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人员可以从事股票交易么
Ⅰ 证券从业人员能炒股吗
证券从业人员是不能炒股的,根据该条例,证券从业人员和证券业监管人员不得持有股票和买卖股票。因为从事证券交易和经营业务的各类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然会获得超越常人的业务优势和各种信息优势。如果允许他们利用这些优势开展证券交易业务,必然会损害普通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拓展资料
一、不可以参与炒股的人员有哪些
1、证券主管机关管理证券事务的有关人员;
2、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经主管机关决定停止证券交易,期限未满的;
3、与发行人有直接行政隶属关系或管理关系的机构的工作人员;
4、与股票发行或交易有关的其他知情人士;
5、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人和无公安机关身份证的人;
6、与发行人有直接行政隶属关系或管理关系的机构的工作人员;
7、证券经营机构中与股票发行、交易直接相关的人员;
8、证券交易所管理人员;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拥有或参与证券交易的其他自然人,包括武警、现役军人等。
二、证券从业者相关问题
1、如何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答: 参加我会组织的证券从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即可取得(或申请)从业资格。如属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的人员,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2、证券业从业人员是否都需要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
答:凡是在依法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都应当按照《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
三、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明文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Ⅱ 证券公司员工可以炒股吗
证券公司的员工是不可以炒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2)证券人员可以从事股票交易么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招聘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
第一百三十三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职的其他人员,不得在证券公司中兼任职务。
第一百三十四条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证券公司缴纳的资金及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组成,其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Ⅲ 证券交易所的从业人员可以炒股吗为什么
证券交易所的从业人员可以炒股吗?这是不可以的,证券从业人员离职后,一般可以即刻从事炒股。《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这说明,证券从业人员离职一旦离职,便不再受此约束。
Ⅳ 听说证券经纪人自己不得从事证券交易(自己不能买卖股票了),有这么回事吗
对。
但是,作为证券从业者不买卖股票还能算证券从业者吗?
正规渠道肯定走不通,还得想一些变通的方法,多向其他从业者学习学习吧。
点到为止吧。
Ⅳ 证券从业人员真的不能从事股票买卖吗
我认识证券从业人员都买卖股票,都有股票,只是他没用自己身份证开户,家人的。
但现在的证券从业人员又有几个不炒股呢?调查发现,多数分析师、客户经理均在一定程度上持有股票资产,管理层需要做的,只是阻止证券从业人员内幕交易及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即可。
证券从业人员,被多数投资者视为专家,时日浸淫之下,多少也会有点把自己当成高手的感觉,于是他们自认为自己的炒股能力至少好于普通投资者,如果在股市操盘,胜算应该很高。
Ⅵ 证券从业人员可以自己买卖股票吗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针对于证券从业者可以购买股票吗?也是很多朋友对此表示非常疑惑的,实际上我们要知道证券从业人员是不能够自己购买股票的,因为在这一方面,我国的《证券法》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证券行业的相关人员绝对不能够自己去购买相关的股票,否则将会面对很严重的惩罚。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明显的知道证券从业人员是不可以自己购买股票的,一旦发现之后很有可能会被开除,或者是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以及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这些东西都是我们必须要知道的,也是必须要明白的,只有这样子才能够更好的帮助我们生活。
Ⅶ 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的人可以炒股吗
拥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可以炒股,但如果是证券从业人员,就不允许炒股了。
Ⅷ 证券从业人员可以拥有股票账户吗
证券从业人员以及其相关人员都是不能炒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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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人员的禁止性行为:
(1)不得以获取投机利益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证券买卖活动。证券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获取投机利益从事证券买卖活动,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规定,而且会侵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助长证券市场投机风气,可能会引发证券行情不正常的波动。
(2)不得向客户提供证券价格上涨或下跌的肯定性意见。证券行情变幻莫测,证券业从业人员向客户提供有关价格变化的肯定性意见,一旦因预测失误给客户带来损失,很可能引起法律纠纷,在影响客户利益的同时,也影响从业人员和证券行业的声誉。
(3)不得与发行公司或相关人员之间有获取不当利益的约定。这种约定不仅违反“三公”原则,也违反国家法律。由这种约定而获取的收益为不法收益,将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法律制裁。
(4)不得劝诱客户参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是一种风险投资,未来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投资者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后果具备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是否参与证券交易,应由客户独立作出抉择。证券业从业人员劝诱客户参与证券交易但又不能代他承担相应的责任,是一种对客户很不负责的行为,这实际上是为了证券公司的小团体利益而损害客户利益,不仅败坏证券业的信誉,甚至可能导致不必要的纠纷。
(5)不得接受分享利益的委托。接受客户委托,应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若在接受客户委托的同时分享收益,性质上属于参与客户投资,不仅是一种侵权行为,而且也违背了从业人员不得从事证券买卖的有关规定。
(6)不得向客户保证收益。证券投资的风险就是证券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任何人都难以保证证券投资的预期收益水平。向客户作出这类保证。会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并可能导致实际收益水平与预期收益背离。显然,向客户作出这类保证,有违证券业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
(7)不得接受客户对买卖证券的种类、数量、价格及买进或卖出的全权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参NiY_券投资的客户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能独立承担投资活动的法律责任,对其账户或以其名义进行的证券买卖负全部责任。证券业从业人员接受全权委托,性质上属于代客户投资决策,违背了上述规定。
(8)不得为达到排除竞争的目的,不正当地运用自己在交易中的优越地位限制某一客户的业务活动。为在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而在交易中利用特殊或优越条件限制某客户的业务活动,这种做法有违“三公”原则。证券业从业人员应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不论是大客户还是小客户,也不论是竞争伙伴还是竞争对手。
Ⅸ 证券从业人员可以买卖股票吗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可以买卖股票。
一、《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二、国家规定不能买卖股票的人群:
1、证券从业人员
2、国家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3、现役军人
以上人员不得参与股票交易,但可以开立基金账户,买卖基金和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