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股票交易 » 在股票交易中转让股

在股票交易中转让股

发布时间: 2021-04-23 07:10:56

Ⅰ 买卖股票和转让股票 有什么区别吗

买卖股票和转让股票的区别:

  1. 买卖股票就是通过证券营业部用股东账户进行直接交易的行为,可以采用现场、网上、电话、等等;

  2. 转让股票是将一账户内股票转让给另一账户,也叫非交易过户,但这种转让行为受到限制,仅限于继承;馈赠;司法要求。其中馈赠仅限于向基金会等公益性组织,非交易过户手续办起来很复杂。

Ⅱ 如何把股票转让给别人

你好,股票是可以转让给别人的,不过只有未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自由转让,已上市公司的股票是不可以私下转让的,只能够在二级市场上自由买卖。二级市场上可以卖出股票后,将资金转给别人然后再重新买卖股票,由银证转账转入银行。由于股票是T+1制度,所以当天卖出成功后要第二天才能转入银行。

股票转让过户具体流程:

1、持本人身份证和沪深帐户卡于交易时间到原证券公司营业部,即转出方办理撤销指定手续,同时提供转入方的席位号办理转托管业务

2、持本人身份证和沪深证券帐户卡,于交易时间到转入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手续,同时开立证券资金帐户

3、持营业部的股票开户手续到银行网点办理第三方存管确认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资金是不会随着股票的转移而转移的,所以在转户之前需要先将所有资金转入至银行卡上。如果要取消三方,也需要提前前一天将资金全部转入银行,第二天才能办理取消三方的业务。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Ⅲ 非上市公司股票 也要在证券交易所交易转让吗

非上市公司股票无法在证券交易所转让。
可以在一些股权转让交易中心转让、出售。

Ⅳ 不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股票股权有效吗

已公开发行并已上市交易流通的股票转让应通过证券交易所报价系统转让.

Ⅳ 股票能否进行转让 转让时有什么具体规定

您好,
股份公司的股东在购买了公司的股票之后,不能向公司要求退还本金,但是股票能否进行转让呢?通过股票知识中我们了解到,股民是可以自由地将自己手中的股票转让出去。这是因为股份公司主要是由财产组合而形成的企业法人,以资本为其生存的基础,股票的转让只是变换了股票的持有人,不会减少资本。
股票是以自由转让为原则,但是,为了防止股票转让可能产生的弊端,保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的安全,国家法律常常会对股票转让的条件和程序等,作出一系列的限制性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股票的转让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后才能进行。因为在筹建中的公司,组织机构尚不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也不完备。在这种情况下,转让股票会给公司的筹建以及审计、监督等工作带来困难。
(2)发起人股东,在公司设立登记后一定期间内,不得转让自己的股票。

(3)股东不得将股票转让给非本国公民,因为如果将股票转让给非本国公民,意味着公司的资本构成发生了变化,使公司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了合资企业的性质,会引起关于公司的法律适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复杂问题。
(4)国家持有的公司股票居于国有资产,在转让时,必须事先报请国家资产管理机关核批。
(5)持有职工股的股东,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事先得到董事会的特别许可,不得将自己的职工股股票转让给本公司职工以外的其他任何人。
(6)股份公司不得充当本公司股票的受让人。公司是法人,他和股东在法律上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主体;公司受让本公司的股票,意味它具有了双重身份,会给公司的管理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并使公司和其他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受到破坏。

(7)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只要当事人双方意见一致,并交付了股票,即可产生法律上的效益,但是,转让应在指定的场所进行。
(8)记名股票的转让应通过背书的方式进行,即出让人将转让股票的意思记载于股票的背面,签名盖章和注明日期,并须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过户转让手续。记名股票的受让人,还须将本人的姓名记载于股票,并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9)为了防止个别股东利用股票转让的方式,分散或集中表决权,以达到操纵股东大会的意图,公司于股东大会召开的前一定时期内,不办理股票转让的过户手续。在该期间内所进行的股票转让是无法律效益的。
(10)不对外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其股东转让股票时,应首先将股票以合理价格出让本公司的其它股东,只有在本公司的其他股东对该股票没有购买兴趣的情况下,才能够以同一价格向公司以外的购买者出售。
股票转让的法律后果是,出让人的股东资格因丧失对股票的持有而消失,受让人则因获得对股票的持有而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股票交易里面的过户是什么意思

股票过户(share transfer )是投资人从证券市场上买到股票后,到该股票发行公司办理变更股东名簿记载的活动,是股票所有权的转移。股票有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两种。不记名股票可以自由转让,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在证券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基本上都是记名股票,都应该办理过户手续才能生效。
投资人在买进股票后,携带购买的股票、成交单、身份证以及印鉴到发行股票的公司办理过户。如果投资人是公司的原有股东,只要将股票登入原来的股东户号即可。如果投资者不是公司的原有股东,则必须登记股东签名(或印鉴)卡,填写股东的姓名、地址及身份证号码,并加盖签名印鉴,作为公司的留底。要办理过户手续的股票,必须经由原股东在股票背面过户登记的出让栏加盖印鉴,表示股已卖出的可过户股。如果原股东未在出让栏加盖印鉴,该股票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其权益仍属原股东所有。成交单上所记载的买进委托人的名字亦应与过户股东名字相同。成交单上所记载的股票名称、数量也应同过户股票相符。
通常,发行公司的股东人数都很多,在发放股东大会通知或其他有关权益的通知时,都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去办理。因而,公司往往事先公告一段冻结股东名簿的时间,即停止过户。其间,投资人即使购买股票也因停止过户,在公司股东名簿上无记载而不能出席股东大会,也不能领取股息及红利。在这期间发生的股票交易称为“除权交易”或“除息交易”。
如果是除息交易,则按市价扣除将发股息额而成交。如果是除权交易,就享受不到增资配股的权利。停止过户期后,继续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能保证投资者买入股票后享有股东的应有权益。过户后的股票若发生破损或遗失,只要登报声明作废,即可向发行公司申请补发。相反,如果购买股票后没有尽快办理过户手续而发生意外时,发行公司不承担责任,其损失由购买者自负。
随着交易的完成,当股票从卖方转给(卖给)买方时,就表示着原有股东拥有权利的转让,新的股票持有者则成为公司的新股东,老股东(原有的股东,即卖主)丧失了他们卖出的那部分股票所代表的权利,新股东则获得了他所买进那部分股票所代表的权利。然而,由于原有股东的姓名及持股情况均记录于股东名簿上,因而必须变更股东名簿上相应的内容,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过户手续。所以说,证券和价款清算与交割后,并不意味着证券交易程序的最后了结。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过户手续采用电脑自动过户,买卖双方一旦成交,过户手续就已经办完。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在采用先进的过户手续,买卖双方成交后,采用光缆把成交情况,传到证券登记过户公司,将买卖记录在股东开设的帐户上。

Ⅶ 上市公司股票可不可以转让

上市公司股票可以转让,转让方法: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一)股票的分类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二类。
记名股票是指在股东名册上登记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址,并在股票上也注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如是发起人的股票,还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无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不记载持有人姓名或名称,可以任意转让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种股票就是公司的股东,都可以凭持有的股票对公司主张股东权,享有该股票所代表的权利。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二)记名股票的转让
根据《公司法》第140条的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违反上述程序规定的股票转让,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即如果不依法办理股东变更记载手续,公司股东一切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仍以原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记载人为有效,股票受让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这里所说有记名股票还可以采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这主要是针对目前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实现了无纸化的股票交易的现实情况,无纸化记名股票的转让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进行。
为了防止个别股东利用股票转让分散或集中表决权,以达到操纵股东大会的目的,同时为了保证股利分配的顺利进行,避免发生权益纠纷,《公司法》还规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记名股票转让引起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上市公司的股东众多,股权转让频繁,并且是在公司之外的广大投资者中间进行的,故上市公司本身并不具备置备股东名册的信息优势和便利条件。现行《证券法》明确规定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上市公司股东名册的置备主体。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上市公司的股票按照相关规定应全部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股票转让、股票质押等交易必须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证券法》第160条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向证券发行人提供证券持有人名册及其有关资料;应当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的结果,确认证券持有人持有证券的事实,提供证券持有人登记资料;应当保证证券持有人名册和登记过户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上市公司按照委托合同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获得的股东名册,作为公司置备的股东名册。换句话说,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置备的股东名册是正本,公司置备的股东名册是副本。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三)无记名股票的转让
依法律的原则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和现代电子技术的广泛应用,目前深、沪两地交易所均实现了股票交易的无纸化、电子化,投资者进入股市必须先到当地证券登记机构分别开立上海、深圳股票帐户,才能进行股票交易。开立股票帐户时,投资者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般为身份证),并提供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基础资料。投资者办理了股票帐户后还需在证券公司(券商)办理相应的资金帐户。投资者在办妥股票帐户及资金帐户后方可进入市场,委托券商买卖股票。目前在我国券商提供的委托方式有填单委托、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可视电话委托、委托机委托、网上委托等,券商受理客户委托并审查无误后,直接进入交易所内计算机主机进行撮合成交。交易所的自动撮合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即在一定价格范围内(昨收盘价的上下10%之间),优先撮合最高买入价或最低卖出价。客户在委托买卖的次交易日应到券商处办理交割,券商向客户提供的交割单需列出客户本次买卖交易的详细资料。

Ⅷ 如何认定股权转让和股票买卖

定义: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票买卖是指股票投资者之间按照市场价格对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所进行的交易。
二者不同点为股权转让是将股东权益进行转让,而股票买卖则不牵扯股东权益转让,只是一种交易行为。

Ⅸ 股票可以低价转让吗

非上市交易的股票可以低价转让,交易方式为直接交付。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能私下转让,只能通过股票交易机构办理交易!

热点内容
古代用金的货币叫什么 发布:2025-06-16 17:06:09 浏览:239
为什么选择基金远离股票 发布:2025-06-16 16:58:12 浏览:710
2019股票交易放假时间 发布:2025-06-16 16:56:51 浏览:877
中金所有哪些基金 发布:2025-06-16 16:50:15 浏览:279
怎么算股市亏了多少钱 发布:2025-06-16 16:50:13 浏览:170
个人理财经理和个贷哪个好 发布:2025-06-16 16:45:57 浏览:219
支付宝基金怎么判断买入时机 发布:2025-06-16 16:45:56 浏览:608
退市股票不上市 发布:2025-06-16 16:35:49 浏览:616
货币发行后如何进入市场 发布:2025-06-16 16:33:19 浏览:352
期货价格的波动有什么规律 发布:2025-06-16 16:16:30 浏览: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