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解放前股票交易所查封后股东
A. 上海交易所出了一种可以查询股东人数变化的系统叫什么
有这样的系统吗?以前的TOPVIEW不是被叫停了么,他们还会搞这样的东西么。
B. 交易所被查封 购买的股票还能卖掉吗
这种情况不一定能卖掉。平台被查封,只要这平台接入的正规券商的交易系统,你开户也是用正规的股东卡,就能在其它券商处开户卖掉。
如果你的网上平台用的是虚假的自营盘,根本没接入正规的证券系统,你购买的股票也是虚假的,你就无法卖出股票了。
C. 我93年开股票帐户,但是从未交易至今,在上海交易所网站上无法查询,因为股东代码是8位,该怎么办
到证券公司问问吧
D. 上海证券交易所如何查看当天开盘所有送股的股票
看前边带XR标记的就是送股。
送股实质上是留存利润的凝固化和资本化,表面上看,送股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因此而增长,其实股东在公司里占有的权益份额和价值均无变化。
送股仅仅是稀释 股本,降低 股价,可以看作是单纯降低股价便于买卖,没有其它实质意义。
当然,结合公司当前的 股本总额和未来盈利的前景,送股可以向 股东传递公司管理当局预期盈利将继续增长的信息,并活跃 股份交易。
E. 请问同一个人是否可以拥有多个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东账号
不能
http://61.129.89.9/sseportal/ps/zhs/fwzc/scfw/amci.jsp
这里查指定交易
F. 限售股股东的股票在那里放着呢解禁后是怎么到了二级市场的,是不是以前就有股票交易帐户呢
首选明确:
股票并不一定要有真实的票,而是代表一定的股份。
限售股和非限售股都一样放在(登记在)证券交易所,由其统一管理。
更全面的视野:
根据《公司法》,我国的公司制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形式。其中,股份有限公司依据所发行的股票是否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又可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两类。
而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在管理方面则具有较大差异。
(一)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出资证明书作为证明股东出资份额的权利证书。出资证明书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相应置备的股东名册仍属于公司的内部权利证明,对外仍然缺乏公信公示力。
我国颁布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弥补了这一缺陷,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实质上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作为具有公信公示力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管理,并相应提供股权质押登记、股权查询等服务。
(二)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上市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虽然都是股份有限公司,但对股东名册管理的规范化程度却大相径庭。
1、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鉴于上市公司属于公众公司的本质,为维护股票自由交易的安全性,我国对上市公司建立了与上市交易相联动的托管、清算、结算三位一体的清算体系。《证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之前,必须将股东名册统一托管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即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依法作为具有公信公示力的独立第三方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进行统一管理。
2、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市公司外,其余的股份有限公司均被称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除《公司法》规定的特殊主体所持有的外,与上市公司股票一样可以自由流通交易。虽然与上市公司同属股份有限公司,但《证券法》的法律调整范围不涉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所以,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不受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托管。
另一方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仅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对发起人依法进行登记,发起人的变更(不涉及公司章程修改事项)以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发起人股权都不在工商登记事项的范围之内。这样,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管理实际上存在操作性的缺陷。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管理的现状
大部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已满三年,符合《公司法》股权转让的条件,股东名册管理却难以适应动态变化的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也形成了一定的社会投资群体。然而,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国家至今未明确指定的转让场所,造成了大量中小股东场外的股权交易;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面对大量分散又极易发生变动的中小股东,实际上根本无法由其自身提供准确、实时的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管理应当结合独立第三方的托管登记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操作性和有效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登记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的管理,从本质而言都是一种独立第三方的托管行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在制度安排上存在托管的缺位,所以,有必要以创新的思路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托管设计并积极探索一条新路。
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托管
近年来,全国不少省市都通过成立非上市股权托管机构,以行政推动的手段要求当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托管。
(一)股权托管的含义
股权托管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将股东名册委托股权托管机构管理的民事行为,也是为降低公司管理股东名册的运营成本而提供的一种社会化服务;其本质在于弥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的管理缺位,由客观公正的第三方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具有公示力和公信力的股东名册记载,为股东提供所持股权的有效权属证明。
(二)股权托管机构的定位
上海股权托管登记中心是经批准设立,具有社会公信力的股权托管机构,在市产管办等部门的监管下,集中管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办理股权托管登记、提供股权托管服务。上海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进行托管所采取的是政府监管下的市场化运作方式。
(三)股权托管机构与公司、股东的法律关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由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或者大股东从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向董事会提议将公司股权整体托管,并提请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法人依据股东会决议,决定委托独立第三方——股权托管机构对公司股权进行整体托管,在公司和股权托管机构之间建立一种民事委托代理关系。
股权托管机构为股东所提供的服务是一种为保障股东权益的公信服务。公司股权经整体托管后,股权托管机构可以以具有公信力的第三者名义,为股东出具某一时点上所持股权的权属证明。债权人或者利益相关人可以通过托管中心对股东的股权权属进行查证,从而有效规避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的权属风险。
(四)股权托管的业务范围
股权托管机构的业务范围主要分为两大类,即股权托管登记业务和股权托管服务业务。股权托管登记业务包括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整体托管登记、为股东提供股权过户登记、股权质押登记等业务。同时,股权托管机构还可以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股权的分红派息、通知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等公司活动,以及提供股权的查询和查证、办理股权冻结手续、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进行披露等一系列与股权托管相关的衍生服务。
G. 上海证券交易所 是公司吗
希望采纳
出现这种情况实际上是表明你手上所持有股东卡已经很久没有进行交易了,且卡内没有持有任何股票,若这种情况超过两年,该股东卡会被视为休眠帐户,原证券公司可以在此情况下撤销该股票东卡的指定交易,也就是说你不能在原证券公司进行股票交易(若要再在原证券公司交易必须进行休眠激活和重新指定),如果现在想用这股东卡进行股票交易,你可以持有这股东卡且是股东卡上的该股东本人到任何一间证券公司进行开户后(只是开一个股票资金账目号进行交易即可,不用再开股东卡了),再进行相关的股东卡休眠激活和指定交易后就可以交易了。
由于你的情况也比较特殊,也可能是过去曾经有一些类似借人身份证进行相关的炒作活动已经受到相关禁止,相关的证券公司会清理不合格帐户(由于相关的单位方便操作,这些帐户曾经是一对多股东卡的),经清理后一般都要撤销相关的指定交易。
H.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东是谁
目前属国家所有哦。
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开业,归属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秉承“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八字方针,上海证券交易所致力于创造透明、开放、安全、高效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其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上证所下设办公室、人事(组织)部、党办纪检办、交易管理部、发行上市部、公司管理部、会员部、债券业务部、国际发展部、基金业务部、市场监察部、法律部、投资者教育部、系统运行部 、技术开发部、技术规划与服务部、信息中心、研究中心、财务部、稽核部、行政服务中心(保卫部)、北京中心等二十二个部门,以及两个子公司上海证券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通过它们的合理分工和协调运作,有效地担当起证券市场组织者的角色。
上证所市场交易采用电子竞价交易方式,所有上市交易证券的买卖均须通过电脑主机进行公开申报竞价,由主机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上交所新一代交易系统峰值订单处理能力达到80000笔/秒,系统日双边成交容量不低于1.2亿笔,相当于单市场1.2万亿元的日成交规模,并且具备平行扩展能力。
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上海证券市场已成为中国内地首屈一指的市场,上市公司数、上市股票数、市价总值、流通市值、证券成交总额、股票成交金额和国债成交金额等各项指标均居首位。截至2010年年底,上证所拥有894家上市公司,上市股票数938个,股票市价总值179007.24亿元。2010年股票筹资总额5532.14亿元,列全球第四。一大批国民经济支柱企业、重点企业、基础行业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通过上市,既筹集了发展资金,又转换了经营机制。
迈入新世纪后,上证所肩负着规范发展市场的艰巨任务,也面临着进一步推进市场各项建设的良好机遇。凭借一流的硬件设施和浦东优越的区位优势与强大辐射力,凭借上海经济良好发展势头和特有的龙头效应,凭借国企改革和金融中心建设对上海资本市场的积极推动,上证所将按照坚定信心、加强监管、保持稳定、规范发展的思路,在技术、监管、人才、服务等方面多管齐下,为建设一个规范透明、高效开放、充满生机活力的世界一流交易所开启新的篇章。
I.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动态
2015年4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官方微博表示,正同中国结算积极完善相关方案,允许投资者一人开设多个证券账户:投资者可以在多家证券公司开设账户,每个账户指定一家证券公司。
上交所表示,这种安排最大程度保证了投资者自由选择证券公司的便利,还保留了指定交易制度保护投资者证券资产,防止被盗卖的优点。
2015年4月20日午后,沪市成交量突破1万亿元,各类行情交易软件无法正常显示总成交额。对此,上交所官微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行情指数成交金额数值显示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如图:
2016年1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减持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经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明确具体监管要求。
自2016年1月9日起,上市公司大股东此后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其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不适用减持规定中减持预披露和减持比例限制等相关要求,前述二级市场买入,是指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者大宗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A股、B股、香港交易所上市股票(H股)股份总数合并计算。
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6个月内应当继续遵守减持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减持后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的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