直接承認其合法性並對其進行規范,就如同今天的股市交易一樣。而目前國內可以進行登錄交易的交易所也在增加,例如QUBE和okex,其交易種類也在迅速拓展。
I. 中國數字稅地位是
數字經濟帶來稅收新挑戰新機遇稅收治理現代化水平有待提升
我國數字稅離落地有多遠
● 面對新冠肺炎疫情沖擊,數字經濟成為全球對沖疫情影響、重塑經濟體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力量
● 我國作為數字經濟大國,應高度重視數字經濟帶來的稅收新挑戰和新機遇,積極參與國際稅收制度體系的重建,增強在國際稅收規則制定中的話語權與影響力,提升稅收治理現代化水平,為維護公平的國際稅收秩序貢獻智慧和力量
● 當下我國對數字稅正處於研究階段,需要借鑒國際經驗,尋找稅收制度設計的理論依據,針對中國國情進行制度研究和探討,至於進一步的立法甚至開征,還有相當長的時間
□ 本報記者 趙 麗
□ 本報實習生 顧小妍
面對新冠肺炎疫情沖擊,數字經濟成為全球對沖疫情影響、重塑經濟體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力量。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加快數字化發展,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協同推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轉型,加快數字社會建設步伐,提高數字政府建設水平,營造良好數字生態,建設數字中國。
包括不少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在內的業內專家認為,我國作為數字經濟大國,應高度重視數字經濟帶來的稅收新挑戰和新機遇,積極參與國際稅收制度體系的重建,增強在國際稅收規則制定中的話語權與影響力,提升稅收治理現代化水平,為維護公平的國際稅收秩序貢獻智慧和力量。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盤和林表示,我國目前尚未效仿歐盟推行數字稅,但隨著數字經濟的日益發展,數字稅可能是數字經濟發展的一種必然。不過也有專家認為,目前數字經濟還處於起步和發展階段,技術、市場規模以及落地應用都還有很大空間,當下我國對數字稅正處於研究階段,需要借鑒國際經驗,尋找稅收制度設計的理論依據,針對中國國情進行制度研究和探討,至於進一步的立法甚至開征,還有相當長的時間。
數字經濟發展迅猛
傳統稅制受到沖擊
近年來,隨著平台經濟、共享經濟、網紅經濟迅速興起,電子商務、網路約車、網路送餐、快遞物流、網路直播等數字經濟新業態從業者大量增加。據有關數據顯示,2019年新就業形態的平台企業員工達623萬人,平台帶動的就業人數約7800萬人。同時,疫情常態化之下「買菜靠網購,吃飯靠外賣,教育靠網課,開會靠視頻,全民直播帶貨」,「宅生活」激發大量「宅經濟」,涌現大批「宅就業」。
《法治日報》記者注意到,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在對未來五年的發展目標中提到,要加快數字化發展,建設數字中國。可以預見的是,數字經濟佔GDP比重會不斷提高。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認為,隨著數字經濟的發展壯大,稅收與稅源背離問題加劇,各國都在探討數字稅的問題,我國也需要摸索基於數字化的新稅制。
「現在提出『數字化新稅制』是非常迫切的需要。由於數字經濟的深度發展,數字化改革已經不只是數字企業需要解決的問題,而是整個市場經濟共同面臨的挑戰。」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說,「基於數字化的新稅制」是一種基於數字化經濟的新經濟形態,它是傳統稅制優化升級後的新稅制。這就表明了數字化逐步融入企業的生產發展之後,數字化進程對於整個稅制同樣發起了挑戰,傳統稅制需要結合數字化工作進行升級改革。目前,我們國家18個稅種都受到了數字經濟的影響。
隨著數字經濟、平台經濟不斷發展壯大,傳統稅制受到一些沖擊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比如有人提出,傳統的征稅理念、征管制度、徵收技術、稅收管轄和稅源分享辦法等,已遠遠不能適應數字經濟發展的新要求。
對此,施正文表示認同,他認為「原本建立在工業經濟基礎之上的傳統稅制有待改良」。
「目前,數字化發展速度太快,而關於稅務方面的政策調整還是在傳統框架內進行。而由於線上的稅收征管制度並不完善,企業和個人之間直接通過互聯網平台發生的交易行為目前是沒有辦法征稅的,並且我們國家對於第三方支付平台也沒有制定協助收稅的相關要求與規定,所以國家征稅尚無法波及互聯網企業。這就出現了諸如電商企業發展迅猛卻又在政策上避稅的現象,造成了國家的征稅問題,繼而影響了企業間的公平性以及社會公共服務的質量。」施正文說,「互聯網企業實則存在著稅收和稅源背離的問題,其收入可能主要集中在一些數字企業發達的地區,但實際創造用戶價值和承擔繳稅的消費者(稅源)卻分布在全國各地,地區經濟發展之間的不公平性進一步加劇。」
在劉尚希看來,數字革命對人類經濟社會帶來的深刻影響,不僅影響企業組織架構,對相關法律、制度等也可能帶來顛覆性改變。現在主要的稅種建立在工業經濟的基礎之上,未來無論是稅收征管、稅種、稅基等,可能都需要進行適應性的改革。
「隨著數字經濟、平台經濟不斷發展壯大,會帶來一個稅收上的問題,即稅收的徵收究竟應該在生產地還是消費地?雖然在工業經濟的基礎下,也存在稅收與稅源背離的問題,但互聯網經濟加劇了這個矛盾。」劉尚希說,比如發達地區有個數字平台,可以向全國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稅收該怎麼在不同地區間分配呢?在數字經濟不斷發展的當下,「我們的傳統稅制受到的沖擊越來越大」。
理順稅制設計思路
完善稅收配套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數字經濟快速發展催生新模式、新業態、新要素,傳統稅收制度、政策及稅收征管面臨挑戰,各國已在開展適應數字經濟趨勢的稅制調整。
2019年7月,法國率先通過數字服務稅徵收法案,英、德等歐洲國家相繼發布征稅意向,美歐關於數字稅的激烈博弈,引發各國對數字經濟稅收政策議題的關注。正因如此,不少學者指出,目前,中國數字經濟規模已達世界第二位,理順相關稅制設計思路、完善稅收配套政策,對於規范數字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那麼,到底何謂「數字稅」?數字稅,即數字服務稅,由歐盟委員會在2018年3月提出構想,不到3年的時間就吸引了至少23個國家立法徵收,涵蓋歐洲、亞洲、大洋洲和非洲。新冠肺炎疫情沖擊全球經濟,各國財政吃緊,加拿大等國在近期宣布了徵收數字稅的計劃,這一新稅種大有席捲全球之勢。
據施正文介紹,數字稅主要目的是解決國際上跨境進行數字服務的征稅問題。傳統的國際稅制通常以企業所在注冊地為基本對跨境企業實施征稅,但一些數字企業在提供跨境服務時並不需要在當地建立常設機構,那麼由於沒有在對方國家領土內建立企業,這些數字企業則可以既產生盈利,又無需向對方國家繳納稅費。目前,這種沖突主要體現在歐洲和美國兩地,因為規模較大的數字服務供應商基本都在美國,但是產品服務、在線廣告、在線銷售以及媒體互動等大部分消費行為卻在歐洲或是其他國家,而這些大型數字企業從不向歐洲等國繳稅,引起了歐洲國家尤其是法國的不滿,所以國際上也一直在尋找數字稅徵收的解決方案。自2019年開始,以法國為首的歐洲國家就在反復強調財政公平以及徵收數字稅,但由於美國以增加關稅為由進行施壓,這些建議不斷被擱置。
劉尚希認為,世界各國都在探討數字稅,它可以理解為一個稅類,也可以說是一個稅種,或者是一種稅收措施。大家都在基於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採取一些新的稅制改革措施,世界各國都在摸索,我們可能也要跟上相應的步伐。
有業內人士向《法治日報》記者介紹,中國此前在數字稅領域一度低調,不過近期情況開始出現轉變。2020年11月1日出版的《求是》雜志發表文章《國家中長期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若乾重大問題》提到,要積極參與數字貨幣、數字稅等國際規則制定,塑造新的競爭優勢。
2020年末,財政部原副部長朱光耀表示,是時候對數字稅收進行總體研究了。中國證監會科技監管局局長姚前表示,平台價值來自用戶,基於「用戶創造價值」的理念,作為公眾代表,政府是否有必要像徵收自然資源稅一樣,對平台企業徵收數字服務稅,值得深入研究。
據了解,中國正被呼籲提上議事日程的數字稅,主要針對的並非跨境交易,而是快速增長的中國國內數字經濟。根據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測算,2019年中國數字經濟規模達到5.2萬億美元,居全球第二,佔GDP的比重超過30%。
規模龐大的數字經濟,在給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便利的同時,也帶來相應的困擾和隱憂:數字經濟加大了稅收征管的難度,造成競爭不公平;一些平台憑借其主導地位和信息不對稱的優勢,「千人千面」或大數據「殺熟」,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日趨凸顯。
充分運用數字技術
加強數字稅收監管
改革之路並非坦途。
「由於目前我國尚缺乏關於數字化稅收制度的頂層設計,所以目前有必要去考慮一些關於稅制構造、征管方式等問題的根本改變。」施正文說,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要將傳統經濟政策完全拋卻,當前傳統經濟在我國還是占據50%的比例,所以對於傳統經濟仍可以通過優化升級將政策與現實更好的匹配,而對於數字化經濟產品,則需要我們去做一些根本性的改變和創新。
對此,劉尚希也表示,基於數字經濟的新稅制,需要不斷摸索,很難一下子就設計出來。
全國政協委員、民盟陝西省委會副主委、西安交通大學經濟與金融學院教授李香菊指出:「我們還應該認識到,數字經濟新業態的產業鏈復雜,一些新業務模式甚至處於稅收征管的空白地帶,加大了稅源管理難度和跨境交易監管難度。目前各國在數字經濟領域的利益嚴重不對等,多邊性質的協調方案始終難以得到實質性推進。」
中國的數字稅仍在研究階段,也有一些監管層、專家以及企業家進行了探討。比如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網易公司首席執行官丁磊曾建議,相關部門積極開展「數字稅」預判研究和儲備應對。
對於我國如何完善數字經濟的稅收體系,不少業內人士認為除了制度設計之外,還要健全稅收征管機制,組建專業化稅收征管人員,充分運用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數字技術全方位加強數字稅收監管。
對此,施正文給出了四方面建議:其一,在繳稅主體方面,未來在數字經濟的環境下,用戶在消費的環節中創造出巨大的價值,這是以往傳統環境下所不能比擬的。因此,目前可以考慮在消費和分配的環節面向自然人進行征稅,也就是考慮通過買方繳稅的形式收取稅費,致力於買方在購買產品時直接繳稅的方式來完成收稅這一工作,降低企業所得稅,增加個人所得稅。
其二,國家也可考慮利用「銷售稅」代替「增值稅」。目前,增值稅是我國第一大稅種,它是對於生產、流通到銷售、零售所有環節徵收稅款,主要是針對以工業為代表的傳統經濟,以消除重復征稅的問題。但目前的新經濟日益趨於扁平化,並不需要經過如此多的環節,所以現在很多國家也在考慮開征「銷售稅」,來代替增值稅。我國的海南自貿港使用單獨的稅制,其目的也就是要取消增值稅,把原先多環節的稅費徵收變成零售環節,它實際上就代表了我國目前發展和改革稅制的一個嘗試。
其三,在稅收監管方面,期待借用新技術與第三方平台協助進行稅收征管。數字化經濟發展後,企業避稅的手段增加,但是稅收監管的手段也同樣增多了。新近發展的通信信息技術同樣可以幫助國家進行征稅,例如,平台方的大數據可以幫助保存網上交易平台的電子化憑證並追蹤到個人的消費記錄,所以未來勢必要增加與互聯網企業、各第三方交易平台稅收征管的協同工作。
其四,國家需要解決稅收收入的收益權問題。不同省份合理劃分稅收收入,是保障地區經濟公平發展的重要前提。過去按照企業生產地和注冊地來劃分稅收管轄地的政策,已經不適用於目前的數字化生活。消費者創造了巨大的用戶價值,消費者所在地有權對其征稅,所以日後也需要考慮根據消費品零售總額來劃分稅務徵收,而非互聯網企業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