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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集合竟价撮合

发布时间: 2021-07-20 05:45:33

1. 请问股票交易的自动撮合机制是怎样一个原理

股票撮合交易机制

证券经营机构受理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即刻将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传送到交易所主机,公开申报竞价。股票申报竞价时,可依有关规定采用集合竞价或连续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所的撮合大机将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

目前,沪、深两家交易所均存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方式。

上午9:15--9:25为集合竞价时间,其余交易时间均为连续竞价时间。在集合竞价期间内,交易所的自动撮合系统只储存而不撮合,当申报竞价时间一结束,撮合系统将根据集合竞价原则,产生该股票的当日开盘价。沪、深新股挂牌交易的第一天不受涨跌幅10%的限制,但深市新股上市当日集合竞价时,其委托竞价不能超过新股发行价的上下15元,否则,该竞价在集合竞价中作无效处理,只可参与随后的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结束后,就进入连续竞价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资者的买卖指令进入交易所主机后,撮合系统将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自动撮合,同一价位时,以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撮合。在撮合成交时,股票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为:

1、成交价格的范围必须在昨收盘价的上下10%以内。

2、最高买入申报与最高卖出申报相同的价位。

3、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时,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价位。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的,主机将成交信息即刻回报到券商处,供投资者查询。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资者有权撤消自己的委托或继续等待成交,一般委托有效期为一天。

另外,深市股票的收盘价不是该股票当日的最后一笔的成交价,而是该股票当日有成交的最后一分钟的成交金额除以成交量而得。

(1)股票交易集合竟价撮合扩展阅读:

股票的交易方式

一、面议和竞价

从买卖双方决定价格的不同,分为面议买卖和竞价买卖。面议就是买方和卖方一对一的面谈,通过地摊小贩式的讨价还价来达成买卖交易,它是场外交易中最常见,也是最常用的一种买卖方式。这种交易方式一般都是出现在股票没有办法上市、交易量不多,需要保密或为了节省佣金等情况下采用。

而竞价买卖是指买卖双方都是由若干人组成的群体,有种类似于拍卖的那种形式,最后是在买方出价最高者和卖方要价最低者之间成交的。在这种双方竞争中,买卖方都可以自由的选择适合自己的买卖方,这样可以使得交易的公平性,产生的价格也不会让人难以接受。竞价买卖是证券交易所中买卖股票的主要方式。

二、直接交易和间接交易

按另一种,达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可分为直接交易和间接交易。直接交易就是不通过中介,买卖双方直接面对面交谈,然后股票就由买卖双方自行交割。

场外交易大部分都是直接交易。间接交易就是买卖双方找个中介人,来进行股票买卖的交易方式,买卖双方都不会露面。

三、现货和期货交易

按照交割期限的不同,分为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现货交易就是指买卖双方都成交之后,马上就办理了交割手续,当时就财货两清。而期货交易则不一样,它是按合同中规格的价格、数量,过一段时期再进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2. 股票在集合竞价阶段是如何成交的

证券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成交时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3. 股票交易 集合竞价 规则

股票集合竞价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 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 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不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 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 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3)股票交易集合竟价撮合扩展阅读:

满足条件

股票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该基准价格即被确定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成交价格的全部过程,完全由电脑交易系统进行程序化处理,将处理后所产生的成交价格显示出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

第二,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3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4. 集合竞价时,买卖股票有什么技巧

你好,集合竞价卖股法则 :

1、集合竞价期间,股价逐步下跌,最后1分钟,股价被大卖单快速打压。9.20分后成交量逐渐缓慢放大,绿柱子连续排列,有巨单挂过跌停板。

2、9.20分后卖单逐渐增加,9.24分的最后几秒种价格下降严重。9.20分后股价也许从跌幅2-1%,最后急落到跌幅4-3%。或者从涨幅10-9%,过度到6-3%,在最后1分钟涨幅回落至不到1%,竞价的最终成交量在万手以上。

选择竞价卖股,要有很强的心里素质,在开盘前5分钟时间里,你要果断预判这个价格应该是当日的最高价,一旦做出这个决定,那么就要毫不手软,在9.25到来之前,输入一个比竞价还要再低的一个价格来确保成交。

集合竞价阶段,投资者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的多加留意:

一、如何预知大盘当天运行趋势

集合竞价是每个交易日最先买卖股票的时机,投资者可就此较早地感知大盘当天运行趋势的某些信息,了解自己投资计划运作的背景状况。

主力往往借集合竞价的时机跳空高开拉高出货,或跳空低开打压吸筹。开盘价一般受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影响。如前一交易日股指、股价以最高点位报收,次日开盘往往跳空高开;反之,如前一交易日股指、股价以最低价位收盘,次日开盘价往往低开。

开盘后应立即察看委托盘的情况,据此研判大盘究竟会走强或走弱。一般情况下,如果开盘委买单大于委卖单2倍以上,则表明多方强势,做多概率较大,短线者可立即跟进;反之如买单大于买单2倍以上,则表明空方强势,当日做空较为有利,开盘应立即卖出手中股票,逢低再补回。

二、做好捕捉涨停板的准备

集合竞价阶段往往隐含着主力资金当日运作意图的一些信息。因此,投资者认真、细致地分析集合竞价情况,可以及早进入状态,熟悉最新的交易信息,敏锐发现并能抓住集合竞价中出现的某些稍纵即逝的机会,果断出击,提高涨停板的捕捉概率。

一般情况下,如果某支股票在前一交易日是上涨走势,收盘时为成交的买单量很大,当天集合竞价时又跳空高走,并且买单量也很大,那么这支股票发展为涨停的可能性就很大,投资者可以通过k线组合、均线系统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在确认该股具备涨停的一些特征之后,果断挂单,参与竞价买入。 也可以依据当天竞集合价时的即时排行榜进行新的选择,以期捕捉到最具潜力的股票,获得比较满意的投资效果。

投资者在对自己重点关注的股票进行分析研究集合竞价情况的时候,务必要结合该股票在前一交易日收盘的时候所滞留的买单量,特别是第一买单所聚集的量的分析。这对当天捕捉涨停板能够起到很积极的作用。

三、集合竞价阶段如何处理热门股

跳空高开后,如高开低走,那么,开盘价就成为当日最高价,投资者手中如有前一交易日收于最高价位的热门股,那么就应该在集合竞价时卖出,以减少损失;如热门股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位低于最高价,已出现回落,可以略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价位卖出。

另外,投资者如果准备以最低价买入暴跌的热门股抢反弹,也可以参加集合竞价。因为前一日暴跌的以最低价收盘的股票,当日开盘价可能也就是当日最低价。

在集合竞价中如发现手中热门股有5%左右的升幅,且伴随成交量放大几十万甚至几百万股,则应立即以低于开盘价卖出所持有的热门股,以免掉入多头陷阱被套牢。此这个时候,一般不应追涨买入热门股。

反之,如果热门股在集合竞价时成交量略有放大,跳空缺口不大,则仍有上行可能,如又有新的利好配合,则有可能冲破上档阻力位,可考虑在冲破阻力位后再追涨买入或待股价回档至支撑位时再买入;如开盘价在支撑位附近,则可以立即买入。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5. 股票集合竞价时报价高于撮合价高出的部分会返还吗

会返还,价格优先计算大于时间优先计算大于大单优先计算,当买入价高于卖出价进行撮合时对比以上原则,价格优先原则无法使用,应用时间优先原则,按照先报价的委托单成交。就好像先进来的委托单是货物,已经明码标价了,按照价格拿走就行(所以如果有不同时间同价同向的委托单,时间靠后的就得排队等前面挂的单子成交完了才能轮到)。
如果要撮合的交易单是同一个撮合时间段内进入的,则按照大单优先原则,按照大单的价格进行成交。(所以大单有优先成交权,如果同时段内有同样价位的同向委托小单,也是大单先成交,小单继续排队,大单成交完毕才能轮到小单,尤其是集合竞价停板的时候)。

6. 股票的撮合方式

股票的撮合方式:
1.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时间优先原则

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交易程序

(1)电脑交易的买卖申报由终端输入,限当日有效。

(2)买卖申报的输入自市场集会时间开始前半小时进行。前款输入买卖申报的时间,证券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变更。

(3)买卖申报应依序逐笔输入证券商代号、委托书编号、委托种类(融资、融券、集中保管、自行保管)、证券代号、单价、数量、买卖类别、输入时间及代理或自营。但证券交易所可视需要而增减。前款输入序号,证券商应依接单顺序,按每部终端机分别编定,不得跳号。

(4)买卖申报传输至交易所电脑主机,经接受后,由参加买卖的证券商印表机列印买卖申报回报单。

(5)买卖申报仅限于限价申报一种。

(6)证券商查询其未成交的买卖申报,应经由终端机进行。

(7)申请撤消买卖申报时,应经由终端机撤消。申请变更买卖申报时,除减少申报数量外,应先撤消原买卖申报,再重新申报。

4.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产生首次上市或除权除息后上市开市价。依集合竞价方式产生开盘价格的,其未成交买卖申报,仍然有效,并依原输入时序连续竞价。

开盘价格未能依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时,应以连续竞价产生开盘价格。

7. 股票成交撮合规则

证券经营机构受理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即刻将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传送到交易所主机,公开申报竞价。股票申报竞价时,可依有关规定采用集合竞价或连续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所的撮合大机将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
规则如下:
1、证券经营机构受理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即刻将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传送到交易所主机,公开申报竞价。股票申报竞价时,可依有关规定采用集合竞价或连续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所的撮合大机将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
2、目前,沪、深两家交易所均存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方式。上午9:15--9:25为集合竞价时间,其余交易时间均为连续竞价时间。在集合竞价期间内,交易所的自动撮合系统只储存而不撮合,当申报竞价时间一结束,撮合系统将根据集合竞价原则,产生该股票的当日开盘价。沪、深新股挂牌交易的第一天不受涨跌幅10%的限制,但深市新股上市当日集合竞价时,其委托竞价不能超过新股发行价的上下15元,否则,该竞价在集合竞价中作无效处理,只可参与随后的连续竞价。
3、集合竞价结束后,就进入连续竞价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资者的买卖指令进入交易所主机后,撮合系统将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自动撮合,同一价位时,以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撮合。在撮合成交时,股票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为:⒈成交价格的范围必须在昨收盘价的上下10%以内;⒉最高买入申报与最高卖出申报相同的价位;⒊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时,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价位。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的,主机将成交信息即刻回报到券商处,供投资者查询。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资者有权撤消自己的委托或继续等待成交,一般委托有效期为一天。
4、另外,深市股票的收盘价不是该股票当日的最后一笔的成交价,而是该股票当日有成交的最后一分钟的成交金额除以成交量而得。

8. 股票一般怎么撮合成交

交易所的撮合大机将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

在集合竞价期间内,交易所的自动撮合系统只储存而不撮合,当申报竞价时间一结束,撮合系统将根据集合竞价原则,产生该股票的当日开盘价。

沪、深新股挂牌交易的第一天不受涨跌幅10%的限制,但深市新股上市当日集合竞价时,其委托竞价不能超过新股发行价的上下15元,否则,该竞价在集合竞价中作无效处理,只可参与随后的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结束后,就进入连续竞价时间,投资者的买卖指令进入交易所主机后,撮合系统将按同一价位时,以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撮合。

(8)股票交易集合竟价撮合扩展阅读:

股票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为:

1、股票成交价格的范围必须在昨收盘价的上下10%以内。

2、最高买入申报与最高卖出申报相同的价位。

3、如买方的申报价格高于卖方的申报价格时,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价位。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的,主机将成交信息即刻回报到券商处,供投资者查询。

4、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资者有权撤消自己的委托或继续等待成交,一般委托有效期为一天。

5、深市股票的收盘价不是该股票当日的最后一笔的成交价,而是该股票当日有成交的最后一分钟的成交金额除以成交量而得。

9. 股票交易开盘为什么要先进行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

目前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竞价方式。即对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撮合系统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对其余交易时间的有效委托进行连续竞价处理。
集合竞价是这样确定成交价的:1、系统对所有买入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出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2、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的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得到最大成交量。3、系统依序逐步将排在前面的买入委托和卖出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即所有买委托的限价均低于卖委托的限价。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
集合竞价后新的委托逐笔进入系统,与排队的委托进行连续竞价撮合。
连续竞价是这样确定成交价格的:对新进入的一个买入有效委托,若不能成交,则进入买委托队列排队等待成交;若能成交,即:其委托买入限价高于或等于卖委托队列的最低卖出限价,则与卖队列顺序成交,其成交价格取卖方叫价。对新进的饿一个卖出有效委托,若不能成交,则进入卖委托队列排队等待成交;若能成交,即:其委托卖出限价低于或等于买委托队列的最高买入限价,则与买委托队列顺序成交,其成交价格取买方叫价。这样循环往复,直至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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