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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如何应对疫情防控

发布时间: 2022-03-06 17:01:56

1. 金融政策密集落地 精准发力战疫情稳经济

记者3月4日从央行网站获悉,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3日召开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提出了下一阶段多项工作要求,涉及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灵活适度、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建设等。这是最近一段时间内相关监管部门对金融发力战疫情稳经济的又一次重要部署。
最近一段时间,央行、银保监会等部门相继出台多份重要文件,部署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业内人士表示,最近陆续落地的多个金融政策在力促信贷“扩总量”的同时,强调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的精准支持。与此同时,房地产金融政策将坚持“房住不炒”基调,保持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政策力促信贷投放“量增价减”
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强调,金融部门要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在坚持法制化、市场化的原则下,切实采取措施,深挖潜力,让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会议提出,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完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释放LPR改革潜力。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和降低融资成本已成为当下金融政策的着力点。在扩大信贷投放能力方面,央行综合运用中期借贷便利、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等工具,满足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流动性需求,银保监会则单独或会同相关部委相继出台多份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文件,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保障信贷资源供给,全力满足疫情防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并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央行通过下调MLF利率、公开市场操作逆回购利率等政策利率引导LPR下行。与此同时,央行还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并由财政给予贴息,确保抗疫重点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最近,央行再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5000亿元,同时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5%。
伴随着政策的快速落地和落实,信贷投放“量增价减”趋势明显。银行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当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抗击疫情合计信贷支持超过1.25万亿元,与此同时,重点企业的资金成本负担也明显下降。以政策性银行为例,截至2月末,农发行共计对242家央行名单内的全国性重点企业审批贷款180.58亿元,对209家企业发放合格贷款,共计101.65亿元,加权平均利率2.45%,低于优惠利率上限60个基点。
精准施策中小微企业成重点
业内人士表示,应对疫情的信贷“扩总量”并非大水漫灌。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近期的信贷“扩总量”呈现明显的定向和结构性特点,因此资金释放并不是大水漫灌,而是更强调将资金投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有助于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经济平稳运行。
上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就明确提出,“向疫情防控保供企业提供快速精准支持”、“加大对疫情影响严重地区、行业、企业的融资支持,强化对先进制造业、脱贫攻坚、民生就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等领域的普惠性资金支持”。
近20天内,国务院召开4次常务会议,均提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尤其要求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加大信贷投放,加大中小微企业金融专项债券的发行力度,以及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不盲目抽贷断贷等。
为鼓励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积极性,近期银保监会也对不良认定作出临时调整。3月1日,银保监会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要求,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该通知还强调对于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农发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央行在核批给三家政策性银行的年度贷款计划中,共拿出3500亿元作为专项信贷计划,明确要求包括农发行在内的三家政策性银行专项用于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这项政策的出台,可充分发挥农发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当先导、补短板、逆周期的特殊作用,撬动其他社会资金扩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信贷支持力度。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当前,中小微企业普遍面临流动资金紧张,当前一系列金融措施将发挥较为明显的“救急”作用,缓和疫情短期内对中小企业生存、运营带来的负面冲击。
房地产金融政策将保持一致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也明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要求,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的房地产政策有所调整,个别银行在个别地区针对部分客户的房贷首付比例有所下调,引发市场对房地产金融政策松动的猜测。“从会议的表态来看,房地产金融的整体基调没有发生变化,个别银行的调整也没有突破政策底线。”温彬说。
3月1日,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如期启动。按照央行对房贷定价基准转换提出的特别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这也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我国市场流动性将继续处于合理充裕状态,市场利率有望进一步下行。在这种情况下,房贷利率或有一定下行空间。但较为优惠的房贷利率,将主要集中在首套房贷,旨在降低刚需购房者负担,而对二套及以上的房贷仍将执行较高利率。(记者 张莫 向家莹)

2. 疫情期间信用卡还不上如何处理

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四)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3. 金融企业应积极应对疫情发展社会经济

【导读】近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有关省属金融企业在疫情期间发展社会经济的有关政策,力求在疫情防控的同时,促进省属金融企业逐步进行经济的发展,其中有四项针对性政策,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学习和领会一下。

1、及时开辟服务绿色通道

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简化优化审批手续,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高效的综合金融服务。江苏银行要求分支机构、省信用联社指导各农商行专设防疫抗疫应急资金绿色窗口,安排专人划转应急资金,保障资金及时到位。紫金保险主动扩展保险产品保障范围,简化理赔流程和证明材料,并优先处理、预先赔付。省再担保集团大力压缩业务审批和服务周期,将疫情防控项目办结时限控制在3个工作日之内。省农担公司对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名单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3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在疫情期间简化现场尽调要求,确保项目及时审批不误农时。金财公司对所投资的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出现阶段性困难的,通过延展业绩考核期限、调整业绩考核要求等方式,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2、创新推出专项金融产品

江苏银行创新推出“抗疫专项贷”,首批提供紧急融资额度100亿元,重点支持全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华泰证券积极推进多个疫情防控支持项目,牵头承销发行市场首单民营企业疫情防控资产支持票据,助力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紫金保险设计推出针对企业复工复产需求的保险产品,为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提供专属保障。省再担保集团设计防疫专项担保产品,安排专属额度,为重点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3、积极落实房租减免政策

省属金融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房租减免和延迟收取的具体方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支持相关企业渡过难关。省农村信用联社部署全省农商行对经营用房出租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预计将对五百多个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近1600万元。江苏银行预计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112万元,并采取延期收取房租措施。

4、制定实施降费让利措施

江苏银行制定利率优惠和手续费减免专项政策,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的支持力度。省农村信用联社要求各农商行在政策、资金、利率等方面对受疫情影响客户予以专门倾斜,有效降低客户负担。省再担保集团实施再担保费减免优惠,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合作机构,以及相关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免收再担保费。省农担公司对属于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半收取担保费,做到精准发力。

以上四项财政政策是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制定的,省财政厅积极履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优化管理考核,加强服务协调,引导督促省属金融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要求省属金融企业主动发挥金融行业优势,创新落实一系列措施,努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各地已经开始实施了,相信经济的发展会很快步入正轨了。

4. 应对疫情冲击,宏观政策如何发力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但境外疫情扩散蔓延,对世界经济产生不利影响,也带来了新的挑战。近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和实施力度,抓紧研究提出积极应对的一揽子宏观政策措施。我国如何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就相关热点问题,本报邀请三位专家深入研讨。

经济运行有良好支撑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冲击,我国已连续出台实施了一系列财政、货币、就业等政策,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又进一步明确了多项政策措施。这些宏观政策的主要着力点是什么?

刘尚希:新冠肺炎疫情产生的负面冲击,使就业、企业营运和个人日常生活处在一个高度不确定性的环境当中。疫情主要有两方面直接影响。一是在需求方面,引起群体性需求收缩,特别是对于旅游、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影响很明显、很直接,速度很快;二是在供给方面,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春节过后复工出现困难。

国家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旨在注入确定性和分担风险,对冲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财政政策方面,保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采取包括加强经费保障、减税降费、贷款贴息等有力措施。近日,中央进一步提出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等重要举措。这些举措对冲了疫情给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带来的负面影响,彰显了财政应急兜底的作用。在货币政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这些密集出台的政策,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定经济运行提供了良好支撑。

刘俏: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一月份和二月份经济数据来看,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造成了较大冲击。在疫情暴发初期,我国及时果断采取了一系列宏观政策,增强了逆周期调节力度。这些政策在对冲疫情影响、防止经济运行滑出合理区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比如,央行通过中期借贷便利(MLF)降息、大量逆回购等操作保证了市场和企业流动性的相对充足;一系列减税降费、为企业减负的财政政策也陆续推出。这些政策对于稳增长、稳就业,帮助受冲击最为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起到了积极作用。

温彬: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全面部署下,各部门第一时间出台多项助企纾困政策。例如,央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金融30条”支持防疫举措;货币政策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通过降准、降息等方式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并通过专项再贷款、再贴现、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等加大了定向支持力度。财政部门及时出台一系列财税政策,对新冠肺炎患者、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受疫情影响的职工等实施补助补贴或税收优惠,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实施减税降费等措施。

可以说,这些政策的出台实施,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对维护疫情下的经济正常运转、保障社会安定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将对当前促进经济加快恢复起到支持作用。

坚持关注结构性问题

中央提出,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和实施力度。我国宏观政策应该如何保持战略定力?应该从什么样的逻辑出发制定宏观政策?

刘俏:全球经济在今年第二季度大部分时间面临“停摆”,不仅严重影响外需,也带来了全球供应链中断风险,不可避免地给我国经济复苏带来了极大不确定性。我们需要深入思考我国对冲疫情影响的宏观政策范式,进一步明确宏观政策定位和实施的重点领域。

在中国经济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中国核心增长逻辑变化的形势下,面对危机应该坚持关注结构性问题,宏观经济政策的重心应该转向对冲疫情对中国经济的结构性影响方面。

当前疫情在全球加速蔓延,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应该是对冲疫情对中国经济的结构性影响。相比经济总量和增速,更应该关注那些能反映经济社会结构的指标,如全要素生产率增速、产业和就业结构的变迁、微观经济单元的活力、收入分配结构、全球价值链的参与度和定位、研发强度和创新能力、投资资本收益率等。摆脱刚性增长目标的约束,以更大力度推动结构性改革,应该成为我国当下采取的宏观政策新范式。

刘尚希:除了经济层面,全球疫情风险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都会产生很大影响。中国的产业供应链已经进入到全球经济当中,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要有短期措施,更要有长期考虑。

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是阶段性、短期的,不会改变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疫情对经济增长速度,特别是一季度经济增速会产生较大冲击,但通过一系列政策对冲,能够把疫情对经济的影响降到最低。当前,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特别是稳定预期,促进经济社会尽快恢复常态,回到正轨。但对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怎么估计都不为过。有了充分准备,大变局中的风险就变成了战略机遇。

温彬:制定宏观政策要坚持“以我为主”,根据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需要,出台实施合适的调控政策。同时,也要关注境外经济刺激政策带来的外溢效应,以及全球经济衰退、金融市场波动带来的冲击,要增加宏观政策弹性,强化逆周期调节,做好充分应对准备,防范各种风险冲击。

推更多减税降费举措

近期,我国已采取加大资金投入、减税降费等一系列财税措施。下一步,积极的财政政策如何更加积极有为?

刘尚希:我们需要跳出传统思维,全面分析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公共风险,从稳定市场预期和增强社会信心的角度,在财政风险可控的条件下,让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

对于中央已明确的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等措施,要进一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尽快充分发挥政策效果。

长远来看,推动经济恢复和发展,既需要救援性的政策安排,更需要深化改革开放和改善营商环境。唯有出台新的改革举措,才能从根本上增强信心,改善企业预期。

面对前所未有的减收增支压力,要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有必要全面调整预算,对支出项目重新“排队”。要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打破支出固化格局,该砍掉的项目坚决砍掉,该保障的项目要切实保障。

财政资金不是无限的,需要引导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要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和政府购买服务,推出市场化改革举措,把财政资源与市场、社会资源协同起来发挥作用,形成抗疫合力,以共治共建、合作创新方式来满足老百姓对公共服务的需求。

同时,应该建立反馈机制,对政策效果作出及时、动态科学评估,并根据政策实施和现实情况变化,不断巩固、修正、调整。同治病用药一样,不确定性条件下的政策措施应当始终与风险状态的变化相匹配。

刘俏:鉴于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及其带来的风险超过预期,我认为应该实施更大力度的财政政策。从结构性影响角度看,疫情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经济微观基础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二是对消费和就业的冲击。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我国80%以上就业岗位,消费在2019年拉动了我国近60%经济增长,我国财政政策的发力点应该放在稳就业和促消费上,着力为3000多万中小微企业和9000多万个体工商户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对于中小微企业,可以在减税降费方面推出更多举措。我国增值税改革基本上已经到位,未来还可以下调企业所得税,这将起到增强中小微企业投资信心、提升投资资本收益率的作用。

在促进消费方面,可以采取一些政策对冲疫情带来的影响。比如,通过对个人收入所得税进一步调整,增加个人和家庭可支配收入;为低收入群体和湖北省居民发放消费券;等等。

温彬:财政政策应充分发挥财政对弥补资源配置市场失灵和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作用。具体而言,可以适度扩大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加快推进项目进展,尽早形成有效投资;落实好已经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财政资金对“新基建”、补短板支持力度,促进基建投资发挥托底作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货币政策应精准施策

下一步,稳健的货币政策如何更加灵活适度,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

温彬:“灵活适度”的要求延续了去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货币政策的部署。我国经济发展中两难、多难问题增多,因而货币政策要兼顾多重目标。比如,当前就要重点在抗击疫情、通货膨胀、汇率稳定以及经济发展等多方面寻求平衡。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冲击显著,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难度普遍加大,尤其需要货币政策给予更大力度支持。

下一阶段,货币政策要继续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和降准降息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更大力度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鉴于目前银行负债成本居高不下,压降点差空间有限,且企业和居民部门存款占银行总负债的60%以上,政策利率不宜频繁变动,适时适度下调存款基准利率将对LPR下行产生显著效果。

此外,要引导我国国债收益率稳中有降,缩小中美利差至适度水平,增加人民币汇率弹性,加强对短期跨境资金的监控和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刘俏:即使美联储大幅下调利率,我国央行也很难积极跟进。一是我国目前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仍有不畅之处,利率“双轨制”依然存在;二是因为受疫情影响,国际产业链和供应链存在堵点,我国经济面临较大通胀压力。因此,制定货币政策切忌大水漫灌,应该强调精准施策,满足真实的信贷需求,谨防信用紧缩。

刘尚希:货币政策应该着眼于改善流动性。在货币政策松紧适度的同时,要消除政策传导障碍,疏导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货币政策要真正提高流动性,甚至采取非常规金融措施,比如一些国外央行直接出手购买企业商业票据,稳定企业资金链、产业链和供应链。

应对风险需协同配合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可以采取哪些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宏观政策工具如何协同发力?

刘俏:稳定经济增长,必须发挥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必须根据中国经济逻辑的变化,寻找新的、大量级的投资领域。建议各方关注两个与基建相关且有很大空间的投资领域。

一是与民生相关的基础设施投资,如旧城改造、租赁住房、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领域。

二是中心城市和都市圈基础建设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领域。通过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础服务均等化,可以增大城市集聚效应和城市所能容纳的最优人口规模,促进形成统一大市场,并将更多人纳入“市场”,通过集聚实现人均收入增长,缩小发展差距。

刘尚希:国家治理的本质是公共风险治理,能不能做到公共风险最小化,百姓安居乐业,是衡量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标准。归根结底要靠深化改革来提振社会信心、防范公共风险。

应对公共风险不仅仅是某个或者某些部门的事情,而是涉及整个国家治理,需要各个部门协作配合。因此,财政、货币、就业等宏观政策,不应该“单兵作战”,而是要建立起政策组合、协调机制。此外,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从政策效果上来评价、考核和监督部门工作,避免“留痕式”的监督。比如,针对企业融资,财政要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可通过提供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等财政手段,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行业和企业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降低融资成本。

要把稳就业放在首位考虑。大量中小微企业是就业主渠道。一方面,保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链,就是保就业岗位,减少疫情对就业存量的冲击,避免由经济风险转化为社会风险;另一方面,为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条件,为招工提供帮助。

温彬:宏观政策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才能有效应对疫情和来自全球经济波动的冲击,加快经济社会恢复发展。

例如,要针对疫情带来的短期冲击,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出台就业、产业、金融、财政等扶持措施,打通人流、物流、资金流通道,确保复工复产所需的劳动力、原材料和资金。要继续用好财政对贷款贴息、担保补贴等方式,发挥政策合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要统筹推进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工作,金融、财政、监管等方面都要给予配套支持。

政策还要更加统筹兼顾。就业问题关乎居民生计、关乎社会安定,必须强化金融、财政等宏观政策对就业的支持,特别是对于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服务业、制造业等行业以及重大投资项目,要在资金、政策、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大量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这部分企业在疫情中遇到的困难广受关注。要落实好已出台的政策,想尽一切办法使其生存下来,保障就业基本稳定的大局。

5. 怎样避免贷款疫情爆发

疫情期间,借款人还不了贷款的,可以申请延期还款或者分期还款。对于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者隔离的人员、疫情防控期间需要隔离观察的人员等,金融机构可以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合理延后其还款期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四)
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6. 疫情期间网络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疫情期间网络贷款还不上的,可以申请延期还款,对于因为疫情影响个人和企业创业的,国家加大对其担保贷款贴息的支持力度,因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借款人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可以申请展期还款。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一(四)
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7. 五部委出台金融30条战“疫” 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随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入关键阶段,疫情对宏观经济、金融市场的潜在冲击也日益受到关注。为稳定市场信心,2月1日,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出台30条举措,重点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强化对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金融支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正常的金融服务需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经济稳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持。

一些受访的业内人士呼吁,此次疫情对经济的总量影响不容忽视,从结构上看,短期内服务业受到的负面冲击预计较大,金融业在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的同时,也要做好受困企业的金融支持,合理调整到期融资安排。实施更为积极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也要根据疫情发展,及时做好预案并适度提前实施。

快速响应疫情防控

融资需求

尽管2月3日金融市场正式开市,但金融应对疫情防控的举措在春节期间就已陆续落地,尤其是银行保险机构早已抓紧行动。1月2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关于差异化优惠信贷支持、做好受困企业金融服务等方面的部署与此次《通知》中的部分内容一脉相承。

“金融支持疫情防控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全力支持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保障特定用途的资金支付结算、对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业所需的信贷需求开辟绿色通道、加快保险理赔等;另一方面,要对今后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产生的影响提前做好应对。”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通知》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央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大银行都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要求作出部署。例如,针对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事业单位所需要的信贷支持,不少银行开辟绿色通道简化信贷资金审批流程,并适当予以利率优惠。国家开发银行建立疫情防控应急融资服务机制,明确每日调度,对于中央和地方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及其成员部门提出的融资需求,须24小时内完成应急响应;其他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提出的融资需求,须48小时内完成应急响应。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对湖北省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性贷款,在现行基础上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

据央行副行长潘功胜透露,在疫情防控期间,央行将向主要全国性银行和湖北等重点省(市、区)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总计3000亿元低成本专项再贷款资金,要求获得再贷款资金的银行向应对疫情的重要医用、生活物资生产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1月31日上午,央行已经召集有关银行召开会议,要求各商业银行主动加强与名单内的相关企业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重点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

保障受困企业

和个人金融需求

疫情防控的特殊期间,除了要保障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事业单位的融资需求外,人民群众日常基本的金融服务和受困企业、个人的金融需求也需要及时保障。

《通知》强调,要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如确保支付清算通畅运行,央行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延长大额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运行时间,支持金融机构线上办理人民币交存款等业务。开通疫情防控专用通道,保障境内外救援和捐赠资金及时划拨到位、社会资金流转高效顺畅。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对特定领域或区域特约商户实行支付服务手续费优惠等。

对受困的个人而言,贷款还款安排也有望作出相应调整。《通知》明确,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从目前监管部门和银行保险机构出台的政策举措看,主要集中在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保障社会稳定方面,不过,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深入,其对宏观经济的影响逐渐受到关注。一些业内人士呼吁,经济金融政策要对今后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产生的影响提前做好应对。

“从经济结构来看,疫情影响最大的行业是第三产业,消费、旅游、娱乐等服务业短期内受冲击较大,这些也是小微企业聚集和就业密集的领域,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小微企业经营和个人就业会面临一定压力,一些小微企业甚至会出现亏损,进而导致现金流出现紧张。”曾刚说,为应对这些问题,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力度;另一方面,对于已经有贷款的小微企业或个人,如果疫情对他们的收入可持续性产生影响,进而造成还款困难,银行要考虑贷款重组等方式,优化还款时间,做到不抽贷、不压贷。

《通知》也明确,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8. 银行贷款在疫情期间到期了该怎么处理

银行贷款在疫情期间到期了,可以申请延期还款,对于因为疫情影响个人和企业创业的,国家加大对其担保贷款贴息的支持力度,因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借款人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可以申请展期还款。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一(四)
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9. 疫情期间贷款如何办理

疫情期间是可以申请延期还贷款的。因为新型肺炎感染者贷款担保可延长一年,并且金融机构应优先考虑受新型肺炎或疫情影响的客户。国家出台举措对于新冠肺炎住院或隔离的,疫情防控需要隔离的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和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金融机构应适当对信贷政策倾斜,合理延迟还款期限。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第四条
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10. 疫情的贷款如何催收

疫情期间贷款延后申请的办法:贷款人可以向其贷款的金融机构出具相应的收入受疫情影响而减少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延后还款期限即可。金融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根据信贷政策,灵活调整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四)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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