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低收入貨幣補貼怎麼用
1. 長沙市貨幣補貼八萬怎麼還款
去銀行還款。
貨幣補貼申請對象主要有兩類。一是家庭申請人,包括離異或喪偶帶子女的單親家庭;另一類是指年滿30周歲以上未婚人員,包括離異或喪偶不帶子女的人員。兩類申請人必須符合3個條件,即具有長沙城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長沙上年度城區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拓展資料】
補貼對象的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長沙市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實行動態管理。過去享受過福利分房或購買了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請補貼。棚戶區、片區改造等重點工程拆遷戶申請經適房貨幣補貼的,其被拆遷房屋產權面積應低於45平方米,且再無其他住房。
符合申請條件的人群:
1、未婚不滿30歲(2006年3月15日以前審批的)和落戶未滿5年(2007年10月16日以前審批的),且屬於低收入無房家庭;
2、上世紀80年代子女頂職進城,父母戶口遷回原籍,現又以投靠子女的名義把戶口遷回長沙,在本市城區常住戶口滿5年以上;
3、家庭現住房人均面積低於12平方米以下(含房改房);
4、申請人沒有住房或住房困難但擁有非住宅商業鋪面,鋪面為個人的謀生手段且在社區公示收入情況時已註明,工商、稅務同時協查後,符合低收入標准,可按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申請;
5、農轉非的家庭,經上戶調查核實確無住房,且公示無異議的;
6、申請人與外國人或港、澳、台同胞結婚或離婚,經審查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標準的。
2. 長沙經適房貨幣補貼需什麼條件怎麼申請
長沙的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都有貨幣補貼,如果要領取這個補貼,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全家人都需要滿足這個條件嗎?怎麼申請經適房和廉租房的貨幣補貼呢?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規范審批行為,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7〕258號)、《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第162號令)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保障方式及標准
保障方式和補貼標准按《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實施方案〉和〈長沙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實施方案〉的通知》(長政辦發〔2008〕9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申請對象的條件及認定
(一)一般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的條件
1、戶口。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軍隊轉業、退伍安置條件的人員不受此限制)的已婚家庭(含離異或喪偶的單親家庭)。
2、住房。取得《長沙市家庭住房狀況證明》的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
3、收入。取得《長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認定證明》(含《長沙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和《長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二)關於落戶時間的認定
1、落戶時間以公安部門戶籍檔案資料記載的遷入時間為准。
2、原戶籍在長沙市城區以外,因在本市攻讀大中專以上學歷將戶口遷入本市且畢業後落戶本市的,其落戶時間可從戶口遷入大中專院校之日起計算。戶籍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人才交流中心提供集體戶籍證明。
3、因工作調動、讀書或勞動教養、服刑,戶口遷出本市後又遷回本市的,戶籍登記時間可連續計算。
(三)關於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的認定
1、無房戶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我市無房屋產權登記記錄(含已核發房屋產權所有權證和已進行房屋產權預告登記房屋)且無事實擁有房屋(含實際擁有房屋產權但暫未辦理房屋產權初始登記和未及時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的房屋)。
(2)未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定向開發建設商品房、限價商品房等政府優惠性住房政策。
(3)未享受過房改等福利分房。
(4)1995年以後,戶籍從外地遷入長沙市城區的,應提供原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房產部門出具的無房和未享受福利分房的證明。
2、住房困難戶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2平方米。
(2)未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定向開發建設商品房、限價商品房等政府優惠性住房政策。
(3)未享受過房改等福利分房。
(4)1995年以後,戶籍從外地遷入長沙市城區的,應提供原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房產部門出具的住房狀況和未享受福利分房的證明。
(四)關於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的認定
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的認定以戶籍所在地的區民政部門出具的《長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認定證明》為准。
長沙市城市低保家庭憑有效的《長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低收入家庭憑有效的《長沙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可以直接認定,不再另行進行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認定。
棚戶區、片區改造等市級以上重點工程的私有房屋被徵收(拆遷)人申請經濟適用住房保障的,不需要進行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認定。
(五)關於住房保障家庭人口的認定
1、住房保障家庭人口的認定由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進行認定。
2、持有我市非農業戶口,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且共同生活的以下人員,可計入家庭人口:
(1)配偶。
(2)父母與未成年或雖已成年但未獨立生活的子女。
(3)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雙亡且未成年或雖已成年但未獨立生活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4)與兄、姐共同生活的父母雙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
(5)其他經區級以上公安部門認定的長期共同生活的成員。
3、申請人的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戶口雖不在市區,可計入家庭人口。
4、現無本市常住戶口的家庭成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可計入家庭人口:
(1)戶口在大中專院校的在讀學生。
(2)未婚的現役軍人。
(3)勞動教養,勞動改造人員。
5、離婚家庭未成年子女的歸屬,以離婚時法院判決書、調解書或離婚協議書為准;子女已滿18周歲的,以居民戶口簿登記為准。
6、一個家庭只能同時享受一種住房保障方式。已享受過福利分房的家庭成員,不能計算申請住房保障的家庭人口。
(六)棚戶區、片區改造等市級以上重點工程拆遷戶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其申請條件按《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長政函〔2009〕40號)規定執行。
三、申請的受理及審批
(一)申請
1、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家庭人口、戶籍及年齡狀況證明。
申請辦理家庭人口、戶籍及年齡狀況證明需提交: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結(離)婚證、已按要求填報好的《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審批表》、《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申請審批表》或《長沙市廉租住房申請審批表》以及審核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申請人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申請辦理家庭住房狀況證明(以下簡稱《住房狀況證明》)。
申請辦理住房狀況證明需提交: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公安部門出具的家庭人口、戶籍及年齡狀況證明、結(離)婚證以及審核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申請人憑公安部門出具的家庭人口、戶籍及年齡狀況證明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出具的《住房狀況證明》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申請辦理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證明,經社區調查評議、街道審核、區民政部門審批,符合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條件的,由區民政部門出具《長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認定證明》(以下簡稱《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證明》)。
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區民政部門申請辦理婚姻狀況證明,經審查情況屬實的,由區民政部門出具結(離)婚或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二)區住房保障部門受理、審核
1、申請應提交的資料:
(1)《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審批表》、《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申請審批表》或《長沙市廉租住房申請審批表》。
(2)公安部門出具的《家庭人口、戶籍及年齡狀況證明》。
(3)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出具的《住房狀況證明》。
(4)民政部門出具的《長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認定證明》、結(離)婚或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或提供人民法院已生效的離婚法律文書。
(5)身份證、戶口簿。
(6)審核部門認為需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2、受理申請:申請人本人攜帶上述資料向戶籍所在地的區住房保障部門提出申請(申請人委託他人或中介機構代理申請的,一律不予受理)。區住房保障部門對申請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當面進行核對,並採集申請人的頭像和指紋等信息。申請資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資料及修正的內容,同時將申請資料退還申請人;符合條件的,則予以受理,同時向申請人出具《長沙市申請住房保障業務收件收據》。
3、與申請人簽訂《長沙市申請住房保障誠信承諾書》。申請人須承諾:
(1)所申報的情況全部屬實,提交的所有證件及證明文件真實有效,同意授權政府有關部門核查本戶家庭成員的財產、收入、住房、婚姻狀況等情況,並同意公示。
(2)如有虛報瞞報、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無條件退回政府發放的補貼資金和應支付的利息,騰退所配租的廉租住房,5年內不得再申請住房保障,並承擔由此帶來的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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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經適房貨幣補貼該如何申請
市民來電:您好,我是長沙的一名普通退休工人,自己有退休工資,是長沙戶口,已經離婚3年了,名下沒有房產,請問我可以申請長沙經適房貨幣補貼嗎?高先生
廣廈熱線回復:目前,長沙經濟適用住房有兩種保障方式:一是實物保障方式,二是貨幣補貼保障方式。根據長沙經濟適用住房有關政策規定,非棚戶區、片區改造中的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只能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根據申請條件,長沙經濟適用住房貨幣的補貼標准為低收入無房家庭購房後每戶補貼5萬至8萬元。
根據《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審批管理辦法》規定,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一般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具有長沙市城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軍隊轉業、退伍安置條件的人不受此限制)的已婚家庭(含離異或喪偶的單親家庭);取得《長沙市家庭住房狀況證明》的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取得《長沙市家庭住房保障收入認定證明》(含《長沙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或《長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其中,無房戶應同時符合在長沙無房屋產權登記記錄且無事實擁有房屋;未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定向開發建設商品房、限價商品房等政府優惠性住房政策;未享受過房改等福利分房。
高先生若符合相關條件,可前往戶口所在地的區住房保障局進行詳細咨詢。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2-0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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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長沙怎麼樣申請住房貨幣化補貼都需要提供一些什麼資料
(1)關於申報住房貨幣補貼的請示(申報單位文件2份);(2)單位住房貨幣補貼申請表; http://cs.loupan.com/html/news/201008/89884.html(3)夫妻雙方身份證、工資審批表復印件(1件);(4)職務(稱)證書及聘書等相關證明(查看原件,留復印件1份,在復印件上加蓋「與原件相符」印章);(5)房屋所有權證(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1份,在復印件上加蓋「與原件相符」印章);(6)單位住房貨幣補貼申請表數據採集電子資料;(7)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
5. 長沙貨補15萬可以跨區使用嗎
題主說的貨補是指房屋拆遷改造所獲得的貨幣補貼,而這個貨補就只能用於被拆遷人購買替代房屋的用途。但是長沙市目前每個區對於拆遷貨補的政策各有不同,需要根據項目和行政區來確定。如果是市政府牽頭的拆遷項目,那麼就可以在全市范圍內使用,包括長望瀏寧四縣。而像開福區天心區的拆遷貨補則只能在長沙市區范圍內使用。而雨花區的拆遷貨補就只能在雨花區內使用。這就具體需要看題主的項目及區域位置決定
6. 長沙經濟適用房補貼條件
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
審批操作規程
(試 行)
為加強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規范化管理,確保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共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安居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長發[2008]16號)、《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實施方案》(長政辦發[2008]9號)等相關政策文件精神,制定本操作規程。
一、申請對象
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對象分為家庭申請人和單身申請人。家庭申請人是指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夫婦組成的家庭以及離異或喪偶帶子女的單親家庭;單身申請人是指年滿30周歲以上(含)的未婚人員以及離異或喪偶不帶子女的人員。
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 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安置條件的軍隊轉業人員不受此限制);
(二)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無房戶是指未享受過福利分房且無私房的家庭,住房困難戶是指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2平方米的家庭;
(三)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我市上年度城區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對象的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實行動態管理。
過去享受過福利分房或購買了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
棚戶區、片區改造等重點工程拆遷戶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其被拆遷房屋產權面積應低於45平方米,且再無其他住房,年齡以法定結婚年齡為准,不受落戶時間限制。
二、落戶時間的認定
(一)落戶時間以公安部門戶籍檔案資料記載的簽記時間起算;
(二)原戶籍在長沙市區以外,因在本市攻讀大專及以上學歷將戶口遷入長沙市且畢業後仍然落戶本市的,其落戶時間可從戶口遷入大中專院校之日起算,其戶籍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人才交流中心提供集體戶籍證明;
(三)因組織需要、讀書、勞動教養或服刑,戶口遷出市區而後又遷回落戶的,本人原在長戶籍登記時間可連續計算。
三、家庭收入計算及確認
(一)家庭收入按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核定,包括工薪收入、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凈收入、退休金收入和其他勞務報酬所得、股息紅利及利息所得等,並扣除繳納所得稅和社會保障支出;
(二)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國家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由所在單位對其上年度收入進行確認,並由上級主管部門核准;
(三)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民營企業及其他企業工作的,由所在單位對其上年度的收入進行確認後,交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核准;
(四)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社區核定其上年度的收入後,交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核准。
四、家庭人口計算
(一)家庭人口以家庭戶口簿記載為准。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實際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孫子女),在市區內無房的,可作為家庭人口計算。
(二)申請人的配偶戶口雖不在市區,可將該配偶計入家庭人口。
(三)現無本市非農業戶口的家庭成員,屬下列原因之一的,可將其計入家庭人口:
1、戶口在大中專院校的在校學生;
2、未婚現役軍人;
3、勞動教養,勞動改造人員;
4、臨時出境,仍要回長居住的人員。
(四)離婚家庭未成年子女歸屬以離婚時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或離婚協議書為准;子女已滿18歲的,以居民戶口簿為准。
(五)已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已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家庭成員(不含未成年子女),不能重復計算家庭人口。
(六)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員在退房之前不能重復計算家庭人口。
五、補貼標准
補貼標准結合商品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以及國家規定的經濟適用住房保障面積確定。2008年補貼標准為低收入無房家庭購住房後每戶補貼8萬元,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棚戶區、片區改造等重點工程拆遷戶中享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家庭購住房後每戶補貼5萬元。今後每年由市政府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進行調整,並向社會公布執行。
六、申請審批
(一)申請
1、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凡符合條件的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含原已經審批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購對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領取《長沙市城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審批表》,按要求填寫並經相關部門審核後,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同時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有效期內的《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資格確認單》或住房情況證明;
(2)申請人、申請人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3)申請人、申請人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員身份證明、戶籍證明;
(4)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
(5)審核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受理申請
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對申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當面進行核對。申請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材料及改正的內容,同時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同時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符合條件的,應予受理,同時向申請人出具《長沙市申請經濟適用住房收件收據》,並將申請材料報街道辦事處初審。
3、申請公示
社區居委會應將已受理申請人的家庭基本情況在戶籍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社區同時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家庭成員、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等基本情況,公示期限為15天。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可向社區、街道及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反映情況。
4、提交申請材料應注意的事項
(1)夫妻一方為外地非農業戶口或1995年1月1日以後遷入長沙市城鎮戶口的由原籍地縣級以上房管部門出具無房改房和無私房證明(農業戶口除外);1995年(含)以後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落戶長沙的應提供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轉業、退伍軍人落戶長沙的應出示轉業證或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副營職以上的現役軍人須由部隊(營房部門)開具無房證明;由農業戶口轉入長沙市戶口的須由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農轉非證明。
(2)凡已享受過政府住房優惠政策(含已購房改房、集資建房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離婚後夫妻雙方均不能再享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婚姻存續期間有私房,離異後確有特殊住房困難且自身無力解決的,應在離婚滿5年後方可提出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申請時應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原件和復印件,並已執行離婚協議內的各項事宜(如再婚後不符合貨幣補貼條件需全額退回政府發放的補貼款項);年齡未滿30周歲的離異、喪偶、未婚居民,在符合規定前暫不能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
(3)申請人戶口本上註明是戶主的須提供戶主房屋的權屬證明;居住房屋屬集體或國營單位產權的由單位出具證明;房屋是直管公房的應出具租約原件和復印件;房屋是私人產權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復印件;戶主房是空掛戶的應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空掛戶證明。
(4)片區、市政重點工程拆遷戶,須出示重點工程拆遷證明和拆遷辦備案的拆遷協議原件和復印件;屬城市棚戶區改造戶須出示棚改證明和棚改審批表原件和復印件。
(二)初審
街道辦事處在收到社區居委會報送的申請材料後,應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查閱相關部門資料等方式調查核實申請人申報的情況。經審核符合條件並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復審。
1、公示情況核實
在社區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受理公示期間,由街道辦事處組織社區居委會進行調查核實。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經調查,所反映情況屬實且不符合條件的,取消申請,並以書面形式及時告知申請人。
2、入戶調查
街道辦事處在收到申請材料後,應組織2名以上工作人員到申請人居住地進行入戶調查,核實申請人家庭成員、收入及住房等情況。申請人和有關個人應接受調查,如實反映情況。調查人應按要求填寫《長沙市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入戶調查表》,並由調查人和被調查人簽字確認。工作人員還可根據實際需要通過鄰里訪問的形式,進一步調查核實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3、查閱相關部門資料
街道辦事處在入戶調查後,還應組織工作人員前往工商、稅務、民政、勞動保障等部門對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上一年度納稅情況、工資基數、社會保險繳納及工商登記等情況進行核查,有關部門應配合做好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入核定的相關工作,並按要求填寫《長沙市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協查匯總表》後蓋章確認。
4、街道辦事處應在收到申請材料後20個工作日內(含公示期)完成初審工作,並上報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復審。
(三)復審
1、調查審核
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在收到街道辦事處報送的申請材料後,應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初審情況進行復審,復審通過後,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名單及申請材料報區人民政府審核。
經區人民政府審核通過後,區住房保障工作局應及時將申請材料報市住房保障工作局核准備案。
2、建立檔案
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對經核准後的申請人應及時建立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家庭(個人)資料檔案和電子檔案。
3、結果公告
區住房保障工作局應將核准通過的名單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社區和實際居住地社區同時張榜公告,對公告內容有異議的,可向市、區住房保障工作局進行舉報。
(四)核准發證
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在收到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報送的申請材料後,對符合要求的應於5個工作日內核准備案。
1、申請貨幣補貼的戶數多於當年補貼計劃數時,以公開搖號方式確定補貼對象,對搖號中選對象集中發給《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發放憑證》(以下簡稱《補貼憑證》);申請貨幣補貼的戶數少於當年補貼計劃數時,經審批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可直接領取《補貼憑證》。
2、2005年7月1日前取得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資格尚未購買住房的積壓對象,2008年內優先審核、安排。
3、2005年7月1日~2008年7月1日取得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資格尚未購買住房的積壓對象,審核後根據年度計劃安排搖號確定,在2009年優先解決。
七、自主購房
領取了《補貼憑證》的保障對象,可在本市規劃控制區范圍內自主選購成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一套,但戶型建築面積最低不少於45平方米,最高不超過120平方米。一年內未購買住房的,補貼憑證作廢。今後還需要享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依政策重新申請。
(一)選購商品房期房或現房的,在與開發建設單位簽定購房合同時,開發建設單位可根據《補貼憑證》編號進入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信息備案系統對補貼對象及補貼金額等信息進行核對。經核對無誤後,與購房人簽署《申領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授權委託書》(以下簡稱《授權委託書》),購房人可憑《補貼憑證》可按補貼標准數額沖抵購房款。購房補貼資金由住房保障工作局與開發建設單位憑證結算支付;
(二)選購二手房的,在與房屋出賣人簽定買賣合同後,房屋出賣人與買受人應到市房產局指定的窗口核對《補貼憑證》的信息並進行交易登記備案。交易信息經備案後,房屋買受人將貨幣補貼資金與購房款之間的差額存入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專戶,簽署《授權委託書》,再與房屋出賣人辦理交易過戶手續。補貼資金由住房保障工作局與房屋出賣人憑證結算支付。
八、補貼發放
(一)購買商品房期房的,由商品房開發建設單位填寫《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金發放申請表》並提交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補貼憑證》原件、《授權委託書》以及商品房備案合同到市房產局指定的窗口辦理補貼資金發放手續。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對開發建設單位提交的資料核准收件後,應於1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至開發建設單位指定的銀行帳戶。
(二)購買商品房現房的,由商品房開發建設單位填寫《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金發放申請表》並提交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補貼憑證》原件、《授權委託書》、交易契稅發票以及已過戶房屋的產權證復印件到市房產局指定的窗口辦理補貼資金發放手續。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對開發建設單位提交的資料核准收件後,應於1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至開發建設單位指定的銀行帳戶。
(三)購買二手房的,由房屋出賣人填寫《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金發放申請表》並提交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補貼憑證》原件、《授權委託書》、交易契稅發票以及已過戶房屋的產權證復印件到市房產局指定的窗口辦理補貼資金發放手續。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核准收件後,應於1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至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專戶內。
(四)使用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金購買了商品房期房的購房人如需退房,由購房人填寫《退房申請表》並提交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和由開發建設單位出具的同意退房報告至市房產局指定的窗口申請辦理退房手續。退房申請經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審核批准後,購房人必須督促開發建設單位在15個工作日內將原已發放的購房補貼資金全額退還到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資金專戶。市住房保障工作局確認原已發放的購房補貼資金退還到帳後,核發《同意辦理撤消商品房備案登記憑證》。購房人或開發建設單位可憑《同意辦理撤消商品房備案登記憑證》至房產交易登記部門辦理撤消備案的有關手續。購房補貼資金未退還的,不得辦理退房或撤消備案相關手續。
九、房源保障
市住房保障工作局會同市房產信息中心建立房源信息庫,定期發布,提供給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選購。
(一)房源信息庫准入條件
1、保障住房房源必須是在本市城市規劃控制區范圍內,交通便利、配套設施完善的成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2、商品房期房須提供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二手房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
3、進入信息庫的房屋信息應由各區房產局確認;
4、項目開發建設單位須保證:在承諾的時間段內,不得擅自對進入信息庫的房源價格進行更改,也不得擅自撤回供應房源。
(二)房源信息庫進入程序
1、我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商品房項目可向項目所在地的區房產局進行申報,經區房產局對申報房屋的坐落位置、相關手續、配套設施情況以及價格等條件初審合格後,簽署《房源提供承諾書》進入信息庫。
(三)房源信息庫公布內容
1、項目基本信息:項目簡介、開發建設單位名稱、聯系電話等;
2、房屋基本信息:房屋坐落、戶型、面積、樓層、價格、朝向、可銷售戶室列表等。
(四)房源信息庫數據更新
項目開發公司必須每周對進入房源信息系統的房屋銷售信息及時更新,以確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戶能及時、准確的掌握最新的房源信息。
十、產權及交易
(一)利用貨幣補貼購買的房屋,其產權性質為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其房屋產權證上應標注「經濟適用住房」並註明享受貨幣補貼金額。購房時應繳交的產權交易稅費均按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執行。
(二)通過貨幣補貼購買的住房上市交易時,須全額退回政府發放的補貼款項;也可由產權人全額退回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款項後,變為完全產權。
(三)領取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購買住房的,如需再購買其他住房,必須全額退回政府發放的補貼款項。所收回的補貼資金劃入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專戶。
十一、附則
(一)本細則施行前已申請並取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有效期內)的購房申請人,可繼續購買已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選擇申請享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應當按照本細則規定重新申請。
(二)本市社區、街道、區住房保障部門以及市住房保障工作局應按本細則對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進行審批、發放。
(三)本規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房屋產權管理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