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重点监控
① 股票帐户在买卖中怎样才算异常会被引起注意或者被监视
如果参与对敲、当日频繁挂单撤单,特别是不以成交为目的的挂单撤单等会被特别监控。
一、异常行为
1、虚假申报:
是指不以成交为目的,通过大量申报并撤销等行为,引诱、诱导或者影响其他投资者正常交易决策的异常交易行为。
2、拉抬打压股价:
是指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者明显偏离股票最新成交价的价格申报成交,期间股票交易价格眀显上涨(下跌)的异常交易行为。
3、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
是指通过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维持股票交易价格处于涨(跌)幅限制状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比如,在连续竞价阶段同时存在股票交易价格处于股票涨跌幅限制状态;单笔以涨(跌)幅限制价格申报后,在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数量或者金额巨大,且占市场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总量的比例较高,要予以关注。
二、买卖股票的数量也有一定的规定:即委托买入股票的数量必须是一手(每手100股)的整倍数,但委托卖出股票的数量则可以不是100的整倍。买入或者卖出的价格必须是在昨日收盘价上下浮动10%的范围才有效。
三、股票交易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股票连续竞价时段,因为有许多投资者可能同时买卖同一只股票,所以交易所制定了“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1)股票交易重点监控扩展阅读:
二、开立股票账户的注意事项如下:
1、所需证件:本人身份证。如开立法人股票账户,需要同时出具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
2、费用包括:申请表费用和开户费(上海股票账户收取40元/户,深圳股票账户收取50元/户);
3、操作流程:投资者需填写申请表并交纳手续费;持有关证件、申请表及开户手续费收据到开户柜台交柜台承办人;承办人核查上述材料无误后,申请人收回有关证件、收据并领取股票账户卡。
② 关于股票(尤其是海通证券网上所说的异常交易行为受重点监管)的一些疑问,大家帮忙解答一下,谢谢啦!急
我也是在海通开户的,其实海通的服务是蛮好的。
这些条款的制定实质是防范利用资金优势来操纵股价,基本上你没有几百万的资金,不可能触犯到这些条例。
补充:大额交易要看具体股票,比如一些小市值ST股票,你投200,300万算大额了,但是比起大盘股你头200,300玩就是毛毛雨。
对于第三点,只要你不是那种挂着大买单或大卖单,然后又撤单,反复做这样事情的就可以了。原则上,你只要买入卖出成交,就不会算你违规。
③ 张家港行 江阴银行 被重点监控了 ,好还是坏,历史上被重点监控的股票是怎么涨的
不是利好。
对于市场热门股票来说,一旦被管理层监管,资金就不会炒作了。
不过,如果后市新龙头无法得到市场认同,这种老龙头还是有很大号召力的。
④ 被交易所重点监控的股票都有哪些
被交易所重点监控的股票,当然只有交易所的有关人员知道。
他们能向外界透露吗?我看他们谁都没有这个胆,除非他们不想端这个饭碗了。而且,就算他昨天辞了职,今天还是不敢透露,因为他有法定义务要保密,也许要等过了保密期才能说。
⑤ 股票纳入重点监控一般几天
一天。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送监管工作函23份,其中监管问询函7份,监管工作函16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18份。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监管关注措施1单,采取纪律处分措施1单。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15单。
拓展资料:
对于A股来讲,每隔一段时间,总会有一些涨幅异常惊人的“妖股”在“兴风作浪”。 而妖股的出现,意味着股价大幅波动,投资者一不小心很容易追高被套。也因此,证监会往往会采取监管措施。
日前,证监会牵头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并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强化大要案惩治,继续聚焦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动形成“零容忍”的强大震慑。 本周A股交易结束后,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发布深市监管动态。 9月13日至9月17日,深交所共对83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对近期涨幅异常的“清水源”“中青宝”进行重点监控,并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共对17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3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清水源”、“中青宝”2个妖股被证监会重点监控。
1. 清水源
清水源9月8日的收盘价是10.21元,而9月17日的收盘价是25.39元,短短7个交易日涨幅高达248%,中途收获了4个20%的涨停板,是不折不扣的“妖股”。 鉴于股价严重异常波动,公司公告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自9月22日开市起停牌,自披露核查公告后复牌。 公司所属行业为环保产业的水处理领域,主要产品包括有机磷类水处理剂、聚合物类水处理剂、化工原料销售。公司是目前中国最大的水处理化学品专业生产厂家之一。 清水源股价走强,主要是市场炒作“磷化工”概念。
⑥ 异常交易将受交易所重点监控 是什么意思
只是你朋友的操作失利或是他买的股票现在没有升还而在下跌。卡没被盗用的话你的钱是不会‘跑’的。除非是投资亏了
⑦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异常涨幅的股票一般是监控多少个工作日
第一条 为保障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及时防范、化解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市场风险,妥善处置交易异常情况,维护市场稳定,依据《证券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交易异常情况是指导致或可能导致本所证券交易全部或者部分不能正常进行(以下简称“交易不能进行”)的情形。
第三条 引发交易异常情况的原因包括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故障等。
第四条 引发交易异常情况的不可抗力是指本所市场所在地或全国其他部分区域出现或据灾情预警可能出现严重自然灾害、出现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社会安全事件等情形。
第五条 引发交易异常情况的意外事件是指本所市场交易地发生火灾或电力供应出现故障等情形。
第六条 引发交易异常情况的技术故障是指:
(一)本所交易、通信系统中的网络、硬件设备、应用软件等无法正常运行;
(二)本所交易、通信系统在运行、主备系统切换、软硬件系统及相关程序升级、上线时出现意外;
(三)本所交易、通信系统被非法侵入或遭受其他人为破坏等情形。
第七条 交易不能进行是指无法正常开始交易、无法连续交易、交易结果异常、交易无法正常结束等情形。
第八条 无法正常开始交易是指:
(一)本所交易、通信系统在开市前无法正常启动;
(二)证券交易停牌、复牌、除权除息等重要操作在开市前未及时、准确处理完毕;
(三)前一交易日的日终清算交收处理未按时完成或虽已完成但清算交收数据出现重大差错而导致无法正确交易;
(四)10%以上的会员营业部因系统故障无法正常接入本所交易系统等情形。
第九条 无法连续交易是指:
(一)本所交易、通信系统出现10分钟以上中断;
(二)本所行情发布系统出现10分钟以上中断;
(三)10%以上会员营业部无法正常发送交易申报、接收实时行情或成交回报;
(四)10%以上的证券中断交易等情形。
第十条 交易结果异常是指交易结果出现严重错误、行情发布出现错误、深证成指或本所认定的其他指数计算出现重大偏差等可能严重影响整个市场正常交易的情形。
第十一条 交易无法正常结束是指集合竞价异常、可能导致无法正常完成,收市处理无法正常结束等可能对市场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
第十二条 交易异常情况出现后,本所将及时向市场公告,并可视情况需要单独或者同时采取技术性停牌、临时停市、暂缓进入交收等措施。
本所采取前款规定措施的,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对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的决定,本所通过网站及相关媒体及时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 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原因消除后,本所可以决定恢复交易,并向市场公告。
第十四条 证券交易相关部门或机构在与证券交易相关的业务实施、流程衔接、操作运行等环节出现重大误差或失误等情形,导致或可能导致交易不能进行,需要采取技术性停牌、临时停市等措施的,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五条 国内外已经或可能出现对中国证券市场稳定及正常运行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或者出现其他全国性事件的,应国家有关部门要求临时停市的,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六条 本细则中相关用语的含义:
(一)本所市场所在地:是指本所市场交易、通信及清算交收系统所在地;
(二)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台风、地震、海啸、暴雪、日凌、洪涝灾害;
(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事件。
第十七条 本细则经本所理事会通过,报证监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⑧ 在连续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的哪些涉嫌虚假申报交易行为将受到深交所重点监控
(1)涉嫌盘中虚假申报
在连续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3次以上同时存在下列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一是最优5档内申报买入或者卖出;
二是单笔申报后,在实时最优5档内累计剩余有效申报数量100万股以上或者金额1000万元以上,且占市场同方向最优5档内剩余有效申报总量的30%以上;
三是申报后撤销申报,且累计撤销申报数量占累计申报数量的50%以上。
(2)涉嫌涨(跌)幅限制价格虚假申报
在连续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2次以上同时存在下列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一是股票交易价格处于涨(跌)幅限制状态;
二是单笔以涨(跌)幅限制价格申报后,在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数量100万股以上或者金额1000万元以上,且占市场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总量的30%以上;
三是单笔撤销以涨(跌)幅限制价格的申报后,在涨(跌)幅限制价格的累计撤销申报数量占以该价格累计申报数量的50%以上。
⑨ 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的哪些涉嫌虚假申报的交易行为将受到深交所重点监控
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1)以偏离前收盘价5%以上的价格申报买入或者卖出;
(2)累计申报数量30万股以上或者金额300万元以上;
(3)累计申报数量占市场同方向申报总量的30%以上;
(4)累计撤销申报数量占累计申报数量的50%以上;
(5)以低于申报买入价格反向申报卖出或者以高于申报卖出价格反向申报买入;
(6)股票开盘集合竞价虚拟参考价涨(跌)幅5%以上。
⑩ 创业板投资者的哪些涉嫌自买自卖和互为对手方交易的交易行为将受到深交所重点监控
(1)创业板投资者同时存在以下涉嫌自买自卖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一是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
二是成交数量占股票全天累计成交总量的10%以上或者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成交数量占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30%以上。
(2)创业板投资者同时存在以下涉嫌互为对手方交易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一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互为对手方进行交易;
二是成交数量占股票全天累计成交总量的10%以上或者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成交数量占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