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票交易撤销案件
⑴ 新三板开户违规,请问可以取消股票交易吗
这事你得问问开户那边了
⑵ 新三板对挂牌股票买卖委托出现异常价格及撤单有何规
投资者以异常价格进行定价委托或意向委托的,主办券商应对投资者及
时进行提醒,要求其撤销该笔委托。异常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是同时低于挂牌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与每股面值1元。
二是涨幅高于挂牌公司股票前收盘价的100% (若前日成交中存在以异 常价格成交情形的,则以最近一个未发生异常成交的转让日收盘价为计价 标准)。
主办券商应对存在异常委托行为的投资者建立记录,进行持续动态管理:
对首次发生异常委托行为的投资者进行提醒;对再次发生异常委托行为的投 资者予以警示;对3次以上发生异常委托行为的投资者,可在6个月内暂停 接受其委托或终止证券买卖委托代理协议。
⑶ 新三板股票,如想卖掉,在交易时间内,随时都可以卖掉吗
不是,新三板的股票成交量一般都比较小,所以你想卖的话,不一定有人买,特别是当你的股票量比较大的时候。如果是一两百股,基本上随时可以卖掉。
新三板股票是指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因为挂牌企业的有别于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企业的,所以被形象地称为"新三板"股票。
⑷ 诉讼保全冻结了在新三板的股票,这个被冻结的股票能进行交易吗
已然冻结了就不能再交易了,要不就不叫冻结。再者新三板交易的不能叫股票,只能叫股份。新三板是中小企业股份挂牌转让的场所。
⑸ 新三板股票清算交收规则
新三版股票清算交收规则和A股一样:T日卖出挂牌公司股份,资金T日可用,T+1可取;T日买入挂牌公司股份,T+1日可申报卖出。
⑹ 第一路演:新三板股票停牌转让的几种情况
相信几乎所有的资本界人士对A股停牌的条件都是有所了解的,作为没有涨跌幅限制的新兴的新三板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会勒令或者允许其停牌转让呢?股转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中出现的异常转让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并可以视情况采取盘中临时停止股票转让等措施。具体如下:
1、 什么情况会导致暂缓清算、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
全国股转系统规定,发生下列异常情况之一,导致部分或全部转让不能正常进行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决定单独或同时采取暂缓进入清算交收程序、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等措施:
1)不可抗力;2)意外事件;3)技术故障;4)股转规定的其他情况。
转让异常情况处理的具体规定,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行制定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2、 什么情况下恢复转让?
股转系统对暂缓进入清算交收程序、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决定予以公告。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原因消除后,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可以决定恢复转让,并予以公告。
因转让异常情况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采取的相应措施造成损失的,股转系统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 挂牌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应当申请暂停转让?
挂牌公司发生以下情形应向股转系统申请暂停转让:
(1) 预计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披露前已难以保密或已经泄密,或公共媒体出现与公司有关传闻,可能或已经对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2) 涉及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无先例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重大事项,或挂牌公司有合理理由需要申请暂停股票转让的其他情况。
(3) 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
(4) 向股转系统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5)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
(6) 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7) 出现《公司法》规定的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4、 挂牌公司股票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需办理的流程?
挂牌公司股票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办理程序如下:
1) 挂牌公司填写《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送主办券商审查。
2) 主办券商审查无误后,应于T-4日(T日为暂停或恢复转让生效日)下午3点前将加盖主办券商公章的《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和其他证明材料一同传真至股转系统,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至股转系统,同事电话确认查收。
如果在T-2日后发现有误,主办券商应当及时联系股转系统,股转系统将视情况确定处理办法。
3) 因特殊情况,需要立即暂停股票转让的,挂牌公司须及时通知主办券商,填写《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送主办券商审查;主办券商审查无误后,向股转系统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传真及电子扫描材料,申请尽快暂停股票转让。
4) 挂牌公司或主办券商发布股票暂停(恢复)转让公告的,最迟应于T-1日联系信息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5) 挂牌公司暂停(恢复)转让生效。
⑺ 新三板摘牌后持有的股票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A股市场的股票很少有退市的,这跟中国国情有关,上市比较严格,因此退市也比较慎重。
如果真要退市了,则这些股票大多是ST股票,一般连续两年亏损,第三年中报还继续亏损,就会被戴帽,年报还不能扭亏为盈,就将被退市。
另外,创业板就比较直接了,没有ST一说,连续亏损三年则立即退市。

因此,如果股票有退市风险最好不要介入。如果确实不幸中招,那么你持有的退市票怎么办?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下。
1、如果一只股票真被退市,在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后5个交易日届满(创业板15个交易日届满),就进入退市整理期,为期30个交易日。
在这30个交易当中,仍然可以交易,涨跌幅为10%,这期间股票名称后面会加个“退”字。当处于这段时期时,投资者还是可以赶紧出手。
2、如果在最后30个交易日里,投资者仍然没有卖出退市的股票,则在股票摘牌后45个交易日内,就会进入股转系统(老三板)挂牌交易,代码以400开头。
老三板专门接收主板市场终止上市后退下来的“退市股”股票。在这里也可以进行买卖,不过由于缺乏知名度和投资者,流动性很差。
同时交易时间较少,而且原持股的股民需到证券营业部去办一个托管手续才能进行交易,采用竞价方式,涨跌幅度为5%。
3、退市进入老三板市场后,经过整理后达到相关要求,重新回到A股市场。
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特别小,但也不是没有可能。例如长航油运是早几年遭到退市的一只股票,现在成为了重新上市第一股,这段时期涨势还很凶猛呢。
4、企业经营越来越差,直到最后破产,投资者只有等清算,相当于投资失败,股票全部打水漂。
这种情况的发生概率还是比较大的,因为退市的股票本身就是存在很大问题,如果继续恶化的话,破产也不是没有可能。
看到这里,对于上市退市之后股票怎么办这个问题,各位应该心里有数了吧?不过,建议大家还是尽量少碰存在退市风险的股票,明知是火坑还继续跳,孰为不智噢。
⑻ 新三板股票为什么摘牌
一是融资困难。挂牌企业的数量暴增并未带来流动性改善,90%的挂牌企业零交易,很多优质企业的估值长期被低估。企业的实际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很多企业尤其是传统企业鲜有投资者关注。
二是经营状况多呈倒“U”字陷阱。企业本欲借助挂牌新三板来提振经营状况,然而事与愿违,在挂牌期间,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但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善,甚至比挂牌前要更糟。
三是曲线上市:转板IPO。低流动性还带来了挂牌企业的市场估值与价值投资相背离的情况,摘牌并不完全意味着是坏事,随着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的指数式上涨,分层制度的实施,优质的企业自然会逐渐浮出水面,曾苦于漫长IPO排队的挂牌企业转板的意愿也越来越强烈。
⑼ 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跟其他版块有什么不同
你好,以下是新三板的交易
细则一“
1. 新三板股票代码
新三板交易规则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股票代码以43打头。
2.股票转让方式:
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股票可以转换转让方式。挂牌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须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3,股票转让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休市。
4,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
新三板股票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新三板交易规则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
5,股票价格变动单位
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转让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6,有效报价区间
开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20%以内;当日无成交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
不在有效价格区间范围内的申报不参与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价格区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7,申报委托方式
.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如买卖双方的成交确认委托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系统则不予配对。因此,投资者务必认真填写成交确认委托。
8/涨跌幅限制
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中规定:新三板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9/清算交割时间
新三板股票成交到账时间:股份和资金将在T+1日到帐。
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投资者可通过报价系统直接联系对手方,也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手方,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投资者可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栏目中或报价券商的营业部获取股份报价转让行情、挂牌公司信息和主办报价券商发布的相关信息。
细则二:
1、实行股份转让限售期。新三板对特定主体持有股份规定限售期,另对挂牌前增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等也分别规定了限售期。
2、设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额。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于1000股,投资者证券账户某一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托卖出。
3、交易须主办券商代理。主办券商代为办理报价申报、转让或购买委托、成交确认、清算交收等手续,挂牌公司及投资者在代办系统所进行的股份交易的相关手续均需经主办券商办理。
4、依托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依托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与中小板、创业板等并列于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
5、投资者委托交易。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委托当日有效。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均可撤销,但已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委托不得撤销或变更。
6、分级结算原则。新三板交易制度对股份和资金的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