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接口非法侵入计算机
Ⅰ 提供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涉案金额45000元,非法所得16000元,会判多久,会不会判缓
看你有没有告诉他这个工具可以用来犯罪没?如果是如果只是卖工具…还有就是教他怎么来犯罪?不一样的情况?不一样的处罚
Ⅱ 股票交易中哪些行为属于违规处罚
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属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获取的股票和其他非法所得、罚款:
一、在证券委批准可以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外进行股票交易的;
二、在股票发行、交易过程中,作出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重大信息的;
三、通过合谋或者集中资金操纵市场价格,或者以散布谣言等手段影响股票发行、交易的;
四、为制造股票的虚假价格与他人串通,不转移股票的所有权或者实际控制权、虚买虚卖的;
五、出售或者要约出售其并不持有的股票,扰乱股票市场秩序的;
六、利用职权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或者协助他人买卖股票的;
七、未经枇准对股票及其指数的期权、期货进行交易的;
八、未按照规定履行有关文件和信息的报告、公开、公布义务的;
九、伪造、篡改或者销毁与股票发行、交易有关的业务记录、财物帐簿等文件的;
十、其他非法从事股票发行、交易活动的。
Ⅲ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行为应怎样处置
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参考:《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Ⅳ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如何处罚
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参考:《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Ⅳ 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2万法院咋判罚金
1997年修订刑法时增加的该罪,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又对该条进行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同日公布施行) 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中增加两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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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怎样区别非法获取和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的区别
以下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和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的区别:
1、处罚不同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主观要件不同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以其他技术手段获取数据的行为,仍故意为之。
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会产生非法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危害结果,而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侵入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不构成本罪。
3、客观要件不同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普通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从而获取这些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的行为,并且情节严重。
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
本罪的对象是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谓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谓“侵入”,是指未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授权或批准,通过计算机终端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到者进行数据截收的行为。
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利用自己所掌握的计算机知识、技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口令或者许可证明后冒充合法使用者进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有的甚至将自己的计算机与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联网。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Ⅷ 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并对计算及实施恶意攻击的是
属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8)股票交易接口非法侵入计算机扩展阅读: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相关要求规定:
1、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Ⅸ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该怎样认定
您好,
一、怎么认定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主体往往具有相当高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和娴熟的计算机操作技能,有的是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有的是计算机管理、操作、维护保养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会产生非法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危害结果,而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侵入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实施本罪的动机和目的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出于好奇,有的是为了泄愤报复,有的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才能,等等。这些对构成犯罪均无影响。
二、该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非法侵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本罪的设立是出于对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特殊保护。只有侵入这些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才构成犯罪。对侵入其他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不以本罪论。虽然本罪是行为犯,但是,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以犯罪论处。
(二)对本罪客观方面的理解
1、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该条例第4条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重点保护国家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本罪的对象是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2、所谓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3、所谓"侵入",是指未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授权或批准,通过计算机终端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到者进行数据截收的行为。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利用自己所掌握的计算机知识、技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口令或者许可证明后冒充合法使用者进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有的甚至将自己的计算机与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