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股票交易涨幅限制
A. 1、股票交易特别处理是什么其中涨幅限制多少
基本都是以昨天收盘价的10%作为涨幅和跌幅的限制。ST的是5%。当天上市的新股是不受限制的。
B. 世界股票涨跌幅的限制
后市或继续补跌(全球股指涨跌幅表)
近日A股连续下挫,短短9个交易日累计跌幅已达11.22%,但大跌之后A股较外围市场\\"溢价\\"仍高,若无重大利好政策出台,后市或将继续补跌。
09年年初,A股在全球股指纷纷下跌的情况下,走出了一波亮丽的独立行情。尽管近日A股连续出现大幅下跌,但各国股指也纷纷跳水,因此A股总体走势较外围市场仍显强劲。
纵观全球股市,多个主要市场股指已经跌至去年雷曼事件爆出时的低位,只有港股市场因A股\\"孪生兄弟\\"中资股的力撑,主要股指恒生指数较前期低点仍有2000点的距离。但即便是相对外围强劲的港股,较之A股的走势,也出现近期少见的较大差距。上周A股对H股溢价指数一直处于历史高位,负溢价个股连续7个交易日为0支,属本轮熊市以来罕见。
不管从外部经济环境,还是内部市场走势来看,A股近期的前景都不容乐观。
外部经济环境仍未见丝毫好转迹象,并且近期东欧银行业危机进一步蔓延,金融海啸第二波或将一触即发,全球经济或陷入新一轮危机。招商证券的策略报告提醒,东欧危机若深化扩散甚至可能引发外资撤离,并成为引发全球市场调整的风险因素。
而对于内部市场,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哈继铭等发表的看法是,如果大量资金由于实体经济中可投项目的减少而流入资本市场,造成\\"熊市\\"中的\\"泡沫\\",当一段时期后许多其他国家经济基本回复了平衡,中国可能由\\"一枝独秀\\"变为\\"一泡凸现\\"。
摩根士丹利近期发布一份宏观经济研究报告则表示,中国积极的财政刺激政策对于股市的影响有限,市场所期盼的\\"股市比经济先复苏\\"的情况预计不会出现。
摩根大通(JP Morgan)首席经济学家卡斯曼(Bruce Kasman)指出,认为中国经济会脱离全球其他地区,或者指望中国经济带动全球增长,这样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中国经济的持续复苏取决于全球环境能否好转。(周蓓)
附表:全球主要股市进入09年以来的表现
国家和地区 指数 08年收盘点位 截至09年2月26日点位 涨跌幅
中国 深证成指 6485.51 7777.9 19.93%
中国 上证综指 1820.81 2121.25 16.50%
马来西亚 KLSE指数 876.75 896.51 2.25%
巴西 博维斯帕指数 37550 38231.58 1.82%
台湾 台湾加权指数 4591.22 4518.56 -1.58%
印尼 雅加达综合指数 1355.41 1290.32 -4.80%
韩国 首尔综合股价指数 1124.47 1054.79 -6.20%
印度 BSE30指数 9647.31 8930.91 -7.43%
新加坡 海峡时报指数 1761.56 1617.44 -8.18%
美国 纳斯达克指数 1577.03 1425.43 -9.61%
澳洲 标普澳洲200指数 3722.31 3345.5 -10.12%
香港 恒生指数 14387.48 12894.94 -10.37%
英国 富时100指数 4434.17 3935.57 -11.24%
加拿大 S/TSX综合指数 8987.7 7932.3 -11.74%
瑞士 SMI指数 5534.53 4740.4 -14.35%
法国 CAC指数 3217.97 2741.7 -14.80%
美国 标准普尔500指数 903.25 764.9 -15.32%
日本 日经225指数 8859.56 7457.93 -15.82%
美国 道琼斯指数 8776.39 7270.89 -17.15%
德国 DAX指数 4810.2 3918.07 -18.55%
上证所创新实验室昨天发布题为《涨跌幅限制与市场效率:对上海股票市场的经验研究》的研究报告。这份由上证所创新实验室承担的研究报告建议,逐步放开涨跌幅限制,首先可放开或放宽那些因证券基本价值发生变化而导致涨跌停事件占比较高的股票,如上证50成份股和ST股票。
报告认为老制度“落后”
报告认为,从涨跌幅限制价格运动的实际情况看,涨跌幅更多的是限制了股价上涨,而不是限制下跌。由此可见,现有的涨跌幅限制制度已经落后于证券市场的发展。
报告指出,沪市因证券基本价值发生变化而导致的涨跌停事件占全部涨跌停事件的比重约在三分之二。因此,放开或改革涨跌幅限制将有助于改进沪市整体市场效率。
报告建议进行两大改革
考虑到仍有必要限制临时波动,报告建议可考虑对涨跌幅制度作两大改革:一是逐步放开涨跌幅限制;二是实施个股断路器制度。上证所创新实验室研究表明,放宽50样本股涨跌幅度到20%,涨跌停现象将下降90%以上。因此,建议首先可放宽上证50成分股涨跌幅到20%,因为上证50成份股具有市值大、波动低的特点,在2004年和2005年,上证50成份股收盘达到涨停的事件只有58起,跌停有34起,发生连续涨停的事件有6起,连续跌停2起。而后,在时机成熟时(如推出个股断路器制度),取消涨跌幅限制制度。
对ST股票仍需区别对待
对于ST股票,报告指出,尽管其涨跌停事件中因价值变化导致的涨跌停占比也很高,但考虑到ST股票涨跌停事件频繁,从绝对数量看,因临时波动导致的涨跌停事件很多,且占整个市场的涨跌停事件的比重也很高,因此,尚不宜全面放开ST股票的涨跌幅限制。
另一方面,为了不对ST股票因价值变化导致的涨跌停事件进行过多的限制,可以考虑实施一种涨跌幅限制和放开相结合的制度。如目前ST股票每日涨跌限幅(5%)不变。但一旦某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涨停或跌停,则于第四个交易日当日放开该股票的涨跌幅度,第五个交易日重新实施5%的涨跌幅限制。
改用个股断路器制度?
据上证所有关人士介绍,个股断路器制度则是动态涨跌幅、静态涨跌幅和波动断路三者相结合的一种价格稳定机制,在欧洲市场被广泛使用。其基本思路是,当前后两笔交易价格达到一定幅度(动态涨跌幅)或最新价格达到参考价格一定幅度(静态涨跌幅)时,市场中断连续交易,启动集合竞价,集合竞价后继续连续交易。个股断路器不限制某个证券当日的最高涨跌幅度,所以不会阻碍因证券基本价值发生变化而导致的价格涨跌。同时,个股断路器机制形成的波动中断,对于冷静市场,限制临时波动,具有积极意义。因此,个股断路器机制是放开涨跌幅后较好的市场稳定替代机制。
C.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是什么意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
1、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
2、)增发上市的股票;
3、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4上交所或者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D. 股市除了中国外,还有那几个国家实行涨跌限制制度
涨跌幅限制是指证券交易所为了抑制过度投机行为,防止市场出现过分的暴涨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规定当日的证券交易价格在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基础上上下波动的幅度。
1.涨跌幅限制 普通情况下,单只普通股票的股价较上一交易日收盘价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ST开头的股票,涨跌幅不得超过5%;新股上市首日,最高涨幅限制为44%。
2.“T+1”的交易制度 “T”表示交易当天,“T+1”表示交易日当天的第二天。“T+1”交易制度指我们当天买入的证券不能在当天卖出,需要等到第二天进行才能卖出。
美国,日本等等发达国家都有涨跌限制 比如:纳斯达克熔断标准最为有名!不然有可授之以柄!
E. 全球股票市场所有证券交易所个股单日涨跌幅度规定
可能只有中国的证券交易所对股票的涨跌幅有限制。
证券交易所为了抑制过度投机行为,防止市场出现过分的暴涨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规定当日的证券交易价格在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基础上上下波动的幅度。A股普通股的上下波动幅度为10%,ST股票的上下波动幅度为5%。
如果开市后一段时间内(通常为半小时)某种证券没有买卖或没有成交,则取前一日的收盘价作为当日证券的开盘价;如果某证券连续数日未成交,则由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中介经纪人根据客户对该证券买卖委托的价格走势提出指导价,促使成交后作为该证券的开盘价。
在无形化交易市场中,如果某种证券连续数日未成交,以前一日的收盘价作为它的开盘价。
(5)非洲股票交易涨幅限制扩展阅读:
涨跌幅限制--涨跌限制起源于涨跌停板。而“涨停板”或“跌停板”,其说法起源于过去国外交易所在拍卖时,以木板敲击桌面来表示成交或停止买卖,此法运用到股市中,就是当股票价格涨到上限或跌到下限时,叫涨幅限制或跌幅限制。
不过,在涨限价或跌限价上并不停止买卖,交易继续进行,只是价格不变而已。 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免股票的过分波动与投机,有关部门才会设立涨跌幅度。
F. 股票涨跌限制是哪些板块
除了新股发行首日没有涨跌限制,其余的只要是上市的证券都有涨跌限制,除st *st是5%,其余的都是10%
G. 现在各类股票的最新涨幅限制是什么
想必是对老的都知道了,新的是这样的,准备先从债券和深圳中小盘开始放开涨跌幅限制,具体未定出,预计为15%-20%。后期其他类型股票根据市场情况再定。
H. 股票交易在哪些情况下不设涨跌幅限制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
2.增发股票上市的
3.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
4.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I. 股票交易为什么有涨跌幅限制不是越高越好吗
涨跌幅限制是指证券交易所为了抑制过度投机行为,防止市场出现过分的暴涨暴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市场风险,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规定股价在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与当日股票成交价之间的波动幅度。股票价值上升到该限制幅度的最高限为涨停板,而下跌到该限制幅度的最低限度为跌停板。目前沪、深两交易所实行的是10%的涨跌幅限制,其具体内容是: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自1996年12月16日起,分别对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的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即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证券外,上述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计算公式为:(1±10%)×上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0.01元;超过涨跌幅限制的委托均被视为无效委托。 此外,自1998年4月起,中国证监会对部分上市公司的股票实行特别处理,即ST,ST股票的涨跌幅限制为5%。自2000年6月23日起,对特别转让股票,即PT股票实行5%涨幅限制,无跌幅限制。 中国A股设置涨跌幅限制的背景主要是由于90年代刚开始的股市还不成熟,市场的炒作异常的剧烈,股价的波动太大,不利于股市的长期发展,所以在96年证监会才设了涨跌幅限制,这样可以有效的防止庄家坐庄对股价进行剧烈的波动,但是以后市场成熟了还是会有可能取消涨跌幅限制和T+1交易的限制的,希望回答能令你满意希望采纳谢谢祝你心情愉快
J.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交易的情形有哪些
你好,一般在下列几种情况下,股票不受涨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2、股改股票(S开头,但不是ST)完成股改,复牌首日。
3、增发股票上市当天。
4、股改后的股票,达不到预计指标,追送股票上市当天。
5、某些重大资产重组股票比如合并之类的复牌当天。
6、退市股票恢复上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