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轉股市值不變
⑴ 轉股價值是什麼意思
可轉債轉股價值就是可轉債轉換成股票的價值。可轉債的轉股價值按下列公式計算: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100。可轉債的轉股價在合同中會有寫明,投資者可以根據轉股價計算出轉股價值和轉股溢價率。
舉個例子:某某轉債的轉股價為10元,正股當天收盤價為20元,那麼轉股價值為:20÷10×100=200元,再根據轉股價值計算出轉股溢價率,轉股溢價率=可轉債面值÷,轉股價值-1,即溢價率為-50%。
溢價率為正數,意味著轉債價格較轉股價值要高,此時投資者持有可轉債更為劃算;溢價率為負數,意味著轉債價格比轉股價值要低,此時換成股票會更劃算。
拓展資料:
轉股價比正股價高還是低好:
1、轉股價比正股價越低越有利。投資者轉股後獲得的是正股,所獲得股票的價格自然是越高越有利。理論上來看轉股價與正股價之間的關系確定的是可轉債投資的轉股價值,轉股價值越高,可轉債的價格也就越高。
2、但是正股價太高的時候,可能會有強制贖回風險,具體來看:如果公司股票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權按照本次可轉債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本次可轉債。當強制贖回的時候,如果投資者是在高位買入可轉債,那麼就會面臨虧損。
3、一般而言,正股價是不斷波動的,而轉股價則可以保持不變,但是在- -定情況的時候,.上市公司可能會下調轉股價,下調轉股價的情況分為主動下調與被動下調兩種:第一種是主動下調:上市公司如果不太想或者沒有能力向投資者支付現金,就會主動下調可轉債的轉股價,以促進投資者轉股。第二種是被動下調:被動下調是跟著股價的下調而下調,眾所周知,股票在進行分紅、轉增、配股、增發的時候一般會進行除權除息,股價則會下調,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可轉債的轉股價也會下調。
4、可轉債的轉股價比正股價越低則對投資者越有利,但是大家也需要注意可轉債的強制贖回風險,在強制贖回之前,一般會有強制贖回風險提示以及強制贖回公告,投資者需要留意。
⑵ 轉增股後股價怎麼變化
股價會下降。
需要除權後,股票價格會有所下降,具體股價要根據轉增數目和所持股票數量,轉增前的股價等信息來計算。送轉後,股東手中的股票數量雖然多了,但經除權後總的市值是不變的。
除權報價的計算是按照上市公司增資配股(或送配股)公告中的配股(或送配股)比例為依據的:配股除權報價XR(Ex-rights)=(除權前日收盤價+配股價格*配股率)/(1+配股率)。除權日的開盤價不一定等於除權價,除權價僅是除權日開盤價的一個參考價格。
(2)為什麼轉股市值不變擴展閱讀
不論送紅股還是轉增股本,對於公司來說,總的股東權益都是不變的,股東非但沒有得到任何額外的好處,甚至還需要繳納紅利稅。高送轉對公司的經營幾乎沒有影響,但是A股市場卻往往解讀為利好。
高送轉多發生於庄股,因為莊家往往憑借高送轉的消息,拉抬和出貨,因此出高送轉的消息後,往往會配合一波漲幅。此類的事情發生地多了,也就形成了思維定勢。
⑶ 轉股價值和轉股價的關系
轉股價是轉股價值的決定因素之一,轉股價值=100/轉股價格×正股當前價格。
也就是說轉股價越低,轉股價值就越高,但實際上可轉債的轉股價是長期固定的,只有正股價格會來回波動,正股價值的不斷波動導致了轉股價值的波動,從而導致可轉債價格的不斷波動。
實際上可轉債的轉股價也並非一成不變。
當股票在進行分紅、轉增、配股、增發的時候一般會進行除權除息,股價則會下調,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可轉債的轉股價也會下調;另外,上市公司如果不太想向投資者支付現金,就會主動下調可轉債的轉股價來促進投資者轉股。
拓展資料
轉股是上市公司分紅的一種形式,是採取從資本公積金中轉增股份的辦法分紅的方式。通過轉股實現分紅只需借貸公司的會計科目,因操作簡單,成本低廉,為上市公司所青睞。
在股市中,轉股有兩個含義,一是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二是可轉債轉股。
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通俗地講就是用資本公積金向股東轉送股票,資本公積的產生於公司的經營沒有直接的關系,資本公積主要來源於的股票發行的溢價收入、接受的贈與、資產增值、因合並而接受其他公司資產凈額。
可轉債轉股:可轉債的全稱是可轉換公司債券,它由上市公司發行,可以以一定的轉股價來兌換來轉換成上市公司的股票,如果股價高於轉股價,則轉股有利可圖。
可轉債的轉股期是可轉債發行上市的六個月後,除了轉股後,投資者也可以直接在二級市場賣出可轉債,或者持有到期兌付本息。
轉增股本與送紅股的區別
轉增股本是指公司將資本公積金轉化為股本,轉增股本並沒有改變股東的權益,但卻增加了股本的規模,因而客觀結果與送紅股相似。
轉增股本與送紅股的本質區別在於,紅股來自公司的年度稅後利潤,只有在公司有盈餘的情況下,才能向股東送紅股,而轉增股本卻來自於資本公積金,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潤的多少及時間的限制,只要將公司賬面上的資本公積金減少一些,增加相應的注冊資本金就可以了。
因此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說,轉增股本並不是真正的對股東的分紅回報。
通過轉股實現分紅只需借貸公司的會計科目,因操作簡單,成本低廉,為上市公司所青睞。除此以外,轉增股份實現股票收益可以達到避稅的目的,在活躍的二級市場上效果往往優於現金分紅。
⑷ 關於股票方面的知識,請問轉股和送股區別在哪裡
關於這個問題,根據我的個人經驗來簡單解說吧!如果要按照書面去說很容易就把大家說糊塗。
據了解,從結果上來講是沒有任何區別的,不管是送還是轉,對投資者來說都是一回事。
當然從定義上來講兩個是不同的。“送股”實際上是公司有紅利,賺錢了、有利潤了,我沒給你分現金,但是我把它變成股份來分給你。
那麼“轉股”實際上是公司資本公積金比較多,然後把資本公積金轉換成為股份,是這樣一個邏輯。
當然如果此股下跌,由於持股數增加,那麼虧損率也會增大。總之我個人認為企業轉股和送股對持有該股的股民來說應該是利好。
⑸ 關於送股的疑惑! 既然送股是將利潤分給股東,就是股本增加了。那為什麼說市值不變
1、為什麼說市值又不變呢:1000股*20元=1300股*15.3848元=2萬元,市值並沒有發生任何變化。
2、為什麼還要除權:因為新的股票買進者買進該股票時,不可能享有本次股票的增資擴股權利。除權就是把流通股東獲得的權益從股票市值中扣除。所以不僅送、轉、配股要除權,而且紅利也要除權。
3、實際上對公司來說,沒有分一毛錢給股東,股東並沒用獲利,股東只能從填權的風險中獲利:您的理解是片面的,雖然沒有得到一毛錢現金好處,但是您無償得到了公司的股權。如果該公司具有持續的競爭優勢,您就會不斷得到公司的股權,隨著您的股權不斷擴大,您就會享受公司成長的巨大好處,這種好處是現金分紅所無法超越的。如果您還是不明白,請仔細研究一下萬科和蘇寧電器的發展歷史。
⑹ 轉股價和轉股價值是什麼意思
1.轉股價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價格。通常情況下可轉債是可以轉換成股票的有價證券,上市後在一定時間內是可以轉換成股票的,可轉債轉換成股票是有一個轉換價格的,這個價格就是轉股價,是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每股股票支付的價格。
2.轉股價值就是可轉債轉換成股票的價值。可轉債的轉股價值按下列公式計算: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100。可轉債的轉股價在合同中會有寫明,投資者可以根據轉股價計算出轉股價值和轉股溢價率。
【拓展資料】
轉股價的計算公式為Cp = Vm _ V,其中Cp代表轉換溢價,Vm代表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市場價格;V代表轉換價格。為了將一種其他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進行比較,一般轉換用百分比表示,稱為轉換溢價率,用公式表示為:Cr = Cp / v
其中:Cr代表轉換溢價率。
轉股價值的計算公式是:轉股價值=(轉債發行面值100/轉股價格)*正股價格
正股的價格不會永遠等於轉股價,肯定會變動,所以一張可轉債轉股價值就是每張可轉債轉股後的股數乘以正股價。對於想繼續持有可轉債的投資者來說,可轉債溢價率為正比較合適,即可轉債溢價率大於0比較合適,這意味著轉債價格較轉股價值要高,此時投資者持有債券更為劃算;對於將要把可轉債轉換成股票的投資者來說,可轉債溢價率為負比較合適,即可轉債溢價率小於0比較合適,這意味著轉債價格較轉股價值要低,此時換成股票會更劃算。
轉股價值和轉股價的關系是什麼?
轉股價是轉股價值的決定因素之一,轉股價值=100/轉股價格×正股當前價格。也就是說轉股價越低,轉股價值就越高,但實際上可轉債的轉股價是長期固定的,只有正股價格會來回波動,正股價值的不斷波動導致了轉股價值的波動,從而導致可轉債價格的不斷波動。
實際上可轉債的轉股價也並非一成不變。當股票在進行分紅、轉增、配股、增發的時候一般會進行除權除息,股價則會下調,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可轉債的轉股價也會下調;另外,上市公司如果不太想向投資者支付現金,就會主動下調可轉債的轉股價來促進投資者轉股。
⑺ 轉增股和送股有什麼不同 不論送股和轉贈自己股票總市值都不會變嗎
基本上是相同的,只是公積金轉增要對這只股票的每股公積金進行相應的扣除,對於你個人來講沒什麼意義,不用深究。
⑻ 東傑轉債為什麼不變股價
可轉債的轉股價是不是一成不變的呢?
因為慈悲所以冰清
來自專欄可轉債復盤數據
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警惕殺豬盤
可轉債是一種債券,什麼債券呢?可以轉為股票的債券。它具有債券性質,同時又有期權屬性。
總之,可轉債是一種在上市後進入轉股期後可以以一定比例轉為股票的債券。它的全稱是可轉換債券。我們簡稱可轉債或者轉債。
一般是上市6個月以後就進入轉股期了,然後轉債持有人有權利把轉債轉為股票,下個交易日開始投資者就可以選擇賣出股票。
當然一般折價情況下轉股才能獲利,也就是溢價率為負。當然一般特別大的折價都是沒有進入轉股期的,進入轉股期後折價基本就抵消了,或者很小,這個時候轉股其實一般情況下意義不大,需要考慮轉債交易手續費,股票賣出手續費等,同時還需要考慮次日股票低開的風險,因為一般情況下,轉債折價轉股後,次日股票低開的概率較大。當然一些特殊情況除外。
計算公式:
轉股價值=(股價/轉股價)*100;
轉股溢價率=(轉債當前價格-轉股價值)/轉股價值×100%;
轉債當前價格=轉股價值*100%*溢價率+轉股價值;
轉股價在發行轉債的時候就定下來了,這個就是初始轉股價;但是後面隨著公司的發展、股價的漲跌以及評級等變化等轉股價會進行變化。
一般以公司分紅派息或者增發送股等比較常見。當然轉債正股不好,一直下跌,滿足了下修轉股價的條件也會進行下修。
⑼ 轉股送股後持有市值並不增加,有什麼意義
你好,最大的意義就是吸引不明真相的想買便宜貨的人買入,這樣的人越多對股價提升效果就越大
⑽ 為什麼說送股之後股東的權益份額無實質變化
當然沒有實質變化了,原因是送股後每股的股東的權益份額實際上也是同股票價格一樣按比例下降的。只不過你所持有的股票份額總體與原來的一樣而已。
這是深圳證券交易所對投資者教育的相關內容:
全面理性看待高送轉現象,規避題材股風險
2010-3-26
近期,一些推出了高送轉方案的上市公司以及其他個別具有炒作概念的公司,股票出現較大漲幅,作為投資者,應該如何理性看待這一現象呢?
一、認清高送轉的本質:公司基本面並不因此改變
高送轉是指較高比例的送股和轉股,表面上投資者手中的股票多了,實際上不會給投資者也不會給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帶來任何實質性的變化。眾所周知,送股是上市公司利潤分配的一種形式,即利潤轉增股本,投資者手中的股票雖然多了,但價格除權後,投資者的股票市值並不會發生改變。而轉股是指上市公司將公積金(包括盈餘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其結果與送股類似,投資者手中股票雖多市值卻不變。現實中,公司之所以能夠高送轉,往往是因為其高溢價發行積累了豐厚的資本公積金,將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實質就是把從廣大投資者手中募來的資金,用於擴張股本而已,公司的經營狀況不會因此發生任何改變。因此,高送轉往往並不意味著上市公司高成長需要將利潤和公積金轉增股本,高送轉本身並不會給投資者帶來額外的回報。
因此,只有公司擁有良好的現金流量、不斷增長的盈利能力、不斷增長的市場佔有率,才能受到市場的最終認同。能給投資者帶來真金白銀的公司才是真的好公司。
二、全面看待上市公司業績增長:不僅要看同比,更要看環比
近日某物聯網概念公司預計其2010年一季度業績同比增幅(相對於2009年一季度的增幅)在700%以上,而其環比增幅(即2010年一季度相對於2009年四季度的增幅)卻是負數,反差很大。說明投資者看待上市公司數據一定要全面,不僅要看同比數據,更要看環比數據。受2008年金融危機的影響,上市公司2009年一季度的業績增幅基數往往較低,因此2010年一季度業績的同比數據即與2009年一季度業績的比較數據,往往較高。要准確地把握上市公司的發展趨勢,有必要關注其環比數據,即2010年一季度數據與2009年四季度數據之比,2009年四季度數據與2009年三季度數據之比,以此類推,全面分析數據,方不致被鮮亮的同比數據所迷惑,同時也才能冷靜看待某些人片面強調上市公司個別有利指標、淡化其他不利指標,不對上市公司做全面分析的現象。
三、理性看待少數公司的高增長:個別並不代表全體
一方面,投資者要理性看待上市公司的業績增長。2009年上市公司業績好轉,得益於2009年國內外經濟形勢的逐漸好轉,特別是2009年下半年的宏觀經濟穩步上行,但同時應該看到,2010年將是我國經濟最復雜的一年,上市公司的業績增長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
另一方面,少數上市公司的超常增長,並不意味著同一板塊或同一概念的其他公司同樣如此增長。經過一段時間,同一批上市的上市公司的業績往往會發生分化。以中小板為例,2009年中小板43家公司業績翻番,凈利潤排名前10%的36家公司佔中小板凈利潤總和的50.36%。與此同時,也有部分績差公司受金融危機持續影響,所處行業復甦緩慢,業績沒有明顯好轉,甚至繼續出現虧損。2009年凈利潤排名後10%的公司合計虧損額9億元。投資者若不關註上市公司的具體情況,盲目跟風買入,將面臨較大的投資風險。
此外,面對不同的概念,面對上市公司增長的業績,投資時要特別注意關注市盈率。據統計,截至3月25日,深市中小板平均市盈率為46倍,創業板平均市盈率為87倍,均高於深市平均的39倍市盈率。
四、加強監管,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近年以來,深交所不斷加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內幕交易監管,確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交易的合規性。一方面,繼續完善信息披露機制,強化內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披露,對中小板上市公司實行了利潤分配方案預披露制度。另一方面,加強高送轉公司信息披露事前事後的監管,並對高送轉及短期題材公司的交易進行重點監控,及時發現異常交易行為並採取措施,涉嫌違規的將報中國證監會立案查處。同時,上市公司應完善內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規范運作,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內幕信息知情人應知法守法、自我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